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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小說] 別相信任何人 (Before I Go to Sleep) 作者:S. J. 華森 (S. J Watson)

別相信任何人 (Before I Go to Sleep) 作者:S. J. 華森 (S. J Wat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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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相信任何人
Before I Go to Sleep

作者:S. J. 華森
譯者:顏湘如
出版社:寂寞出版
出版日期:2011-07-28
ISBN/ISSN:9789868652378
定價:290元

今天醒來,她翻開日記,第一頁只寫著:別相信班恩。

每一天醒來,克莉絲汀都身處一個陌生的房間,身旁躺著一個不認識的人。
當她面對鏡子,只看見一張陌生的臉,比她所知的自己老了20歲。
接著,男人會耐心說明:我是妳丈夫班恩,妳今年47歲,20年前遭遇嚴重車禍,從此記憶受損。
每一天醒來,克莉絲汀就像懵懂的孩子,關於她世界裡的一切,全仰賴班恩告知。
不過每一天,她也會接到陌生的奈許醫師來電,要她到衣櫥後方找出日記。原來,克莉絲汀在睡前會寫下今天的事作為「備忘錄」,提醒明天失憶的自己。
就這樣,克莉絲汀藉著日記的累積,一天天重建了自己的歷史,但其中細節漸漸和班恩、奈許醫師的說法產生矛盾。究竟哪一個版本可以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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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相信任何人 (Before I Go to Sleep) 作者:S. J. 華森 (S. J Wat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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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給我的母親,以及尼可拉斯




我生於明日
活在今日
死於昨日
──帕維斯(1)

(1)Parviz Owsia,伊朗作家。這首詩刻在倫敦北郊漢普斯特公園
(Hampstead Heath)的木質長椅上。




第一部 今日

臥室很奇怪。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在哪裡,又怎麼會在這裡。我不知道自己要怎麼回家。
我是在這兒過夜的。被一個女人的聲音吵醒後──起初以為她和我一起躺在床上,後來才發現她現在報新聞,我聽到的是收音機鬧鐘──我睜開眼睛,發現自己在這裡。在這個我認不得的房間裡。

眼睛適應之後,看了看近乎幽暗的四周。衣櫥門後掛著一件睡袍,是女用的,但比較適合年紀比我大得多的女人;梳妝檯前的椅背上披著幾件摺疊得整整齊齊的深色長褲,至於其他幾乎都看不清楚。鬧鐘看起來很複雜,但我找到一個按鈕,終於讓它安靜下來。

這時我聽到身後有震顫的吸氣聲,這才發覺我不是一個人。我轉過身,看見一大片肌膚和一頭深色頭髮,有點花白。是個男人。他左手臂伸在被毯外,無名指上戴著一枚金戒指。我差點出聲苦嘆,但忍住了。原來這個人不但又老又有白髮,我心想,還已經結婚了。我不但跟已婚男人亂搞,而且好像還是在他家,在他平常肯定是與妻子同眠共枕的床上。我又躺了回去,收斂心神。真該覺得羞愧。

不曉得他妻子上哪去了?需不需要擔心她可能隨時會回來?我想像她站在房間的另一頭,放聲尖叫,罵我賤女人、梅杜莎、蛇妖。她若真的出現,不知道我會如何為自己辯護。不過,床上這個男的似乎並不擔心。他翻了個身又繼續打呼。

我儘可能安靜地躺著。通常,我會記得自己是如何落到這種局面,但今天不然。想必是參加了派對,或是上了酒吧、夜店。也肯定是喝得爛醉,醉到竟然什麼都不記得,醉到竟然和一個戴著婚戒、背上還長毛的男人回家。

我盡可能輕輕地掀開被毯,起身坐在床沿。首先,得去趟洗手間。我不顧腳邊的拖鞋──畢竟和人家的老公上床是一回事,再穿她的鞋子實在說不過去──打赤腳偷溜到樓梯平台。由於意識到自己光著身子,深怕開錯了門,意外撞見同住在這屋裡的人,好比他正值青春期的兒子。見到眼前浴室門半開著,我才放了心,於是走進去反手將門鎖上。

