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藥是皮膚疾病治療中非常重要的部分,病人對外用藥物的要求可以用「四不一沒有」來說明。
「四不一沒有」的原則:
●不要含類固醇:類固醇能有效控制皮膚發炎的反應,因此在濕疹、接觸性皮膚炎、乾癬、異位性皮膚炎的治療中,非常重要。類固醇使用在大於1%的皮膚表面積(約手掌大小),超過一個月就會產生皮膚變薄、血管擴張等副作用。
要避免類固醇的副作用,最重要的是不要自行買藥塗抹,類固醇的強度分成七級,皮膚專科醫師會依照病情處方不同強度的藥物。目前治療異位性皮膚炎及乾癬也有非類固醇的外用藥物可以使用,需要使用類固醇藥膏時,若是短時間、小面積及正確的藥物,也不需要太排斥,正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正確使用類固醇藥膏,是皮膚科治療疾病非常重要的一環。
●不要油膩膩:台灣天氣潮濕悶熱,病患都非常討厭黏膩觸感的藥膏,但是有些部位如手掌及腳掌,以及厚度較厚的苔癬化病灶,不夠油質的基劑無法讓皮膚吸收並產生藥效;過於乾燥的皮膚若使用太水劑的藥物會讓皮膚變得更乾,因此像手部就必須使用較油質的藥膏,在背部就可以使用較水性的藥膏。
●不要傷肝傷腎: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經由皮膚吸收的外用藥物,如果塗佈面積廣大也會影響健康。
●不要自費品項:針對疾病治療所需的藥品,健保大多有給付;但若是和美有關的部分,例如美白、除疤、淡斑、生髮等訴求以及皮膚保養用品則須自費。
●沒有時間擦藥:有些藥膏一天塗抹2次,因為在12小時之後就無法在角質層中測得有效的藥物濃度,為了提高病人塗抹藥物的意願及方便性,許多新的藥物已經改良到一天塗抹一次。
唯有醫師與病患互相配合才能治癒疾病,和您的醫師多討論,可以幫助你了解醫師處方的原則,也可以讓疾病更快遠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