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生平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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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1724年?-1763年,一說1764年),名霑,字夢阮,號雪芹、芹圃、芹溪。清代小說家。祖籍遼陽漢人,遠祖曹俊後歸降滿洲,被編入正白旗後世成為滿族。中國清代人,一般認為他是中國長篇名著《紅樓夢》的作者。
家族及生平
《紅樓夢》是中國長篇小說的一座高峰,紅學者多認為曹雪芹為《紅樓夢》的作者,而且認為《紅樓夢》是一部帶有自傳性的小說,因此書中賈家與曹雪芹真實家族的事跡有很大的關係,但對曹雪芹的生平,迄今知之不多,且大都來自紅學家的考證。許多紅學家認為曹雪芹是在寫曹家的歷史,但一有人認其是為寫清朝時期有名詞人納蘭性德之歷史,甚至有人傳聞是寫清朝帝王世家之史,但據今考證以曹家之典故寫紅樓無誤。
家族
明朝天啟元年(1618年),清太祖努爾哈赤統兵伐明,攻佔瀋陽、遼陽,曹家先祖被滿軍所虜,歸依旗人正白旗「包衣」(奴隸),曹雪芹的太高祖曹世選、高祖曹振彥淪為多爾袞的家奴。曹振彥頗受多爾袞賞識,封為佐領,曾參與平定姜瓖起義。入關後,改任文官,歷任山西吉州知州、大同府知府、兩浙都轉運鹽使等三品官職。
順治八年(1651年),順治將多爾袞的正白旗收為己管,曹家成為御前內務府包衣,負責打理宮廷雜務。這時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璽,也由王府護衛升任為內廷二等侍衛。
根據胡適與周汝昌的考察,曹雪芹的家族和滿清皇室淵源很大。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璽之妻孫氏是康熙帝的奶媽,祖父曹寅做過康熙的兒時伴讀和御前侍衛,因此受到康熙的特殊照顧與寵信。康熙二年(1663年),曹璽任命為江寧織造,負責主管採辦皇室江南地區的絲綢,並監視南方各級官吏。康熙對曹璽極為重視,曾賞蟒袍,並親手寫「敬慎」的匾額賜給他,曹璽死後,還贈官一品工部尚書,並在約半年後南巡時,親自慰問曹氏家屬。
曹璽過世後,祖父曹寅也歷任蘇州織造、後又繼任江寧織造和兩淮巡鹽御史。曹寅是當代著名的藏書家、刻書家,精通詩詞、戲曲和書法。此時,曹氏家族極為顯赫,康熙六次南巡,有四次由曹寅負責接駕,曹寅二女均被選為王妃。但就因這個關係,曹寅晚年負債纍纍,虧空公家白銀數余萬兩,但幾次彈劾都不被康熙批准。
曹寅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病故,康熙命其兒子曹顒接替江寧織造職務,曹顒只任三年即去世,康熙特准曹寅之妻過繼一個兒子曹頫(曹寅的胞弟曹荃(音同「宣」)之子)繼承江寧織造職務,康熙仍然對待曹家虧欠抱寬容態度。
康熙1722年去世後,雍正即位,內部政治鬥爭的牽連,曹家開始失寵沒落,幾次江寧織造貢入的織物不合格受到雍正訓斥,後來御史匯報曹頫任由管家監工,自己不理政事,再加上虧空銀兩。最終因其解送織物上京,勒索錢物,被山東巡撫參奏,雍正批示「本來就不是個東西!」,下令雍正六年元宵之前抄家,曹頫以「行為不端」、「騷擾驛站」和「虧空」罪名革職[1],下獄治罪,「枷號」一年有餘,催交虧欠,所有家產奴僕都賞給新任江寧織造隋赫德,新織造將北京房產17間和三對家僕給了曹寅之妻度日,是崇文門外蒜市口曹雪芹故居。曹雪芹隨著全家遷回北京居住。曹家從此一蹶不振,日漸衰微。乾隆即位後寬免其欠銀,但家族已經沒落。
生平
在被抄家以後,曹雪芹隨家一起遷居北京,曹雪芹曾在「虎門數晨夕」,「虎門」即北京西單牌樓北石虎衚衕的右翼宗學,結識了張宜泉、敦敏、敦誠兄弟等人。
關於《紅樓夢》的創作過程以及曹雪芹的中、晚年生活,由於文獻資料極少,很多問題無法確知,只能存疑。從曹雪芹晚年的好友張宜泉、敦敏、敦誠等人的零星記載,僅知道曹雪芹多才多藝、工詩善畫、嗜酒狷狂,對黑暗社會抱傲岸的態度。張宜泉的《傷芹溪居士》云:「其人素性放達,好飲,又善詩畫」。曹雪芹的詩,有創新獨特之處,風格接近唐代詩人李賀。[2]他的友人敦誠曾讚道:「愛君詩筆有奇氣,直追昌谷破籬樊。」又說「知君詩膽識如鐵,堪與刀穎交寒光。」
曹雪芹又是一位畫家,喜繪突兀奇峭的石頭。敦敏《題芹圃畫石》說:「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見此支離。醉余奮掃如橡筆。寫出胸中塊磊時。」
曹雪芹晚年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潦倒,常「舉家食粥酒常賒」(敦誠《贈曹芹圃》),靠著賣畫和親友的接濟過日子。據一些紅學家考證,曹雪芹就是在這樣極端困苦的條件下進行了「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的《紅樓夢》創作。這部巨著耗盡了他畢生的心血,但全書尚未完稿,曹雪芹因貧病無醫而「淚盡而逝」。(亦有紅學家考證認為《紅樓夢》的創作時間應該是曹雪芹在右翼宗學裡的那段時間,無論是生活條件和思想交流的條件都無出其右,並且根據脂硯齋等批語顯示《紅樓夢》應該是全部完成,但只是後半部大約三十回「被借閱者迷失」。)留下新婚不久的遺孀,終年還不到五十歲。
