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遭宮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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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刑是漢朝承襲秦朝舊制,除大辟(死刑)之外,最慘無人道、侮辱人格
的刑罰。《報任安(少卿)書》,中說:“最下腐刑,極矣!”腐刑即宮刑
(一種破壞男子或女子生殖的刑罰)。司馬遷遭受宮刑是因“ 李陵之
禍”(注1另一解釋比較詳細)引起的。天漢二年五月(西元前99)五
月,漢武帝令李陵、李廣利率騎兵出擊匈奴,結果李陵深陷重圍,兵敗投
降。漢武帝召問群臣,司馬遷委婉地陳述了看法:李陵投降很可能是權宜
之計,即便是真降,也是出於不得已。他的觀點使漢武帝大為不悅。其
實,漢武帝對司馬遷欲加之罪已非一日,“李陵之禍”只不過是促使矛盾
總爆發的導火索而已。真正使司馬遷倒楣的更深層原因是寫《史記》。此
時,司馬遷寫《史記》已有六、七年了。司馬遷在寫史記時,毫不留情地
揭露了漢朝社會的某些黑暗現實;為那些慘遭不幸的小人物鳴冤叫屈;更
為甚者,他還無情 地拂去了當朝聖上漢武帝頭上的神聖光圈,將其緣飾
儒術、刻薄寡恩的酷吏統治,侵掠弱小民族的 擴張野心,以及迷信神仙
方術的種種荒唐醜態,盡現世人面前。這豈能不引起漢武帝的忌恨?東
漢 衛宏《漢書舊儀注》說:“司馬遷作《景帝本記》,極言其短及武帝
之過,帝怒而削去之。後坐舉 李陵降匈奴,下遷蠶室。”《三國志•王肅
傳》也載:“漢武帝聞其述《史記》,取孝景及己本紀 覽之,於是大
怒,削而投之……後遭李陵事,遂下遷蠶室。”由此可見,揭其帝過,觸
怒龍顏,才 是司馬遷倒楣的真正原因。於是司馬遷被關進了大理獄中,
但最初並未遭受宮刑。司馬遷遭受宮刑是在天漢四年(西元前97年),
時年49歲。這是為什麼呢?當時,漢武帝給司馬遷定了兩條罪 名:一
曰“沮二師”(詆毀二師將軍李廣利),二曰“誣上”(誣衊誹謗皇
上)。前罪詆不至於要 命,後罪則非死不可,但司馬遷卻沒有死,這又
是為何呢?原來漢代刑法規定,允許死刑犯人申請 改判宮刑或花錢贖為
宮刑。《漢書•刑法志》上就說“今觸死者皆有可募行肉刑”,《漢書•武
帝 紀》也記載:“天漢四年秋,死之罪入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此
減死一等即改判宮刑。這條記 載與司馬遷受宮刑的時間相當。司馬遷受
宮刑,很可能是他自己申請改判的結果。遭受宮刑是令人 難以忍受的奇
恥大辱。“刑餘之人,無所比數”,不被人當作人;“中材之人,事有關
宦豎,莫不 傷氣”,更何況司馬遷這樣的慷慨之士呢?他出獄後,“每
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由此 可見其痛不欲生,悲憤難捱的程
度。但他對於生命的存在和歸宿有他自己的選擇指向,“人固有一 死,
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如死“若九牛亡一毛,
與螻蟻何以異?”即 是最好的證明。更何況還有遠比生命更重要的先輩
遺願和時代的使命需要自己去完成。由此不難看出司馬遷之所以要自請宮
刑“減死一等”的真正原因了。
