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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新總版規及版主須知的意見討論

如在巡查版區時,發現舊的違規貼(23/10/2014後)(超過1個月),不用PM..直接刪除

這是指………
10/23後巡帖時發現舊違規帖
不用pm直接刪除的意思嗎?



第四章.舊主題及回覆處理
.在23/10/2014前發表視為舊主題及回覆
.重覆貼處理:刪除或合併較新的主題
.字數不足的回覆,可能因為是舊版規所容許.所以全部保留

因小說區有很多很多很多……無意義回覆
例如
感謝樓主分享等等……
雖可能是舊版規所容許
是否考慮在不影響會員權益(ds,積分等)情況下
追溯既往予以刪除?
有事可以PM,我不一定能即時回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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