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檔案資料看嘉慶帝遇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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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潘洪鋼】【歷史月刊238期】20071115
嘉慶八年(1803)閏二月二十日,清仁宗顒琰自圓明園還內宮,突遇刺客,是為清史文獻中有明確記載的唯一的皇帝遇刺案。不少學者認為,筆記小說及野史中傳言藉藉的雍正帝遇刺案,是將嘉慶帝遇刺一事,誤移於雍正帝所致。而關於此次嘉慶帝遇刺案本身,由於史料缺乏,以致鮮為人知。《清實錄》關於此案,載有上諭一則,並有關於加強宮廷守衛等事上諭一道,其他官書對此案語焉不詳。故宮博物院1928年編輯刊印的《掌故叢編》第九、十輯中,有嘉慶帝遇刺一案宮中檔案一卷,全面記載了此案的始末,本文據檔案資料,述此案之大略。
關於此次嘉慶帝遇刺案,正史中只有簡單記述,《清史稿•仁宗本紀》卷16:閏二月乙酉,嘉慶帝「還宮,入順貞門,奸人陳德突出犯駕,定親王綿恩、額駙拉旺多爾濟及丹巴多爾濟等擒獲之,交廷臣嚴鞫,獎齎綿恩等有差。」「己丑,詔曰:陳德之事,視如猘犬,不必窮鞫。所慚懼者,德化未昭,始有此警予之事耳,按律定擬。是日,陳德及其二子伏誅。」所載者唯此一段,十分籠統。按此,則案發當時情況不甚明瞭,刺客陳德「突出」,「犯駕」,究屬何種情形,極易產生種種猜測。《清仁宗實錄》卷109:載有閏二月二十四日(己丑)上諭一道,對當時情況略加記述:「二十日進宮齋戒,將入順貞門,突有一人趨出,彼時朕乘轎已入宮門,實未見其面貌」,似亦過於簡略。
嘉慶遇刺,有驚無險
檔案中有二十四日審案大臣保甯等列銜奏摺一道,細說了當時情形:「本月二十日,皇上由圓明園進宮齋戒,聖駕進神武門(即今故宮博物院門),將入順貞門,突有凶犯自神武門內西廂房南山牆後趨出,經御前大臣定親王(綿恩)、拉旺多爾濟、御前侍衛劄吉塔爾、珠爾杭阿、乾清門侍衛丹巴多爾濟、桑吉斯塔等上前擒捕。該犯手持小刀,將丹巴多爾濟紮傷三處,並將綿恩褂袖紮破,當(即)將該犯拿獲,奪下凶刀,並於身搜出讖語等件。」可知,案發地點在紫禁城內,神武門至順貞門之間,當時刺客藏身於神武門西廂房,待嘉慶御駕到達時,突然衝出。
至於當時護駕侍衛擒獲陳德的情形,檔案及《實錄》所載二十四日嘉慶帝上諭中說:「二十日捕捉凶犯之時,定親王綿恩,首先奮力推卻,衣被浮傷,固倫額駙親王拉旺多爾濟、御前侍衛丹巴多爾濟、珠爾杭阿、劄克塔爾、桑吉斯塔爾,同擒逆犯,即時就縛。丹巴多爾濟身被三傷,實堪嘉尚……。」揆度情理,擔任御前侍衛並隨同護駕之數人,其武功當在一般衛士之上,故能將陳德「即時擒獲」,但綿恩衣袖被紮破,丹巴多爾濟身上三處被傷,陳德應當是有一定武功的。檔案中二十三日軍機處奏摺中,報告的陳德口供中有「想我自己的本事」等語,查該卷檔案所載全部審訊口供,陳德似讀書不多,亦無其他特殊本領,故他所說的本事,當指自己有一定武功,並自恃武藝高強,其能將御前侍衛紮傷,也證實了這一點。檔案資料雖記載他被即時擒獲,但依以上情形估計,當時還是有過一場短暫的格鬥的。野史中將陳德寫成武藝超群的人物,說他一腿能掃斷深埋於地的12根木樁,當然是虛構的,但他以一敵六,尚能傷及衛士,則野史所載並非毫無根據。
