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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告] 暫停染化※塞壬版主職責 [打印本頁]

作者: 無名    時間: 2010-3-16 11:45     標題: 暫停染化※塞壬版主職責

停職原因:
沒有明白如何正確發表主題
-直接COPY其他論壇貼子(包括其他論壇的圖片(盜連)),嚴重影響本壇的聲譽(已經不是第一次說)
-不明白貼子應該貼在相應版區--文不符區
-沒有過濾主題內容

故停止其在論壇所有版主職責

總壇主:無名
作者: 染化※塞壬    時間: 2010-3-16 11:52     標題: 回應 無名 第 1 篇文章

那....永遠停職?
作者: 無名    時間: 2010-3-16 12:01

當你學懂如何發貼才會再考慮.
如果不明白如何發貼可以問MONMON或饅頭仔等高級管理人員
作者: vincy100    時間: 2010-3-17 00:05

小妖...
要努力哦~
期待你復職~
作者: momosz    時間: 2010-3-17 00:24

小妖(抱抱
沒關係
不會再學
加油
你一定可以復職的
作者: chembioorg    時間: 2010-3-17 08:22

論壇還是有規定~~但好像都長灰了~沒人在去注意看~~
CHEMCHEM將一些該注意的地方~貼在下面~~
除了一般會員要注意以外~~
請版主們更要注意呀~~
一個好的論壇,就是大家都遵守遊戲規則,才能更好的發展☆夜玥論壇ק
引用:
希望大家明白,一個要成功發展的論壇,就是有好的管理隊伍,只有以能者而居之能才能更好的發展☆夜玥論壇ק
引用:
原帖由 無名 於 2009-10-3 19:38 發表
論壇使用過多外連
會影響論壇在搜尋引擎的整體評分.
降低被找尋的機會率
會員可以盡量使用本壇資源
減少或停用外連

除了符合<<夜。團購。交易館>>規定的主題及一些須加入版權的主題(例如小說區)外
其他版區沒有總版主以上同意
不能宣傳任何其他網站
一經發現即刪貼(會員亦不要回覆這些主題,應該第一時間通知有管理該區權限的管理人員處理)

總壇主:無名
引用:
原帖由 無名 於 2009-10-3 19:42 發表
外連即是連結到其他網站的連結
☆夜玥論壇ק版主申請標準及職責權限!
引用:
  3、 版主職責
  ◇ 維護好版塊的融洽氣氛。
  ◇ 積極熱情幫助會員,解決相關問題。
  ◇ 積極引導會員做切磋交流。
  ◇ 策劃組織版塊的活動,提高會員的積極性。
  ◇    及時理智地解決版塊內出現的爭論和糾紛,並加以正確引導。
  ◇ 經常與其他管理人員進行交流討論,關心論壇的發展。
  ◇ 及時發現和刪除廣告性質的、內容不妥的、主題為特殊字符的以及惡意灌水的帖子。
  ◇ 對違反的會員提出警告或處分。
引用:
4、 版主發帖規範
  ◇ 要求文章格式的統一,以便讓遊客瀏覽更流暢。
  ◇ 字體默認為細明體,字號默認為13號。
  ◇ 格式保持相對統一,首行需縮進兩個中文字。
  ◇ 段落分段之間需空一行。
  ◇    許多大型網站的文章內容中加有廣告代碼,需剔出。
  ◇ 轉載文章時需特別注意版式要求,不符要求的內容一定要重新排版。
  ◇ 因有部分網站不允許轉貼圖片,貼後圖片會無法顯示,需注意檢查。
~本論壇壇規~
引用:
1. 請發帖去正確的討論區
回覆主題時,亦要留意不可有離題的言論~

2. 禁止灌水帖子,重複帖子

3.禁止一律呃post行為
topic or post中,只含號(o_O/@x@/=.=等等)
topic or post中,只有無謂標點符號
不可以Post空白的topic和post
言話中全形中文字字數或英文字不能少於3隻字,不計顏文字或符號
發現此類標題 一律刪除, 否則顯得內容雜亂以及佔用過多資源!!

4. 不得發表涉及煽動性的文章

5. 一切言語要尊重他人,勿爭吵和爆粗;

6. 標題要寫清楚內容大崗及勿有誤導或誇張成份:非原創就不可寫〔原創〕;勿單用:救命阿!請幫忙!有野問...等;

7.同一區1日內不能開超過30個主題,回覆不限(該區版主以上不受此限)

8.所有聊天貼及文字遊戲區主題回覆超過2000貼就要鎖貼(增新)

作者: 饅頭仔    時間: 2010-3-17 09:50     標題: 回應 chembioorg 第 6 篇文章

chem...
有你太好了
作者: 夕夕小鷹    時間: 2010-3-17 19:15

論壇不是有見習版主的嗎??

變為見習版主然後再看表現就ok啦
作者: chembioorg    時間: 2010-3-18 08:38     標題: 回應 夕夕小鷹 第 8 篇文章

鷹~~只有見習會員~~沒有見習版主啦~~
你講的是不是副版主??
作者: 夕夕小鷹    時間: 2010-3-18 18:43

引用:
原帖由 chembioorg 於 2010-3-18 08:38 發表
鷹~~只有見習會員~~沒有見習版主啦~~
你講的是不是副版主??
應該是吧
作者: leungmon    時間: 2010-3-18 18:43     標題: 回應 夕夕小鷹 第 10 篇文章

大大大大大白痴~
作者: 夕夕小鷹    時間: 2010-3-18 18:58

引用:
原帖由 leungmon 於 2010-3-18 18:43 發表
大大大大大白痴~
豬頭MON∼∼去看那個活動

還有的∼就是ON MSN啦
作者: vincy100    時間: 2010-3-20 21:36     標題: 回應 夕夕小鷹 第 10 篇文章

鷹是眼大看過頭吧~
作者: 琦漾    時間: 2010-3-21 22:57

真令人失望
她好像忘記了自己申請版主時所說的承諾
我也給了她機會,卻不好好把握
不管她是不是誤會了無名“要多多發帖”這句話,
身為版主就不該犯這種錯
看來她還沒做好版主的覺悟吧!
作者: vincy100    時間: 2010-3-24 21:47     標題: 回應 雪凝 第 14 篇文章

琦大人好嚴厲...怕怕
作者: 琦漾    時間: 2010-3-24 23:12     標題: 回應 vincy100 第 15 篇文章

那是因為她在成為版主以前就犯過這種錯
我給她一次機會,她也說會改:“不可以像之前那樣太過火”
可是卻沒有做到
才讓人失望
作者: r3431323    時間: 2010-3-24 23:20     標題: 回應 雪凝 第 16 篇文章

原來他寫"過火"指的就是這事
我現在才明白
作者: vincy100    時間: 2010-3-24 23:21     標題: 回應 雪凝 第 16 篇文章

難怪...
原來一早就犯過這種錯...
作者: 染化※塞壬    時間: 2010-3-25 14:05     標題: 回應 vincy100 第 18 篇文章

所以雪凝說对了
是自己重犯的問題
作者: vincy100    時間: 2010-3-25 23:34

那小妖要認真反省了

小詩送你我的第一幅作品(雖然唔靚)
祝你早日當回版主

[ 本帖最後由 vincy100 於 2010-3-25 23: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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