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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言情] 席絹《歪點擒郎》展鋒系列

席絹《歪點擒郎》展鋒系列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ting0425 您是第2315個瀏覽者
說他不會吃她這根「嫩苗」解饞。有影嘸?她倒覺得這個酷酷的香港仔滿合她的脾胃……只消一眼,方笙就決定了!決定了——把自己剛滿二十的身體奉送給 他!這個人值得追來當丈夫,不管他是什麼來頭!呵!會順利嗎?應該會吧?截至目前為止,她還沒碰到過能難倒她的事,「這件事」也不例外……




    序  


  偏愛。
 
  好吧!既然有人發現了,那我就給他承認了吧!
 
  是的,我毫無理由的偏愛聰明且冷靜的女主角,又因為必須強調女主角的思想,往往把男主角給甩到角落去嚶嚶哭泣,直嚷叫著要罷工。
 
  在寫完前兩本小說之後,我開始反省了起來。難不成是因為老之將至,所以愈來愈定型了嗎?嗯,要反省,絕對要反省……
 
  OK!回頭談這一本小說吧;事實上這一本書的女主角雖然沒有多大的長進,我還是手癢的給她定下聰穎的性格(要反省!要反省!原諒我偏惡笨女人。),並且主動的去追求男主角。
 
  怎麼說呢?近來報紙上看到多起婚姻暴力新聞,有許多基金會、婦女會興起「拯救受虐婦女」活動;當我看到時,不僅咬牙切齒於施虐者的泯滅人性、狼心狗 肺,更不由得去深思:為什麼那些女子連逃都不敢?長期默默忍受,並且在受虐中漸漸失去自我,忘了基本人權即是人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如果看到了一連串婚姻暴力新聞後,還有人敢大言不慚的說台灣女權盛行,拜託出門前記得帶把雨傘——免得被吐了滿身口水!
 
  我的理念中,從未曾有大女人的思想,我只是要女人存於社會中受到更公平一些的待遇罷了。更想傳達一些訊息給女孩子知曉,以現代的潮流而言,使潑拿喬並 不能教女權得宣。並不是約會給他遲到一小時,給男朋友臉色看,指使東、指使西,將男人當成狗一般的呼來喝去,就叫女權。事實上我是很受不了女孩子有那種行 為的;我說過,我喜歡聰明的女子,當然也就不能忍受一再被男人騙、賺錢供男人花,末了還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女子(通稱笨得不可思議的人種)。
 
  原諒我對某一種性格女主角的偏愛。實在是現實生活中,我看不到幾個真正懂得愛自己、保護自己的女子。所以我只能一再的幻想有這樣的人,最好滿街都是聰明伶慧的女子。
 
  唉!有些無力感,又看到那種新聞。真是!
 
  報導的熱潮會退,人們關注的事情也會移轉,但關於暴力的問題並不會消失,我們不能乞求「偉大」的官老爺們邁著他們的「龜步」去立法保護求助無門的受虐者,只能努力讓自己免於淪落那境地。
 
  首要的,讓自己當一個成熟、獨立、且有解決問題能力的聰明女子吧!
 
  原諒我的偏愛。但願台灣的女子皆如我筆下的女主角;到時真正的女權才算得以彰顯。
 
  那才真的叫男女平等的境界吧?
 
  我衷心希望。
.....................................................................................................
 第一章 
 
 
  方笙是個表裡不一的女子;而且她從不否認這一點,甚至常常警告週遭的人。偏偏哪!老是讓人當成耳邊風,一再受騙也不知悔改。
 
  真是天曉得!如此一個心性精明俐落、理智聰慧的女子,怎麼會長成一副嬌弱憐人的模樣。是個美人臉當然好,但美人的長相可以是多種呈現法的,不是嗎? 「相由心生」不就是這麼來的?精明冷靜的心性該佐以一張美麗強悍有氣勢的臉才好,不是嗎?不應該長出一張隨時可以流淚的弱質美人面;誰知道老天在造她時出 了什麼岔子了!
 