我坐到馬桶上,使用後沖了水,然後轉身洗手。伸手去拿肥皂時,感覺好像有點不太對勁。起初想不出是什麼,但隨後就看到了。抓住肥皂那隻手不像是我的,皮膚布滿皺紋,指甲沒有上指甲油還咬到見肉,而且和我剛剛離開的那張床上的男人一樣,無名指也戴了一枚不花俏的黃金婚戒。

我瞪了一會兒,接著動動手指。拿著肥皂那隻手的手指也動了。我倒吸一口氣,肥皂砰咚掉入洗臉槽。我抬起頭照鏡子。

鏡子裡有張臉回看著我,那不是我的臉。頭髮稀疏塌陷,比我留的更短得多,臉頰和下巴的皮膚鬆垮垮的,嘴唇很薄,嘴角下垂。我喊了一聲,要不是即時克制,這聲默默的嘆息可能會變成驚恐尖叫。接著我注意到眼睛。眼周布滿了皺紋,沒錯,但無論如何都看得出來是我的雙眼。鏡子裡的人是我,但比實際的我老了二十歲。二十五歲。不止。

這不可能。我不由得開始發抖,雙手緊抓著洗臉槽邊緣。另一聲尖叫逐漸從胸臆間升起,最後爆發成哽咽的喘息。我往後退離鏡子一步,這時才看見了。照片。貼在牆上,鏡子上也有。照片中夾雜著用簽字筆注解的黃色貼紙,因潮溼而捲曲。

我隨意挑了一張。克莉絲汀,紙上寫著,並畫了箭頭指向一張我的照片—─這個新的我,這個老的我—─照片中我坐在碼頭邊的長椅上,旁邊有個男人。這名字似曾相識,但只是略微罷了,就好像我得努力讓自己相信那是我的名字。照片中的我們都對著鏡頭微笑,手牽著手。他英俊而迷人,仔細一瞧就知道正是睡在我身邊那個男人,我留在床上那個。那底下寫著「班恩」,一旁還寫著「妳丈夫」。

我驚愕屏息,隨手從牆上撕下照片。不,我暗想不!不可能……我將剩餘的照片掃視一遍,拍的全是我,和他。其中一張,我穿了一件很醜的洋裝正在拆禮物,另一張則是我們倆穿著防水情侶夾克,站在一道瀑布前。,還有隻小狗在我們腳邊聞嗅著。在這張旁邊的照片裡,我坐在他身邊啜飲一杯柳橙汁,身上穿的睡袍正是方才在隔壁臥室看見的那件。

我繼續往後退,直到背部碰到冰涼的磁磚。這時似乎隱約回想起什麼,但正打算再想個仔細,念頭卻有如灰燼被微風吹起,翩然飛走了。我也才發覺在我的人生中有一段過去,一個從前,只是我說不出是什麼的從前,還有一個現在,而兩者之間什麼都不存在,只有一段漫長、靜默的虛空引領我來到這裡,來到我和他,來到這棟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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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臥室,手中仍握著我和醒來時身邊那個男人的合照,置於身前。

「這是怎麼回事?」我尖叫著問,淚水同時滑落臉頰。男人已起身坐在床上,睡眼惺忪。「你是誰?」

「我是妳丈夫。」他說。他臉上充滿睡意,絲毫不顯得困擾,也沒有注視我的裸體。「我們已結婚多年。」

「什麼意思?」我問道。心裡想跑,去無處可去。「結婚多年?這是什麼意思?」

他站起身來。「拿去。」他說著將睡袍遞給我,等候我穿上。他穿著太過寬鬆的睡褲,搭配白汗衫,讓我想起父親。

「我們在一九八五年結婚。」他說:「二十二年前。妳……」

「什麼?」我感覺到臉部血液瞬間抽乾,房間開始旋轉。屋裡某處的一個時鐘響了起來,聲音大得有如鐵鎚。「可是……」他朝我踏前一步「怎麼會......?」

「克莉絲汀,妳已經四十七歲了。」他說。我望著他,這個正對我微笑的陌生人。我不想相信他,甚至不想聽他說話,但他仍接著說:「妳出了意外,很嚴重的意外,頭部受了傷,很多事情記不得了。」

