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池的孩子》(Children of the Ritz,1927)緊接著處女作登場。這本書講述一個被慣壞的女富豪,繼承了偌大的家產,竟然堅持要嫁給司機。虛構的故事,空虛淺薄,卻幫伍立奇賺進了一萬美元的稿費以及一紙第一國際影業的電影劇本合約。於是他應邀前往好萊塢,協助小說改編,開始創作劇本。除了這些電影工作(不過,他的名字始終沒有出現在任何一部電影的工作人員名單中)以及零星投給像是《學院幽默》(College Humor)與《聰明態度》(Smart Set)等雜誌的散文與短篇故事之外,他還寫了三部長篇小說。一九三一年初,他匆匆與製片人的女兒離婚。這段莫名其妙的婚姻很短暫,災難收場。之後,他回到曼哈頓,跟母親住在一起。他最後一部主流小說《曼哈頓愛曲》(Manhattan Love Song,1932)預告了他未來的創作主軸:一對愛得死去活來的年輕男女,受到厄運的撥弄,結果一人慘死,一人孤寂以終。
一九三四年,伍立奇終於決定放棄成為主流作家,不再夢想文學桂冠的光環,集中心力在較通俗的懸疑類型小說。同一年,他賣出三個短篇給某家通俗雜誌;一九三五年,已高達十篇。很快地,他的的名字與作品成為《黑面具》(Black Mask)、《偵探小說週刊》(Detective Fiction Weekly)、《一角偵探》(Dime Detective)以及其他推理雜誌的封面主題。三○年代,他賣出了一百多篇的中短篇小說,類型極度廣泛:模擬警方辦案的正統推理、動作派的暴力小說之外,甚至還創作了一些神祕故事。但是,他寫得最好,也最受歡迎的,始終是那種把主角逼到懸崖邊的懸疑小說,這些作品的標題自然也都充斥著陰森、絕望的調子:〈我不是你〉(I Wouldn’t Be in Your Shoe’s)、〈跟我談談死亡〉(Speak to Me of Death)、〈突然,沒了愛麗絲〉(All at Once, No Alice)、〈薄暮到黎明〉(Dusk to Dawn)、〈難逃一死〉(Men Must Die)、〈如果在我醒來前死去〉(If I Should Die Before I Wake)、〈與死者共處的生活〉(The Living Life Down with the Dead)、〈查理今晚不在家〉(Charlie Won’t Be Home Tonight)、〈永遠不見〉(You’ll Never See Me Again)。這些故事跟伍立奇的其他作品一樣,總能激起強烈的情緒,無論是走在黑暗街道上的絕望,或者是光天化日、尋常巷陌裡暗藏的驚恐,到了他的手上,總能從老套的情節中,灌注新意:從電椅前搶救無辜的主角或者失憶症患者尋求自我,都擺脫不了人類最深沉的悲哀。他的文字激情洋溢,寂寞、恐懼,是兩種主導的情緒,最激烈的動作,多半是與時間或死亡賽跑。他最具個性的推理小說,即便是圖窮匕現,也多半找不到合理的解釋。收場的時候,恐懼非但沒有消逝,反倒是四處流竄,無所不在。
一九四○年,伍立奇順應風潮,跟著一部分推理小說作者轉移陣地,從在封面誇張血腥的雜誌上發表短篇移往出版精裝小說。然而,讓他的短篇不同於流俗的動機、信仰與精巧布局,依舊使他的長篇在同類型中別樹一格。他在這個階段出版了十一本小說──六本用他的本名,四本以威廉•艾利希(William Irish)、一本以喬治•賀普立(George Hopley)的筆名發表──這批作品已經構成了無法超越的障礙。《黑衣新娘》(The Bride Wore Black)、《黑幕》(The Black Curtain)、《黑色不在場證明》(Black Alibi)、《幻影女士》(Phantom Lady)、《黑天使》(Black Angel)、《黎明死線》(Deadline at Dawn)、《恐懼的黑色小徑》(The Black Path of Fear)、《千眼之夜》(Night has a Thousand Eyes)、《黑暗中的華爾滋》(Waltz into Darkness)、《黑色交會點》(Rendezvous in Black)、《我嫁給了一個死人》(I Married to a Dead Man)。這些書在一九四○年到一九四八年間出版,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一批懸疑小說。
