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禪修的常見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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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是否是禪修的必要條件?是否有必要培育八聖道分裡的所有八道分?欲證悟涅槃的禪修者應該記得,在《相應部.轉法-輪經》、《長部.大念處經》,以及其它經裡所提到的趣向滅苦之道,都是具備所有的八道分,即從正見至正定。可見只有在具足所有八道分時,禪修者才能達到滅苦的涅槃。
關於八聖道分當中的正定,佛陀在許多經典裡把它詮釋為初禪、第二禪、第三禪及第四禪。這種教法稱為「殊勝義釋」或「中燈法」。殊勝義釋列舉作為修習觀禪根基的最佳定力;中燈法則是指九種定的中間四個,即色界定。當佛陀舉出四個色界定為正定時,分別處在色界定上下兩邊的四無色界定與欲界近行定,亦已包括在內,所以它真正的意思是指所有的九種定。
可見禪修者必須具備正定,如此才能夠修習觀禪與證悟涅槃。那些認為不需要修定即能證悟涅槃的人,事實上已經從八聖道分中除去了一個道分,而只剩下七聖道分。每位禪修者應該自己反省,試著想一想,只修七聖道分是否能夠達到涅槃?如果要修戒、定、慧三學,亦即七清淨,禪修者首先需要修「戒清淨」,進而修「心清淨」。
巴利經典《清淨道論》(第18章.節1)在為心清淨下定義時說:「心清淨是近行定及八定。」八定即是四色禪與四無色禪。因此,為得心清淨的禪修者必須致力於獲得近行定,或八定其中的一個禪那,或全部的禪那。在獲得心清淨之後,他可以進修「見清淨」。 《阿毘達摩概要》裡提到:「見清淨是依特相、作用、現起與近因辨識名色。」
佛陀在《相應部.定經》中提到:「諸比丘,應修習定。諸比丘,得定之比丘能如實了知。如實了知什麼呢?即色集、色滅及其因,受集、受滅及其因,想集、想滅及其因,行集、行滅及其因,識集、識滅及其因。」在這部經文裡,佛陀指示必須培育定才能如實知見:一、色、受、想、行、識五蘊,即究竟法。二、五蘊集,即無明、愛、取、行與業。三、五蘊滅,即無明、愛、取、行與業的止息。四、五蘊的生滅及它們生滅的因。
任何想要證悟涅槃之人皆應關注佛陀所說的這一段話,因為它指出了培育定的必要性。如果禪修者依舊不培育定而修觀,由於沒有定力的緣故,他們:一、不能夠依據過去、現在與未來三世,去知見果報法如何依因緣法而生,或因緣法之滅如何導致果報法之滅。二、不能夠看到色聚,或即使能看到色聚,也不能分辨它們,不能破除密集,不能辨識究竟色法。
三、不能夠如實知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內外五蘊及它們的生滅。因此,還不能知見這些的人,他們應該以恭敬心聽從佛陀的勸導培育定力。如此,他們將能以三遍知圓滿地觀照五蘊,直到證悟涅槃。佛陀是如此教導我們滅苦的。有人相信「純觀行者」不需要培育定力,而且只需以「剎那定」即能直接修習觀禪。關於這一點,讓我們談談有關純觀行者在「心清淨」階段的剎那定,以及止行者與純觀行者在修習觀禪時的剎那定。
「止行者」已經證得禪那,所以已經圓滿了心清淨。若欲圓滿「見清淨」,他可以進入除非想非非想處禪外的任何一個禪那,而從該禪那出定後,辨識尋、伺等禪支,以及所有與止禪心相應的心所,辨識它們每一個的相、作用、現起與近因。過後,應辨識它們皆有「朝向目標」之相,而視它們整體為「名」。
