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間國寶”認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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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非常重視文物保護,通過依法對各種有形文化財產(如建築、繪畫、雕刻、工藝品、古書、典籍等)指定為“重要文化財”或“國寶”嚴加保護,而對無形文化財產(如戲劇、音樂、工藝技術等)以及各類民俗文化尤其注重保護,每年由國家認定的“人間國寶”備受珍重。今年7月,又有12人榮獲這一殊榮,使日本現存“人間國寶”達114人。而且今年首次認定一位62歲的“說書人”、講談協會會長–––龍齋貞水第四代傳人為“人間國寶”受到普遍贊賞,反映出日本政府重視大眾藝術並開始付諸行動。同時,顯示出“人間國寶”認定制度對於日本傳統文化及工藝的傳承和保存產生的積極影響越來越大。
早在1950年日本就頒布了《文化財保護法》,這部法律由7章連同附則共130條組成,雖然後經多次修改,今日仍為保護文化財產(文物)的現行重要法律。該法第一章第2條的3款明確規定了無形文化財產是指“表演、音樂、工藝技術及其它無形的文化類生產中,那些對於日本具有歷史或藝術價值的部分”;第三章第56條規定了日本文部科學大臣“認定”及“解除認定”無形文化財產中重要無形文化財產即“人間國寶”的權限和程序,還規定了被認定的“人間國寶”享受的權利和負有的責任及義務。重要無形文化財產有3種認定方式,即“個項認定”、“綜合認定”和“持有團體認定”。“人間國寶”屬“個項認定”中的“身懷絕技者”。一般是先由辦事機關–––日本文部科學省下屬文化廳在咨詢文化財專門調查會成員的基礎上篩選出認定名單,提交文化審議會審議,經審議通過後,由文部科學大臣最終批準並頒發認定書。文化廳長官負責監督被認定的“人間國寶”在傳承“絕技”時,要進行記錄、保存並公開,使他們“實現藝術價值,負起歷史責任”。“人間國寶”每年可從國家得到200萬日元補助金,用於磨練並繼承“技藝”,培養繼承人,但須向國家報告該款用途。
“人間國寶”的稱呼是媒體的造語,在藝能表演領域是指那些獲得該稱號的表演藝術家;而工藝制作領域則是指那些得到該榮譽的“身懷絕技者”(藝人),他們都師傳弟(子)承,沿襲宗名。1955年公布首批認定的“重要無形文化財”時,最初使用了“無形態國寶”“活文物”等詞語,第二批認定時出現了“人間國寶”的稱呼並廣為傳播。人們認為,在美術及工藝品領域,“國寶”的稱呼遠比“重要文化財”易懂且更貼切,更能反映並提高“身懷絕技者”的社會地位,甚至不僅僅是“技藝”得到承認,更多的是可以感到其本身具有的高尚人格。被認定的“重要無形文化財”,必定是值得傳承的“藝之精華”,因此,即使身懷絕技,取得了很高社會地位的人,如果不收弟子,藝不外傳,最終也不會成為“人間國寶”。
現仍健在的“人間國寶”中,迄今藝能表演部門占55人,而又以能、文樂、狂言、歌舞伎所謂“雅”者居多,其他則為陶藝、手工織染、鐵工鍛打等。日本傳統藝術的代表“京舞”井上八千代第四代傳人於1955年最先被認定為“人間國寶”,如今他已94歲。隨後於1971年認定了“能”的“人間國寶”,“文樂”於1977年,狂言於1989年,歌舞伎於1992年,相聲於1997年被認定了“人間國寶”。這一制度的實施,歷經近半個世紀,政府引導的作用力和“人間國寶”自發保存意識的增強,使日本傳統藝術的繼承和發展解決了後繼乏人的問題。歌舞伎舞臺斑斕;能、文樂、狂言、演出活動出現生機;一些村、鎮建立了傳統工藝作坊,延續傳承傳統工藝。這些作坊還被開發為旅遊景點,供遊人參觀或體驗工藝過程。說書在日本叫“講談”,興起於300多年以前,是正統日本語言藝術不可或缺的部分,但瀕臨危機,全國現僅有說書人70人,認定講談協會會長–––龍齋貞水四代傳人為“人間國寶”,反映了政府對這門藝術的定位。從搶救性保護方面,將會產生“花開一隅, 灑四方”的影響。
“文化藝術振興基本法”於2001年12月頒布實施,全方位振興和發展文化藝術已形成日本政府的既定方針。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文化廳傳統文化課加大了今年向“人間國寶”的撥款預算,可以斷定,那些迄今“疏於顧及”而又亟待保護的藝術門類必將獲得更多光明。
我國民間傳統工藝技術資源蘊藏豐富,舞臺表演藝術品種繁多,各種行當中有不少的“身懷絕技者”,在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革中如何加以引導保護其中的優秀部分,日本政府對“人間國寶”認定制度值得借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