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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文藝] 玩命三人行

玩命三人行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雷倩倩 您是第944個瀏覽者





作者:珍妮.伊凡諾維奇
原文作者:Janet Evanovich
譯者:蔣宜臻
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10年11月15日



兩個型男捨命陪本小姐一起抓壞蛋兼搞曖昧,

這下我的「劈腿指數」很難不狂飆破表吧?!




這次有舊愛新歡一起幫我這位名滿江湖的女獵人,
  
照說絕對是使命必達啦!
  
不過,這樣關係錯綜複雜的三人行會不會搞出什麼意外?
  
說實在的,我也沒把握……

  



拿電擊棒和防狼噴霧緝拿逃犯的賞金女獵人又來啦!之前我漂亮地完成了兩樁艱險任務,漸漸在道上闖出好口碑,新案子當然也跟著源源不絕而來。這次要抓的是棄保潛逃的糖果店老闆「老聖人」莫叔(PS.千萬不要以為「聖人」就不會犯罪),我本以為那種溫和膽小的歐吉桑應該是手到擒來,沒想到卻被捲入了一件連續殺人案,最衰的是我還被人敲昏,跟一具屍體丟在一起!

  


大家以為這樣就會讓我投降嗎?答案當然是No、No、No!靠著帶我入行的賞金獵人老鳥「大兵」的支援(PS.他不但性感神秘,還對我滿好的),以及前男友兇殺組警探喬.莫雷利的保護(PS.當然情場上也繼續藕斷絲連),我漸漸發現莫叔私底下不為人知的真面目──他不但不是聖人,還根本就是「剩人」(PS.剩下的人渣)!哎呀,好複雜,看來這下我又得玩命了,喬和大兵快來幫我,三角習題再慢慢算不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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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1




一月的川頓市,天空是陰陰的鐵灰色,嚴寒的空氣沉沉地壓在車子與街道上。代保人文森•帕盧的辦公室裡,氣氛更是凝重,我渾身冒汗,但不是因為暖氣的關係,而是因為恐慌。

「我做不到,」我對堂哥文森說:「我從來沒有推掉任何案子,但我不能去抓這傢伙。把他交給大兵或是巴恩斯吧。」



「我才不把這種小咖棄保人分給大兵,」文森說:「妳就是專接這種兩毛五的小案子。老天,專業點,妳是天殺的賞金獵人,都做五個月了。這有什麼難的?」

「這可是莫叔耶!」我說:「我不能抓莫叔,所有人都會恨我,我媽會恨我,我最好的朋友也會恨我。」



文森苗條柔軟的身體一屁股坐進辦公桌後的椅子,頭靠在加墊的皮椅背上。「莫叔棄保了,所以他是小癟三,這才是重點。」

我的雙眼往上翻得老高,眼珠子幾乎要掉到腦後。




我們講的是莫斯•貝德密爾,大家都叫他莫叔。他那家賣冰淇淋和糖果的小店,從一九五八年六月五日一直開到今天。他的店開在小鎮邊緣。小鎮是溫馨的住宅區,以狹隘的屋子和世界觀為榮,每個人都熱情慷慨。我在小鎮出生長大,雖然我現在住的公寓離小鎮快兩公里遠,但隱形的臍帶仍緊連著我。多年來,我一直試著砍斷這陰魂不散的牽絆,但至今還是不能徹底砍斷。



莫斯•貝德密爾是踏實的小鎮居民。長年以來,莫叔和店裡的地板都添了歲月的風霜,角落有些磨損,原本的色澤在照了三十多年螢光燈後已經黯淡。黃色磚牆牆面與上頭的金屬店招早已斑駁,飽受風吹雨打。椅子和櫃檯的油漆和塑膠已失去光澤,但這一切都不重要,因為在小鎮上,莫叔是我們最接近歷史遺產的珍寶。

至於我──史蒂芬妮•帕盧,五十七公斤,一百七十公分,棕髮藍眼,沒有固定收入的賞金獵人,剛被分配到這份把大家景仰的莫叔踢回監獄的工作。
「那,他幹了什麼?」我問文森:「為什麼他會被逮捕?」