據二十一日軍機處奏片:「是日,皇上由神武門進宮,在花園門換轎。」二十四日諭旨則說:「實未見其(陳德——引者)面貌,差內監詢問御前大臣,方知其凶悍拒捕情狀。」以是觀之,當時嘉慶帝入神武門後,乘轎轉入順貞門,二門之間僅一箭之地,陳德從神武門西廂房南山牆奔出時,御轎當「將入」順貞門,而當陳德跑近,並與侍衛們展開格鬥時,御轎「已入宮門」。嘉慶帝聲稱自己當時在轎內,並不知道當時發生的事情。但相距不遠,搏鬥之聲,以及護駕、迎駕者的驚呼聲,他應當是聽見了的。也正由於聽見了嘈雜聲,才會有「差內監詢問御前大臣」之舉。根據這些情況看,當時陳德並未靠近御轎,所謂「犯駕」,不過是皇帝在不遠處聽到了一些嘈雜聲。當然,嘉慶帝也許受到了一點驚嚇。
簡之,以檔案資料來看,嘉慶遇刺,有驚無險。當然,這只是依據現存檔案而論,至於這些檔案記錄,當時是否為了某種忌諱而有意曲筆,則不敢妄斷。
自尋死路,甘蹈重罪
嘉慶帝遇刺案的審理過程,諸書未載,檔案則較詳細地記錄了當時情況。
陳德被捕後,嘉慶帝當即「命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嚴審」,「次日,又添派滿漢大學士、六部尚書會審」,後「又命九卿科道一同會審」。
案發當日,軍機處奏報審問情況,稱「反復詰問,並加開導」,刺客始開口招供。
據供,刺客名陳德,年47歲,北京人,「父親名叫陳良,母親曹氏,從前典與廂黃旗松年家為奴……」。陳德自幼隨父母為奴,後全家隨主人遷往山東青州。成年後,陳德亦以在富豪人家當差為生。在他29、30歲時,分別死了母親、父親。他隨即失業,「在山東無跟官處(指當差──引者),我有堂姊嫁在京城姜家,有外甥六格充當內務府正白旗護軍。我於31歲就進京來找他。」按:陳德嘉慶八年47歲計,他進京當在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
進京後,陳德曾輾轉在五戶人家當差。至案發前幾年,陳德在一個叫孟明的人家為僕。孟是粵海關回京的王姓官僚的家人,陳在孟家當廚役。陳在孟家當差五年,不幸其妻病故,留下80歲的癱瘓岳母及兩個未成年的兒子,境況日漸艱難。本年二月,孟家嫌陳德人口多,能幹活的人少,將他一家趕出。
據供,陳德被趕出後,投親靠友,受人接濟,幾次搬家,又找不到差事,因而動了尋死的念頭。本年閏二月十八日,他將在外當雇工的15歲的長子祿兒叫回,團聚了一兩天,而後準備自尋短見。但轉念一想,自去尋死,「無人知道,豈不枉自死了。」於是,動了行刺皇帝,死個驚天動地的念頭:「我想我犯了驚駕的罪,當下必定奉旨,叫侍衛大臣們把我亂刀剁死,圖個爽快,也死個明白。實在並無別故,亦無冤枉,亦無人主使。」
至於如何進宮行刺,陳德供稱:正待要尋死時,「聽見皇上今日進宮,我就早起出門,對兒(陳德幼子)問我哪裡去,我就隨口答他,要去找朋友胡老二,替你找個地方(指當差)。我就同了大兒子進東華門,出東四牌樓門,從西夾道走到神武門,混在人群之內,看見皇上到來,我就手持身佩小刀往前一跑。」
對於如此簡單的作案動機和過程的交代,審案大員們當然很不滿意,「臣等以該犯所供自尋死路,甘蹈重罪,殊出情理之外,當將該犯擰耳跪煉」,但陳德「矢口不移」,大員們亦無可如何。傳訊其幼子對兒、及借住房主之保甲黃五福,「訊以該犯因何持刀逞凶之故,均稱並不知道。」嘉慶帝得到審訊報告,當日下令加緊刑訊。他認為一個失業的廚子,僅因要自尋死路就要行刺皇帝,既無主使也無同謀及幫凶,殊不可解。而且,他又是從何得知皇帝入宮時間,又是怎樣混入宮中的呢?於是,審案大臣逐一傳訊或逮捕了所有與陳德有關的人,並加緊刑訊陳德。