北京西郊的曹學芹故居[編輯] 生卒年與生父論
曹雪芹的生卒年,他活了多少歲,一直是紅學界爭議性很大的問題。曹雪芹的生父是誰,也無定論。
對於卒年,紅學界有三種普遍的看法,即是「壬午說」(1763年)、「癸未說」(1764年)及「甲申說」(1764年初春)。胡適憑甲戌本「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的脂批,認為曹雪芹卒於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
1947年,周汝昌提出「癸未說」,建議把卒年改為癸未除夕(1764年2月1日)。也有人說曹雪芹卒於甲申歲首(1764年初春)。
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年)春末,曹雪芹已病故,有敦誠輓詩「曉風昨日拂銘旌」、「四十華年太瘦生」為證。周汝昌從輓詩「前數月,伊子殤,因感傷成疾」一句中推測雪芹是因愛子患疹疾夭折而悲傷過度,一病不起,享年四十歲。敦誠在輓詩中曾兩次提到了「四十」這個數字,一是「四十蕭然太瘦生」,一是「四十年華付杳冥」。張宜泉也在《傷芹溪居士》詩題下註明雪芹「年未五旬而卒」,因此曹雪芹得年應在四十到五十歲左右。
曹雪芹的生父是誰,大致有兩種意見。一是認為是曹顒,曹雪芹是他的遺腹子,譜名曹天祐(佑),生於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年(1715年)──曹頫實是其堂叔。由王利器提出。二則說是曹頫;周汝昌、馮其庸、蔡江義持等說法。
對於生年,胡適曾考證為1715年,但沒有進行細緻的探討。馮其庸也贊同這種主張。 周汝昌認為,《紅樓夢》書中關於「絳洞花王」和「餞花節」的描述暗示了主人公賈寶玉的生日,進而暗示了作者曹雪芹的生日。按照這種看法,書中所描寫的「餞花節」是「農曆四月二十六日」,且恰恰當日也是農曆節氣中的「芒種」。據此發現,公元1724年(雍正二年甲辰年)的農曆四月二十六恰好是芒種,很有可能為曹雪芹的生日。按一般認為曹雪芹卒於1763或1764年,則也剛好和朋友敦誠的輓詩「四十年華太瘦生」相吻合。 另外,據吳新雷推測,曹寅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報得孫喜訊,友人張雲章贈《聞曹荔軒銀台得孫卻寄兼送入都》一詩,此孫也可能為曹雪芹。
曹雪芹與《紅樓夢》的關係
《紅樓夢》早期抄本流傳以來,作者並未署名。因程偉元在程高刻本的序文中說道:「《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
自1921年胡適發表《紅樓夢考證》以來,一般認為《紅樓夢》原作者為曹雪芹。
曹雪芹為《紅樓夢》作者的證據,主要來自脂批與書中第一回,書曰:「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脂批也多處明確指明作者與「雪芹」為同人,如甲戌本第一回批語:「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則開捲至此這一篇楔子又係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後來發現的脂批與曹家的線索相符,因此廣泛被主流紅學所接受。
清代詩人明義在其詩《題紅樓夢》序中說道:「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備記風月繁華之盛,蓋其先人為江寧織府。其所謂大觀園者即今隨園故址。惜其書未傳,世鮮知者,余見其鈔本焉「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三絕句 (姓曹)」。
然而一些研究者根據「披閱十載,增刪五次」認定曹雪芹僅是《紅樓夢》的增刪、編修者,而非原作者。
亦有學者根據脂硯齋的批語,認為紅樓夢在作者去世前已經基本完成,只是後半部分由於涉及朝政而被當局腰斬,未能存世而已。
註釋參考
1 曹頫、德文、烏林人麻色向驛站索賄,其中曹頫收過銀三百六十七兩二錢,德文收過銀五百十八兩三錢二分,麻色收過銀五百零四兩二錢;此案被揭發後,除了曹之外,其餘兩人則「枷號兩個月,鞭責一百,發遣烏喇,充當打牲壯丁。」
2 曹詩代表:「慣養嬌生笑你癡,菱花空對雪澌澌;好防佳節元宵後,便是煙銷火滅時。」自嘆寫紅樓夢:「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言作者癡,誰解其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