「什麼事情?」我問道,意思是:肯定不會是過去的二十五年吧?「什麼事情?」

他又向我走近一步,彷彿在接近一隻受驚的動物。「一切事情。」他說:「大概是從妳二十歲出頭以後的事,甚至還可能更早。」

我的心思飛旋,日期與年齡颼颼而過。我不想問,卻知道非問不可。「我是……我是什麼時候出的意外?」

他凝視著我,臉上表情混雜著同情與擔憂。

「妳二十九歲那年……」

我閉上眼睛,儘管試圖排斥這項訊息,心裡某個角落卻知道這是事實。我聽見自己又哭了起來,我哭泣時,這個男人,這個「班恩」,來到我站立的門口。我感覺到他出現在我身邊,當他雙手環抱住我的腰,我沒有動,當他拉我入懷,我沒有抗拒。他抱著我,我們一起輕輕地搖晃,我發覺這個動作有種莫名的熟悉,因而舒坦了些。

「我愛妳,克莉絲汀。」他說,雖然知道該回說我也愛他,但我沒有。我不發一語。我怎麼可能愛他?他是個陌生人。一切都不合理。我想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我是怎麼走到這一步、是怎麼活下來的?但我不曉得該從何問起。

「我好害怕。」我說。

「我知道。」他回答:「我知道,但妳別擔心,莉絲,我會照顧妳,我會永遠照顧妳。妳不會有事的,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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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要帶我到處看看這棟房子。我以冷靜了些。我穿上他拿給我的長褲和舊T恤,將睡袍披在肩上。我們走到樓梯平台。「妳看過浴室了。」他說著打開浴室隔壁的門。「這是書房。」

裡面有一張玻璃書桌,上頭擺的應該是電腦,只不過看起來小巧可笑,像玩具似的。書桌旁有一個鐵灰色資料櫃,上頭擺的是一面掛壁式行事曆。一切都整整齊齊的、有條不紊。「我偶爾會在這裡工作。」他說完隨手關上門。我們走過平台後,他又打開另一扇門,裡頭有一張床、一張梳妝台、更多衣櫃,幾乎和我醒來時看見的房間一模一樣。「有時候你想一個人睡,就會睡這裡。」他說,「但妳通常不喜歡醒來時獨自一人。要是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妳會很慌。」我點點頭,好像一個打算租屋的房客正在參觀新居,一個可能成為室友的人。「我們下樓吧。」

我隨他下樓去。他介紹我看客廳,裡面有一張棕色沙發和幾張搭配的椅子,還有一個平面螢幕釘在牆上,他說是電視,接著還帶我看了餐廳和廚房。沒有一處是熟悉的。我一點感覺都沒有,即便是看到餐具櫥上一張我們兩人合照的裱框照片也一樣。「屋子後面有個花園。」他說完,我隨即望向由廚房通出去的玻璃門。天色才剛要轉亮,夜空逐漸變成墨藍,隱約可見一個大樹的剪影,以及坐落在小花園另一端的小庫房,但也僅此而已。我突然想到我甚至不知道這是世界的哪個角落。