註1李陵之禍
漢武帝天漢二年 (前 99年 ) ,《史記》創作進入第六個年頭 ,一場意想不到
的巨大災難—— 李陵之禍 ,降到司馬遷頭上。這年秋天 ,漢武帝以寵姬李
夫人的哥哥貳師將軍李廣利為主力出兵酒泉 ,以騎都尉李陵為偏師出兵居
延 ,以強駑將軍路博多為李陵後援 ,進擊匈奴。漢武帝的目的是想借出師大
捷為李廣利封侯 ,結果事與願違。李廣利在歸途中被匈奴右賢王軍包
圍 ,“漢兵物故什六七”。李陵“食乏而救兵不到……其兵盡沒 ,餘亡散得
歸漢者四百餘人” 。出擊匈奴失敗 ,朝廷極為震動 ,漢武帝“為之食不甘
味 ,聽朝不怡 ;大臣憂懼 ,不知所出” ;“全軀保妻子之臣”則落井下石 ,把
責任推到李陵身上 ,甚至誇大或虛構李陵的錯誤。司馬遷“不自料其卑
賤”,“見主上慘淒怛悼 ,誠欲效其款款之愚”,“以廣主上之意 ,塞睚眥之
辭”。適會召問 ,“激于義理”,講了一些完全可以不講的話。他想方設法
擴展漢武帝胸懷 ,“在批評李陵投降錯誤的前提下 ,坦率地陳述李陵平時的
表現 ,用意在於勾起漢武帝對李陵平素的良好印象 ,以便對李陵有一個基本
評價 ;陳述李陵降敵前的戰況 ,用意在於表明將士們曾為國拼死而盡了力 ,
李陵兵敗出於無奈 ,他功過兼而有之 ,要看到這次戰役的局部勝利 ,從而回
擊和揭露大臣們對李陵的惡意攻擊 ;陳述李陵投降已無可奈何 ,用意在於引
導漢武帝正視現實 ,不要一味地沉浸在悲傷憂鬱之中 ;對李陵進行有關推
測 ,用意在於引導漢武帝更應向好的方面想一想 ,千萬不要一籌莫展”。漢
武帝沒有體察到司馬遷陳言的真正含義 ,自以為司馬遷在詛毀李廣利 ,替李
陵遊說 ,結果判定司馬遷“誣上”“誣罔”大罪 ,處以死刑。依據當時律
令 ,死刑尚有兩種解脫方法 ,一是以錢財贖免 ,一是受宮刑抵免。司馬
遷“家貧 ,財賂不足以自贖”。在生與死的重大抉擇面前 ,為了完成《史
記》,他放棄了自殺免於受辱的剛烈做法 ,含冤自請宮刑。司馬遷隱忍苟
活 ,堅持著述《史記》,承受著來自各方面的嘲譏羞辱 ,“腸一日而九回 ,居
則忽忽若有所亡 ,出則不知所如往 ,每念斯恥 ,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雖
然受宮刑後曾擔任中書令 ,在皇帝身邊供職 ,但中書令通常由“無所比
數”的宦官擔任 ,其實質上是對司馬遷的又一次羞辱。這就是司馬遷自稱
的“李陵之禍”司馬遷慘遭李陵之禍是無辜的 ,他忠於漢武帝和封建朝廷 ,
卻蒙冤遇禍 ,被漢武帝和封建朝廷處以死刑 ,最終遭受宮刑。漢武帝是司馬
遷李陵之禍的直接製造者。李陵之禍是司馬遷生平的極大不幸 ,給其肉體
和精神造成了慘重摧殘 ,但司馬遷思想因而昇華 ,認清了封建帝王和酷吏政
治專橫殘暴的本質 ,看透了世態炎涼 ,認真思考了人生價值 ,痛苦地抉擇了
生死榮辱 ,完善了自己的人生價值觀和生死榮辱觀 ,樹立了更高更實際的人
生奮鬥目標 ,對《史記》創作產生了巨大的積極影響。本文試對李陵之禍
對司馬遷《史記》創作的影響作以探討。首先 ,促使司馬遷修正並昇華了
創作《史記》的主旨創作《史記》主旨的形成演變 ,可分為三個階段。第
一階段從司馬談產生修史想法開始 ,到司馬遷遇李陵之禍前為止 ,是創作
《史記》主旨的形成期。李陵之禍前 ,司馬遷在父親司馬談的安排下 ,漫遊
考察 ,收集史料傳聞 ,並接受父命決心寫一部史書。擔任太史令後於漢武帝
太初元年 (前 10 4年 )開始著述《史記》。這一時期 ,促使司馬遷創作《史
