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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佈驚悚] 血色童話

血色童話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雷倩倩 您是第2899個瀏覽者




作者: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
譯者:郭寶蓮
出版社:小異出版


  


沒人注意到這對入住布雷奇堡小鎮的詭異父女。那年是一九八一年秋天,郊區小鎮的生活一如往昔。醉漢在中國餐館裡遊晃,警察忙著掃毒,母親在超市工作,大家都哼著當今最流行的歌曲。



然而,隔壁小鎮華倫拜突然出現一具血液乾涸的青少年屍體,流言開始紛傳:小鎮出現了殺人獻祭的可怕事情。沒人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十二歲的奧斯卡希望這場屠殺能持續下去,尤其最好降臨在那些日復一日欺凌他的同學。

  


奧斯卡對這些謀殺案異常的著迷,幻想著自己化身為新聞報導上的殺人魔,拿著刀毫不留情的朝那些校園惡霸身上猛刺。但有一天,他的生活起了變化。隔壁搬進了一名女孩,這女孩從沒見過魔術方塊,但卻能一次就解出答案。


依萊有著細緻的五官,皮膚質感猶如絲綢,與奧斯卡同年,講話口氣卻很老成;在寒冷的冬天,身上只穿著一件薄薄的粉紅色線衫,還不時散發出腐敗似的臭味。依萊有個祕密,她的靈魂永遠凍結在孩童的身軀內,還必須靠嗜血來維生。奧斯卡和依萊,都是受害者,雖然受害方式不盡相同。正因如此,他們出乎意料之外地,成了好朋友。也因此,他們相依相守,為了活命。

  

這是一本發生在瑞典郊區小鎮的吸血鬼小說,揉合了愛、報復、血腥,還有寂寞的本質,將吸血鬼的獠牙戳進前所未有的領域。作者在全書中營造的陰鬱寂涼的氛圍,令人歎為觀止,讀來時而悲傷鼻酸,時而心驚膽跳,事後更是回味不已。



與其說《血色童話》是一本恐怖小說,不如說它是一本以鬼魅和血腥包裝的純愛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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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布雷奇堡。

這裡讓你想到沾滿椰粉的餅乾,或許還有毒品。這裡所代表的「體面生活」會讓你想到電車站和城郊住宅區,大概就這樣,沒有別的了。一定有人住在這裡,就像有人住在別處。蓋這座小鎮的目的就是如此,為了讓人有地方住。

當然,這不是自然發展出來的小鎮,每件東西打從一開始就精心規劃妥當。居民直接搬進已經替他們蓋好的屋子,一間間土黃色的水泥建築散落在綠野平疇裡。

故事發生時,布雷奇堡這個郊鎮已經存在三十年了。你可以想像這地方孕育著拓墾精神,如五月花號,如未知之地。的確如此。那一棟棟空著的房屋正如新大陸,等人入住創造歷史。

於是,他們來了!

沐浴在陽光下,他們眼神充滿希望地邁過崔那伯格橋,時值一九五二年。母親手抱小娃,或推嬰兒車,又或牽幼童。父親不帶鎬不帶鍬,他們攜來的家當是廚房用品和實用家具。或許嘴裡還哼著《國際歌》或《我們來到耶路撒冷》,視其個人偏好而定。

他們來到的這個郊鎮很大,很新,很現代化。

但真正入住的景象卻非你想像的那樣。

他們或搭電車而來,或乘汽車、休旅車,一個接一個。帶著家當魚貫入住已竣工的公寓,將物品分類放入整齊有致的格櫃和櫥架,至於家具則有條有理地擺在軟木地板上。接著採買新物品來填補空間縫隙。

布置妥當,他們抬頭望向這片已賜給他們的土地,但走出家門才發現每吋都已被占領,只好調適自己坦然接受,順勢而為。

這裡有個鎮中心,還有寬闊的遊樂場供孩童嬉戲,四周角落可見大片綠地環繞,行人專用道也不少。

的確是個好所在啊。大家搬入個把月後在餐桌上這樣閒聊著。

「我們真是來到了好地方。」

只是他們錯過一樣東西:這地方的過去。孩童在校不會學到與布雷奇堡歷史相關的課程,因為這裡沒有歷史。或許應該這樣說,其實是有歷史,與一座老磨坊、菸草大王、還有水畔幾棟奇怪的老房子有關。但這些都已年代久遠,與現在毫無干係。

眼前這些三層樓房矗立之處,以前只有樹林遍布。

在這裡感受不到歷史的神祕氛圍,甚至連座教堂都沒有,九千位居民卻沒有一座教堂。

從這些可看出這郊鎮非常現代化,一切理性當道,居民免受歷史鬼魅和恐怖記憶的紛擾。

難怪他們毫無心理準備。
沒人看見他們搬入。

十二月,警察終於追查出搬家卡車司機的下落,但他沒什麼線索好提供,工作紀錄上只寫著「十月十八日,斯德哥爾摩郊區的布雷奇堡」。他回想起那家人只有爸爸和一個女兒,是個漂亮的小女孩。

「哦,還有,他們沒什麼家具,只有一張沙發、一張扶手椅,還有床。搬這趟家實在很輕鬆。嗯……對了,他們還要求晚上搬,我說晚上搬會比較貴,要補貼加班費之類的,他們說沒問題,就是要晚上搬,這點好像很重要。發生了什麼事嗎?」

警方把事情告訴他,關於他卡車載的那對父女。他瞠目結舌,低頭呆望工作紀錄上的字跡。 「我的天啊,怎麼會……」

他一臉扭曲,彷彿對工作紀錄上自己的筆跡感到嫌惡無比。

十月十八日:斯德哥爾摩郊區的布雷奇堡。

是他幫他們搬家的,幫那男人和他女兒。

他這輩子絕對不會告訴任何人這件事,至死都不會。


第一部 有這種朋友真幸運

愛情中的麻煩事

肯定讓你夢醒幻滅

啊!

─摘自瑞典著名女歌手瑪恩科維斯特(Siw Malmkvist)的歌曲《愛的麻煩事》(Love Trouble)
我根本不想殺人

我不是天生就邪惡

我做的這些

只是想讓妳覺得我更有魅力

我失敗了嗎?