「他在限速四十的地方開到五十七,被外號『找麻煩』的班尼•蓋斯皮克巡警攔下……他剛從警校畢業,菜到不知道莫叔有免坐牢的警光卡,不懂得放他一馬。」

「只是被開罰單用不著保釋。」

文森一隻腳跨到辦公桌上,真皮尖頭鞋抵著桌角。文森是色情狂,特別喜愛穿乳環的古銅膚色年輕男子,以及擁有十四世紀酷刑工具的翹乳頭女子。他是代保人,專門借錢給人繳法院保釋金。繳保釋金是為了讓嫌犯不能爽快地溜之大吉,一旦繳了保釋金,被囚禁的嫌犯就會被釋放,可以睡在自家床上,等著法院審理。請文森服務的價格是保釋金的百分之十五,無論審理結果如何都不能退還。如果被保人沒有出庭,法院會沒收文森的錢,不是只沒收百分之十五的利潤,而是將全部保釋金充公。這可不是文森樂於見到的。

我就是在這時候上場。這時被保人已正式成為逃犯,我要找到被保人,把他交還司法制裁。如果我能在時限內找到棄保人,法院會退回文森的錢。每逮到一個逃犯,我就能拿到保釋金的百分之十,這樣文森則還有百分之五的利潤。

我原先是馬丁平價百貨的內衣採購,(在無過失狀況下)被資遣後,走投無路下才做起這份工作。否則,我的另一份工作就會是在棉條工廠看管包裝機,雖然這工作也很重要,但不會讓我狂喜到高潮。

我不確定為何自己還在替文森工作,我懷疑可能跟職稱有關,賞金獵人聽起來不挺炫的嗎?更棒的是,這份工作不用穿絲襪。

文森露出招牌的油滑笑臉,對他正在講的故事樂在其中。「因為他執迷不誤地想成為年度最討人厭的警察,蓋斯皮克訓了莫叔一頓,教他交通安全的道理。蓋斯皮克訓話時,坐在車上的莫叔身體動了一下,而他瞄到一把點四五手槍插在莫叔的外套口袋裡。」

「所以莫叔被逮到違法攜槍。」我說。

「正是。」

在川頓市,違法攜槍是重罪。只有幾個珠寶商、法官和快遞員有攜槍執照。被逮到違法攜槍,就視同非法擁有槍械,會被起訴。槍械會被沒收,攜槍者要付保釋金,倒上八輩子的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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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並無法消減紐澤西人違法攜槍的風氣。槍枝可以在布巴武器行買到,繼承自親戚,撿鄰居或朋友不要的,或是跟對槍枝管制條例不甚了了的公民購買──二手、三手、四手的都有。大家的邏輯是,既然政府發了可以擁有槍枝的執照,那把槍放在自己的包包裡又有什麼關係。我的意思是:如果不能把槍放在包包裡隨身攜帶,那幹嘛要買槍?如果法律禁止人把槍放在包包裡,那就只代表這是條很蠢的法律。而紐澤西人才不甩愚蠢的法律。



我偶爾也會違法攜槍。現在我就能看到文森的腳踝槍套在他褲腳隆起。他不僅違法攜槍,我敢打賭他的槍也沒有登記。

「這條罪名不是很大,」我對文森說:「不值得棄保潛逃。」

「也許莫叔只是忘了出庭日期,」文森說:「也許妳只需要提醒他。」

我告訴自己,這麼說也有道理。也許這案子沒我想得那麼恐怖。現在是早上十點,我可以悠哉遊哉過去糖果店,跟莫叔談談。事實上,細想之後,我覺得我的恐慌是多餘的,莫叔沒有理由棄保。



我走出了文森的辦公室,把門帶上。躡手躡腳走過康妮•羅索尼身邊。康妮是辦公室經理,文森的看門狗。她對文森的敬意,跟她對蝸牛的黏液差不多,但她為文森工作多年後,也開始逐漸接受蝸牛黏液也是造物主的旨意之一。