  她是方氏企業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打一出生,她就被教育著種種主事者該學習的東西,這種教育方式下,只要不是太笨的人都會被訓練出相當自製的性格。誰知道呢!反正她活到二十歲了,就是這副德行。
 
  既然無力改變,也就笑納了;反正受害者永遠不會是她,她大可不必為那些倒楣鬼哀悼。
 
  「老大,江家公子送來帖子要請你當舞伴。」方家二小姐,十八歲的方箏探頭在書房門口問著,手上揚著刺目的金色拜帖。
 
  「叫他滾。」細細柔柔的嗓音由電腦後方傳來。很難讓人相信這三個字出自溫柔甜美的女子的小嘴中。
 
  方箏在五分鐘後又出現。
 
  「大姊頭,王家五公子打電話來邀請第五次了,這次我要用什麼藉口?」
 
  「說我正在與他女朋友通電話。」柔美的聲音始終溫雅如一。
 
  再過半小時,方箏口氣開始不耐煩了!
 
  「姊,柯家小毛頭送來一千朵玫瑰、一千朵香水百合堆在樓下客廳,上頭都別著邀請函,怎麼回覆?」
 
  「叫他去跳淡水河,順便連花一起。」忙於工作中的美人兒向來有無人可比的超強耐心,是所有暴躁的方家人難望其項背的。
 
  又過了一個小時,方箏終於暴發了,衝到房中吼叫:
 
  「老大!你別再吊人胃口了!明天就是高夫人的晚宴了,你到底要讓誰當你的護花使者啦!我不要再幫你接電話了,煩死人!」
 
  方笙終於處理完手邊的事。這是父親臨時交給她的公事,用來測驗她的能力;給她三天的時間,所以她有二天半的空檔可以去玩樂一下。關掉電腦後,她慢調斯理、優雅萬分的走到帥氣的妹妹面前。
 
  「我不要任何人陪我去高夫人的宴會;至少我成年的第一個舞會,不該由任何一個對我毫無義意的男人陪伴。但我又恰巧沒有知心男友;小箏箏,看來柔弱的為 姊我,只能借你用一用了,如何?讓你提早見識一下大人的世界。」抬頭看著身高一七○的寶貝妹妹,心中真是羨慕得緊;自己才一五六的身高實在是方家的悲劇。 那有人父母皆一七○以上,卻意外的生出不足一六○的孩子?那個才十四歲的弟弟方范也已經有一六七的身長了。
 
  方箏眼睛為之一亮!怒氣早已不知消到那邊去納涼了,摟住她嬌小的姊姊道:
 
  「真的可以?我可以充當你的男件?不必穿蠢死人的晚禮服?」她早想去觀摩那個二十歲以上的單身成人才能參加的宴會了。聽說那個有名的宴會總是以促成一對對姻緣為最終目標,讓上流社會人士趨之若鶩。因為高夫人會下帖邀請的女人,絕對是再三嚴審合格的美人兒。
 
  方笙拍了拍她的臉。
 
  「當然可以,可是別忘了,用你的方法去拒絕掉其他公子哥的邀請。還有,明天你是我的護花使者,可別隻記得吃。」
 
  「得令!妹妹我什麼時候讓你失望過?」方箏開開心心的離開書房,準備集中火力去對付那票狂蜂浪蝶了!最討厭那些每天送糖來的公子哥了,全把大姊當成是 妻子人選。好大的狗膽,也不想想他們方家繼承人要是那麼早就嫁了,那成山成嶺的公事不就要落在自己身上了!哪有人十八歲就那麼歹命的?門兒都沒有!
 
  這小妹!
 
