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的血,永遠只是番茄醬》作者:張佳瑋【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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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奧運會,劉翔低頭走進跑道。自那開始,這場浪潮業已展開。那年你就可以滿網絡看到「劉跑跑」、「劉退退」,看到對他高調作風的厭恨,看到對他代言廣告的討伐,「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四年之後,你隨便打「劉翔退賽」,還是可以找到當時的言論。
一種相當流行的看法是:「哪怕他不跑,走也要走到終點!」
——歷史上確有如此故事。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坦桑尼亞選手約翰•阿赫瓦裡在馬拉松比賽裡右腳受傷。他纏好了繃帶,然後一步步挪進體育場,完成了比賽,然後留下那句著名的「我的祖國從七千英里遠方送我來這裡,不是讓我來聽發令槍響的」。
疼痛嗎?無所謂。疼在別人的腿上,感動是留給自己的。以前初有電影時,看到車子駛過,觀眾都會驚怕;老年代默片那麼呆傻的愛情故事,還能騙得眼淚嘩嘩;而現在,切肉見骨都未必算重口味了。傳奇一再重複就不成其為傳奇了?不不,這是個消費疼痛的年代,疼痛、悲哀與死亡,不過是電影裡的番茄醬。一個人的苦命也許換來一個微博的感動轉發,下一秒煙消雲散。
2012年,劉翔在倫敦奧運會的所作所為,和2008年相反。他沒有知難而退。他跑了。他倒下了,受傷了,跟腱傷了。他走回場邊了,然後又回來,一路蹦跳著完成比賽,和欄架吻別。這簡直像是另一個平行宇宙裡,2008年命運的交叉點。
如果你在2008年喊過一句「如果劉翔跑了並真受傷了,大家就不會罵他了!大家指責他,是因為他怕承擔壓力沒跑!」——那麼,看一眼2012年好了:
他跑了,然後跟腱傷了,可還是不會妨礙世界繼續有罪推定、捕風捉影。世界那麼大,總有人湊幾個證據就想當柯南,雖然許多置疑手段更像是張紹剛。四年前,劉翔應當像個倒在沙場的英雄,帶傷也要走完。四年後,劉翔走完了,於是他又成了演員。跟腱的傷?啊,那是真的還是假的呢?哪怕是假的,必然也沒有絲毫的疼痛,那只是番茄醬!
1988年,李寧已老,該退役的年紀,被迫去參加了奧運會,失利。回國後被熱情觀眾寄去了刀片和繩索,呼做「體操亡子」,判了抹脖子和上吊的罪過,連機場工作人員都在說「摔哪不好摔,去奧運會摔!」。這個典故在劉翔摔倒後,又被BBC的解說員揀起來當作笑話了——當然對中國人來說,這個段子並不那麼好笑。問題在於,英雄並不那麼好當。2009年NBA西部半決賽,火箭VS湖人第一場,姚明終場前受傷,走進過道,又毅然回來,帶領火箭決勝。兩場後,這個傷勢致了命。如果你能回到那時,你是希望姚明逞英雄回來,還是索性休息了?
往前一年,同樣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應力性骨折不到半年的姚明提前復出,帶領中國隊把歐洲之王西班牙逼進加時,讓中國最後一次打到世界第八。如果那時有選擇權,你是願意姚明多打幾年,還是提前復出,拼這個第八?
但運動員,尤其是中國運動員的疼痛、傷病、手術狀況,從來不發生在觀眾身上。對那麼一部分人來說,他們四年才看一次奧運會,四年才看一次世界盃;他們偶爾也知道每年5月有歐洲冠軍杯決賽,每年6月有NBA總決賽;時髦一點的,知道每年2月有NFL超級碗,每年3月有美國大學生籃球NCAA64強錦標賽。他們未必那麼喜歡體育,他們喜歡的,僅僅是這樣一種感覺:「我喜歡的球員和我是一體的,他成功了意味著我成功,他失敗了意味著我失敗」;同樣,「我討厭的球員一旦失敗了,就是我的大成功。」如此而已。
在這個時代,很可喜的一點是,越來越多的人已明白,中國的競技體育有其問題,舉國體制和金牌英雄背後也有許多無奈,冠軍偉大不等於中國偉大不等於自己偉大。但是,分得清冠軍和英雄區別的人,卻時常並不明白,曾經的英雄也是凡人。
去年姚明退役時,我寫過一小段。世上總是有一群「姚明只不過是中國媒體和球迷集體塑造的假大空形象」的清醒真相帝。實際上,他們給自己預設的虛擬攻擊對象,並非姚明本人,而是一個叫做「姚明」的概念,一個標籤。加諸姚明身上的媒體宣傳,以及隨之而起的姚迷,是他們真正的攻擊對象。在許多姚黑概念裡,「姚明」=「主流媒體」=「商業吹噓」=「某些對NBA知之甚少的姚迷」。有部分姚黑的情緒可以這麼總結:
「媒體是浮誇的,我們是真相的,庸眾是無知的,所以我們要攻擊;攻擊了你們擁戴了人,就等於攻擊了你們全體」。這種帶點逆反情緒的「媒體吹噓啥我們就打擊啥」的義憤,讓各種狂歡式掐架得以延續。
對劉翔來說,這道理有些類似。許多攻擊者預設了「我是在揭露真相、戳破商業騙局」的立場。問題是,劉翔被他們綁在了劉翔背後那更龐大的東西上,當證據不足以確立時,這種對「更龐大的東西」的義憤感,就代替了證據。所以成了一個搞笑的局面:那麼多人聲稱痛恨政治化,但遇到事情,第一件事就是把體育往政治上面引。
一個創造過世界紀錄的、拿過大堆冠軍的、過去十年最出色的110米欄運動員之一、優秀的田徑老將,在奧運會輸掉了比賽——這樣簡單的表述,為什麼許多人難以接受?因為有段時間,一個普通田徑運動員曾被推到英雄的高度,於是總有人不願就此放過他。這像是我小時候遭遇過的局面,有個叔叔對我說:「小子,你媽媽說你五歲就會寫好多字了,你寫滿這一面作業簿給我看看!」當時我都沒想過,該跟他說「這種事你找我媽媽呀,找我幹嘛?!」這個時代得繼續消費英雄,無論是英雄的輝煌還是英雄的疼痛。劉翔跑與不跑,都得被當作話題。你可以說,沒人逼他跑逼他受傷啊,是組織的要求把他推上去的;但實際上,這是場合謀。有一片人把他當作了英雄和圖騰,而另一片人就真的把他的職業生涯當作一場戲劇,最後必須配上好萊塢式的結局,才夠完美。2008和2012的對比很是明晰:跑或不跑,命運的答案其實是差不多的。
《讓子彈飛》裡,陳坤對張默提出一個惡毒的邏輯:想證明自己沒有偷吃,就得剖腹自明。劉翔差不多是如此:無論他是否表演,為什麼他非得冒著受傷的風險,上場來這一趟?因為經過2008年的那段風暴,他總得上場來跑一次,跑到跟腱受傷,讓觀眾親眼目睹,才能有個交代——當然,他還是沒法清白,因為「是否假裝」、「有多少動作是作秀成分」,還是會被繼續追問下去。跟腱的疼痛?世界才不管呢。對許多四年看一次奧運會看一次世界盃,體育知識依靠偶爾的新聞和即時百度的電視觀眾來說,英雄的血,永遠只是番茄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