「我們在哪裡?」我問道。

他站在我身後。我看見我們倆的身影倒映在玻璃上。我。我的丈夫。已屆中年。

「倫敦北部。」他回答道:「蹲尾區。」

我後退一步,開始感到驚慌。「天哪,」我說:「我竟然連自己住在哪裡都不知道……」

他拉起我的手。「放心,妳會沒事的。」我轉頭面向他,等待他告訴我怎麼會,我怎麼會沒事?但他沒有說。「要不要給妳沖杯咖啡?」

那一瞬間我對他感到憤恨,但旋即說道:「好,好的,謝謝。」接著他拿了水壺裝水。「請給我黑咖啡。」我說:「不加糖。」

「我知道。」 他微笑著對我說:「要吃點土司嗎?」

我說好。他肯定非常了解我,但眼前的情景就像一夜情過後的早晨:和一個陌生人在他家吃早餐,一面暗地盤算著需要多久才可以逃離,可以回家。

不過差別就在這裡。這好像就是我家。

「我想坐下來。」我說。他抬起頭看我。

「到客廳坐吧。」他說:「我馬上端過去。」

於是我走出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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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片刻,班恩隨後而來。他遞給我一本簿子,說道:「這是一本剪貼簿,也許對妳會有幫助。」我從他手中取過簿子,外表裝訂的塑膠封面大概是想仿舊皮革,但卻不像,繫在上面的紅絲帶胡亂打了個蝴蝶結。「我馬上回來。」他說著便離開客廳。

我坐在沙發上,擺在腿上的剪貼簿沉甸甸的,看著它,感覺好像在窺探隱私。我提醒自己,無論裡面內容為何都與我有關,這是我丈夫給我的。

我解開蝴蝶結,隨意翻開一頁。是我和班恩的一張合照,看起來年輕許多。

我砰地將簿子闔上,用手撫摸著封面,再快速翻動頁面。我想必每天都得這麼做。

我無法想像。一定是哪裡出了天大的錯,但又不可能。事實俱在—樓上的鏡子、眼前撫摸剪貼簿那雙手上的皺紋。我並非早上醒來時自以為的那個人。

但那是誰呢?我暗忖。我在何時曾是那個人,那個在陌生人床上醒來、一心只想逃離的人呢?我閉上眼睛,覺得自己在飄浮。未被拴縛。有迷失的危險。

我得拋錨下碇。我閉上雙眼,試圖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一樣、任何一樣穩固可靠的東西。但找不到。我心想,那麼多年的人生,不見了。

這本剪貼簿會讓我知道自己是誰,但我不想翻開。還不想。我想在這裡坐一會兒,懷抱一整段空白的過去,處於遺忘狀態,在可能與事實之間擺盪。我害怕找出自己的過去,得知自己完成了哪些事,又未能完成哪些。

班恩回導客廳,在我面前放下一個拖盤。吐司、兩杯咖啡、一壺牛奶。「妳還好嗎?」她問道。我點點頭。

他在我身邊坐下。他刮了鬍子,穿上長褲和襯衫,打著領帶,已不再像我父親。此刻的他像是在銀行或辦公室上班。倒還不錯,我暗想,又隨即屏除這個念頭。

「每天都像今天這樣嗎?」我問道。他把一片吐司放到盤子上,塗抹奶油。

「差不多。」他說:「要吃ㄧ點嗎?」我搖搖頭,他則咬了一口,接著說:「妳醒的時候好像能記住事情。可是一旦睡著,大部分的記憶都會消失。咖啡還好嗎?」

我說很好,他從我手中拿過剪貼簿。「這算是剪貼簿。」他說著翻了開來。「幾年前發生一場火災,很多舊照片和舊事物都燒毀了,不過這裡面還保留了一些零星的東西。」他指著第一頁說道:「這是妳的畢業證書,還有妳畢業當天拍的照片。」我順著他的手指看去。我在微笑,迎著陽光瞇起眼睛,身穿黑袍、頭戴垂著金穗的學士帽。有個穿西裝打領帶的男人就站在我身後,臉轉了開來,沒看鏡頭。

「那是你嗎?」我問道。

他微微一笑。「不是,我和妳不是同一年畢業。當時我還在念書,讀化學。」

我抬起頭看他。「我們是什麼時候結婚的?」我問。

他轉頭看著我。拉著我的一隻手握住。我被他粗操的皮膚嚇了一跳,大概是只記得年輕皮膚的柔嫩觸感吧。「妳拿到博士那年。我們已經交往了幾年,不過,妳……我們……我們都想等到妳學業告一段落。」

這個合理,我心想,雖然覺得自己出奇地實際。我當時會不會根本就不想嫁他?