  方笙低笑著,雙手交叉在胸前,看向窗外。
 
  高夫人所下的帖子,並沒有什麼值得光榮之處,即使今年只有七個成年少女收到帖子。倒不是說宴會有什麼稀奇,人們在意的不過是接到帖子後,足以證明自己是不折不扣的美女罷了。
 
  其實這根本是挺無聊的事,不過上流社會向來熱愛這一套。
 
  她之所以會參加,其實是為了一個挺荒唐的理由;但沒有人會知道。
 
  她不過是想拋掉處女身份而已。
 
  說也好笑,在學校作業與家庭作業的空檔時,她相當喜愛以言情小說打發時間。雖然對煽情的劇碼嗤之以鼻,但又不可否認其聳動的內容用來度時間挺有用的。
 
  最令人嗤之以鼻的是,小說內容中,女主角永遠冰清玉潔,而男主角卻像只種豬似的,天天以上床為事業,直到女主角出現……而後,女主角的性行為不管婚前或婚後發生,一定只忠於一人,至死不渝。
 
  真好笑!如果那男主角婚前樂於當種豬,婚後又怎麼可能只忠於純情玉女?少來了,去騙鬼吧!
 
  每個人都說方氏企業的大小姐方笙是具有中國傳統美德的最佳媳婦人選。入得廚房,出得廳堂,相貌美麗,進退得宜;比起那些自詡為現代新女性的男人婆,簡直是仙女一般的人物,快快娶回家供著準沒錯!
 
  在那些男人的流傳裡,票選出的十大美人中,她列屬第一名;而且男人都篤定她百分之百是處女,娶來了絕不會吃虧。
 
  嘖!道貌岸然的男人們私底下又是一副德行,真是令人失望。
 
  對不起得很,她對當「女主角」沒任何興趣,一如她不想再當處女的想法是相同的。
 
  日後她可能會愛一個男人愛得要死,但她的一切,卻不會為了那一天的到來而乖乖守著;特別是那個男人也一定不會守身如玉。
 
  平白一點的說,她死守處女身份實在無聊得緊。
 
  當然其中大唱反調的心思不是沒有。
 
  她那,方笙。
 
  一個徹底表裡不一的女子。
 

 
  二十歲,其實也不過是半大不小的年紀,至少在心理層面而言,有待成長的空間相當多;但生理上來說,到底也具備了成年人的所有條件。
 
  眼前全身鏡裡映照出的倩影正這麼表示著。雖然才一五六的身高,但並不代表沒得補救;這可得感謝拿破崙先生——據說這傢伙發明了高跟鞋,足足八公分高的鞋跟,考驗著女人高超的平衡感。
 
  再者,除去身高的疑慮之後,前凸後翹的身段可也是有模有樣。好生打扮完,足以符合驚豔全場的條件。
 
  方箏是第一個捧場的人,吹了聲長長的口哨,走到樓梯扶手前等著挽佳人赴宴。
 
  「大姊,真看不出來這麼有料。但你會不會擔心跳舞跳到一半衣服掉了下來?」
 
  合身且服貼的酒紅長禮服,基本上由兩根細金托住低胸的剪裁;如果細金不小心斷了,那麼這一身禮服怕是會一路掉落到地板上安息。方箏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身為方家的千金小姐,哪有任人看免費冰淇淋的道理。
 
  方笙橫了妹妹一眼,將手中的黑紗披肩蓋上雪白的香肩,遮去大部分春光,才讓方箏住嘴。外人眼中的大家閨秀典範的方笙,其實相當豪放,只是向來不刻意張 揚。有身材,自是有露的本錢。但又聰明的將尺度拿捏得精準,媚而不惑,雅的氣度正好掩去服裝所會招致的遐思邪念。即使這麼迷人的扮相,依然有其高貴風華。
 
  「看來我今晚是沒什麼自由行動的機會了!」方箏不住的咕噥,將姊姊扶坐入跑車內。
 
  「你還是可以溜去吃大餐的,向來會出事的人是你不是我。」方笙好優雅的伸出蓮花指提醒她。
 
  也不知怎麼回事,向來方家二小姐的方圓十里以內,總會有一些事端發生,然後終究會扯上她;再然後,她便可以施展俐落的身手與人幹架,以致於方家三姊弟同樣學習武術,最出色的人永遠是方箏莫屬。
 