接著應辨別:那些名法所依靠的心所依處色、心所依處色所依靠的四大、其它所造色。他應辨識它們每一個的相、作用、現起與近因。然而,若止行者不想先分別名法,而想分別色法,他即應依照純觀行者所採用的方法修習。純觀行者修見清淨的方法如下:「純觀行者,或上述的止行者,依四界差別篇中所述的各種方法,簡略地或詳盡地辨識四界。」
觀禪是由兩個部分組成,即色業處和名業處。這兩者也個別稱為色攝受與名攝受。 《中部注》與《分別論注》中提到:「在這兩者之中,色業處是指簡略地或詳盡地分別四界。」上述的指示顯示,佛陀教導純觀行者及欲以分別色法為先的止行者,應該先簡略地或詳盡地修行四界分別觀。若禪修者依照佛陀的教法修習,它即會帶來最大的利益。
佛陀在《大念處經》裡教簡略法時說:「諸比丘,比丘觀察此身無論是處於任何姿勢,都只是由諸界組成而已: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清淨道論》進一步指示禪修者以智辨識骨、腱、肉與皮每一部分裡的四界,以及重複地辨識它們一百次,一千次,或甚至十萬次。 《清淨道論》很清楚地提到,屬於四十止禪業處之一的四界分別觀,是能夠達到近行定的禪法,意即必須修此業處達到近行定。
《大疏鈔》進一步提到:「當他如此致力修行時,不久他就獲得定。在智的助力之下,他得以照見辨識諸界。此定只是近行定,而非安止定,因為它以自性法為所緣。」該疏鈔又說:「沒有近行定與安止定的止行者,或沒有剎那定的純觀行者,不會有解脫門(無常、苦及無我的觀智),也不可能證悟出世間法。」
在此,疏鈔使用「剎那定」一詞來形容純觀行者之定,而《清淨道論》則用「近行定」,我們應該理解詞彙上的差異。關於詞彙的使用,疏鈔解釋說:「所謂『近行定』者,由慣用義言(單詞),應如是理解。行者已近行於安止故,於此並無近行定與安止定,於如是定之『同相性』而作如是言。」
當《清淨道論》說近行定為四界分別觀的最高定力時,它只是在做比較或因為類似而用「近行定」一詞。只有接近禪那的定力才名為近行定,而由於四界分別觀是以自性法為目標,所以是不可能證得禪那的,只能獲得定力與近行定相似的剎那定。疏鈔作者則認為它應被稱為剎那定。
《清淨道論》說禪修者應在修完五種攝受之後,才可以修習思惟智及更高層次的觀智,這五種攝受是:一、色攝受。二、名攝受。三、名色攝受。四、緣攝受:攝受今生名色的因緣法與果報法。五、世攝受:攝受過去世和未來世名色的因緣法與果報法。觀禪的目標是名法、色法、因緣法與果報法,這些法亦名為行法(有為法)。如實知見一切行法為無常、苦及無我的智慧名為觀智。
因此,欲從「道非道智見清淨」開始培育觀智的禪修者,應先完成「見清淨」與「度疑清淨」,因為在上述兩個階段裡所辨識的名色法及因果是觀禪的目標。如果連觀禪的目標都見不到,那又怎麼能夠修行觀禪呢?修習觀禪時,禪修者必須輪流觀照無常、苦、無我三相,一時於內五蘊,一時於外五蘊,一時於色法,一時於名法。
《清淨道論》亦指示在修「思惟智」和「生滅隨觀智」時,應觀照過去世、現在世與未來世十二緣起支的三相。修習觀禪時的定力名為剎那定,因為它不像在修習止禪時那樣,可以持續地專注於一個目標。若欲有系統地修習觀禪,就必須以近行定或安止定做為基礎。在此所說的近行定,是指修習四界分別觀或止禪所獲得的定力。只有如上述般修習觀禪時的定力才被稱為「觀剎那定」。
