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有理的人,不溫暖》作者:晚睡姐姐【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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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太太的煩惱是,「我老公同情心氾濫,自己明明還欠著錢呢,街上看見可憐的大爺或者流浪漢什麼的,就要給人家塞錢。我有時候覺得挺可愛的,有時候又覺得怪怪的,他是什麼心態呢?我該鼓勵他麼?」
她正兒八經的當個問題問我,我卻覺得完全是小事一件。小到什麼程度?小到根本不值得去思考和煩惱。
當然我也回答了:「一個自己有困難或者不幸的人,往往會通過為別人提供幫助來獲取力量,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會感覺到自己的強大,感覺到自己存在的意義。」
這是心理學上的解釋,但作為老婆,為什麼一定要知道這些呢?不知道又有什麼影響呢?
他只是給點零用錢而已,又沒有傾家蕩產的去扶貧。給了,他就高興,感覺自己還有能力幫助別人,還不是那麼失敗,這是多好的一件事啊,不僅不應該困惑,還應該多多支持,多多鼓勵。他開心,她也受益。
用一點點金錢,就能換來夫妻恩愛、婚姻和諧的結果,多合算的買賣。
我媽媽也有這樣的習慣,看見街上有乞討的人一定要給點錢,年幼的時候會不太理解,不過成年後,只要和她一起出去,每次遇到乞丐和流浪漢,我必然早早的掏出錢給她,讓她去做這件會令她滿足的事情。雖然我明知道現在90%以上的乞丐都是騙人的,但我不必告訴她。
因為我只想愛她,我不想對她說:「你看你多笨,人家早在農村蓋了四層小樓啦,收了你的錢還會在心裡罵你傻。」
縱容她一些無關緊要的愛好,她開心,我也會覺得安心。就是這麼簡單。
愛,真的本應該這麼簡單,只可惜很多人做不到。郭德綱有段相聲是反諷那些批評他三俗的人,「相聲就是用來教育人的,你管他樂不樂,他愛樂不樂」——很可笑的段子吧,但生活太多人陷入這樣的誤區,明明在一起是因為相愛,這愛,卻不能成為生活中相互關心和交融的粘合劑,一定要修剪對方的習慣愛好,直到變成自己喜歡的那樣。
舉個現實中的例子,一個女孩討厭自己的男友刷完飯盒後不把裡面的水甩干,因為在她的家庭中認為這樣不衛生,於是她就反覆的糾正他,可他經常記不住,他們之間不斷的為了這件事爆發戰爭。男的不懂這件小事為什麼會如此重要,女的覺得既然是小事你怎麼就做不到,各執一詞,吵到兩個人都精疲力竭,兩相生厭。
她為何堅持,是因為覺得自己的方式才是唯一正確的。她必須教育他,讓他「歸順」到更文明更科學更健康的陣營。這是很多戀人之間矛盾的核心本質——都覺得自己對,才會強加對方接受。她其實本可以替他把飯盒裡的水倒乾淨,或者乾脆,就隨他去,有點水又死不了人,只需要如此,爭吵就會結束,僵持不下的局面就會改善,兩個人不再敵對。這是非常簡單的事情,但鑑於她是覺得自己在為真理而戰鬥,所以絕不能退縮。
有位夫妻要離婚了,原因簡直渺小到可笑,丈夫要求自己家裡的三口鍋必須按照大小號排列,不能弄亂。妻子是個很馬虎的人,總是隨手就收起來了,沒有滿足他的要求,他就接受不了,總是為這事吵架,後來妻子實在受不了了,要求離婚。法院聽到就為這點小事離婚,也覺得無稽,想給他們調節一下,妻子拒絕了,「這麼點小事都不能寬容的男人,不值得繼續生活下去了。」丈夫還覺得冤枉,「我這不是教會你更有條理嗎?你看你辦事這麼無序,對自己要求太低了。」妻子終於第一次對他怒吼:「我願意,要你管?!」
過於注重細節的人,很容易被細節綁架。卻忘了,細節組成了生活本身,而生活,求的不過是溫馨平和幸福。如果因為對細節的苛求反而破壞了自己幸福,因為一點小事搞得自己的生活中雞犬不寧,那即使這個人再對,再有道理,全世界都站在你身邊,也都是不值得的。
前幾天有位網友對我說:「我現在不和老公吵架了,因為我記得你說過,總是有理的人不溫暖。」是的,道理不能溫暖人,如果將道理視為比人的感受還重要的話。人才能溫暖人,道理,是為了感情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