  對於這一點,俊美的方箏似乎是樂在其中的。
 
  沒見過有哪個女孩子這麼不在乎臉孔的。每次鼻青臉腫的回家,還敢笑得像混世魔王!只要打架稱王,可不管贏得有多狼狽。在方笙看,方家怪異的人並不只她一個,她這個怪妹子也好不到哪兒去,而且那衝動的性子也令她擔心不已。
 
  在方家,母親的身體一向欠安,沒有心力去關照子女;而她們的父親則是一個衝動莽直型的人——這一點倒是盡數遺傳到老二、老三身上。平時好商量得緊,對 自己家人簡直是無話可說的千依百順,但也極端護短,舉凡與外人有所衝突,這方家的大家長一律先認定錯的是別人,自己寶貝的子女哪有可能犯錯!這種不公正的 長輩當然不是優良範例,所以方笙一直是教導者般的存在。她下的指令、教訓的詞令,比父母說一百句還有用。否則依父母那種絕對護短、百般溺愛子女的人,早早 教出敗家子兼浪蕩子。
 
  方笙之所以是第一順位家族事業繼承人,並不只是因為她是長女,而且生長在無重男輕女的觀念環境中。更重要的理由在於她冷靜——這在方家的遺傳因子中是多麼珍貴少見的特質呵!而且她公私分明,從不意氣用事,更有廣結善緣的天分。
 
  方家的事業做得挺大,但風評並不好,得罪的人更是多不勝數,這得全拜他一家子不良脾氣所賜!待人處世極端的欠圓滑,全以自己方便快樂為前提。
 
  因此,自從長輩們確定了方家未來繼承人非長女方笙莫屬之後,她便被刻意的栽培,所有超重的功課全以未來掌門人做準備;也就是說,從她七歲以後,就不再有無憂無慮、成天閒晃扮家家酒的生活可以過了。
 
  不過,再多的功課對她而言都構不成威脅,她仍是好整以暇的得以搞一些好玩的事來調劑自己乏味的生活。
 
  例如今天的宴會。如果沒有意外,她會在今晚成功丟棄掉「少女」身份。這是她準備給自己的成年禮。但百分之百的前提是:那男人一定要稱頭順眼才行,而且最好不是可以常在上流社會見到的人。否則多尷尬,對不對?
 
  隨著車速的奔馳。景物的一一飛掠而過,高夫人舉辦宴會的飯店已然在望,並且略有塞車傾向。可見此時正是與會人士抵達的尖峰時段。一輛輛進口名車排列在車道上,而飯店入口處佈置得有如星光大道,正待名仕佳人踏上,接受世人瞻仰。
 
  有夠無聊的擺譜!方箏打了個長長的呵欠,下巴擱在方向盤上。「以後我也要參加這種宴會嗎?」
 
  「我想高夫人恐怕不會發帖子給你。」以高貴婦人自許的高夫人,對方箏這種帥氣的中性女子是避之唯恐不及的;尤其方家的二小姐之好戰遠近馳名,高夫人哪能容許自己高貴的宴會有遭人破壞的一丁點可能性。因此危險人物不管美不美,都無法收到高夫人的請帖。
 
  「稀罕哩!要我穿成洋娃娃,然後讓一群色狼看,我還不如去死!」方箏皺著鼻子叫著。
 
  「別抱怨了,反正這種宴會也沒啥必要性,除了食物尚稱可口外,其他的根本沒什麼。」
 
  「那你為什麼來?」
 
  方笙吐氣如蘭的偎向妹妹肩頭。
 
  「我來釣男人啊!」
 
  「少蓋了,不信!」方箏伸手摟住姊姊,從善如流的當了一隻色狼,在方笙嫩乎乎的臉上亂親一氣。
 
  癢得方笙連連告饒,最後跌入方箏懷中笑不可抑。由於姊妹倆只顧著嬉戲,沒有注意到前方車子已開走,而她們已擋住後方車子好一會兒了,虧得後面的車子有風度,沒有按喇叭胡催一通。
 
  「別鬧了,快開車到門口。」方笙推開妹妹,正色的叮囑,一雙明媚大眼拂向後邊;除了一輛名車的外表可以看得清之外,基本上她是看不見後方車內的人或什 麼的。但,為什麼她有強烈的預感後方車內的人似乎正以奇特的眼光在看她呢?一定是自己多慮了!彼此應都是看不見的,現在可是晚上七點,而不是早上七點啊!
 
