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滿懷惆悵,但沒有灰心絕望。因為,就在本書初版的一年後,被以色列於一九六七年佔領的約旦河西岸和迦薩地帶爆發了抗暴運動(intifada)。參與者主要是些年輕人(投擲石塊的男孩女孩、學生和年輕夫妻等),他們的勇氣和深具象徵意義的行動動搖了以色列和震驚了整個世界。所以,以色列雖然百般抹殺我們作為一個民族的身分,但我們繼續以民族的身分存在和反抗。當我和家人在以色列本土和佔領區旅行的時候,這方面的跡象隨處可見。例如,我們走訪了比爾澤特大學(Bir Zeit University),它在四○年代原是一家中學(由我父母的一些密友與遠親管理),但如今佔地廣闊,建築物布滿離拉馬拉(Ramallah)十公里外的一座山丘,規模絕對夠得上一所國立大學。這大學和其他機構組織的存在讓我寬慰,反映出民眾的需要受到照顧,也反映出巴勒斯坦社會的活力仍然旺盛和有韌性,並不像我在遠距離外擔心的那樣糟糕。
然而,正如方才說過的,無論我有多想,以色列/巴勒斯坦已不再是一個我可以生活的地方。我生了病,年紀太老(我自己是這樣覺得),而且習慣了流寓生活。更重要的是,沒有任何條例可以供我移民返鄉,因為以色列的《回歸法》(Law of Return)只適用於猶太人,不適用於我這樣的非猶太人。換言之,我族人民總人口的一半(包括住在黎巴嫩、約旦、敘利亞、其他阿拉伯國家、歐洲、北美洲和澳洲的巴勒斯坦難民)註定要一輩子流亡。一九九三年所啟動的「奧斯陸和平進程」(Oslo peace process)絲毫沒有改善巴勒斯坦人的困境(這是那些順口開河的政治評論家和政策制定者總是視而不見的)。我相信,「奧斯陸和平進程」的唯一後果只是把以色列的佔領行為合法化,並把阿拉法特(一個悲哀角色)變成了佔領政策的執行者,而可以預見的是,屯墾區的數目和被沒收土地的數目將會愈來愈多。為了公開宣示我對阿拉法特和「奧斯陸和平進程」的不滿,我開始固定為阿拉伯讀者撰寫專欄,同時以英文和阿拉伯文發表──英文版發表在開羅的《金字塔週刊》(Ahram Weekly),阿拉伯文版發表在以倫敦為總部的《生活報》(al-Hayat),後者現已是阿拉伯世界的頂尖報紙。在這些文章中,我公開批評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和枚舉「和平進程」的種種嚴重缺陷(整個「和平進程」後來被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所終止)。它們讓我生平第一次贏得一大批阿拉伯讀者,但我一點高興的感覺都沒有。一九九六年,一家埃及出版社把我的相關文章編為兩部文集,刊行出版,但它們一度被阿拉法特領導的自治政府禁止在巴勒斯坦人居住的地區流通。一九九六年三月,我到拉馬拉去看兒子(他在那裡當了一年志工),才到達第一天,阿拉法特的御用電台「巴勒斯坦之音」(Voice of Palestine)便對我展開謾罵式攻擊,中傷我是中情局特務,還說我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公敵和東方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