二十一日(即案發次日)軍機處奏報,為弄清陳德何以熟悉宮中情形,傳訊了陳德過去的雇主,內務府包衣(滿語:即奴僕)達常索。據達供稱,達過去在宮中承應諴妃娘娘專奉,曾叫陳德隨同辦事。當時一同侍候諴妃娘娘的還有太監楊某。「想來陳德與楊太監曾經識面,後來陳德退出,這幾年就不知他往哪裡去了。」當天,軍機處查明該太監為楊進喜,立即傳訊。所供與達常索略同,亦稱已有數年未見過陳德了。又提審陳德好友王四,次子對兒,仍無進展。
同日,提審陳德長子祿兒,據供:「二十日早,伊父帶同出門,曾有即刻要死之語。伊見父在人群內拿刀往前一跑,即被多人圍住,將伊擁擠跌倒,伊即回家。此事並不知伊父因何起意。」雖經審案大臣「嚴加究詰」,「王四、祿兒等均堅供如前。」
當下再審陳德,將其「擰耳跪煉」,「訊以是日皇上由神武門進宮,在花園換轎,你必是素日知道的。你即要尋死,何以不在街上、路旁,必欲持刀入內,直奔轎前,究竟什麼意思?」「據供,我聽見街上墊道,曉得皇上進宮。初只聽見走西華門,後來我進內向人打聽,曉得皇上進神武門,我就到那裡去的,也並不知道皇上在花園換轎的事。」至於為何要行刺,何人主使,陳德仍堅供如前:「我於十八日就想,等皇上進宮時,我上前驚駕,犯了這個罪,自然立刻將我剁死,我也死得爽快。實係我糊塗,自作的孽,並無他人主使。」再反復訊問,陳德「仍復茹刑不吐」。王四等人亦一再供稱不知情由。
這一天所審諸人供詞中,有兩件事為較新的情況:一是祿兒敘述了陳德帶他入宮的情況;二是祿兒及黃五福提到,在案發前不久,陳德曾在酒店與人動刀。祿兒供稱:二十日晨「我跟父親進了東安門,父親在酒鋪內喝了半碗紹興酒,半碗木瓜酒,就同我進了東華門,繞到神武門。父親說:我與你說一句話,我即刻就要尋死了,你可不要來認屍。我問這是什麼緣故,他說一會你就看見了,你不用管」。隨後就發生了陳德行刺被捕的事。
至於在酒店與人爭吵動刀之事,黃五福口供較詳:事情出在案發前四天(閏二月十六日),當時陳德喝了一壺酒,與一不相識的人發生爭吵,那人說氆氌產在台灣,陳德說產在西藏,爭執不下。「陳德酒後生氣,就拔出小刀要紮那人。那人起身走了,未經紮成。我就勸他回家。」次晨,黃五福勸陳德不要再惹事,陳德怒道:「我將來總要找一硬對兒,哪怕官員們,拿刀紮死了一個,我與他抵償;紮了兩個,我抵償了還便宜一個;若紮了四、五個,我就便宜了好幾個。這就在這幾天內,總鬧事。」黃五福聞此言,非常害怕。他多方設法,想騙下陳德的小刀,均未成功。這兩件事,至少說明了一點,即陳德因失業後生活困難,心緒不寧,可能真有要尋死的念頭。
案子沒有結果,審案大員們難以交差。當晚,派員輪班「將該犯徹夜熬審」。二十二日晨,陳德經徹夜刑訊後「神氣消沮」,再問他受何人指使,其口供仍大略如前:「我因窮苦不過,往後難過日子,心裡氣惱」,酒店鬧事後,「心裡愈覺氣忿,忽然想要求死,又要死得明白,起了這個念頭,遂胡亂想胡行起來。如今追問我主使之人,原是應該問的,但我實在無人主使,實在供不出來。我總是求死,所以被拿時逢人亂紮。」
至二十三日,軍機處再報審案情形,似乎有了一些進展。起初,陳德所供與前兩日無異,經反復推求,陳德回憶起來,說自己這幾年曾作過兩次夢:嘉慶二年曾夢見有人引自己到過東宮;三年夢見躺在無水橋下,被人拉起上橋,到橋上一看,像是在一座知府大堂,身上又忽然穿上程鄉繭蟒袍。後來讀《文昌書鈔》,「覺得心裡開悟,想這兩夢,東宮是守闕的意思,橋底睡是個蚪龍,知府是黃堂,程鄉繭袍是個黃龍袍,我將來必定有朝廷福分。」又想起自己抽過幾次籤,「都有好話」,「我近因窮苦不過,想我自己的本事,又有夢兆、籤語,必有好處,就動了不安分的心。」這裡,雖然仍未招供出主使、幫凶等,但至少作案動機方面增加了新內容。同一天,陳德又供稱:他原想用小刀搶奪官員們的腰刀,然後「砍退幾個人,直奔轎前,驚了聖駕,皇上自然諸事由我,可得好處」。進一步交代了作案動機。這種口供,或者是實情,或許是連續不斷的審訊,迫使他不得不說一點東西罷了。
