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1
第一篇 灰燼
我低頭瞪著腳上的靴子,看著一層薄灰落在老舊磨損的皮革上。這會兒我站的地方,曾經擺著我跟我妹小櫻一起睡覺的床。廚房的餐桌應該在過去那頭。煙囪的磚塊燒得焦黑,坍塌成一堆,成了我辨認方位的依據。否則,在這片灰色海洋裡,我要如何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十二區幾乎什麼都沒剩。一個月前,都城用燃燒彈摧毀了炭坑裡貧窮礦工的房子、鎮上的商店,乃至於司法大樓。唯一逃過一劫,沒被燒成灰的,是勝利者之村。我不確定為什麼。可能為了讓不得已來這裡出都城公差的人,有個像樣的地方待吧。也許偶爾會有古怪的記者來訪。專家會組團來評估煤礦的狀況。而維安部隊會來搜查,看有沒有逃亡者偷偷返鄉。
只不過,除了我,沒有人回來。我也只能短暫逗留。第十三區當局反對我回來。他們認為這是毫無意義,代價又大的冒險。這裡沒有情報值得探查,而此時我頭頂上起碼有一打看不見的氣墊船盤旋著,保護我。但是,我一定要來看看。非得如此不可。這是我開的條件,否則我不配合他們的任何計畫。
最後,那位在都城統籌叛變行動的首席遊戲設計師,普魯塔克.黑文斯比,舉手投降。「讓她去吧。與其再浪費一個月,不如浪費一天。也許就是得讓她到第十二區打個轉,她才會相信我們站在同一邊。」
站在同一邊?左邊太陽穴突然一陣劇痛,我伸手緊緊按住,就在喬安娜.梅森用金屬絲線圓軸擊中的地方。記憶飛旋,我試著分辨真假。究竟是怎樣的一連串事件,導致我如今站在家鄉的廢墟中?思考好難。喬安娜這一擊所造成的腦震盪,尚未完全平復,我的思緒動不動仍會亂成一團。此外,他們用來幫我控制疼痛與情緒的藥物,我猜,有時候會令我產生幻覺。我到現在還沒能完全相信,有天晚上我病房的地板突然變成群蛇纏繞蠕動,只是幻覺。
我用了一位醫生教我的方法:從我確知為真的,最簡單的事實開始,然後逐漸回想比較複雜的事情。於是,記憶的清單在我腦中展開……
我名叫凱妮絲.艾佛丁。我十七歲。我家在第十二區。我參加了飢餓遊戲。我逃脫了。都城恨我。比德被抓成了階下囚。大家認為他已經死了。他很可能已經死了。說不定死了對他來說最好……
「凱妮絲。要我下去嗎?」蓋爾的聲音從我頭上戴的耳機傳來。耳機是反抗軍堅持要我戴的。蓋爾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在上方一艘氣墊船裡,密切守護著我,隨時準備一有狀況就俯衝下來。我這才發覺自己蹲在地上,手肘撐在腿上,兩手抱頭。我看起來一定像是瀕臨崩潰邊緣。這樣不行。他們好不容易才逐漸減少給我用藥,可不能再來一次。
我起立挺直身子,揮手拒絕。「不要,我很好。」為了證明我真的很好,我開始邁步離開舊家,朝鎮上走去。蓋爾原本要求跟我一起下來,不過我拒絕他陪伴時,他就沒再勉強。他瞭解我今天不想要人陪。連他都不要。有些路,妳必須自己一個人走。
這個夏天熾熱宛若火炙,乾燥如同枯骨。幾乎沒下過雨,大轟炸後留下的一堆堆灰燼未曾受到驚擾。隨著我前進的腳步,灰燼輕輕翻滾著。沒有風吹散它們。我兩眼專注地盯著記憶中的道路,因為,我剛降落在草場時,不小心一腳踢到一塊石頭。只是那不是石頭,是人的頭骨。它滾啊滾的,停下來時面朝上。有好半天,我怔怔地盯著那兩排牙齒,不知道那是誰,心想在同樣的情況下,我看起來可能也是這個樣子。
出於習慣,我堅持走在路上,但這是錯誤的決定。路上到處是屍骨,那些曾經掙扎逃命的人。有些人已完全燒成灰。但有些人,大概死於煙燻,逃過了烈焰焚身之苦,現在橫陳在路上腐爛,發出陣陣惡臭。食腐動物正在嚼食,密密麻麻布滿蒼蠅。是我害死你,我走過一堆屍骸,心裡說。還有你,還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