請注意:若禪修者還未能見到色聚或個別名法,不能分別它們,不能辨別過去、現在與未來三世的因果,不能觀照這一切法的三相,那他的定力不能被稱為「觀剎那定」。再次簡要地說明:在培育定力時,純觀行者修習四界分別觀而達到的最高定力,被稱為近行定(這是他的心清淨),因為它與止禪的近行定類似的緣故,而疏鈔則稱它為剎那定。
當純觀行者以近行定來修觀禪,知見諸行法時,其時他的定力名為「觀剎那定」;當止行者先培育近行定或安止定作為心清淨,在出定後以觀智知見諸行法時,其時他的定力亦名為「觀剎那定」。 《清淨道論》中提到:某人先觀諸行為無常,然而只是觀無常是無法解脫的,因為必須也觀諸行為苦及無我,所以他觀它們為苦與無我。
這顯示只觀無常或苦、或者無我而已,是無法證得聖道的;只有在輪流觀此三相之後,禪修者才可能達到聖道。 《清淨道論》裡提及禪修者在近行定時,會有墮入有分的可能性,它提到:「有兩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心以兩種方式得定,即於『近行地』或於『獲得地』。在此,心以舍斷諸蓋而於『近行地』得定,及以諸禪支的顯現而於『獲得地』得定。
這兩種定的差別是:在近行時諸禪支不夠強固。由於它們不夠強固,所以在近行定生起時,心取禪相為目標後再墮入有分,就如同幼孩被人扶起站立而又屢屢跌倒在地。但在安止定時的諸禪支是強而有力且穩固的。由於它們在安止定生起時是強固的,所以心在中止有分流之後,可以作為善速行心整夜整日持續不斷,就有如強健之人,定坐而起之後,可以整天站著」。
對於培育近行定或安止定作為修行觀禪基礎的禪修者,當他的定力已達到足夠的程度時,如果他辨識四界就能見到許多極微細的「色聚」。他必須進而依諸色法的相、作用、現起、近因,分別每一種色聚裡的四界及其所造色。此辨別的智慧即是「色分別智」。這時候,他已能親自透徹地以正見知見究竟色法。
此後,他必須辨別每個生起的識與心所。這些識與心所組合稱為「名聚」。當他依諸名法的相、作用、現起、近因辨別每一種名聚裡的每個名法時,其智慧即是「名分別智」。因此,若禪修者還不能如此辨別色法與名法,他即未證得「名色分別智」。如果禪修者還不能辨別過去與未來的名色法,他是不可能知見是什麼過去因引生了今世的名色法,或是什麼現在因將會引生什麼未來名色法,所以不能說他已證得了「緣攝受智」。
如果禪修者還沒有證得這三智,他距離證得真實觀智就有如天空距離地面那麼地遙遠,更別提知見聖道、聖果及涅槃。因此,禪修者應該認真看待《清淨道論》裡所說的,即修習任何業處至近行定或相等於近行定之禪修者是可能會墮入有分的。
如此一再地提示,是因為有些墮入有分心的禪修者自稱:「我知見無所有」或「所緣(目標)與觀照之心都滅盡了」。他們誤以為自己已經證悟了涅槃,但事實上他們只是墮入有分而已。由於他們沒有能力辨識有分心及其目標,所以他們說:「我知見無所有」或「所緣與觀照之心都滅盡了」。
然而,如果能進一步培育緣攝受智,他們將能曉得那時候還是有有分心的存在,而它們的目標就是前世臨死速行心的目標。只是由於有分心太微細及自己還不能辨別名、色與諸因,所以禪修者並不能覺察到它。在證悟涅槃時心識是不會滅盡的,因為必須有道心或果心緣取涅槃為目標。
唯一能夠暫時中止心識生起的時刻是在「滅盡定」裡,而只有擁有四禪八定的諸阿羅漢與阿那含聖者才能證得滅盡定。所以,某些禪修者所報告的「識已滅盡」或「心已滅盡」是不可能的事,也與證悟涅槃不符合。
什麼是智慧之光?關於智慧有光明,佛陀在《增支部.三集.掬鹽品.相經》裡說:“諸比丘,勤修增上心之比丘,有時作意定相,有時作意精勤相,有時作意舍相,因此其心變得柔軟、適合作業、極光淨、及不易壞。他的心安穩地住立,直到漏盡。”