記》的原因主要有四 :一是司馬氏世代為周史 ,當繼承祖業而修史 ;二是父
親司馬談欲“紹明世 ,正《易傳》,繼《春秋》”,編著一部史書 ,論載“漢
興 ,海內一統 ,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臨死時將這一宏大願望鄭重地囑
託給司馬遷 ,父命難違 ,為實現先父遺願而修史 ;三是擔任太史令盡史官之
職而修史 ;四是司馬遷自己欲“述故事 ,整齊其世傳”,為論載漢興以
來“明聖盛德”,述“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而修史。看來 ,不論是司馬談
還是司馬遷 ,其最初的修史主旨 ,最主要的都是要論載漢興以來的“明聖盛
德”和“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為漢天子和漢王朝歌功頌德。第二個階
段從遭遇李陵之禍到接受宮刑 ,是司馬遷創作《史記》主旨的蛻變期。這
期間司馬遷無辜遭禍 ,經過激烈痛苦的思想鬥爭 ,他“恨私心有所不盡 ,鄙
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放棄了引決自裁免於受辱的做法 ,自請宮刑 ,為完
成《史記》而“隱忍苟活 ,函糞土之中而不辭”。借《史記》了結“私
心”,完成未竟之業 ,彰表文采於後世 ,是司馬遷在選擇宮刑免死階段的修
史追求 ,其中已經包含了以史寓情言志的思想。第三個階段從司馬遷痛定
思痛繼續撰寫《史記》開始 ,到基本完成《史記》為止。這期間司馬遷創
作《史記》的主旨得到昇華 ,發生了質的變化 ,是其修史主旨的昇華定型
期。這一階段 ,司馬遷總結並提出了全新的修史主旨 :“網羅天下放失舊
聞 ,王跡所興 ,原始察終 ,見盛觀衰 ,論考之行事 ,略推三代 ,錄秦漢 ,上記軒
轅 ,下至於茲……輔拂股肱之臣配焉 ,忠信行道 ,以奉主上 ,作三十世家。扶
義倜儻 ,不令己失時 ,立功名於天下 ,作七十列傳……以拾遺補藝 ,成一家之
言。”《報任安書》也說 :“僕竊不遜 ,近自托於無能之辭 ,網羅天下放失
舊聞 ,考之行事 ,稽其成敗興壞之理……亦欲以究天人之際 ,通古今之變 ,成
一家之言。”司馬遷把創作《史記》同“原始察終 ,見盛觀衰”,“稽其成
敗興壞之理”,“ 究天人之際 ,通古今之變 ,成一家之言”聯繫起來 ,從而樹
立了新的遠大卓越的修史目標。這是當初歌功頌德的修史主旨所不能同日
而語的。其中“成 一家之言”是新主旨的高度概括和核心所在。所
謂“成一家之言”,就是要通過《史記》表現司馬遷自己的不同於任何古
今思想學說的新的思想體系和觀點。梁啟超曾說:“遷著書最大目的乃在
發表司馬氏一家之言 ,與荀子著《荀子》、董生著《春秋繁露》性質正同 ,
不過其一家之言乃借史的形式以發表耳 ,故僅以近代史的觀念讀《史記》,
非能知《史記》者也。”修史主旨發生本質性變化 ,必然要求作者“不虛
美 ,不隱惡”,全面真實地反映古今歷史 ,探討古今社會、自然人事發展變
化所蘊涵的客觀規律 ,在著述中表達自己對社會人事的看法 ,敢於提出與傳
統的、現實的和別人不同的思想觀點來。這正是《史記》增輝的關鍵所
在。從主要論載漢興以來的“明聖盛德”和“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到
了結“私心”,彰表文采於後世 ,再到“原始察終 ,見盛觀衰”,“稽其成敗
興壞之理”,“究天人之際 ,通古今之變 ,成一家之言”,這便是司馬遷創作