  車子駛到飯店門口。泊車小弟立即慇勤的打開方笙這邊車門,迎出了佳人之後,也俐落的接住了方箏丟過來的小費,立即將車子開走。
 
  「方少爺,方小姐到!」站在大門口通報的小弟揚聲往裡頭報告著。
 
  方少爺?不會吧?方箏挽住姊姊,一邊不懷好意的瞪著小弟。雖然邀請卡上面只寫了方笙的大名,可不代表方笙的護花使者一定得是男的呀!這白痴瞎啦?即使她打扮得再中性化,可沒有男性化耶!何況她們姊妹長了六分像。
 
  方笙暗捏了妹妹一把。
 
  「別給我生事。我可不想還沒走入會埸就被轟出來。」
 
  真可惜!方箏心中連嘆三聲。
 
  「披肩拉高一點,免得被看去太多。」
 
  不是方箏多慮,實在是以她這種身高俯瞰的角度來說,方笙的衣著實在是——虧大了!身材有料也不該這麼現。瞧!還看得到乳溝哩!嘖!
 
  見方笙笑得毫無懺悔之心,方箏忍不住決定要自己動手,抓住她的黑紗披肩一角——
 
  「別動手動腳的,難看!」方笙抽掉她的手。姊妹倆幾乎沒在長長的走道上拔河。
 
  方笙終究抵不過方箏的決心,最後由方家老二佔了上風,一把抽開老大的披肩,準備重新把她包緊一點。由於太粗魯了,害得方笙被足下的細高跟鞋拐了一下,整個人往後方倒去,方筆反應迅速的想要救美,但一雙厚實溫暖的大掌更快的扶住了佳人香肩,免去了佳人出大醜的鏡頭。
 
  也許是裸肩的關係,以致於在那一雙男性的大掌貼於其上時,產生了一股奇特的電流,令方笙心中顫慄了下!有那種肌層相親的激越感受。是誰?
 
  「喂!還不放手?」方箏可見不得她們方家的公主任人輕薄,直對著扶住她姊姊的男子叫囂。
 
  方笙站穩了步子,身後的男子立即紳士的放開她,也得以讓她瞧見了男子的長相。不過她首先瞧到的是男子不悅的利眼與輕鄙的濃眉緊蹙。為什麼?
 
  「公共場所並不適合嬉鬧。」男子平靜的聲調略冷,但又不至於冷到失禮;淡淡的點頭,便越過她們率先走入會場。
 
  「沒見過這個人。」方笙瞧著他的背影自語。
 
  方箏連忙包住姊姊,以黑紗遮去所有外的春光。
 
  「搞不好是那個有錢佬的歸國子女。聽說這一次前來的才俊們,幾乎都是學成歸國的人,就不知道鍍的是真金還是假金了。」
 
  「他的聲音有一些些腔調。」她還在想。
 
  「哎呀!放過洋回來的人都差不多啦!多的是連祖宗八代叫什麼也忘了,國語不標準也正常得很!」
 
  「今晚你最好多吃東西少說話。」方笙簡直拿妹妹的刻薄沒轍。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長大呀!
 
  「是,大姊頭!」
 
  連忙挽大姊進入會埸,免得聽訓難過。
 

 
  事實證明——想叫方箏不鬧事。簡直比叫豬去飛天還困難!
 