什麼是增上心?止禪心(奢摩他修習心)和觀禪心(毘婆舍那修習心)這兩者,都是增上心。正當培育止禪心及觀禪心的比丘,有時需要專注在能引發禪定的相,以培育定力;有時專注在能引發精進的相,以培育精進力;有時專注在能引發舍的相,以培育舍。這表示他必須平等地作意定、精進及舍三法以平衡它們,而不應僅只專注其中之一。
若精進力過強,心將變得掉舉、散亂;若過度在定,心將陷於懈怠、厭煩;若過度在舍,心將陷於愚癡。因此,平衡定力和精進力是必要的。精進有兩種:身精進和心精進。這兩種都必須夠堅強。即使禪修者的身體是坐著,但若他不精進地防止心散亂在外面的種種目標上,他能夠成功嗎?不,他不能。
即使他一直想打坐,但若身體不能持續坐著,缺乏身精進,他能夠成功嗎?不,他不能。所以這兩種精進都是必要的。同時,定力也是必要的。若有了精進和定,他必須保持心平衡地專注在禪修目標,不要過度熱忱,也不要感到厭悶。假如不感興趣,心就會變得微弱;過度的狂熱,心則陷於擾動、散亂。因此,他必須保持心平衡地專注於禪修目標,這就是「中舍性」,而在這裡則稱為「舍相」。
如果他這樣修習,會有什麼發生呢? 「其心變得柔軟、適合作業又極光淨。」當有了柔軟和適業的心之後,如果想要擁有定,他能夠獲得定;如果想要轉修觀禪,他能夠轉修觀禪;如果想要辨識名色法,他能夠辨識名色法;如果想要知見因果,他能夠知見因果。無論想要修習什麼業處,他的心都能專注於該業處。
不止如此,同時他的心將變得明亮,且極光淨。他的心不會被敵對的煩惱,即蓋所破壞;他的心安穩地住立,直到漏盡,證得阿羅漢果。止禪心有極光淨的光嗎?是的,沒錯。觀禪心有極光淨的光嗎?是的,沒錯。但大多數人只曉得生滅智階段的觀禪心有光,而不知道止禪心也有光。 《增支部》的《睡意經》敘述大目犍連尊者證得阿羅漢果的經過。在此經中,佛陀教導大目犍連尊者日以繼夜地增強光明,以克服昏沉和睡眠。
在《增支部》的《光明經》和《放光經》裡,佛陀提到四種光明:一、日光;二、月光(包括星光);三、火光;四、智慧之光。對於智慧之光,《睡意經》的疏鈔提到四種:一、天眼通有很強的光;二、一切遍處都有光;三、從接近近行定的預作定(遍作定)起始,一直到最高的止禪心都有光;四、觀禪的光明隨煩惱(染),這是觀智的光明。若是如此,有人將會問:止禪心及觀禪心兩者都有光,為什麼還特別強調觀禪隨煩惱的光為光明呢?這是因為在初修階段所出現的光,在程度與力量上並不像這種光明那麼強。
《清淨道論》中敘述:“我現在生起這種以前未曾生起的光明,我實在得聖道、聖果了。如是執非道為道,執非果為果。”他誤以為:從前未曾生起這種光明,一定是我證得道和果了。他誤執非道為道,非果為果,因此乖離了正道。由於這光明會令人乖離正道,所以將它列為隨煩惱之一。在這階段出現這種光明是很自然的事。
但對於智慧之光,人們就有許多疑問:智慧有光嗎?名法有光嗎?對於這些,《大疏鈔》解釋:「觀禪的光明,是由觀禪心引生,以及由自身相續中的時節所引生的極光明色。」什麼是觀禪的光明呢?上文提到兩種起因:一、觀禪心,二、禪修者本身色相續流裡稱為時節的火界。
當禪修者在修習色業處的階段,就會很容易了解以下兩項解說:一、在一切由名色所組成的有情,除了結生心之外,每一個依於心所依處生起的心都有能力製造心生色。這些心生色生起為心生色聚。分析這些色聚時,你就會看到它的八種色法:地、水、火、風、顏色、香、味及食素。對於觀禪心製造的心生色,它的顏色界(顏色色法)或色所緣是「很明亮的色」。二、心生色聚中名為時節的火界能製造新的色聚。依於止禪心及觀禪心的威力,由火界所製造的新色聚能夠由內向外擴散出去。如果再分析,你會看到每一個由火界所製造的色聚中的八種色法:地、水、火、風、顏色、香、味及食素。其中的顏色界是「很明亮的色」。
