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研究趣聞]
全球十大怪法令:晚上沖馬桶犯法!
[打印本頁]
作者:
kliar
時間:
2012-4-28 13:03
標題:
全球十大怪法令:晚上沖馬桶犯法!
制定法律的目的無非是敦促人們守法、維護社會秩序。不過法律千百種,有些法律內容可能太過於怪異,反而令民眾感到啼笑皆非。中國大陸《環球網》日前整理出國際上稀奇古怪的十大怪法,如禁吃口香糖、禁玩沙雕…等,內容五花八門。
1、禁止吃口香糖
許多沒公德心的民眾吃完口香糖後,喜歡把吃剩口香糖亂丟,導致其他民眾被口香糖黏到。新加坡為維護市容,自1992年起禁止食用與販售口香糖,違者將罰鍰100美元。
2、禁止雕沙堡
到海灘玩雕沙堡是許多遊客的最愛,不過愛雕沙堡的遊客到義大利的Eraclea海灘可能會失望,因為當地政府禁止民眾雕沙堡。
3、吸菸違法、吸大麻合法
在多數國家大麻被列為毒品,因此禁止吸食大麻,抽菸則是在密閉空間與公眾場合被禁止。不過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卻有讓人疑惑的現象,那就是在咖啡館等公眾場所吸菸是違法的,但是吸食大麻卻是合法。
4、禁止單身女性假日跳傘
跳傘是一項刺激的運動,深受喜愛尋求刺激的年輕人喜愛。不過,美國佛羅里達州當地法律規定,單身女性不得在周日進行跳傘,一旦違法將會被處以監禁。
5、晚上沖馬桶犯法
夜晚沖馬桶的聲音有時候非常惱人,因此瑞士法律規定,晚上10點以後不得使用公寓的抽水馬桶;更扯的是,男性在晚上10點之後站著小便也是犯法。
6、開車喇舌犯法
為了確保行車安全,多數國家規定開車不得打電話,有些國家則是規定開車不得從事性行為。義大利城市Eboli則禁止情侶在開車時喇舌,違法最高將被處以500歐元(約19,400元新台幣)的罰款。
7、禁止穿著會發出噪音的鞋子
為了確保安寧和當地的自然環境,義大利北部Capri島禁止民眾穿著會發出噪音的鞋子。日前才有一對觀光客因為穿著人字拖出門被逮捕。
8、禁止蒙眼開車
美國阿拉巴馬州禁止駕駛蒙眼開車,這項法律還真是有點多餘,令人感到啼笑皆非。
9、接吻犯法
在信仰回教的阿拉伯國家,因為民風保守,所以禁止穿著清涼與在公共場所從事較親密行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法律規定,在公共場合接吻違反當地法律,違法者將遭到逮捕。
10、吃榴槤犯法
榴槤產自於東南亞,以臭氣濃厚著稱。現在許多東南亞國家卻為了維護公共場所的空氣品質,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吃榴蓮。
作者:
∩望∪
時間:
2012-4-28 16:08
連榴槤也不可以吃也太…
那香港吃臭豆腐犯法 啦=_=
作者:
bj6au6auly93
時間:
2012-4-28 18:24
其實大部分的法律我都可以理解為什麼要定
可是有的覺得管太多了
像是晚上沖馬桶....那如果晚上拉肚子要怎麼辦哪= =
另外荷蘭阿姆斯特丹會允許吸食大麻是有原因的
那裡盛產罌粟花,所以會將罌粟放入食物當中(例如大麻蛋糕)
並且合法輕毒品
如果大麻含量太高的大麻菸,仍然是被當地禁止的!
作者:
chi
時間:
2012-4-28 22:48
這太神奇了
作者:
dolphin_217
時間:
2012-4-28 23:09
晚上連沖馬桶也不能沖
那我們還上不上廁所好呀???- -
作者:
Dreamcan``
時間:
2012-5-8 05:58
在瑞士晚上不能沖馬桶可以理,因為他們生活太有規律啦~去朋友家喝個茶都要先預約-.-
吃榴槤那個就有點那個了....
不過真的很特別!!
作者:
s924422
時間:
2012-5-11 01:21
有些也太扯
開車不能蒙面.....這法未免也太多此一舉了吧!!
難道是那邊的居民大家都想從事特技行業??
作者:
sui0216
時間:
2012-5-11 02:40
禁止蒙眼開車太好笑了XD
會訂出這項法律,看樣子那個州的人民常常會做這種事
作者:
konomi_c
時間:
2012-5-13 15:49
哈哈某只也希望自家家規有第十條:3
作者:
LAJAHEL
時間:
2012-5-15 09:25
大部份的怪異法律可以理解!
可是禁止雕沙堡,禁止男性站著小便…就想不通是為何了?
難道站著小便會因為聲音太大吵到人嗎?
禁止蒙眼開車就有點誇張了!到底是為什麼會有這種法律?
作者:
helenlai724
時間:
2012-5-15 22:12
我的朋友以前在瑞士讀書, 因為水管太舊,
一開水就很吵, 加上當地又靜, 所以晚上是不准洗澡的~~~
作者:
LUNASKY
時間:
2012-5-15 22:14
很多法令都可以理解
但矇眼睛開車???
噗XD 以為自己在拍電影阿!!
作者:
rainbow7
時間:
2012-5-18 11:18
男性10點以後不能站的小解也太可憐了吧~!
還有誰會矇眼開車阿==||||
義大利很多多情種 開車不能喇舌我贊成!!!!
不過榴槤真的不是那麼好聞...Q_Q
作者:
全無姓名
時間:
2012-5-19 10:26
第四條真奇怪,女性單身就不可以跳傘•••
作者:
YINGKLAM
時間:
2012-5-19 13:40
很多奇怪法律都可以理解.
但禁止蒙眼開車太多餘了...
應該沒有人會這樣做吧
作者:
新月
時間:
2012-5-23 04:27
有些法令能理解,可是有些變成規定,讓人覺得管的太多了吧.....
歡迎光臨 ☆夜玥論壇ק (http://ds-hk.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