康妮搽著桃紫色口紅,同色系指甲油,黑色圓點白底襯衫。指甲油顏色很讚,但那件襯衫不適合百分之六十體重都集中在胸口的人,幸好時尚警察不常來川頓市巡邏。



「妳不會真的要做吧?」她問我。她的語調暗示著,只有狗屎才會去找莫叔麻煩。

我一點也不生氣。我很清楚她在哪裡混,我倆的思考模式相同。「妳是說我是不是要跟莫叔談?沒錯,我要跟莫叔談。」

康妮兩條黑色眉毛扭成一直線,一臉忿忿不屑。「那個警察根本不該逮捕莫叔,每個人都知道莫叔不會做壞事。」



「他違法攜槍。」

「那又不犯法!」康妮說。

「那是犯法的!」

埋首整理檔案的露娜抬起頭來。「莫叔這事有啥好大驚小怪的?」

歸檔員露娜是從良妓女。她最近開始外型大改造,把頭髮染金、拉直,然後再變成小捲。改造後的她看起來就像黑人版雪莉•譚波𤩐,只不過她體重一百公斤,渾身散發著剽悍氣息。



「莫斯•貝德密爾,」我說:「他在費里斯街開了家糖果店,人緣很好。」

「喔,」她說:「我想我認識他,他是不是六十出頭?頭頂禿了?很多肝斑?鼻子看起來像條老二?」

「嗯,我沒注意過他的鼻子。」

文森已經給我莫叔的檔案,裡頭有釘在一起的逮捕紀錄,他簽名的代保合約,還有一張照片。我翻到照片那頁,端詳著照片。

露娜站在我身後看。「對,」她說:「那是老二鼻沒錯。」

康妮跳了起來。「妳的意思是莫叔光顧過妳?打死我都不信!」



露娜瞇起雙眼,嘟起嘴唇。「妳皮在癢?」

「我沒惡意。」康妮囁嚅著。

「哼!」露娜回答,一手扠腰。

我拉好外套拉鍊,圍好圍巾。「妳真的認識莫叔?」我問露娜。

她看了照片最後一眼。「很難說,妳知道,白人老頭看起來都一樣,也許我該跟妳一起去,親眼瞧瞧。」



「不!」我搖搖頭。「我不覺得這是好主意。」

「妳認為我不夠格幹賞金獵人?」

至少露娜的談吐還沒開始大改造。

「妳當然可以,」我說:「只是這次情況有點……敏感。」

「屁啦,」她把自己塞進夾克。「我可以很小心,小到沒屁眼。」



「是沒錯,但是……」

「再說,妳可能需要我幫忙,假如他不想乖乖就範呢,妳可能需要像我這樣豪邁的大女人幫妳說服他。」

我剛出道追捕逃犯時認識了露娜。那時她是阻街女郎,而我是街頭蠢妞,蠢到把她扯進我的案子,結果,有天我發現她被打得渾身是血,躺在我家的逃生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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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娜認為我救了她一命,但我怪自己害她生命受威脅。我認為忘了這檔事最好,但露娜卻對我產生某種依戀。我不敢說這是英雄崇拜,倒是比較像在中國,如果你救人一命,你就擁有那個人的性命──不想要也不行。

「我們不用說服他,」我說:「這可是莫叔耶,他是賣糖果給小孩的人。」

露娜揹起包包。「我可以幫忙,」她說著一邊跟著我走出去。「妳還在開那輛別克老爺車嗎?」

「對,我的蓮花跑車還在維修廠。」



事實上,我的蓮花跑車還在夢裡。幾個月前,我的吉普車被偷了,而我媽出自純粹的善意,逼我坐進桑多爾舅公的一九五三年別克。但因我財務窘困,又缺乏骨氣,所以到現在還是得遠眺那有一公里長的粉藍色引擎蓋,納悶自己到底造了什麼孽,落得要開這種車的下場。



一陣風颳來,把文森代保公司旁佛雷洛熟食店的招牌吹得砰砰作響。我拉起衣領,手伸進外套口袋找手套。



「至少那輛別克車況不錯,」我告訴露娜。「這才是重點,不是嗎?」

「哈,」露娜說:「沒有酷車的人才會這樣說。收音機怎麼樣?收音機很爛嗎?有杜比音效嗎?

