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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分享] 《我不愛你時,你什麼都不是》作者:萱小蕾【完結】

《我不愛你時,你什麼都不是》作者:萱小蕾【完結】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伊云恩 您是第1981個瀏覽者
哭過之後還能站起來的你:「要分手就分手吧,不用說什麼你配不上我這種話,我們又不是手機和充電器。」——蔡康永

M說,分手時男友跟她講:我們可不可以保持聯繫,你會不會接我電話回我消息?

M本來就捨不得,知道自己一時忘不掉他,她自然願意,只是疑惑:分手是男友提出來的,怎麼還要保持聯繫呢?不怕自己糾纏不休不肯分手嗎?當時的她帶著不解,答應了男友的請求。

後來,這個已是前男友的人,果然不定時聯繫M,電話聊天,發消息不斷。M常常想,是不是真像他所說的那樣,家裡人給了壓力,要回去工作,照顧父母,所以才不得已與自己分手,其實他心裡還放不下自己,還愛著自己?

抱著這樣的想法,M心裡的憐惜更多了。但當她主動聯繫他時,他卻從來沒有回覆,電話不接,消息不回。事後,他又熱情地找來,像沒事人一樣。

M有些糾結:繼續聯繫吧,就沒法忘記,沒辦法重新開始。她開始猜測前男友是不是有了新歡。

M索性找人打探一番,原來前男友真的有了新歡。只是新歡對他有些若即若離。前男友被冷落時,就回頭抓住M當安慰。這個男人拋棄前女友就算了,還要返身回頭拿她當備胎。

知道真相的M眼淚掉下來,擦乾淚後,她決定將前男友完全地清理出自己的生活。

看看我們周圍,很多人分手時也會跟對方說「不要忘記我」、「我不會忘記你的」之類的話。

這樣的分手,一種可能是對方雖然換了人,但新人讓他沒有安全感,他還需要拿前任做備胎尋求安慰。

相比這種殘酷的可能性,大多數人寧肯相信另一種可能:對方是迫不得已才離開自己,他遇上了現實問題、父母長輩反對等「天大的壓力」。

這樣一想,彼此都覺得自己不會忘記對方,或是自己再也不會愛得這麼深了。

分手後的第一天,你也許會很難過,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一整天,都在回憶曾經在一起的時光:那麼深深地相愛過,那麼多美好的回憶,怎麼算,都足夠用一輩子的時間去細數了。

第二天,你告訴自己還是要好好吃飯,不然他一定會擔心你。他一定不希望你生病,不希望你太痛苦。所以,你還得堅強地活下去,靠著這些回憶,活下去。

第三天,你發現自己還是在想著對方,無數次地想起。但自己要工作,要面對親朋好友。只是,眉頭的憂傷,一定是藏不住的。

接下去的很長一段日子,你並沒有忘記對方,會頻頻想起相愛的點滴往事。想起對方的面容、聲音、笑容,那麼深情,那麼動人。你想:我們是不是再也不會戀愛了?我們是不是就這樣機械地活下去了?

可是注意,你用了「是不是」這個詞,說明你已經開始懷疑了。

再後來,收不到對方消息的時候,你會想,也許他已經把我忘記了,也許他有新的對象了。那麼,你是不是也會從勉為其難變成順其自然,最後變得理所當然?最後的最後,你被另一個人打動,重新開始一段感情?

分開的兩個人,最初說的那些不會忘記,不會再愛,也許都是真心。可是,環境在變,人在變,各自生活軌跡錯開,漸行漸遠,無法預料接下來會遇見什麼人,過什麼樣的生活。

我們以為的,都只是以為而已。我們沒有那麼瞭解自己和對方。最後我們都心安理得地忘記了對方,開始新的生活。

那時候,我們安慰自己說,也許對方也是這樣,也把我忘記了。那麼,我不忘記他又如何呢?不如就都不要去想了吧。

就像M,知道真相後的她,其實也舒了口氣,因為她能真正重新開始生活了。

就這樣,大家安安穩穩地開始了新生活。

是的,我們應該記得:分手後無須再聯繫,既然不能在一起,相忘於江湖就是最好的選擇。
凡是你抗拒的,都會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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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無須再聯繫,既然不能在一起,相忘於江湖就是最好的選擇。
真是經典的一句

生活總是這樣
會失去一些
也會得到一些
會得到一些
也會失去一些
這是永恆的定律

哭過後就好好過新生活
日子總是要繼續
愛 從來都不是讓人肆意妄為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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