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 東廠 西廠 內行廠 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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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廠:
東廠,其全名為『東緝事廠』。中國明朝時期的监察官特權机构。
明成祖創立東廠,是特務與秘密警察機關,由大內宦官擔任行政長官提
督。東廠的主要職責是監視政府军隊、公家官員、社會名流、學者士人等
各種政治力量,並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彙報,整肅異議份子、政治犯或
者其他罪犯。依據偵查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
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甚或處刑;而對於名人、士族、高官、政
要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高地位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或朝廷的授權後
也能夠對其執行刑訊。但東廠對官吏、士人甚至於一般庶民製造了大量冤
案,在當時頗受反感。
起源
靖難起事奪位的明成祖,以武力非法奪取了建文帝金陵朝廷政權,社會異
議紛起。永樂十八載(1420年),成祖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動力量,決
定設立一個稱為「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的新衙門,地點位於燕京
(今北京)東安門之北,一說東華門旁。(今北京东城区东厂胡同,據說
系原东厂所在地。)
編制
東廠的行政長官為欽差掌印太監,全稱職銜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
監,簡稱提督東廠,尊稱為「廠公」或「督主」。初設時由司禮監掌印太
監兼任,後因事務繁雜,改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
東廠的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百戶來擔任,
稱貼刑官[1]。隸役(稱掌班、領班、司房,共四十餘人)、緝事(稱役長
和番役)等軍官由錦衣衛撥給。
東廠入內即擺設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
評價
東廠和錦衣衛雖然皆是中國明朝皇家的特权监察机关,但是東廠地位相對
較高,和專為獨裁統治者一人服務的各形態秘警機構一樣。由於東廠鎮壓
言論自由的手段極其殘酷,且有因向獨裁者邀功或謀自身的不法私利而為
之,所以容易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以致於東廠在明代社會上的口碑極
差。
注釋
《明史刑法志》提到东厂的制度,“凡中官掌司礼监印者,其属称之曰宗
主,而督东厂者曰督主。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
谓之贴刑,皆卫官。”
西廠:
西廠是明朝除了錦衣衛、東廠及內行廠之中一個專有的特務機構,他們都
是直接聽命於皇上。
歷史
西緝事廠,即「西廠」的成立是非常偶然的。成化十二年,即1476年,
當時的一名道士李子龍以「左道」馳名一時,在朝中有極多的親信,在親
信的幫助之下,李子龍有機會登萬歲山,觀察內宮,被錦衣衛校尉所發
現,傳出李子龍有弒君意圖,於是李子龍被伏法。
當時二十餘歲的成化帝明憲宗得知此事後,大為緊張、疑神疑鬼,認為到
处都滿佈危險。為了避免類似的事再次發生,明憲宗朱見深十分想了解宮
外的民臣動向,於是令宦官汪直從錦衣衛中選人喬裝成平民,出宮伺察。
憲宗認為东厂失职,組織了西廠,以汪直為首,西廠的成員是從錦衣衛中
選拔出來的。在成化十八年(即1482年),憲宗得知汪直的惡行,於是
下旨廢西廠。後來明武宗為了打壓大臣對他的諌言而短暫復回西廠,但無
論如何,西廠都是「廠衛」中為期最短的,影響力及掌握的權力更無法與
東廠相提並論。
制度
西廠的成員是從錦衣衛中選拔出來,憲宗定下了所領緹騎(錦衣衛校衛)
的人數要比東廠多一倍,又把東廠與錦衣衛的職權包攬起來,它的職權比
東廠和錦衣衛更大。而西廠的職務是偵查民臣的言行,並可以對疑犯進行
拘留、用刑。西廠又把監獄以及法庭混為一體,而且可隨意逮捕朝中官
员,级别中低的官员可不向皇帝奏請。
影響
西廠的成立令汪直的官銜「更上一層樓」,令他的焰氣更高,史書上記載
了汪直腳下的黨羽其多,每次出府都橫行霸道。另外,之前提對西廠可隨
意逮捕朝中大臣,並不向皇帝奏請,無形之中造成了多宗的冤案,西廠成
員也可借廠中的權力陷害異己,殘害忠良。其三,西廠所限定的偵查範圍
不只是區區的北京城,而是全國各地,任何人也會成為西廠監視、陷害的
對象。
內行廠:
內行廠又稱內廠、內辦事廠,明朝廠衛之一。
明武宗正德初年宦官劉瑾設立,設於在京師榮府舊倉地,也就是四司之一
的惜薪司,偵緝範圍比錦衣衛、東廠和西廠三個特務機構還要大,除監察
臣民外,錦衣衛、東廠和西廠也在監察之例,比東、西廠尤為酷烈。
正德五年劉瑾倒台後,內行廠與西廠亦一同被栽徹。雖然內行廠僅存在五
年,但亦殘害了不少忠良。《明史.刑法志三》載:「得顓刑殺,擅作威
福,賊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