「等等,」她又說:「妳不會要我搭沒杜比音效的車吧。我要放點酷音樂,好進入修理人的狀態。」

我打開別克的車門。「我們沒有要修理人。我們要跟莫叔談談。」

「當然,」露娜說著,坐進車內,嫌惡地瞪了收音機一眼。「這我知道。」



我在漢彌頓大道開了一段路,左轉上羅斯街,往小鎮方向開。一月時的小鎮沒什麼光彩。耶誕節的閃爍燈泡和紅色塑膠耶誕老人都已收起,但春天仍然遙遠。繡球花叢只剩下瘦削的樹枝,結霜的草坪黯然無光,街上看不到小孩、貓咪、洗車的人及吵鬧的收音機。家家戶戶門窗緊閉,擋住戶外的寒冷與陰暗。



當我在莫叔的店門對面減速停車時,甚至連店面都顯得了無生氣,讓人沒有踏入的欲望。

露娜從我的車窗望出去。「我不想潑妳冷水,」她說:「但這王八的店似乎沒開。」

我停在路邊。「不可能,莫叔從不關門,他從一九五八年開張以來從來沒休息過。」

「妳猜怎麼樣?我說他現在關門了。」

我跳下大藍鯨,走到糖果店門口往裡瞧。沒開燈,也沒看到莫叔。我試試門把。鎖著。我用力敲門。沒人回應。該死。



「他一定是病了。」我對露娜說。

糖果店坐落在街角,面對費里斯街,店面另一側靠著國王街。一長排整齊的雙併屋沿著費里斯街豎立。相對的,另一側的國王街已經走下坡,大多數雙併屋已改建成多戶公寓。薄透又整燙過的潔白窗簾在小鎮處處可見,但在國王街則無跡可循。靠著釘起的布簾和破爛的百葉窗,以及這地方已經不是好社區的認知,國王街住戶得以保護他們的隱私。



「隔壁屋子有個可怕的老太太在窗邊看我們。」露娜說。

我看著費里斯街那頭的屋子,打了個寒顫。

「那是史提格太太,是我小學三年級的老師。」

「一定很好玩吧。」

「那是我人生中最漫長的一年。」

直到今天,我要做長除法時,肚子都還會絞痛。

「我們該跟她談談。」我對露娜說。

「沒錯,」露娜說:「好管閒事的老太婆大概會知道不少消息。」



我把側背包往上拉,露娜和我走過去,敲史提格太太家的門。

門縫大小剛好夠讓我看到史提格太太這麼多年來依舊沒多少改變。她還是瘦得像竹竿,拉長著臉,目光凌厲,雙眉看起來像是用棕色奇異筆畫的。她去年喪夫,前年退休。她穿著白色碎花棕色洋裝,雙腿穿長襪和平底鞋,老花眼鏡繫著鍊子,掛在脖子上。小捲髮型十分緊密,染成棕色,看起來不像很享受退休生活的樣子。



我將名片遞給她,自我介紹是逃犯緝拿專員。

「那是什麼意思?」她想一探究竟。「妳是警察嗎?」

「不算是,我為文森•帕盧工作。」

「所以,」她消化這個資訊後說:「妳是賞金獵人。」

她這句話的語調,彷彿剛才說的是「藥頭」或「虐童犯」。她的下巴微微翹起,透露出她想好好管教我的警訊,態度中也似乎暗示著,如果當初我能學好長除法,也許今天就會有點成就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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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莫斯有什麼關係?」她問。