─摘自英國歌手莫里西(Morrissey)的歌曲《最後一位全球聞名之花花公子》(The Last of The Famous International Playbo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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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你們覺得這是什麼?」



來自華倫拜郊區的警官谷納•洪柏格舉起一小袋白色粉末。



可能是海洛因,但沒人有膽說出口,就怕被懷疑很懂這東西。尤其家中若有兄弟或兄弟的友人沾上過,大氣都不敢吭。施打海洛因。就連女孩也默不作聲。警官搖搖袋子。



「你們認為這是烘焙用的發酵粉嗎?或者是麵粉?」



大家低聲嘟囔說不是,他們可不想被警官以為6B這班全是白癡。雖然光看袋子不可能判斷裡面物品,不過既然這堂課談的是毒品,答案肯定很清楚。警官轉向老師。



「妳最近家政課怎麼教的啊?」



老師微笑聳聳肩,全班哄堂大笑,這條子還算幽默。有些學生上課前還被准許摸了他的槍呢。裡面雖沒子彈,終究也是把槍啊。



奧斯卡內心澎湃,他知道答案,壓抑不說他會很痛苦,他想讓警官注意他,凝視他,告訴他答對了。他知道這麼做很蠢,但還是舉起手。



「有事嗎?」



「這是海洛因,對不對?」



「沒錯,的確是。」警官和善地望著他,「你怎麼知道?」



全班轉頭注視,很好奇他會怎麼回答。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讀過很多這類的東西。」



警官點點頭。



「多看書很好,」他搖搖小袋子,「不過若沾上這東西,你們就不會有時間看書了。大家猜看看,這一小袋值多少錢?」



奧斯卡覺得自己不需再多說什麼,他已經被他注意到,和他說上話,還讓他知道自己讀過很多書,這已遠超出自己原本的期望了。



他開始沉醉於白日夢,幻想下課後警官來找他,對他有興趣,坐在他旁邊,然後他將所有事情告訴警官,他會明白一切,還會摸摸他的頭,告訴他不要緊,然後摟著他說……



「他媽的愛現鬼。」



強尼•佛洛斯伯伸出手指狠狠戳他。強尼的哥哥跟一群吸毒的混在一起,所以他知道這方面的黑話,班上很多人也會跟著學。強尼應該知道那袋白粉值多少錢,不過他可沒那麼愛現。他才不跟條子講話呢。



下課休息,奧斯卡在衣帽處徘徊,舉棋不定。他知道強尼想揍他,該怎麼躲呢?待在走廊,或者到外面?突然他發現強尼和其他同學蜂擁衝出教室,跑到校園中庭。



難怪。警車還停在中庭,好讓那些有興趣的孩子有機會瞧瞧警車模樣。有警察在這裡,強尼當然不敢揍他。



奧斯卡站在能隔寒的雙層門邊,從門上的透明玻璃向外望。果然如他所料,同學都圍在巡邏車旁。奧斯卡也想湊過去看,但這恐怕不妥。不管警察在不在那裡,他一過去肯定會被人用膝蓋頂,還會被人捉弄,把他內褲頭用力往上拉。



不過至少這節下課他逃過一劫。走到外頭,繞到校舍後面上洗手間。



到了廁所,他先屏神凝聽,然後清清自己喉嚨,聲音迴盪在馬桶間內。他手伸進內褲裡,迅速抓出尿尿球,這是一團約柳丁大小的泡棉,他從舊床墊剪下來的,中間挖了個洞好讓陰莖穿入。聞一聞。



唉,又尿褲子了。將尿尿球放在水龍頭下沖洗,努力將水擰乾。



尿失禁。就是這種毛病。從藥局偷拿的小冊子上面是這麼說的。許多上了年紀的女人都會有這個問題。



不過我也有。



冊子上說有藥可醫,但他可不想站在藥房櫃臺前奉上零用錢還被當眾羞辱。當然更不會告訴媽媽,萬一她知道肯定整天擔心難過,這會讓他難以承受。



幸好他有尿尿球,至少現在還管用。


外頭出現腳步聲,有人來了。他拿著尿尿球跑入最近的馬桶間,將自己鎖在裡面,這時廁所的大門正好打開。悄悄爬到馬桶上,縮成一團,免得被人從門下看見他的腳。屏息不敢出聲。



「豬──頭──?」



當然,是強尼。



「嗨,豬頭,你在裡面嗎?」



麥奇跟他在一塊兒,他們兩人是壞學生當中的壞學生。不,多瑪士也很壞,但他不來拳打腳踢這一套,這種作法很高招。這會兒他可能正巴著警察逢迎諂媚。萬一尿尿球被多瑪士發現,他絕對會抓住這把柄來傷害他、羞辱他,就算過了很久也有辦法讓他很難堪。而強尼和麥奇則只會毆打他,這種皮肉痛忍忍就過去了。所以這樣看來,被他們兩個發現還算走運……



「豬頭?我們知道你在裡面喔。」



他們檢查他所在的馬桶間,又搖又撞。奧斯卡雙手緊緊抱住雙膝,咬緊牙根,就怕自己嚇得尖叫。

走開!離我遠遠的!為什麼你們不能放過我?



現在強尼的聲調和緩了。



「小豬頭,如果你現在不出來,放學後我們還是會修理你。你想要這樣嗎?」



沉默了半晌。奧斯卡小心翼翼吐了口氣。



他們對著門又捶又踢。整間廁所砰砰響,馬桶間的門鎖開始往內彎。他應該出去,在他們發飆前自己送上門,但他做不到。



「豬──頭──?」



他剛剛在教室舉了手,宣示自己的存在,證明自己有知識,這可犯了大忌,他們不允許他這麼做。他們有千百種理由折磨他:太肥、太醜、讓人看不順眼。但真正的理由很簡單,就是他的存在。任何足以讓人想起他存在的所有東西,都會被拿來羞辱。



他們或許打算給他來個「洗禮」:將他的頭壓入馬桶沖一沖。不管他們使出什麼招數,反正結束後他就能鬆口氣。那麼,為何不乾脆打開鎖,讓他們樂一樂?反正繼續撞下去,門鎖遲早也會鬆開。



他望著裂開而脫離鎖頭的門閂,也看著突然甩開而撞到牆壁的門,還有麥奇•希斯考維那張得意洋洋的臉。然後,他明白了。



這場遊戲不會這樣進行。



他不會將鎖扣回,他們也不會在三秒內爬過馬桶間,因為這不是遊戲的規則。



讓他們沉迷的是獵人遊戲以及他這個獵物的恐懼神情。一旦他們真的抓到他,樂趣就結束了,只剩執行已成例行公事的凌虐過程。若他太早投降,他們就會把更多精力放在凌虐而非獵捕的過程。這樣下場會更悲慘。



強尼•佛洛斯伯探頭進來。



「你知道嗎,如果想拉屎就得把馬桶蓋打開。來,給我學豬叫。」



奧斯卡乖乖地學豬叫。這是遊戲的一部分。若他聽話學豬叫,他們或許會到此為止放他一馬。這次他叫得特別賣力,就怕他們若不滿意,在待會兒的凌虐過程中會洩漏出自己那噁心的祕密。



他皺起鼻子學豬叫,又呼嚕又尖鳴。強尼和麥奇樂得哈哈大笑。



「死豬頭,繼續叫,多叫幾聲啊。」



奧斯卡閉緊眼睛,繼續叫。拳頭握得好緊,指甲都掐進掌心裡,他不斷學豬叫。突然,嘴裡出現一股怪味道。他停下來,睜開眼睛。



他們走了。



他繼續蜷縮在馬桶上,呆望地面。地上瓷磚有滴紅漬。就在他凝視的瞬間,又一滴從他鼻子落下。他撕了張衛生紙,壓住鼻孔。



有時一害怕就會這樣,開始流鼻血。這毛病幫他解圍了幾次,他們想揍他時若看見他已經流血,就會收手離開。



奧斯卡•艾瑞克森蹲縮在那裡,一手拿著一團衛生紙,另一手握著他的尿尿球。鼻子流血、褲子尿濕、話也說太多。身上每個洞口都在滲漏,或許,不用多久,連褲底也會跑出大便來。果然豬頭一個。