他彷彿看穿我的心思,說道:「我們當時非常相愛。」接著又補一句:「現在也是。」

「妳主修英文」他說:「畢業後做了幾份工作,只是打工性質,像是秘書、業務。我想妳應該不太清楚自己想做什麼。我拿到學士學位,參加教師培訓,頭幾年過得很辛苦,但後來獲得升遷,最後我們就到這兒來了。」

我環顧客廳,十分整潔、舒適,乏味的中階級。有幅裱框的森林風景畫掛在壁爐上方,壁爐架上的時鐘旁擺了幾尊瓷娃娃。這些裝飾品是不是我幫忙選的?

班恩繼續說著。「我在附近的中學教書,現在擔任主任。」他口氣中不帶一點驕傲。

「那我呢?」我問道,儘管對於唯一可能的答案心知肚明。他緊握住我的手。

「妳不得不放棄工作。出了意外之後,妳什麼都沒做。」他想必感受到我的失望。「妳也不必做什麼,我的薪水不錯,足夠應付了。我們還過得去,生活不成問題。」

我閉上眼睛,一手按著額頭。這一切都讓我受不了,只希望他就此住嘴。我能消化的好像就這麼多了,他要是再說下去,我終究會爆炸。

我整天都做些什麼?我想問,卻又害怕聽到答案,便默不作聲。

他吃完吐司,將拖盤端回廚房,在回來時身上多了件外套。

「我得出門上班了。」她說。我隨即感覺既幾繃緊起來。

「別擔心。」他說:「妳不會有事的。我會打電話,一定會。別忘了今天就像其他日子一樣,妳不會有事的。」

「可是......」我欲言又止。

「我得走了。」他說:「對不起。走之前,先讓妳看一些可能會需要的東西。」

在廚房哩,他告訴我哪些東西放在哪些櫥櫃,說冰箱裡有些剩菜可以當午餐,並指著釘掛在牆上的白板,旁邊還用繩子繫著一隻黑色馬克筆,說道:「我偶爾會在這裡給妳留電話。」我看到他以工整、甚至是大寫的字母寫下「星期五」,底下則寫著洗衣?散步?(帶電話!)看電視?在「午餐」底下,他寫道冰箱裡還有吃剩的鮭魚,並加了沙拉?二字。最後寫說他應該六點會到家。「妳還有一本日誌,」他說道:「在妳的袋子裡。日誌後面有重要的電話號碼,和我們的地址,萬一妳迷路就用得上。還有一支手機……」

「一隻什麼?」我說。

「電話,」他說:「是無線的,到處都可以用。屋子外面,哪裡都行。手機會放在妳的手提袋裡,出門記得帶著。」

「我會的。」我說。

「那好。」他說。我們走到玄關,他拿起門邊一個舊的斜背皮包。「那我走了。」

「好。」我說完就有點詞窮了,自覺像個不能上學的孩子,因父母親去上班而獨自留在家中。什麼都不許碰。我想像他吩咐,別忘了吃藥。

他走向我,親親我的臉頰。我沒有制止他,但也沒有回親他。他轉身面向前門,正要開門時又即時打住。

「喔!」他回頭看著我說:「我差點忘了!」他的聲音頓時變得不自然,熱情也顯得做作。他太刻意想表現的自然了,其實心中打算說的話顯得已醞釀一段時間。
結果並不像我擔心的那麼糟。「今天晚上我們要出門旅行。」他說:「只是去度個週末。慶祝結婚紀念日,我大概會訂個飯店什麼的,好嗎?」

我點點頭,回說:「聽起來不錯。」

他微微一笑,好像鬆了口氣。「值得期待吧?吹點海風如何?會有好處的。」他又轉向大門,打了開來。「我晚點打電話給妳,」他說:「看看妳情況如何。」

「好。」我說:「一定要打,拜託。」

「我愛妳,克莉絲汀。」他說:「千萬別忘了這點。」

他隨手關上了門,我也轉身進屋。

[ 本帖最後由 〃☆秋月默梨 於 2012-2-4 18: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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