當天,又傳訊了陳德的舊主人僧格布、孟啟基及有關人員黃二、蔣興國等人,均稱對陳德行刺之事並不知情。孟啟基供詞中有一點值得注意:陳德在孟家服役五年,「素常原是安靜」。嘉慶六年二月間死了妻子,七年十二月間又死了堂姊姜陳氏。陳德帶著癱瘓的岳母和兩個孩子,家境艱難。如果他堂姊尚在,似乎還有依靠,因為這個姊姊之子姜六格任內務府正白旗護軍,多少會給他一些照顧。如陳德前供說他來北京,主要就是來投靠這個姊姊。現在這個姊姊也死了,他謀生更加困難,精神上也受到了一定刺激。孟啟基供詞說:「今年正月,陳德時常喝酒,在院歌唱哭笑」,孟家怕他生事,將他辭了。
案子審到這裡,似乎已有進展。但如此大案,僅為一失業廚役獨自所為,仍不免令人生疑。二十三日嘉慶帝諭令:「此案再著添派九卿、科道會同審辦。」
二十三至二十四日,會審諸臣共同審訊,並對陳德加重用刑,「將該犯掌嘴二十,板責三十,並加刑夾,收至四分。該犯供詞與昨日無異。復再三推鞫,堅供實無同謀、主使之人」(二十四日軍機處奏片),會審諸臣無可奈何。正當此進退兩難之際,接到嘉慶帝聖旨,命令就此停止審訊,立即結案。「所有此案凶犯陳德並二子,即行公同按律定擬具奏,候旨施行,其餘俱行釋放,不可累及無辜。」當天,諸臣擬定將陳德淩遲處死,二子一併處決,其岳母年已80,免議。房主黃五福杖一百,徒三年。至此,這場轟動朝野的行刺皇帝案,在審理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宣告結案。
穩定政局,斷然結案
嘉慶帝在二十四日命令停止審訊,立即結案的上諭中聲稱:之所以下令結案,是因為不忍心令凶犯攀扯,不欲窮究。「在諸臣見此等逆犯,義憤自不容已,必欲窮究主使何人,同謀何人,有無黨羽,反復究詰,悉心訊問,忠君為國之忱,必應如是。」但是,「舉朝臣工,皆同朕之兄弟子姪,至親骨肉。朕又何忍令凶犯扳扯,況實無疑忌之人乎。總之,天下之大,何所不有,譬如猘犬噬人,原無主使,鴟梟食母,豈有同謀。若一味刑求,反肆狂吠,所言之人,如何存活。即不究問,終是疑團,所損者大也。」
對此,有人認為是一種仁政,深究起來,嘉慶也實有不得已之處。二十日案發以後,令軍機處會同刑部嚴審,一時京中官員們都知道了有人入宮行刺未遂之事,宮廷內外,傳言藉藉。連續幾天,不斷增派大員,嚴刑審訊,案情毫無進展,朝野議論當然更多。審案大員也很難下台:不用嚴刑,毫無結果,則深恐有審案不力之責;用刑過重,人犯若死,斷了線索,也很難交代;更為嚴重的是,嚴刑逼問之下,陳德如果隨意說出幾個名字來,則可能引起一場政治風波,而陳德曾在不少富豪、官宦人家當差,很可能是知道一些官員姓名的。所以,嘉慶帝所謂「忠君愛國之心,必應如此」的話,實際上是給一大批參預審案的官員,也給他自己找個台階下。如果真是他說的「不欲窮究」,則不會連日過問審訊情況,不斷增派大員會審了。
另一方面,嘉慶四年,他曾賜死了當時權傾朝野的和珅,而和珅曾倚仗太上皇乾隆的寵信,在朝中遍植黨羽,故和珅案牽涉很廣,當時並未徹底整肅。現在發生了行刺皇帝的事,與和珅案有牽連的一批官員,自然擔心皇上懷疑自己與本案有關。實際上,本案發生以前,社會上已經有和珅黨羽欲謀害皇帝的說法。所以,嘉慶帝在上諭中要說自己「實無疑忌之人」。各種因素交織在一起,使嘉慶感到,再審下去,無論結果如何,都對穩定政局不利,因此斷然命令結案。二十四日上諭由內閣明發,也是為了穩定人心。
