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急沒有故事,太緩沒有人生》作者:張超【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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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北京的第一個晚上,我跟朋友去吃老北京火鍋。在美國心心唸唸惦記的就是這種熟悉的味道,鴛鴦鍋底,手切鮮羊肉,牛骨髓,蝦滑,香椿苗,青筍,蒿子稈,麻豆腐,小糖火燒,糖蒜,剁椒蘿蔔丁,熬得濃濃香香的麻醬,聞著勾起我食慾的辣椒油……饕餮一頓之後朋友又拽著我要去喝酒,我高興地站起來去收款台埋單,走了3米之後咣當倒地,等我再醒來的時候周圍圍了一圈人,我的朋友拿走調的漢語大喊:「你們都奏開,給她點孔起呀!」我想笑又笑不出來,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覺得頭昏和噁心,我爬起來想去洗手間,搖搖晃晃走到二樓,拿冷水洗了把臉,然後就又沒有知覺了。再睜開眼,發現自己坐在一把椅子上,朋友攥著我的手,驚慌地看著我,周圍又是圍了一圈人。幾分鐘的工夫我暈倒了兩回,左臂發麻,大腦一片空白。
當晚朋友把我折騰回了家,第二天一早我覺得無恙就也沒太當回事,照樣跑步健身,洗澡出門。晚上我和男朋友說起,他一下子就急了,大聲質問我怎麼可以這樣對自己不負責任,衝著電話大吼了10分鐘。我給協和的一個朋友打了電話,他說事情可大可小,可能是中風或者腦血管瘤。這我才害怕起來,男友人在瑞典,他叫了好朋友來我家接我,大半夜帶著我去協和急診,做了腦CT、血檢和心電圖,折騰到凌晨4點。次日朋友又託人帶我找專家做了經顱多普勒超聲檢查。我跟朋友在醫院裡坐著等檢查結果,他怕我緊張,就一直和我說笑話。所有檢查結果都出來了,一點異常都沒有,我繃緊的神經終於放鬆下來,人累到要散架。到家裡我看到男友半夜發來的郵件,他說很抱歉跟我大吼,隔著那麼遠他覺得自己很無力。說無論是好結果還是壞結果,他都會在我身邊跟我一起面對。說他手裡拿著管弟弟借的剃鬚刀,如果我真的要做手術他就馬上把頭髮剃光,陪著我一起再等頭髮長出來。
我合上電腦,覺得從未有過地踏實。山盟海誓聽過太多,承諾和永遠我是通通都不信的。即使如此,我還是被打動了。兜兜轉轉走了這麼久,終於找到一個我肯廝守終身的人。
十幾歲的時候第一次喜歡上一個人,喜歡他幹乾淨淨的樣子,高高瘦瘦打起籃球很好看,笑起來能把北方的冬天都融化。後來談戀愛的對象,每一個都是差不多的樣子,要聰明,要帥氣,成績要好,穿起球衣要很好看。可惜這些都經不住光陰,慢慢地心動都變成淡漠,相守抵不住相離,甜蜜的回憶也通通不願再記起。現在想想覺得好好笑,一個人又不是一件小玩意兒,買之前要各方面打打分,看看值不值性價比。誰說青春時候戀情最純粹,我沒有比那會兒更虛榮的時候了。所有幸福都忍不住拿出來曬,看著別人羨慕就覺得自己風光得很,甜蜜得很。真是可笑的時光啊。
後來我住了七座城,換了十幾個手機,通訊錄裡塞滿電話,終於無法再像曾經一樣天真地相信,單身只是因為沒找到合適的人。
哪有什麼合適的人?和男友剛認識的時候,覺得他拽到天上,真是讓我多看一眼都不肯。後來相熟了,整夜整夜聊天,發現他很多地方還不錯。再後來在一起,還是三天兩頭吵架,恨得我把肥皂摔到地板上(又有氣勢又摔不壞,技能get到沒有?)還不覺得解恨。說起未來,他不肯留在北京,我不要跟他去舊金山。可就算這麼吵,還是沒吵散。稀里糊塗這些年月,終於開始好好過日子。
對於很多可以相愛的人,timing明明就是一切。遇見早了,心智不夠成熟,隨便吵一次就老死不相往來;遇見晚了,心都懶了,對他人提不起興趣,寧可待在自己的世界裡。
能攜手走一生的人,到底是什麼樣子?
我找了這麼多年,只是想找到一個我能說說話的人。
除去開心的面孔,我悲觀得很,從來不相信有什麼事情能長長久久,也不想要承諾換來的虛妄安全感。哪有什麼永遠不變的東西,紅酒隔夜就變酸。永遠幸福的故事我從來沒有在現實裡看過,每一秒不知道多少情侶反目成仇。我們都是凡人,沒法活在童話裡。我想要的是一個夥伴,一起成長,相互扶持,老了也能相對著數數白頭髮,講講不好笑的笑話。
前幾天我換了工作,每天要在辦公室十三四個小時。一天中最棒的就是深夜,我們回到家換上柔軟的棉T恤,拿瓶啤酒坐陽台上說起各自的工作,都覺得雖然有那麼多困難可是好開心可以扶持著共同面對,再累也不覺得辛苦。我感謝他讓我自在做自己,加班到深夜都沒有負罪感,不會化妝不看時尚雜誌也不覺得自己粗糙,滿口女性獨立他也覺得我性感,對他再死心塌地也不擔心他會不珍惜。我見過太多人渣利用馬子的好而為所欲為,讓女生們覺得如果不玩hard-to-get(欲擒故縱)就沒有人在意。我不喜歡玩遊戲,我不喜歡利用情愛,我要的是誠實的感情,而沒有什麼比彼此坦誠更浪漫。每次我們午夜在屋頂說起真心話,都讓我憑空覺得,「彷彿只要踮起腳伸出手來,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
李宗盛在歌裡唱,「往事並不如煙,在愛裡念舊也不算美德。可惜戀愛不像寫歌,再認真也成不了風格。」如果一份感情需要走千山萬水才追得到,也許不要也罷吧。痛快的愛情明明簡單得很,白天努力工作,晚上回家吃頓熱乎飯,兩個人,有情有意。什麼天長地久啊,萬貫家財啊,求不來的。好好過日子,像幼兒園小朋友一樣,肯跟對方分享玩具,願意一塊撒歡玩到天黑,就很好了。如果有的選,我只希望跟他可以一直做好朋友,見證他生命裡重要的時刻,永遠不騙他。
兩個人的緣分大概就在於有一致的價值觀,於是其他一切都變得沒那麼重要。什麼香水的味道,穿衣的style,整齊的腹肌,通通變成輔菜。有則有,沒有也無所謂。我會變老,皮膚會失去光澤,笑容會變得黯淡,我不想也不能拿青春拴住一個人,我已不再年輕。我想如果足夠幸運的話,我們也許可以一起變老,一個推著另外一個的輪椅,在養老院相互講笑話,晚上戴著老花鏡玩老得掉渣的《星際迷航》。也許那時候還能看到動畫片《冒險時光》,或者100歲的克里斯托弗•諾蘭拍的新片。就算不能也沒關係,就算在一起的好日子只有這麼幾年,我已經足夠感謝在還天真的時光裡遇見他,給我一段幸福,然後各自接著上路。
《後會無期》裡蘇米說,聽過無數道理,還是過不好這一生。那就隨著心意任性地走吧,走累的時候再安營紮寨,或者永遠也不。別回頭,也別猶豫,太急沒有故事,太緩沒有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