他站起來走出廁所。不抹去臉上血滴,故意讓別人看見,讓他們納悶,讓他們以為有人被殺死在那裡。的確早有人被殺死在那裡,死過上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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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歲的哈肯•班特森最近出現了啤酒肚,連髮線也愈退愈遠。他居所的地址政府當局沒人知。此刻坐在電車車廂裡,凝視窗外新家坐落的這一區域。



這地區實在有點醜。諾羅平市好多了,不過大家都說這西郊比較不像他在電視上看過的斯德哥爾摩郊區的貧民窟,例如基斯塔區、林克貝區和哈龍勃根區。這裡不一樣。



「下一站,瑞克斯塔湖。」



這一區給人的感覺比那些地區溫和舒服,不過這裡也有真正的摩天高樓。



他仰頭看著水工行政大樓的最頂層。他不記得諾羅平市有這麼高的建築物。不過,也可能是因為他從沒去過市中心。



下一站就該下車,對吧?他看看車門上方的電車路線圖。沒錯,下一站。



「車門即將關閉,請遠離車門。」



有人在看他嗎?



沒有,車廂裡只有幾個人,全都專心讀晚報。明天報上就會有他的新聞。



他視線落在女人的內衣廣告。上頭的女人穿著黑色蕾絲內褲和胸罩,擺出撩人的性感姿勢。真是瘋了。走到哪裡都看得到裸體。社會怎能容忍這種東西?這種畫面對社會大眾的心理、對愛情會造成什麼負面影響啊?



他雙手顫抖,趕緊擱在膝蓋上。他好緊張。



「真的沒有其他法子嗎?」

「如果還有別的法子,我會這樣讓你拋頭露臉嗎?」



「不會,可是……」



「真的沒辦法了。」

沒辦法。他非得如此,而且不能搞砸。他研究過電話簿裡的地圖,最後選擇這處看起來頗合適的地區,因為這裡樹林茂盛。然後開始打包準備出發。



擱在兩腳間那只行李袋的愛迪達標誌被他用刀子割下來。在諾羅平市就是犯了這個錯誤。有人記得袋子上的標籤,後來警方在一處廢料垃圾堆裡找到袋子,就離他家不遠。



而今天,他會把袋子帶回家,或許砍成碎片沖進馬桶。妳就是這樣做的嗎?



到底怎樣才行得通?



「本站是列車終點站,請所有乘客下車。」



電車車廂把裝載的乘客全數吐出,哈肯跟著人群魚貫走離車站,手裡提著那只袋子。沉甸甸,雖然裡面稍有重量的不過就是那罐氣體。他得很費勁才能正常走路,可不能讓人看出他正要去執行死刑。絕不能讓人有理由注意到他。



可是雙腿好沉重,似乎想黏在月臺上不動。若他乾脆站在這裡,那會怎樣?若他直挺挺站著,一動也不動,就是不離開,等著黑夜降臨,等著有人靠近,注意到他,然後叫……人來帶走他。把他帶到某個地方。



他繼續費力地以正常步伐走著。右腳、左腳。現在可不能踉蹌,稍有閃失,就大事不妙。可以想見後果會很糟糕。



一通過閘口,他四處張望。他的方向感不怎麼好,到底樹林要往哪個方向?他當然不會問人,得自己碰碰運氣。繼續走,撐下去。右腳、左腳。



一定還有其他辦法。



但他就是想不到。有固定的過程,固定的標準。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好走。



他以前做過兩次,兩次都搞砸。雖然不像維克久市那次那麼糟糕,不過也足以迫使他們搬家。他今天會有很好表現,會得到掌聲讚賞。

或許還能被親吻擁抱。



兩次。他都失手。那來個第三次又有什麼不同?絲毫沒有不同。反正社會的評斷還不都一樣。都是終身監禁。



至於道德的良心譴責?得鞭我幾次才足夠啊,邁諾斯國王?



腳下這條公園步道拐個彎繼續走,就能到達樹林的入口。這想必就是地圖上見到的那片樹林。氣體罐和刀刃在袋子裡喀啦響,他調整拿法不讓裡頭東西相互碰撞。


前方有個孩子轉入步道。是個小女孩,約莫八歲,正放學回家,側背的書包在髖骨旁撞呀撞。



不,絕對不能!



這就是分寸。不能找這麼年輕的孩子。最好還要男孩。女孩唱著歌。他加快腳步靠近她,聽見她這麼唱著。



「小小陽光照進來,照進我家窗戶裡……」



現在的小孩還在唱這首歌啊?或許小女孩的老師也上了年紀吧。現在還有人唱這首歌,真好。他想靠得更近,聽得更清楚,近到連小女孩頭髮的香味都聞得到。



他放慢腳步,可別引人注目。小女孩離開公園步道,走在一條通往樹林的小徑。或許是住在樹林另一頭。她父母怎麼放心讓她自己走過這裡,這麼小的孩子啊。



他停下腳步,讓小女孩繼續前進,好拉開兩人的距離。他看著她消失在樹林裡。



繼續走啊,小女孩,可別逗留在樹林裡玩耍。



他等了一分鐘,聽著燕雀在附近樹梢啼唱。然後動身跟著她進入樹林裡。



*

奧斯卡從學校走回家,頭好重。每次以那種方式設法躲過凌虐,譬如學豬叫或其他之類的,他就感覺很不舒服。比直接飽受拳腳更糟糕,這種感覺他知道。但想到他們節節逼近的拳頭,他就不知如何是好。他願意卑賤,毫無尊嚴,就為了躲過一劫。



羅賓漢及蜘蛛人驕傲自豪。就算被約翰爵士和八爪博士逼到牆角,他們也無所畏懼,絕不退卻。



可是蜘蛛人知道些什麼?反正他永遠能死裡逃生,雖然看似不可能。他是漫畫的主角,總得活著出現在下一集。他有他的蜘蛛人神力,奧斯卡則有他的學豬叫本領。不管用哪招,就是要活下去。



奧斯卡得慰勞慰勞自己。今天有夠倒楣,要好好補償一下,他決定到布雷奇堡的鎮中心晃晃。去塞比斯生活賣場吧,雖然這趟路很可能又會遇到強尼和麥奇。他不走樓梯,而是拖著腳步在蜿蜒的無障礙坡道上慢慢晃,藉機調整心情、振作精神。現在他必須冷靜,不能滿頭大汗。