但是,也正是由於此案並未完全審明,使之成為清史上的一大疑案。人們對陳德所供,要自尋死路,為死得驚天動地,死得爽快而入宮行刺,或者說因夢見黃袍加身而行刺,始終持有懷疑態度。因此,當時及以後,社會上對此傳言紛紛。
行凶原因,眾說紛紜
在傳說中,陳德由當過內務府包衣的廚子,變成了本人即是內務府廚役,而且成為武功高強的刺客。相傳,當王公大臣們審訊陳德時,他曾說:「事若成,則公等所坐處,即我坐處。」
依據現存檔案來看,陳德入宮行刺的原因,如他口供所說的,窮苦太甚,欲求轟轟烈烈一死,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通觀檔案材料,陳德一生給人當差為奴,本已十分艱苦。父母喪後,又連遭不幸,一是妻子早亡,留下癱瘓的80歲岳母及兩個未成年的兒子;一是他進京想投靠的堂姊死去,他更無依靠,似乎已經完全沒有希望。在這種情況下,又被主人趕出,四處奔波,屢次搬家,這是很容易讓人絕望的。檔案中他本人及旁證人的口供,均表明「素常安靜」的陳德,在案發前一段時間,情緒極壞,甚至酗酒滋事。因而,如其所供,在產生了求死的念頭後,偶然從墊土鋪路的人那裡聽到了皇上還宮的日期,動了「死得爽快」的念頭,加上他曾進過宮,知道怎樣混進宮去,因此有了行刺之事。但這只是一種可能,因這種原因而行刺皇帝,畢竟過分離奇了。
另一種可能是,如野史所言,此案與嘉慶帝處死和珅有關。賜死和珅後,嘉慶帝也給自己樹立了一批敵人。相傳,自那以後,宮中多次發生嘉慶帝險遭暗算的事。一次,近侍奉茶,嘉慶帝未及飲,因故離去,一名小內侍將茶撤下喝了,立刻斃命。和珅事件後,此類傳聞甚多。故陳德行刺案一出,難免有人猜測為和珅黨羽指使所至。如果這種猜測成立的話,二十四日嘉慶帝上諭所云:「朕為天下共主,以誠心御下,毫無猜忌,此中外所共知共見者。八年以來,雖無仁政及民,然亦不敢妄行誅戮。既不妄殺,有何仇怨」的說法,恰恰從反面說明,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結了不少「仇怨」。但這也僅是一種猜測。
還有一種傳說,說陳德是後來嘉慶十八年,發動天理教起義的農民領袖林清的黨徒。天理教起義,醞釀了很長時間,教眾遍及河南、山東等地,而陳德在山東生活過較長時間,是有可能與之發生聯繫的。後來,嘉慶十八年林清天理教起義時,山東金鄉縣令吳階捕獲林清部下崔士俊。經審問,供出嘉慶八年陳德曾到崔家住過一宿,為他趕車的人叫支進才。可見,陳德為天理教中人,至少與之有密切聯繫,因而陳德入宮行刺,完全可能是天理教指派的。由於陳德一案已過去十年了,當時山東巡撫認為事屬既往,未曾奏報朝廷。查有關方志,吳階確係嘉慶十八年署理金鄉知縣,而且捕獲崔士俊等也確有其事,崔士俊、支進才均為當地天理教重要首領,可見這種傳說是有一定依據的。就目前筆者見聞所及,並無崔士俊供出陳德為天理教徒的記載。
簡而言之,陳德行刺原因,目前尚無確證,仍為歷史疑案。但這一案件,對嘉慶帝本人是有較大觸動的。他在上諭中引咎自責:「朕所慚懼者,風化不行,必有失德,始有此驚予之事。當謹身修德,勤政愛民,自省己咎耳。」本案的影響亦可由此略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