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妻好友搬家 最後搬進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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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姓女子同情徐姓好友失婚,常陪她聊天並介紹工作,甚至介紹丈夫幫她搬家。不料黃姓丈夫和好友暗通款曲同居三年多後,丈夫以負債為由協議假離婚大享齊人之福。
唐女被蒙在鼓裡近六年,去年意外得知「好友變小三」,害她家庭破裂而痛苦不已,控告兩人通姦並求償一百萬元。板橋地院刑事庭判黃四月徒刑、徐女三月,可易科罰金;昨天再判兩人共同賠償卅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從事編輯工作的唐女表示,她因工作關係認識從事電腦排版的四十六歲徐姓女子,兩人一見如故成為手帕交。見失婚的徐女獨自照顧兩名未成年女兒,常陪她聊天並幫忙介紹工作;二○○六年還請丈夫幫忙徐女搬家,不料成為遭背叛的開端。
黃和徐女交往並同居三年,二○○九年以負債為由,謊稱為了不影響唐女協議假離婚,唐女信以為真答應,但兩人仍有夫妻之實。去年三月唐女在家中意外發現黃寫給徐女的信,寫著雙方同居日期等事,才知徐女和丈夫同居。
唐姓女子發現好友成為介入她和丈夫婚姻的第三者後,氣得傳簡訊痛罵徐女,覺得和好友「共事一夫」很髒、難以接受,因此提告求償。
黃偵查時坦承和徐女通姦,徐女則說是黃主動示好,常抱怨妻子品性不佳,把錢都拿去佛堂,兩人才越走越近。徐女說她對唐女「深表歉意」,但沒錢賠償。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和徐通姦遭判刑,被害人提告時沒逾追訴期,兩人侵害唐女的婚姻,判黃和徐女共同賠償唐女卅萬元精神慰撫金。
內容來源 : UDN
[ 本帖最後由 TWJT 於 2012-9-1 00:3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