約一年前,他曾在另一家連鎖的生活賣場康尚順手牽羊被抓到。警衛要打電話給他媽媽,不過她外出工作了,而他不知道那裡的電話號碼,真的,他真的不知道。之後每次家裡電話響他就心驚膽戰。沒多久有封信寄來,署名要給他媽媽。



真白癡。信封上竟然標示著「斯德哥爾摩地區警察局」。奧斯卡當然自己拆信,讀著自己的罪行,接著偽造媽媽的簽名,然後將信寄回去,讓他們以為她已經看過信。或許他很孬,但他可不笨。



不過話說回來,什麼是孬?他正打算做的事算孬嗎?他在大衣裡裝進了大津糖、架普、椰子糖和邦提巧克力棒。最後還塞了一袋瑞典車造型的QQ糖在肚子和褲頭間,然後走向結帳臺,付了一根棒棒糖的錢。



回家路上他抬頭挺胸,還蹦蹦跳跳。他不是被人踢來踢去的豬頭,他是歷經危險卻能全身而退的神偷大盜。他機智無敵,能騙倒所有人。



走入社區大門,到了中庭他就平安了。那些欺負他的人都不住在這社區。這裡的房子蓋成不規則形,整個社區坐落在伊伯森嘉頓街所圍繞起來的內圈裡。在這中庭,他從未遇過鳥事,基本上可說沒有。



他在這裡長大,上學前也在這裡交朋友。只是一升上五年級就開始被同學找麻煩,到了學期末更成為大家公然捉弄欺負的對象,就連不同班的朋友都略有聽聞,所以現在他們也很少找他玩。



就是這時候,他開始玩剪貼。現在他就要回家沉浸在剪貼簿的世界中。



咻──!



他聽見聲音呼嘯而過,有東西撞到他的腳。一輛暗紅色的無線電遙控汽車正駛離他。車子迴轉,高速衝上山坡,直抵他家那棟公寓的大門。他發現湯米正站在大門右側荊棘樹叢後方,肚子前方突出兩根長長天線。他輕輕笑著。



「嚇到你了,是不是?」



「那車子跑得好快。」



「是啊,你想買嗎?」



「多少?」



「三百克朗。」



「沒辦法,我沒那麼多錢。」



湯米招手要奧斯卡靠近。他在斜坡上迴轉車子,讓它極速俯衝飆下,再來個緊急煞車停在他腳前。他拿起車子,拍一拍,低聲地說,「在店裡買要九百克朗呢。」



「是哦?」



湯米看看車子,接著把奧斯卡從頭到尾打量一遍。



「兩百塊吧,這可是全新的。」



「是很棒,不過……」



「不過什麼?」



「沒事。」



湯米點點頭,放下車子,硬將它開入樹叢裡,巨大的車輪顛簸地晃呀晃,然後讓它繞過大曬衣架,駛出步道,再衝下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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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試看看嗎?」



湯米看看奧斯卡,彷彿在衡量他是不是夠資格碰他的車。最後決定將遙控器遞出去。他指指奧斯卡上唇。



「你被揍啦?流血嘍,那裡。」



奧斯卡抹抹嘴唇,一些紅褐色的乾痂掉在食指上。



「沒有,只是……」



別說,說了也沒用。比他大三歲的湯米本身就不好惹,他大概只會叫他打回去,而奧斯卡可能會回答「當然」。不過可以想見,若真照他的話去做,後果就是他在湯米眼中愈來愈沒尊嚴。



奧斯卡只玩了一會兒,繼續看著湯米操控。他真希望有錢買下這輛車,兩人達成這樁交易。他把手插入口袋,摸到了糖果。



「你要吃大津糖嗎?」



「不要,我不喜歡那種東西。」



「那架普巧克力?」



湯米抬起頭,視線離開遙控器,微笑著。



「雙口味的那種嗎?」



「是啊。」



「偷來的?」



「……對。」



湯米伸出手,奧斯卡將架普巧克力遞給他,他接過塞進牛仔褲後面口袋。



「多謝了,掰掰。」



「掰。」



奧斯卡一回到家,就將口袋裡所有糖果巧克力攤在床上。先從大津開始吃,慢慢吃到雙口味的架普,至於他最愛的邦提巧克力棒則要留到最後。結束前再用水果口味的車子造型QQ糖來清除殘渣。



他以要享用的順序將所有戰利品在床邊一一擺出,然後在冰箱找到一瓶已開的可口可樂,媽媽在上面蓋了錫箔紙。消了氣的可樂他更喜歡,尤其那種甜甜的滋味他最愛。



拿開錫箔紙,將可樂擺在這些零食旁,趴在床上,研究床頭書架上的書。《雞皮疙瘩》系列快收藏齊了,旁邊還有一本《雞皮疙瘩選集》更提高了他的收藏價值。



這些收藏是靠著那兩大袋書才完成的。他從報紙分類廣告上看到有人要賣這套書,花了兩百克朗終於買到。那天他搭電車到米德索馬克蘭森地區,根據地址找到那人的家。來開門的男人白白胖胖,聲音低沉沙啞。還好他沒要奧斯卡進屋,而是直接將兩大袋書拿到門口,收下兩百克朗,點點頭,說了聲「閱讀愉快」就關上門。



拿到書後奧斯卡才開始緊張。他之前已經花了好幾個月,在斯德哥爾摩南區果賈頓街的二手漫畫店找這套書,但怎樣都找不到。在電話中那人說過期的他都有。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奧斯卡一離開那人視線,立刻將袋子放下,開始翻查。他沒被騙,果然從第二期到四十六期,共四十五本。



這些書其他地方絕對找不到,而他只花了兩百克朗就得到!



難怪奧斯卡那麼怕那個人反悔,因為他簡直搶到了一堆寶藏。



不過即便如此,這套收藏還是比不上他的剪貼簿。



他從一疊漫畫下面抽出藏在那裡的剪貼簿。其實這只是一本大素描簿,是他從華倫拜郊區的歐聯折扣百貨店偷來的。他若無其事走過去順手拿起來夾在腋下,就這麼簡單,誰說他沒種?至於剪貼簿裡的內容……



他將大津棒拆開,大大咬一口,齒間慢慢品嘗那熟悉的清脆口感,然後翻開剪貼簿封面。第一篇是從《家庭週刊》剪下來的,內容是一九四○年代美國一位女兇手的故事。她被逮之前用砒霜毒殺十四個人,後來被法院判決以電椅處死。當時社會輿論要求以牙還牙用毒液注射來處死她,不過她所在的州是用電椅來執行死刑,而這篇故事最讓奧斯卡著迷的地方就是電椅。



他一直夢想能親眼目睹坐在電椅上被處死的過程。他讀過報導,據說血液會開始沸騰,身體扭曲成難以置信的角度。他也幻想頭髮應該會起火,不過這點還找不到可靠資料加以佐證。



還是很令人吃驚。



他翻到下頁。這篇是從瑞典大報《晚報》中剪下來的,有個瑞典的殺人兇手將受害者分屍。平凡不過的一張身分證照片,看起來就像鄰家老人。不過他可是在自己家裡的蒸氣浴室內謀殺了兩名男妓,還用電鋸肢解他們,埋在蒸氣浴室的後面。奧斯卡吃下最後一截大津棒,仔細端詳那殺人兇手的臉。真的就像路人甲乙丙。



