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儒門|248農學市集召集人
吳齊殷|台灣資訊社會研究學會理事長
New York Journal of Books
《觀察家報》(The Observer)
《旗艦報》(Evening Standard)
《文學評論》雜誌(Literary Review)
《華爾街日報》(Daily Mail Wall Street Journal)
《衛報》(The Guardian)
《赫芬頓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
《出版者週刊》(Publisher’s Weekly)
然而,我們現今習以為常的事物、那些不證自明的智慧,在世人眼中曾是危險或愚蠢的激進思想,受盡譏諷。當約翰•史都華•彌爾(John Stuart Mill)――自由主義哲學家與英國國會議員――提議修改一八六七年改革法案(1867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Bill),將擁有投票權的對象從「男人」改成「人」之時,引發了四方的冷嘲熱諷。反對者認為英國的男子氣概將受威脅,彌爾提出的改革將貶抑女性。彌爾敗了,敗得很徹底。「彌爾先生該以常識為基礎發表言論。」當時一位國會議員表示。
六十年後,在另一群激進倡議者――婦女參政權運動(Suffrage movement)――的努力下,一九二八年人民代表法(1928 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終於將與男性平等的投票權賦予英聯合王國的女性。彌爾的提案在一八六七年顯得危險且誇張,現在不符合時代潮流的反而是反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