《史記》主旨不斷昇華的軌跡。司馬遷修史主旨發生本質飛躍 ,正是由李
陵之禍引發的。其次 ,堅定了司馬遷完成並寫好《史記》的決心司馬遷創
作《史記》的最初動因來自父親司馬談。司馬談臨死時告誡司馬遷 ,一定
要完成他未竟的歌頌“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的著述。司馬遷“俯首流
涕曰 :‘小子不敏 ,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 ,弗敢闕。’” 司馬遷把實現先父
遺願看得很重 ,曾說 :“餘嘗掌其官 ,廢明聖盛德不載 ,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
業不述 ,墮先人所言 ,罪莫大焉。”歌頌賢君忠臣、完成父命和盡史官之責
是司馬遷在李陵之禍前著述《史記》的根本原因。從嚴格意義上說 ,司馬
遷這時並沒有把創作《史記》作為生命的全部 ,作為實現人生價值的唯一
寄託和追求 ,而只是他一心營職所從事的諸多事務的一種。但他寫完《史
記》的決心無疑是已經下定了 ,“恨私心有所不盡”,即包含著對《史
記》“惜其不成”的遺憾。李陵之禍後 ,司馬遷“身處殘穢 ,動而見尤 ,欲
益反損”,“雖才懷隨和 ,行若由夷 ,終不可以為榮 ,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
積極仕進的夢想徹底破滅。他想到了歷史上如周文王、孔子、屈原、左
丘 明、孫子、呂不韋、韓非子及《詩經》的作者等“倜儻非常之
人”,“發憤之所為作”,“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 ,故述往事 ,思來
者”,“退論書策 , 以舒其憤 ,思垂空文以自見”<2 > (P2 735) 的壯舉 ,從
他們身上認識了發憤著述的重要性 ,領悟了著書言志的巨大作用 ,決心效法
他們發憤著述。這時候 ,司馬遷心裡所想除了未完成的《史記》以外 ,可以
說是別無所求。只要能完成《史記》,哪怕是蒙受比死還要可怕的羞辱也
在所不辭。“惜其不成 ,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史記》已經成為司馬
遷精神的寄託和支柱 ,高於他的生命和榮辱。他屬於《史記》,要為《史
記》而活下去。由於修史主旨的昇華 ,司馬遷對自己的《史記》充滿信心 ,
他自信《史記》能夠“究天人之際 ,通古今之變 ,成一家之言”,能夠“盡
私心”,寄寓自己對社會人生的無限感慨 ,能夠使自己的文采永垂後世。正
因為如此 ,《史記》基本完成後 ,司馬遷自得之意才顯於言表 :“僕誠已著
成此書 ,藏之名山 ,傳之其人 ,通邑大都。則僕償前辱之責 ,雖被萬戮 ,豈有
悔哉 !”應該說 ,經過李陵之禍 ,司馬遷更堅定了完成並寫好《史記》的決
心 ,使他寫好《史記》的信心更足了。第三 ,使《史記》成為“以舒其
憤”的載體 ,增強了《史記》的抒情性李陵之禍迫使司馬遷在生死榮辱面
前做出抉擇 ,他想到了古代許多以著述“稱焉”的“倜儻非常之人”,“退
論書策 ,以舒其憤 ,思垂空文以自見”,靠發憤著述而名重泰山。從而為自
己選定了隱忍苟活 ,發憤著述 ,“以舒其憤”,“償前辱之責”的實現人生
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