也可能就是二十年後的我。




哈肯找到一個好地方觀察動靜,從這裡他能清楚看到步道的左右兩側。他也在樹林中找到一處隱祕的凹洞,洞裡有棵樹做掩護,他可以把袋子留在那裡。至於那罐可將人迷昏的氟烷氣體則藏在大衣裡。 現在只需等獵物出現。



「我也想要快快長大,像什麼都懂的爸媽那麼偉大……」



從上學以後就沒聽過有人唱這首歌了。這是一百多年前那位有名的瑞典音樂老師依萊絲•泰格納所寫的嗎?這些好聽的歌曲就這樣消失,沒人傳唱,想到這點,實在讓人惋惜。



沒人尊重欣賞美的事物,今天的社會就是這樣。大師的作品頂多被拿來嘲諷,或者放在廣告影片中。就連米開朗基羅那幅《創造亞當》當中的神髓竟然被一條牛仔褲取代。這幅畫的重點,至少就他所見,應該是那兩個不朽軀體食指尖將觸未觸的畫面。他們兩指間的距離約只有一公釐,但這小小空間卻讓人看到生命真諦。這幅畫裡精雕細琢的畫面和細膩豐富的筆觸,在他看來不過是裱框或背景,為了凸顯畫面中央那處關鍵性的空白。這處空白,道盡了一切。



但在廣告中,這個關鍵的空白卻被人硬套上一條牛仔褲。



有人從步道走來了,他蹲伏躲藏,耳朵聽見自己的心跳咚咚響。不行,是個牽狗的老人。一看就有兩個壞處,第一,得先讓狗安靜順服,第二,人老品質就不好。



尖叫連連還秤不出幾斤肉,殺豬的這麼說。



他看看手錶。再兩個小時天就黑了。如果一小時內沒合適的目標出現,就只好隨便將就。總之,必須天黑前趕回家。



那傢伙好像說些什麼。被他發現了嗎?不是,他是在跟狗說話。



「這樣舒服點了吧,小甜豆?妳真的得動一動。待會兒回家爹地就給妳肝泥香腸,一大塊好吃的肝泥香腸給爹地的乖女孩兒。」



哈肯頭埋入掌心嘆氣,塞在大衣裡的氣體罐壓住他胸口。可憐的王八蛋。這些世上沒有美人相伴的可憐寂寞人啊。



他顫抖著,下午過後就起了風,他猶豫著要不要從那只被藏起的袋子裡拿出風衣來穿。不行,那件衣服會妨礙他的行動,讓他變得笨拙無法快速反應。況且那衣服也會讓人起疑心。



兩個二十來歲的年輕女孩走過。這也不行,他無法一次處理兩個。他聽見她們的片斷對話。



「……她決定要留著……」



「……真是隻大猩猩。他應該知道他……」



「……是她的錯因為……沒嗑藥……」



「可是他應該……」



「……妳知道嗎?……他當爸爸的人竟然……」



她們有個朋友懷孕了,年輕人不想負責,大概是這樣。這種事經常發生,大家都只顧自己不管別人。整天耳邊聽到的都是我的幸福、我的未來。真正的愛應該要能臣服在對方腳下,現代人就是做不到這點。



寒氣逼進他四肢,現在不管有沒有穿上風衣都一樣行動笨拙了。他手伸進大衣內,壓壓氣體罐的噴頭,一陣嘶嘶聲,正常沒問題。



他原地跳一跳,拍拍自己手臂讓身體暖起來。拜託,趕快有人來,落單的人快來。他看看手錶,只剩半小時。趕快讓人來。為了活命,也為了愛。



「可是我心裡還想當小小孩,因為小孩屬於上帝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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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卡翻完整本剪貼簿,吃完所有零食,這時天色也暗了。照例,吃完垃圾食物整個人開始昏沉,還心生些微的罪惡感。



再兩個小時媽媽就回來了。他們會一起吃晚餐,然後他做英文和數學功課,接著會看課外讀物或者和媽媽一起看電視。不過今晚電視沒什麼好看,或許母子倆會邊聊天邊喝可樂,還有甜甜的肉桂捲。然後他會上床,不過一定輾轉難眠,因為他擔心明天。



如果有人可以讓他打電話傾吐就好了。當然他可以打給喬漢,希望這會兒他沒在忙。



喬漢和他同班,兩人廝混時還挺愉快,不過喬漢若找得到其他人玩,就不會想到奧斯卡。通常是喬漢無聊打電話找奧斯卡,不是奧斯卡找他。



屋裡靜悄悄。什麼事都沒發生。水泥牆壁將他密封住,他坐在床上,手放膝蓋,胃被零食撐得往下墜。



好像有事情要發生。就在這一刻。



他凝神細聽,一股濃稠的恐懼慢慢爬上心頭。有東西接近,一種無色的氣體滲出牆壁,威脅具體成形,就要將他吞噬。他僵硬地坐著,屏住呼吸,聆聽,等待。



那一刻過去了,奧斯卡終於能正常呼吸。



他走到廚房,喝了一杯水,從磁鐵條抓起吸在上頭的最大把刀。用拇指刮刮,看看是否夠銳利,這是爸爸教他的。鈍了。他將菜刀在磨刀石上來回磨幾下,又伸出拇指試試,不小心削掉小小一片指甲。



很好。



他用報紙代替刀鞘裹住刀刃,再拿膠帶牢牢貼住,然後塞進褲子和左髖之間,只露出刀柄。走看看,刀身擋住左腿的移動,調整角度,讓它朝向鼠蹊部。還是不舒服,不過至少不影響走路。



他拿起掛在玄關的大衣穿上。突然想起臥房內散落的一堆零食包裝紙。先回房間收拾,把它們全塞進口袋,免得媽媽比他先回到家。他可以把這些包裝紙藏在樹林裡的岩石下。出門前又檢查一次確定自己沒留下任何證據。



遊戲開始。他是連續殺人狂。他已經用那把利刃解決掉十四個人,沒留下一絲線索。沒毛髮,沒有糖果包裝紙。就連警方都怕他。



現在他就要進入樹林尋找下一個對象。



真奇怪,他已經知道下一個受害人的姓名和長相。就是那個有一頭長髮、一雙兇惡大眼的強尼•佛洛斯伯。他會讓強尼哭著求饒,像隻豬哀號。哭死也沒用。他會讓刀刃做出決定,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這句子是奧斯卡從書上學來的,他再三讀誦。



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他鎖上家門,手握刀柄走出公寓,嘴裡繼續念著這句子。



「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平時進出社區的通道位於這棟公寓右側,但此刻他往左走,越過其他兩棟,穿越汽車出入口。將內層的防禦堡壘拋在後頭,跨過伊伯森嘉頓街,直直走下社區所在的山丘。也將外層的防禦堡壘拋在腦後,往樹林方向走去。



