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於「天」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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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中華文化信仰體系的一個核心,狹義僅指與地相對的天;廣泛意義上
的天,即道、太一、大自然、天然宇宙。
天有神格化、人格化的概念,指最高之神,稱為皇天、昊天、天皇大帝、
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等,即道教和民間信仰中的玉皇上帝(玉皇大帝);
又稱蒼天、上天、上蒼、老天、老天爺等,如「天意」、「蒼天在上」、
「老天有眼」、「奉天承運」、「天譴」、「天生我材必有用」、「我的
天啊!」、「天啦!」中的「天」。《毛詩傳》:「元氣昊大,則稱昊
天。遠視蒼蒼,則稱蒼天。此則天以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列。」昊天上
帝和天相比,具有一定的人格化的意味。鄭玄曰:「上帝者,天之別名
也」;另一方面,有時又作了區分,如《漢書》記載:「四年春,郊祀高
祖以配天,宗祀孝文皇帝以配上帝」,其中又將天和上帝區分開來,上帝
地位低於天。以鄭玄為代表的神學體系認為上帝為天之別名,總共有六
天、六上帝。六天上帝即昊天上帝與五方上帝。昊天上帝(天皇大帝)為
全天之帝;五方天帝各為一方天帝,分別為中央土德黃帝含樞紐、東方木
德青帝靈威仰、南方火德赤帝赤熛弩、西方金德白帝白招拒、北方水德玄
帝汁光紀。以王肅為代表的宗教系統認為五行人帝可稱為上帝,但不可稱
為天;昊天上帝則可稱為天,祭祀昊天上帝即代表祭天。中華文化中單說
上帝即指昊天上帝。六上帝中,五行人帝可稱為上帝,但不可稱為天;昊
天上帝則可稱為天,祭祀昊天上帝即代表祭天。按《隋書·禮儀》所載:
「五時迎氣,皆是祭五行之人帝太皞之屬,非祭天也。天稱皇天,亦稱上
帝,亦直稱帝。五行人帝亦得稱上帝,但不得稱天。」周朝以後的儒教繼
承了周以前的中華宗教信仰傳統,因而歷代祭天延綿不絕。
春秋戰國之時,思想進步,人文理性精神勃發,季梁曰:「夫民,神之主
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神為人創,民為神主,則上古神
秘觀念漸消,「皇天上帝」之概念漸由自然之「天」取代,天為道德民意
之化身,這構成了後世中國文化信仰的一個基礎,而「敬天祭祖」是中國
文化中最基本的信仰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