  許多時候,問題真的真的不是出自方箏,而是來自麻煩的自動到來。也許只能說這個方二小姐天生有吸引麻煩的特質,致使她永遠有架可以打。
 
  誰又能預料到今年最出色的美麗佳人竟只有一人呢!誰又能預料到上流社會的狂蜂浪蝶會那麼多,曠男的人數也令人咋舌!然後,當所有人知道她這個護花使者其實是位假鳳之後,方笙這位名氣響亮的千金閨秀的方圓百里之內,幾乎要用「水不通」來形容了。
 
  這……當然是方家人的榮幸啦!構不成鬧事的理由。但後來可就不同了,其中有一個趙公子簡直是色膽包天,居然自以為是白馬王子,硬是穿越過邀舞的人牆。一把拉過方笙——
 
  如果趙公子當真長得玉樹臨風、有模有樣也就算了,即使動作稍嫌粗魯外加沒水準,倒還值得被原諒。哎!帥哥嘛!
 
  可他小子偏偏長得一張連上帝也要哭泣的抱歉臉,並且一碰到佳人的玉手便迫不及待的想把他那張章魚嘴印上伊人芳頰。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也就是在五分鐘前,方箏不顧高夫人的花容失色兼昏迷不醒,拎著趙公子的衣領出去外頭海扁,此刻尚不見人影。
 
  方笙依在大理石柱旁,身邊仍是圍著一些男子(真是不怕死)。隨著舞曲的旋律流瀉,一雙雙人影皆步入舞池沉醉於抒情樂曲中。她只是巧笑情兮的微擺著身,並不輕易與人陷入親密的肢體相觸之中。
 
  可是她享受的寧靜自得並沒有太久。即使圍在身邊的男人並無法說動她步下舞池,但並不代表她「被允許」太過自由;有一種男人是幾近難以忍受的霸道,完全不懂尊重別人。
 
  「跳舞嗎?」低沉且溫潤的男聲在耳後響起方歇。
 
  下一刻,她已發現自己的小柳腰被人扶住,強制帶往舞池中而去。待她看清來人時,兩人已調整好契合的舞步在擺動身軀了。
 
  是他。
 
  方笙在昏黃燈光下笑看這名令她沉思良久的陌生人。剛見時,他冷淡自製且不失禮,但難掩眉宇間的嫌惡;此刻又是另一番面貌。除去剛才的霸氣之外,此時可 以說是灼灼的展現獵人光芒,看她的眼神是典型的追求姿態;不過她可不會以為這叫一見鍾情,百分之百的可能居心在於一夜激情。這是全天下男子的期盼,可以一 親芳澤又不必負責。
 
  「先生貴姓?大名?」她問。
 
  「鐘適。」他目光不曾稍離她精緻的面孔。
 
  「知道我是誰嗎?」
 
  「方笙,台灣貴公子們眼中的佳媳良婦人選。」他的語氣含著譏嘲。
 
  「鐘先生不是台灣人?」
 
  「香港。任職於華康集團。」
 
  她眼睛眯了一下,笑問:
 
  「您就是三天前由鐘重陽老爺子欽派來台灣做市場評估的神秘人物?」
 
  他這回笑得充滿讚賞。
 
  「想不到這種宴會中也會有關心商場新聞的人。你們這些公子千金不都是享樂第一、公事拋腦後的好命人種嗎?」
 
  「嘿!您的尖酸程度與舍妹有得比。」
 
  鐘適瞥了眼不知何時回到會場,並且守在食物區補充流失大量體力的方箏一眼,忍不住又笑了。
 
  「初時,我還以為令妹是你的小男朋友,放肆得緊,不僅公然在車內親熱,也在門廊玩耍。」
 
  方笙明白的低語:
 
  「原來閣下的不屑眼光來自小女子的不端莊。」
 
  他深沉的看著她,此刻認知到的她,已不僅是美麗、雅或迷人明媚了,而是更深一層的,來自她溫雅面孔之下,有著一顆不簡單的頭腦,且不是那麼容易可以讓人解讀,甚至連他也不能精確下判斷。
 
  一如她的氣度不該配著裸肩性感禮服,以及她溫雅的長相不該有精闢的詞鋒與一針見血的口才,讓人不敢小看。
 
  「方笙,你不簡單。」
 
  「如果你的口氣中含了些許對我的佩服,那麼是否代表您會將方氏企業列入合作的名單中呢?畢竟閣下口中不簡單的我,正是日後方家的繼承人。」
 
  他濃眉高高聳起,訝異這年僅二十歲的小丫頭居然已有強悍的架式,談笑用兵之厲害令人刮目相看。
 
  不過鐘適可不是省油的燈。
 
  「方氏企業有了你,能否與華康集團合作,已不必太過在意,你的能力足以雄霸商界,不靠任何人。」
 
  這是拒絕,還是灌迷湯?
 
