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前言
本書要談的是凶殘:它長什麼樣子,它感覺起來是什麼樣子,它緣何產生,有什麼方法或許可以防治。整件事情起於我和攝影師納德爾(Adam Nadel)到日本採訪一批第二次中日戰爭的戰犯。他們年老衰弱,很多年過八旬,年輕時曾幹過最讓人髮指的惡行。他們最終全被俘虜,在戰犯營裡關了十年。他們給我看戰爭歲月的照片︰褪色黑白照裡那個年輕人穿著軍服,表情或自豪或害怕,或兇狠或稚嫩。看著自己的年輕自我,他們說他們看見的是虛空,是惡魔。
我參與人權工作多年,但之前從未訪談過加害者。事前我完全沒料到這些訪談會讓我暈頭轉向,更讓我嚇一大跳的是,經過一段時間之後,我發現自己竟開始以受訪者的眼睛看世界。本書的風格和結構都是為分享這種奇特經驗而設計。本書不只是關於戰爭罪犯幹過些什麼,還是關於跟他們就近相處是什麼感覺。
以下,我會把本書要探問的問題歸結為五大群組,而它們也構成本書的一幅概念地圖。本書的推進方式是模仿一個變焦鏡頭的移動:先是用廣角鏡把整個畫面收入,然後用近鏡慢慢推進以顯示細部——這時細節雖已被擴大的焦點隱沒卻仍然鮮明,就像是凝視太陽太久在視網膜留下的印象。然後鏡頭會轉至另一個關懷重心。
在逐一處理以下五大群組的問題時,我將會突出它們內含的一些弔詭。詩人濟慈(John Keats)在一個不同脈絡提出過所謂的「守虛能耐」(negative capability):那是一種在面對不確定、神祕和疑惑時仍能保持敞開的能力,拒絕把一切化約為熟悉的語彙和範疇而使之可為我們所控制。「守虛能耐」——還有它在文體領域的堂兄弟「錯置」(juxtaposition)——讓我們可以把弔詭經驗視為一些開放性問題,有時還可以讓我們在語言表達窮歇無靈之處經驗到意義。
1.書寫或閱讀一本這樣的書存在哪些道德風險?在觀看暴力和創傷性事件時,我們要如何方能懷抱尊重和關懷而不致流於看八卦的好奇心態?深邃的私人創傷要如何方能呈現於公共空間?這些問題的答案中心皆包含一個起到結構作用的弔詭︰創傷的弔詭。我們既有道德責任去再現(represent)創傷,亦有道德責任不這麼做。
2.如果我們打算一同經歷這些駭人聽聞的故事,它們對我們有何用途?它們可以幫助我們回答以下這類問題嗎:社會是怎樣把普通人變成惡魔?當事人會經歷什麼樣的心理過程?有鑑於這些惡魔往往是男人,性別在種族清洗上扮演著什麼角色?再一次,這些問題的答案皆是環繞著一些關鍵性弔詭旋轉,包括了「邪惡的弔詭」(「邪惡」既是妖魔和他者,卻又是平庸和人人皆幹得出來)和「責任的弔詭」(我們是自由和自我決定,同時又是環境的產物)。
3.把鏡頭拉回︰這些駭人聽聞的故事會怎樣影響我們的世界觀、我們對人類未來的看法、我們最後的樂觀主義或悲觀主義、我們對利他主義、超在(transcendence)甚至是「神」(the divine)的觀點?牽涉其中的是一些我們熟悉的弔詭,包括「利他主義的弔詭」(利他主義既要求我們為利益他人而犧牲自己的利益,但我們利益他人時又往往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虛無主義的弔詭」(我們必須面對自己的無意義性才有可能找到自己的存在意義),以及基督教版本的「惡的弔詭」(全能和全善的上帝如何能容許罪惡疾苦的存在?)
4.經歷過會震撼我們良知和動搖我們世界觀的暴戾殘忍之後,寬恕是可能的嗎?個人或國家在犯下滔天大罪之後還能指望獲得饒恕嗎?既然歷史本身就充滿謊言,而人的記憶力又總是不牢靠、自我保護和自利,你如何指望加害者能忠實自白?事實上,真相在戰爭、刑求和自白中有其位置嗎?有的話又是什麼位置?思考這一系列彼此相關的問題會驅使我們不斷回到「自白的弔詭」:自白(confession)既是療癒所寄的文化形式,又是具有潛在破壞力的形式。
5.最後是最首要的問題。自白都是一些故事,有其自成一格的倫理(ethics)。然則什麼又是更一般性的說故事倫理(ethics of storytelling)?對我來說,這裡牽涉的正是最難以排解的弔詭:書寫的弔詭。要書寫別人的隱私生活,你必須培養出對別人的尊重和親密關係;然而,要書寫別人的隱私生活,你又必須把他們非個人化,予以建構、擺布和展示。很多人會從事書寫或閱讀創傷故事這種艱難工作,是因為相信此舉可以提升人類尊嚴。說故事不只是人權維護(human rights advocacy)的最基本工作,並且是人類同理心的最基本工作。但我們說出的故事真的可以改變什麼嗎?如果可以,帶來的又是哪一類改變?閱讀暴力性和創傷性事件時,我們真的可以懷抱尊重與關懷而不是看八卦的好奇心態嗎?當各位閱讀這本書的時候,將會發生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