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這是奧斯卡今天第二次嘗到快樂的感覺。



*

離哈肯自設的時間只剩十分鐘,這時一個落單的小男孩走上公園步道。依他判斷,十三、四歲。最完美。他打算先溜到步道另一頭,然後正面迎向他的目標。



可是,他的腳突然卡住不動,而男孩正悠哉悠哉走過來。隨著時間分秒過去,成功的機會愈來愈渺茫,哈肯開始擔心。那雙腳就是不肯動,他動彈不得地呆站原地,望著他的完美人選正一步步趨近。男孩快要落腳於他所立之處,來到他正前方。就快來不及了。



一定要,一定要,一定要。



若這次沒動手,他一定會殺了自己,絕不能兩手空空回家。就是這樣,不是他死,就是男孩亡。動啊,要走哪條路自己選。



他終於能移動,不過太遲了。他已經無法以若無其事的姿態和男孩在步道上錯肩而過,現在他只能踉蹌慌亂跑入樹林,追著男孩。蠢,笨手笨腳,現在男孩一定開始起疑,提高警覺。



「嗨,你好!」他叫喚男孩,「不好意思!」



男孩停住腳步。幸好,他沒跑。他得說話,問點什麼。他走近站在步道上那個滿腹狐疑且有所警覺的男孩。



「不好意思……請問現在幾點?」



男孩望著哈肯的手錶。



「我有錶,不過停了,你看。」



男孩全身緊繃地看著他手錶。這點哈肯也沒辦法,只能將就接受。哈肯將手伸入大衣裡,食指擱在噴頭上,等著男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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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卡經過印刷廠走下小山丘,然後轉進通往樹林的步道。下腹那把菜刀的沉甸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期待的陶醉興奮感。一路走往樹林,滿腦子都是那幻想,幻想就要成真了。



他以殺人犯的眼光來看世界,或者應該說以十三歲孩子所能想像的兇手眼光。世界真美麗,讓他能掌握,還能因著他的行動而搖晃顫抖。



他走在步道上,張望搜尋強尼•佛洛斯伯的身影。



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液。



天要黑了,四周的樹木像沉默的人群,見到殺手稍有舉動就嚇得驚恐發抖,深怕自己被看上,成為下手的目標。不過殺手越過他們,不予理會,因為他已看見自己中意的獵物。



強尼•佛洛斯伯就站在離小徑五十公尺遠的小丘上,雙手扠腰,咧嘴而笑。強尼還以為接下來仍是之前的老畫面呢:把奧斯卡壓在地上,捏住他鼻子,強把松針和青苔或之類的東西塞入他嘴裡。



但這次他錯了,遠遠走來的不是奧斯卡,是個殺人兇手。殺手握緊刀柄,準備行動。



殺手以尊嚴自信的步伐慢慢走向強尼•佛洛斯伯,直視他的眼睛叫了他:「嗨,強尼。」



「嗨,豬頭,這麼晚你還能外出喔?」



殺手抽出利刃,朝他猛戳。



*

「呃……五點十五分。」



「好,謝謝。」



男孩沒有離去,站在那裡望著哈肯,他趁機更靠近。男孩站著不動,凝視他的雙眼。這樣下去不行,男孩一定嗅到事有蹊蹺。先是有人從樹林裡衝出來問他幾點,現在那人又擺出拿破崙雕像的姿態一隻手塞在大衣裡。



「裡面是什麼?」



男孩指著哈肯心臟的位置。哈肯腦袋一片空白,他不知該怎麼辦。索性拿出氣體罐給男孩看。



「什麼鬼東西啊?」



「氟烷氣體。」



「你為什麼帶著這個到處走?」



「因為……」他摸摸被泡棉蓋住的罩口,努力思索該怎麼回答。他不能說謊,這是他所受的詛咒。「因為……這與我的工作有關。」



「是什麼樣的工作?」



男孩稍微放鬆了些,他拎的運動袋與哈肯藏在凹洞裡的那只袋子非常類似。哈肯以握著氣體罐那隻手碰碰男孩的袋子。



「你要去運動啊?」



就在男孩往下看著自己袋子時,他抓住機會。



兩隻手迅速竄出,沒拿罐子那手抓住男孩後腦袋,另一隻手將氣體罐的罩口塞在他嘴鼻上。一陣如蛇信的嘶嘶聲瞬間洩出,男孩想把頭撇開,卻被哈肯兩掌死命鉗住,動彈不得。



男孩整個身子往後倒,也把哈肯拖下去。蛇的嘶鳴聲壓過兩人倒在小徑木屑上撞擊出來的聲音。哈肯仍緊抓著男孩後腦,兩人在地上翻滾時,手仍不忘死命地將罩口壓在男孩嘴鼻上。



幾聲沉重呼吸後,哈肯手裡的男孩逐漸放鬆。哈肯先確定罩口沒移位,然後環顧四周。



沒有目擊者。



氣體罐的嘶嘶聲還充斥在他腦袋,就像劇烈偏頭痛怎樣也甩不開。他將氣體罐的安全閥扭到上鎖的位置,另一隻手從男孩頭下用力抽出,然後鬆開橡皮帶,拉到男孩腦袋後面圈住。罩口固定了。



他手臂痠痛地站起來,注視著他的獵物。



男孩躺在那裡,兩手攤在身體兩旁,罩口仍貼著口鼻,氟烷氣體罐擱在胸口上。哈肯又看看四周,拾起男孩的袋子,放在他肚子上。最後他扛起男孩,將他帶到凹洞裡。



男孩比他想像重多了。渾身都是肌肉。失去知覺整個癱軟讓他變得更沉重。哈肯喘噓噓將男孩扛過潮濕地面,而正嘶嘶噴氣的氟烷罐像條鏈鋸將他頭顱上下一分為二。哈肯故意大聲喘息,遮掩住嘶嘶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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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臂痠麻,汗流浹背,終於走到目的地。將男孩放入凹洞最深處,然後在他身邊躺下來。四周靜謐。只見男孩胸膛起起伏伏。最多八分鐘後他就可以喚醒他,但他不會這麼做。



哈肯躺在男孩身邊,端詳他的臉,以手指輕輕撫觸他臉龐。他靠近男孩,雙手摟著他鬆軟的身體,緊緊貼住他。溫柔地吻了男孩臉頰,輕輕道聲「原諒我」,接著起身。



望著地上這具任人宰割的身體,眼淚差點滑落,不過他這次依然能忍住不哭。



平行的兩個世界吧,這樣想就欣慰多了。



在另一個世界裡,他不會做出此刻正準備動手的事,在那個世界裡,他會走開,讓男孩自己甦醒,納悶剛剛發生了什麼事。



但在這個世界他無法如此。他走向自己的袋子,打開。匆忙抓出風衣,拿出工具。一把刀子、一條繩索,一個大漏斗和五公升裝的塑膠桶。



將所有工具放在男孩旁,最後看了這具年輕軀體一眼,拿起繩索準備工作。



*

他刺、刺、再刺。第一拳下去後,強尼才發現這次與之前幾次不同。臉頰一道很深的傷口噴出血,他想逃,但殺手動作比他快多了。迅雷不及掩耳的兩、三步,就切掉強尼後膝的筋腱,他身子一倒,躺在苔蘚上痛苦地翻滾,哀哭求饒。