這些解釋,顯示「觀智之光」是:一、由觀禪心製造的心生色聚的顏色界的光明;二、由心生色聚的火界所製造的時節生色聚的顏色界的光明。止禪心所引生的光明與上面的解釋相同。因此,這真的是觀智的光明嗎?不,這不是。這在經典上僅僅是用以隱喻而已。不說由「因」(智)引生的「果」(色法)有光,而隱喻地說為「因」本身有光。事實上,它是心生色及時節生色的顏色界。
譬如:我們說床很吵地叫喊(這是形容某人粗魯地坐下,而令床發出噪音的隱喻)。床真的能夠叫喊嗎?不。事實上是坐在床上的人使它發出噪音。在文獻上,有些字作隱喻用,以使事實更加容易了解。那為什麼在這個部分用了隱喻呢?這是因為止禪心及觀禪心愈強,光就愈亮;即為了顯示它們之間的因果關係。另外一點:例如這座講堂被燈泡所照亮。當這些燈泡亮著時,其光被講堂內的其它東西所反射。同樣的道理,當心生和時節生色聚裡的顏色界發亮時,業生和食生色聚裡的顏色界也就會反射,而一起發光。所以疏鈔說,這光明在自身色相續流裡產生。
接著,疏鈔再比較心生色和時節生色兩者光明的強度:「在這兩者當中,觀禪心引生的光明,僅存於禪修者的自身之中。另一時節生之光,則依『智之威力』,而向身外擴散。」因此,這些向外擴散四射的光明,是時節生色聚的顏色界。這光明依於智的威力而生起,強弱依照智慧的深淺而定,慧力愈強,光就愈明亮。 「僅有行者之慧,能得見彼光明」。這種光明僅能由行者之智能看到,其它人則不能看到。
例如:我們可以用肉眼看到X光嗎?不可以。我們是否可以因為肉眼看不到X光,而說X光不存在?不,我們不可以這麼說,因為我們的確是能夠拍到X光片的。 「這色(光)所到而接觸的空間,他都能看見。」當光向外擴散時,在其所到之處,人們都可以看到種種目標。他用什麼去看這些目標呢?
「他們說,當行者在看的時候,他應觀察自己到底是用眼識看,還是用意識看。」由觀智而生的光,能夠用來看或分析外在的諸目標。而止禪心的光明也可以用來辨識外在的目標,但是它並不像天眼通那樣準確。所以,在看的時候,到底是由眼識還是意識看見外在的目標呢?
《大疏鈔》在解釋這點時所給的結論是:「就像得天眼者,他以意識得見種種外在目標。」他是以,依靠心所依處生起的意門速行心而得見,而不是以依靠眼淨色生起的眼識得見。當禪修者培育止禪心與觀禪心時,如果他去辨識,就可以看見許多外在的目標。特別是修習慈心的禪修者,在以「願一切天神得以脫離危難」的方式散播慈愛時,由於其光向外擴散,他可以看見許多天神。同樣地,在以「願一切墮惡趣者」的方式散播慈愛時,他會看見許多苦界的有情。這是因為止禪心所產生的光明之威力所致。他是以意識看見,而不是以眼識。
對於修習觀禪的禪修者,如果沒有這種光明,他就不能觀照外在三十一界的名色法。是否無論在什麼時候,只要光明出現,即可說已經達到生滅智的階段?不能這麼說,僅只在生滅智時有光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其它的觀禪心及止禪心也都有光明。但比較起來,在生滅智階段生起的光明和在它之前生起的光明是不同的。若是不同,它們到底那裡不同呢?對於這點,禪修者親自修習的時候就會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