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同宗教場所:
若天主教教友與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結婚,不論對方是基督教,猶太教,摩門教等,
若有非常重大的理由,譬如:對方家庭的特殊傳統與背景,為了表示尊重對方的宗教,
負責婚前輔導的聖職人員可以代當事人向教區請求寬免,婚禮的地點就不必在天主教的
教堂舉行。但是應注意以下幾點:
a) 天主教一方應鄭重許諾:忠誠地保持天主教的信仰;
b) 婚禮應在莊嚴神聖的宗教場所,如教堂,會堂,聖殿內舉行;
c) 天主教的聖職人員可以去到對方的宗教場所參與或主持證婚儀式,但必須遵從天主教
會所訂的"宗教合一與交談"的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