但殺手不心軟,任憑強尼不斷哀嚎……殺手撲上前,讓大地吸吮他的血,此時叫聲更像豬。



這刀是為了你今天在廁所對我做的事。這刀是為了你惡作劇夾痛我的指關節。現在割下你的唇,則是為了你對我說過的所有污辱。



強尼五官七孔流著血,已吐不出半句惡言,也做不了任何壞事。不過要斷氣還得好長一段時間。最後,奧斯卡以刺穿他怔視的眼眸來結束這場殺戮。戳,狠狠地戳。然後起身看著他的傑作。



一棵倒地枯樹的大樹枝是強尼被亂刀揮砍的身體,樹幹上刀痕累累。而象徵著強尼站立的那棵挺立樹木底下,則有木屑散布。



他拿著刀的右手流了血。手腕旁有刀痕。一定是猛刺時不小心失手傷到自己。看來這把刀不適合這種用途。他舔舔手,以舌頭清潔傷口。竟覺自己正在舔舐強尼的血液。



他以報紙做的刀鞘抹去最後一滴血,將刀刃放回刀鞘,準備往回走。



幾年前的樹林有壞人出沒,總讓人生畏,但現在這裡成了他的家和避風港。林中樹木見他走過,自動退避以表敬意。此刻天色全暗但他毫不恐懼。對於即將到來的明天也不再憂慮,不管屆時會有什麼事發生。今晚,他會睡得很安穩。



回到社區中庭,他先坐在沙坑邊讓自己平靜,然後起身走回家裡。隔天他會給自己找把好一點的刀,要有擋護圈,誰管那東西怎麼稱呼……反正就是不會讓他割傷自己的設計。這遊戲他可還要玩好多遍。

這麼好玩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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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二日星期四



媽媽走近餐桌,捏緊著奧斯卡的手,淚水在眼眶裡打轉。



「你絕對不能自己進入樹林,懂嗎?」



昨天有個與奧斯卡年齡相仿的男孩在華倫拜郊區被人殺死了。晚報出現這則新聞,媽媽一回家就整個人非常激動。



「這也可能……我甚至連想都不敢想。」



「那是在華倫拜郊區。」



「你的意思是會對小孩下毒手的人不會搭兩站電車到這裡來?要不也可以走路啊,一路走到布雷奇堡鎮來做同樣的事。你常進樹林嗎?」



「沒有。」



「從現在起你不准離開中庭跑到外面,除非……他們抓到兇手。」



「妳的意思是我不用上學。」



「當然要上學,不過放學後就要直接回來,待在社區等我回家。」



「有那麼嚴重嗎?」



媽媽痛苦的眼神夾雜著憤怒。



「你想被殺死啊?是不是?你想進樹林裡被人殺死,躺在那裡,留我自己在這裡焦急擔心……難道你想被某些畜生給砍得面目全非……」



她激動到淚水盈眶,奧斯卡趕緊將手擱在媽媽手上安慰她。



「我不會進樹林了,媽,我保證。」



媽媽摸摸他臉頰。



「小寶貝,我只有你,你絕不能出事,萬一你有什麼三長兩短,我也活不下去。」



「媽──那他是怎麼做的?」



「什麼意思?」



「妳知道的啊,就是殺人的過程。」



「我怎麼會知道?反正那男孩好像是被某個瘋子用刀殺死的。我想,他一死,他父母大概也不想活了。」



「報紙上有提到細節嗎?」



「我不想看。」



奧斯卡拿起《快捷》小報,開始翻閱。這樁命案占了四大篇幅。



「你不要看這種東西。」



「我只是翻一翻,這份報紙可以給我嗎?」



「我是說真的,你不要看。那些暴力新聞對你沒好處。」



「我是要看娛樂版,想知道今晚有哪些電視節目。」



奧斯卡起身想將報紙拿回房間。母親撲上前抱著他,被淚水浸濕的臉頰緊貼著他的臉。



「寶貝,你不知道我有多擔心嗎?萬一你有個什麼不測……」



「我知道,媽,我會小心的。」



奧斯卡輕輕回抱媽媽一下,隨即將身子抽出來,走入房間,手指抹掉媽媽留在他臉頰上的淚水。



太不可思議了。



就他所知,那男孩被殺害的時間正是他進樹林玩耍的時候。真可惜死掉的不是強尼•佛洛斯伯,而是某個住在華倫拜郊區的不知名男孩。



那天下午整個華倫拜地區的氣氛凝重哀傷。



他回家前就瞥到報攤上的報紙頭條。或許想太多,不過總覺得此刻廣場上大家似乎不斷談論著,行人走路的速度也變得比平常慢。



他去五金行偷了一把很讚的獵刀,售價要三百克朗呢。下手前他已想好被逮到時的託辭。



「對不起,老闆,實在是因為我太怕會遇到那個殺人狂。」



若真被抓到,或許還能擠出幾滴淚。他們會放他走,絕對會。不過他可沒失手,現在那把刀子就穩穩地藏在剪貼簿旁。



他得想一想。



會不會他在樹林裡玩的遊戲造成了那樁命案?他心想應該不會,但又無法完全排除這種可能,他讀的那些書就全在談這種東西。一個人所想的事情很有可能在其他地方發生。



念力感應,巫毒下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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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命案到底在哪裡、在何時,以及更重要的一點,是怎麼發生的?如果那具俯臥的屍體被刺了那麼多刀,那他得認真想想是不是自己雙手真具有可怕的神奇力量。若是如此,就必須學習如何掌控這種力量。



難道……造成關聯的是……樹。



他揮砍的那節枯樹幹。或許那是一根奇特的樹幹,對它所做的任何事都會……有擴散效應。



那細節呢





奧斯卡仔細看過命案的每篇報導。有一版出現一個警察的照片,就是那個到學校講述毒品危害性的警察。他說目前無法做進一步評論。警方已召集國家刑案鑑識中心的專家分析從現場採集到的證據,大家現在只能等著分析結果出爐。報紙上還刊登了死者照片,那是從學校年刊上翻拍的。奧斯卡沒見過這個人。



不過他看起來很像強尼或麥奇。或許現在華倫拜郊區某所學校有個奧斯卡終於重獲自由,可以鬆口氣。



那男孩正要去華倫拜運動中心練手球,結果一去不返。練習從五點半開始,或許男孩五點就出門,所以就是在這段期間……奧斯卡讀到這裡,開始頭暈目眩,時間太吻合了,而且他也是在樹林裡被殺害。



真的嗎?難道我就是……?



