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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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文,又稱合書,指把二字或以上的漢詞濃縮成一個漢字書寫單位(一個方塊字字元)的文字形式,涉及構字部件的置換、重用,或左右相合、或上下相合、或三字相合,多數不借筆,也有少數是借筆,甚至會減省部分,而讀音則仍保留原本的多音節讀法不變。比如說在「博」字上加個「宀」就是「博物館」,仍然唸ㄅㄛˊㄨˋㄍㄨㄢˇ三個音節;一個「止」字上從「林」字左邊再從一個「火」字的字元,就是「禁止煙火」,同樣讀音不變。
界說合文是一種「合體字」,然而並非所有合體字都是合文。「合體字」是一種相對於「獨體字」的概念,所謂「獨體為文,合體為字」,所有由超過一個單獨部件構成的漢字都可以稱為「合體字」,而合文的最大特色是單字元多音節,這特點是一般合體字所無的。
相對於「合字」條目所陳述的概念,「合文」是一個關於漢字的概念,早在商代已被大量使用,而「合字」條目所描述的概念,隨了適用於「合文」外,也適用於漢語以外的二合字母,是個大小概念的問題。
歷史合文是古文字共見的現象,合文最早見於商代文字,在甲骨文裡,合文的應用非常普遍,到了西周,姬發的諡號「武王」寫成的合文「珷」字也常見於青銅器銘文。
宋代起流行把一些寓意吉祥的詞句合書成一字,寫在斗方(通常只有部件的置換拼合和重用,沒有部件的減省)。這種合文通常應用於節慶時作為一種祥瑞的張貼飾品、賞玩用的花錢,或作為一種文字遊戲,並不應用在寫作中。
用於春貼的「招財進寶」合書,並不用於寫作。涉及借筆、減省部件。近代圖書館學家杜定友(1898年-1967年)曾於1924年創「圕」字來代替「圖書館」一詞(讀音是 ㄊㄨㄢ tuān),於當時中日學術文化界也曾流行一時。至今臺灣教育部仍有「金圕獎」,以表揚優良圖書館。1926年,日本雜誌《圕》以「圕」字命名,杜定友對《圕》第一期所有文章中「圕」字的使用情況加以統計,統計結果是──該刊用「圕」字436次,如用舊例「圖書館」則須用1308字。
限制從上述的統計看來,這種文字形式似乎節省了很多字元,用起來好像經濟得多,可是,由於漢語是分析語,「圖書館」這三個語素分拆開來,可以跟其他漢字組合成很多不同漢詞。翻翻詞典,用上「圖」字、「書」字或「館」字來構成的詞條很多,表達能力很強。但「圕」字不是語素,沒有再組合的能力,不能用於表達別的意義。這麼一來,如果我們要為每一個漢詞做一個新字,就等如讓漢語倒過來向綜合語的方向發展,跟用有限漢字組成無限漢詞的方法比較起來,長遠下去,合文這種文字形式就顯得很不經濟。
用例合文是古文字共見的現象,唯甲骨文特別多。兩字合文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左右相合,如:
大甲 祖丁 祖乙 十五 七月 等等;
一種是上下相合,如:
十牢 小牢 五十 二百 八月 等等。
若是三字合文,則或先上下相合,或左右右相合,然後再與第三字相合,如:
十二月 十三月 七十人 中母己 辛亥貞 翌日庚 上下
方言有部分應用於方言裡的合文,發展成單音節字而被保留和廣范應用,比如說「甭」原是北方方言「不用」的合文,後連讀成ㄅㄥˊ一個音節;「覅」原是吳語「勿要」的合文,後連讀成ㄈ—ㄠˋ(國際音標:[viɔ])一個音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