「他因為一項微罪被逮捕,但沒有出席開庭。帕盧代保公司負責他的保釋,所以我需要找到莫叔,幫他安排新的出庭日期。」

「莫斯絕對不會做壞事。」史提格太太說。

是啊,上帝為證。



「妳知道他在哪裡嗎?」我問。

她把身體拉直一、兩公分。「不知道。而且我認為妳竟然閒到沒事跑來騷擾老好人莫斯•貝德密爾,這實在太可惡了。」

「我沒有騷擾他。只是要幫他安排新的出庭日期。」

「騙子!騙子!撒謊不打草稿,」史提格太太說:「妳三年級的時候是個小騙子,現在還是個騙子。每次都想偷帶口香糖進教室。」

「好吧,謝謝妳。」我對史提格太太說:「很開心再見到妳。」

砰!史提格太太甩上門。



「妳應該撒謊的,」露娜說:「這樣實話實說能查到什麼鬼!妳該說妳在彩券公司工作,莫叔贏了頭彩。」

「下一次吧。」

「下一次我們應該打開門,甩那賤人幾巴掌。」

我驚恐地瞪了露娜一眼。

「只是提議而已。」露娜說。

我走到下一戶門口,正準備敲門時,史提格太太又打開門,探出頭來。

「別浪費時間了,」她說:「懷菲德夫婦去佛羅里達了。哈利每年這時候都會去度假,兩星期後才會回來。」

砰!她再次消失門後。



「沒問題,」我對露娜說:「我們試下一戶。」

桃樂西•羅托斯基打開第三戶的大門。

「桃樂西?」

「史蒂芬妮?」

「我不知道妳住這裡?」

「快一年了。」

她背後揹著一個嬰兒,另一個孩子在看電視。她聞起來像是灌了一堆香蕉泥和紅酒。

「我在找莫叔,」我說:「我以為他會在店裡。」

桃樂西調整一下背上的小嬰兒。「他這兩天都不在店裡。妳不是在幫文森找他吧?」

「其實……」

「莫叔絕對不會做壞事。」

「當然,但是……」

「我們之所以要找他,是因為他贏了樂透,」露娜說:「我們準備要用錢壓死他。」



桃樂西不屑地哼了一聲,砰地一聲把門甩上。我們又試試桃樂西的鄰居,得到同樣的資訊。莫叔這兩天都不在店裡,除此之外無可奉告。不過桃樂西的鄰居還建議我該考慮換工作,雖然我並沒問他的意見。



露娜和我坐進別克車內,再看了代保契約一遍。莫叔的地址是費里斯街六○五號,也就是說他住在糖果店樓上。

我和露娜頭伸得老長,瞧著二樓的四扇窗戶。

「我猜莫叔溜了。」露娜說。

只有一個方法才能知道。我們下了車,走到那棟磚造樓房後方,外頭的樓梯通往二樓門廊。我們走上樓梯,敲敲門。沒有回應。我們試試門把,鎖住了。我們從窗戶看進去,屋內很整齊。沒看到莫叔,燈沒亮著。



「莫叔或許死在裡頭,」露娜說:「或許他病了,也許中風了,躺在浴室地板上。」

「我們沒有要闖進去。」

「這是人道救援工作。」露娜說。

「這也一樣違法。」

「人道救援工作有時候就要遊走在灰色地帶。」

我聽到腳步聲,低頭往下看,看到一位警察站在一樓的樓梯旁。他叫史蒂芬•歐里,我以前的同班同學。

「怎麼回事?」他問道:「我們接到史提格老太太報案,說有可疑人士在莫叔家探頭探腦。」

「正是我。」我說。

「莫叔在哪裡?」

「我們在想,他可能死了,」露娜說:「最好有人可以進去看看他是不是中風倒在浴室地板上。」

歐里走上來敲敲門。「莫叔?」他向屋內大吼,鼻子湊到門板上。「聞起來不像有人死了。」他又看看裡頭。「沒看到屍體。」



「他是棄保人,」我說:「他違法攜槍被逮,沒有出庭。」

「莫叔絕對不會做壞事的。」歐里說。

我差點要尖叫了。「但沒有出庭是錯的。」

「也許他忘了,也許他去度假。或者他在史丹頓島的妹妹生病了,妳應該問問他妹妹。」

聽起來是個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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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書內容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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