晚上八點左右有個十六歲的女孩發現屍體報警。據說她「受到極度驚嚇」。報紙沒有描述屍體狀況,不過若女孩極度驚嚇,那表示屍體一定被摧殘得很慘。因為記者通常只會寫發現屍體的人「受到驚嚇」。



都天黑了女孩進樹林裡幹麼?或許沒什麼特別的吧,只是想撿撿毬果或什麼之類的。不過報上怎麼都沒有男孩被殺死的過程描述呢?只有命案現場的照片。警方把一片看起來很平常的林地圍起來,林地正中央有個大凹洞,裡頭有棵很大的樹。明後天也會出現這個地方的照片,不過到時候照片上應該會有很多蠟燭和許多「為什麼?」及「我們懷念你」的標語。奧斯卡知道後續會怎麼進行,因為他的剪貼簿裡就有好幾個類似案件的報導。



或許整起事件只是巧合。但萬一不是呢?



奧斯卡耳朵貼在門上聽外頭動靜。媽媽正忙著洗碗。他躺在床上,拿出那把珍藏的獵刀。刀柄握起來很服貼,重量約是昨天用的那把菜刀的三倍。



他起身,站在臥房中央,手裡握著刀。真美,這刀子本身具有的神力一定會傳遞到握刀人的手上。



廚房傳來碗盤鏗啷聲。他朝空中揮刺了幾次。殺人兇手。等他學會控制這把刀,強尼、麥奇和多瑪士就不會再來找他麻煩了。他正想繼續刺向半空,突然想到屋外或許會有人看到他,隨即收手停住。因為外頭天已黑而屋內燈已亮。他望向窗外,只見到玻璃上自己的反射。



殺人兇手。



他將刀放回藏匿的地方。這只是一場遊戲,真實世界裡並沒發生過。但他還是得知道細節,現在就得知道一切。




湯米坐在單人扶手椅上看摩托車雜誌,點著頭嗯嗯地讚嘆。偶爾他會將雜誌拿高,讓坐在沙發上的拉席和羅本也能看到特別有趣的照片。從標題來看,這篇文章與汽缸容量和極速有關。天花板上一顆沒燈罩的光禿禿燈泡在滑亮的紙頁上反射出蒼白亮光,投射到以水泥和木頭構築的牆壁上。



他故意吊胃口,讓他們兩個等得坐立難安。



湯米的媽媽正出門和史泰凡約會,他在華倫拜郊區的警局工作。湯米不怎麼喜歡史泰凡,事實上可說討厭他,他覺得他自以為是、油腔滑調,還老愛把上帝掛嘴邊。不過湯米倒可從和他約會的媽媽那裡聽到些有的沒的。照理說,史泰凡不可以把那些事情透露給他媽,而且他媽也不能將那些事情告訴湯米,不過……



反正就是這樣。譬如,他最近就從媽媽那裡得知警局調查艾稜史朵蓋特地區那樁收音機店家闖空門案子的狀況。而這正是羅本和拉席幹的。



找不到闖入者的蛛絲馬跡。媽媽的確這麼說的:「找不到闖入者的蛛絲馬跡」,而這句話也一字不差來自史泰凡。警方甚至也無法掌握歹徒駕車逃逸的那輛車的線索。



湯米和羅本十六歲,剛上高一,至於拉席已十九歲,不過他腦袋有點問題,沒念書在烏伏森達市的易利信手機廠工作,負責將金屬零件分類。雖然他腦筋不怎麼好,還是考得上駕照。闖空門前,他已先用麥克筆將那輛白色紳寶七四的車牌塗改過。其實改不改都無所謂,反正沒人見到這輛車。



偷來的戰利品都堆在地下儲藏室一間沒人用的房間裡。他們通常會在這裡碰頭。原本鎖門的鐵鍊被他們割斷,換上新的鎖。這些贓物他們實在不知該怎麼處理,因為他們要的只是偷竊過程的樂趣。拉席曾把一捲卡帶以兩百克朗賣給同事,不過也就這麼一件。



最好先把這些東西低調藏一段時間,而且可不能再讓拉席賣掉任何東西,因為他有點……反應遲鈍,他媽是這麼說的。兩個星期過去了,這幾個小偷和條子的心思開始被其他事情占據,似乎忘了這件事。



湯米不斷翻著雜誌,邊看邊笑。讚喔,真讚。他們的確都投入別件事。羅本不耐煩地以手指點拍自己大腿。



「來,聽聽看這段。」



湯米又把雜誌舉高。

「川崎機車,哇塞,三百西西,噴射引擎,還有……」



「兄弟,你克制點。現在該說了吧。」



「什麼事……啊,那個殺人兇手喔?」



「對!」



湯米咬咬嘴唇,故意裝出深思狀。



「是怎麼發生的啦?」



拉席身體大幅前傾,整個人像把摺疊刀從中彎一半。



「快,說給我們聽啦。」



湯米放下雜誌,看著他們。



「你們真的想聽?很恐怖耶。」



「少來,到底怎樣啦。」



拉席聽起來很有膽,不過湯米仍能從他眼中看到一絲不安。只要扮出可怕鬼臉,怪聲怪調不准拉席插嘴,就能把他嚇得魂飛魄散。有一次湯米和羅本用湯米媽的化妝品將自己塗成殭屍樣,鬆開燈泡讓它不亮,等著拉席來到。結果拉席嚇得真剉屎,氣到在羅本的深藍眼影下揍出黑眼圈。之後他們就很小心,不敢隨便嚇拉席。



而現在拉席卻挺直身子,雙手交叉胸前,一副已經準備好聽恐怖故事的模樣。



「好吧。嗯……這可不是你們想像得到的一般殺人案件,你們明白吧。警方發現那個人……被人用繩子綁在樹上。」



「什麼意思?被吊起來嗎?」羅本問。



「是啊,被吊起來,不過不是從脖子吊,而是從腳吊。也就是頭下腳上吊在樹上。被吊住腳。」



「搞啥屁,這樣吊又不會死人。」



湯米盯著羅本注視很久,彷彿他提出了有趣的重點。接著繼續往下說。



「你說得沒錯,吊不死人,不過他的脖子被狠狠劃開,是因為這樣才死的。嘖嘖,脖子被割開耶,就像……香瓜一樣被整個剖開。」湯米手指劃過自己脖子,比出刀刃割過的位置給他們看。



拉席的手迅速遮住脖子,彷彿想護住,還不敢置信地緩緩搖著頭,「為什麼要把他吊成那樣?」



「嗯,你覺得呢?」



「我不知道。」



湯米擰擰自己下唇,做出沉思的表情。



「我現在告訴你們這樁命案最奇怪的一點。人的脖子若被割開,就會死而且流很多血,對吧?」拉席和羅本點頭如搗蒜。湯米故意吊他們胃口,停了半晌不說話,接著丟出一枚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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