  方笙聰明的不再細問下去。反正這件事並不是她今晚的重點。比合作與否更有看頭的,是她自定的「成年禮」人選已出現。這位鐘適先生可不正是老天賜下來的上好貨色?
 
  不是台灣人,所以一夕貪歡後,不會有什麼碰面的機會。再者,這男人年輕力壯,長相體格皆屬上乘,提供給她一次良好的經驗是值得期待的。
 
  他看來不太嚴肅,也不太花心,是那種冷靜自持、不大費心於男女關係的人。也就是說他眼光極高,不輕易對女人下手,除非他看上了絕佳獵物——如她,便會 毫不猶豫的出手。而這種人對待女人只有兩種極端方式。一種是獵來當一生一世的伴侶,一種是獵來當一夜情人。第二天便忘了這女子姓啥名誰,長相是圓是扁。
 
  當然,能隨時打獵,就會得到獵物的獵人,其本身條件也要好,不見得要有錢,但外表絕對要具有可看性,否則誰甩他呀!
 
  由於鐘適侵略的雙眸獵光瑩然,當然是想與她有短暫的親密交往,可不像一見鍾情。所以他是最合適的人選,他們將會有一個浪漫的夜晚。
 
  「為什麼一直看我卻不說話?」他附在她耳邊低問,渾厚的聲音直擾入她心弦深處。
 
  又一支舞曲樂聲揚起,他們開始移動腳步。
 
  她沒有在他灼熱的眼光下怯避開眼,依然笑著。
 
  「我在猜,你年紀多大了。」
 
  「你猜我多大?」他笑出一邊酒窩隱隱。
 
  她微搖頭。
 
  「不知道,我沒認識許多你們這等年紀的男人;再加上一個人的閱歷會掩藏住年紀,因此很難猜。瞧。那個李公子三十歲了,卻不像個大人,除了掛個『經理』頭銜外,成天吃喝玩樂跟流行,要我猜,他連十六歲都不到。」
 
  他們一同看向舞池另一邊那個跳舞跳得像隻猴子的人,笑了一會。
 
  「你還太小。再過幾年,你會相當厲害。」他似乎在輕嘆。
 
  「你幾歲?」
 
  「二十六。」
 
  她訝然!柳眉抬得老高。
 
  「這麼年輕就當上華康集團的高級特助,不得了,你外表給人更老成的感覺。」
 
  「不老成一點怎麼與人談生意?」
 
  「那麼,當上特助一職。是否因為你也姓鍾?」她輕輕試探。
 
  他眸光一閃,微笑。
 
  「我不是老爺子的兒子,如果這是你想問的。」
 
  「是。這麼說有今天的成就,必定千辛萬苦,並且賣命到不顧身的地步才得到的。」
 
  摟著她的手臂驀然一緊,害她踏錯了幾步,身子密實的貼著他,根本動彈不得,哪還顧得了舞步。
 
  鐘適將唇抵著她粉頰,偷了一個吻。
 
  「方笙,方笙,因為你,我將對台灣的千金少爺們另眼相看。」
 
  「我的榮幸。」她大膽的回抱他。勾低他頸項。湊上她粉嫩櫻唇,貼上他錯愕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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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方笙!這是什麼?」身為方笙的父親,方家的大家長方學硯老先生,此時正以山雨欲來的面孔瞪向他的大女兒,並且丟了一張照片到女兒面前的桌面上。
 
