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贅被變「姓」 辭世23年 么兒助償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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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冠夫姓還被寫錯字
嘉義縣民雄鄉過世老婦王涂金花因無兄弟,60年前招贅丈夫王我,但在結婚登記時卻陰錯陽差冠了夫姓,連原姓凃都被誤謄成「涂」,讓她抱憾終生;小兒子王林松多年來欲改姓,幫母親還願,卻受阻於法令,民雄鄉戶政事務所協助處理,終讓他改為姓凃,直說「阿母,我終於讓妳放心了!」
52歲的凃林松說,母親的兄弟在小時候都夭折,凃家無人繼承香火,所以招贅,但鄉下人不懂程序,王我登記時還幫妻子冠了夫姓,加上被誤謄,從此凃金花竟變成王涂金花,當時民法沒有改姓規定,致無法變更,此事困擾母親數十年。
凃林松說,民法於74年修正可改母姓,但當時母親已重病、78年過世,已無法約定讓兒子改姓。她離開前對兒子掉淚說,凃家香火就這樣斷了,讓她死不瞑目。
多年來,凃林松想法子改姓,96年民法修正,需父母書面同意才可改母姓,缺一不可,卻因母親已過世而不成;2年前,凃林松讀本報新聞,改姓將可不經父母同意,誤以為已修法,趕緊聲請改名。
但當時尚未修法,法官認為姓王對他無不利影響,且母姓登記「王涂」而非凃,改名於法無據,駁回聲請,讓他落空。
最近凃林松要出國,常夢見母親和護照姓名,心覺有異,請縣議員黃嘉寬協助,向戶政事務所詢問可否改名,主任許宏誠和秘書劉崇源翻法條,確定可改名,還找出母親早期的戶籍資料,幫他改姓為凃。
日前拿到新的身分證,凃林松大呼「足爽ㄟ!」贈送花柱和糖果感謝戶政所人員;他與4個兒子決定全改姓凃,在母親過世23年後,完成她的遺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