這是他的顛峰時期,伍立奇成為推理小說界的超級明星,收入頗豐。出版社幫他出短篇小說選集,平裝與精裝的都有。這批作品吸引了廣播編劇的注意,四○年代,掀起一股改編伍立奇小說的熱潮──「懸疑」(Suspense)、「摩列神祕劇場」(Molle Mystery Theater),只是其中兩個比較出名的節目而已。同時,好萊塢重新注意到二○年代的那個「童真年代」,以極其優渥的金額,跟他買下好些小說與短篇故事的版權。這批電影在四○年代異軍突起,形成我們今天所知的「黑色電影」(film noir)。但是金錢與名聲並沒有為伍立奇帶來快樂。一九四七年二月二日,在給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兼詩人范杜倫(Mark Van Doren)的一封信中,他對大家把他當成推理小說作家,而不是嚴肅文學的創作者,頗有微詞:「就是為了這個,我始終不喜歡回顧我在哥倫比亞的歲月,期望與成就之間的落差太大了。」另外一方面,在他身邊圍了一層怎麼也沒法穿透的自卑防護罩,就算他被譽為另外一個史考特•費茲傑羅,他大概也高興不起來。
四○年代末期,他母親的病勢愈發沉重,再加上伍立奇的個人因素,讓他完全喪失了寫作的能力與慾望。五○年代,他在創作上可以說是毫無成績,但他跟他媽媽還算可以孤立在人群之外,舒舒服服地生活。因為繼廣播成功改編他的雜誌短篇十年之後,電視跟進,當時的經典影集──「蒙哥馬利劇場」(Robert Montgomery Presents)、「福特劇場」(Ford Theater)、「舒利茲明星玩家劇場」(Schlitz Playhouse of Stars)、「希區考克劇場」(Alfred Hitchcock Presents)、「高潮!」(Climax!),甚至當時深具影響力的「閣樓九十」(Playhouse 90)──都曾把他的作品搬上電視螢光幕。
他的母親在一九五七年離開人世,從那天開始,伍立奇也開始邁向死亡之路,他生命中剩下的十幾年,其實只是苟延殘喘,沒有斷氣而已。糖尿病、酗酒、再加上寂寞、自我憎恨的爭相折磨,他好不容易才熬過生命的最後階段。雖然他持續寫作,但經常半途而廢,遠遠比完成的小說要多得多。六○年代付梓的只有少數「描述愛與絕望」的作品。他的腿出現了嚴重的壞疽,由於諱疾忌醫好一段時間,最後被送進醫院的時,醫生別無選擇,只能截肢。手術之後,他在輪椅上坐了好幾個月,始終無法學會怎麼使用義肢走路。他好像「突然蒼老了幾十歲」,科幻小說作家馬爾伯格(Barry N. Malzberg)曾如此描述。在伍立奇晚年,他是少數幾個還能跟他維持密切關係的人士之一。「原本有稜有角的地方,現在都變成軟綿綿的膠狀物質,按下去,都不會反彈。」但他的眼睛還是「睜得大大的,略帶濕潤,就像孩子一樣地好奇與脆弱。」
他生命最後階段出版的作品,絕對不是那個時候完成的。在他遺留下的文件中,我們發現他有四個寫作計畫,但都沒有收尾,只留下繁簡不一的殘篇。其中包括具有濃厚幻想成分的自傳──《生命中的藍調》(The Blues of a Lifetime),以及幾篇他打算收入小說集《我正在等你》(I am Waiting You)的主流短篇故事梗概。洋溢伍立奇風格精髓的小說《輸家》(The Loser),在他生前寫完了奠定基礎的三章。最後,就是您拿在手上這一本小說──《入夜》。 作者: 雷倩倩 時間: 2011-1-5 23:16
初讀《入夜》是在一九七○年,過沒多久,我出任伍立奇資產管理顧問,並且以文字(在我一九七一年為伍立奇選集《夜網》[Nightwebs]撰寫的序言)強調:這本書為伍立奇文學生涯最後二十年裡,創造出一個最驚悚的場景。如今這個故事已經完成、出版,我還是找不到理由改變先前的觀點。伍立奇可能想要放棄他最拿手的懸疑類型,回歸文學主流,但是《入夜》基本上還是沿襲了他在四○年代的經典寫法:瑪德蓮•查默思誤殺了一個年輕的女性,陷入了自責的折磨之中。她循線找到那個女性生命中的兩個冤家,一男一女,決意代為報復。她因此有了新的身分,迂迴在那兩人的世界中,她活著的目的就是要伺機摧毀他們(卻同時愛上了她要暗殺的男主角、厭惡自己的軟弱)──熟悉伍立奇四○年代作品──《黑衣新娘》、《黑天使》──的讀者,對這種情節安排應該不會陌生。就跟他最後兩個短篇──〈她的餘生〉(For the Rest of Her Life,1968)、〈紐約藍調〉(New York Blues,1970)一樣,《入夜》證實他在生命的最後歲月,儘管如此悲慘艱苦,還是沒有喪失那種讓人不寒而慄的神奇筆觸。如今,他最具衝擊力的遺作問世,也終於讓書迷了無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