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夏天,我準備先在以色列的魏茨曼科學研究所(Weizmann Institute for Science)工作數月,接著再去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開始新工作。不管我天性再怎麼樂觀,我並不指望去到英國後還能享受到充足的陽光,於是我打定主意在搬去倫敦前,先盡量沐浴在陽光下。
然而「樂觀」這個概念的源頭,卻可追溯到十七世紀的歐洲。樂觀的哲學思想其實是起源於法國,而非美國。最先提出樂觀思想的人物之一是哲學家笛卡兒(Descartes),他相信人類能主宰自己的宇宙,從而享受大地的果實、維持優良的健康狀況。至於「樂觀主義」(optimism)一詞,多數人認為是德國哲學家哥特佛萊德.威廉.萊布尼茲(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所提出,他曾提出知名的論述,表示我們生活在一個「盡善盡美的世界」。
對未來抱持正向的期望,可能會導引至相當悲慘的結局──血流成河的戰爭、經濟崩潰、離婚與有疏漏的計畫(請見第十一章)。是啊,樂觀偏誤可能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但我們接下來也會發現,樂觀心態其實也是演化與適應的結果。就如人腦產生的其他錯覺(如在第一章會提到的眩暈錯覺與視錯覺),我們並不是沒來由地發展出樂觀錯覺,因為它其實是有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