  那一張照片的背景地點是前天的晚宴,所捕捉到的特寫是方家美麗的小公主公然與陌生男子親吻的畫面。
 
  「拍得不錯。」她拾起來看,發現底片貼在相片之後。此刻才忽然想起高夫人每年都派攝影師捕捉舞會的花絮,以便做成一本紀錄,供高夫人炫耀兼展示舞會女王的權威性。顯然她在做這件「好事」時,正好有一位攝影師站在一邊。「爸,怎麼弄到手的?」
 
  「你別管!先告訴我,這個渾小子是誰,居然敢碰我的寶貝女兒,我要宰了他!我要用方家的財勢整得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我要——」
 
  「爸爸……」方笙張著水汪汪且無辜的大眼,拖長了聲音打斷父親的慷慨激昂。「我二十歲了。有這種成人動作不算壞事呀。您想,如果我一點經驗都沒有,將來結婚了,丈夫會嫌我像根木頭的。」
 
  「我不管!陌生人不可以吻你,我看他根本是個色狼,跟二年前強吻方箏哪個家庭教師是一樣的!看我不打得他四肢殘廢,我就不姓方!」
 
  「不同的,爸爸,當年那個史竹先生罪該萬死,被我們整得今生不敢回台灣是應得的下場。但是這一位先生不同。」她走到書櫃邊,拿著藥過來,倒了二位藥丸子服侍父親。
 
  「又吃藥!不要,近來已沒有心悸的情形,我不吃!」方學硯退了二大步,比小孩子更不合作,
 
  「爸爸!您不吃,這話題就沒得好談。」她慣有的溫柔聲調,便是家中成員的剋星。
 
  所以,即使抗拒萬分,方學硯仍是皺緊眉頭吃下去了。而且,方笙天生的耐力超強,她的堅持永遠會成功,至於其他耐力稍嫌不足的方家成員,就只有乖乖臣服的份了。
 
  連喝了好幾杯溫水,他才又問:
 
  「你告訴我,那時你在想什麼?方箏為什麼沒有去保護你?」他的小女兒向來不容許有人欺負她大姊的。
 
  「哦,因為她知道是我強吻了人家。」她好輕柔、好平淡的說著。
 
  「啥?」方家老爹幾乎沒跌到椅子下。
 
  「這是我給自己的二十歲禮物。」
 
  方學硯連吸了好幾口氣,才猛然記起他這個大女兒其實思想超前衛,並不如她外表所表現出來的傳統保守閨秀樣。可是,當了她的父親二十年,雖然無比的明白 她的性向為何,卻總是會忘記;每每見了她幽雅的面孔,總是忘了他這個女兒是方家最佳繼承人,其聰慧精明厲害無人可出其右呢!而且,她總是讓人想保護她、想 代她出頭。
 
  奇怪!這種女兒是怎麼生出來的?天生有騙人的本錢,無形中讓人想為她捨生忘死。
 
  可是,可是不管誰吻了誰,吃虧的總是女兒呀!他們方家仍是虧大了!
 
  「方笙!我仍是反對,我以父親的立場——」
 
  「大姊,電話。」
 
  書房的門被推開,探進一隻手,精準無比的將手機丟到方笙手中,而方箏連人都沒有走進來,又忙著去練她的跆拳道了。
 
  方笙走到窗邊,
 
  「我是方笙。」
 
  「我是鐘適。」那邊簡單的報出自己名字。隨著低沉的力道,直敲入她心坎。
 
  她愣了一下,笑了。這男子主導欲強烈得不可思議,在心知肚明彼此必然還會再有牽扯之後,他並不打算由她主動。上一回的失去主控權可能是他畢生唯一的失算吧?所以他會打電話來,並且會知道她手機的號碼根本不必奇怪,不是嗎?
 
  「有事嗎?鐘先生。」她聲音中含著笑意,突然發現自己低柔的嗓音與他的頻率有些許近似。
 
  「也許你並不知道,但在前天之後,你們台灣商界盛傳在下正在追求方家小公主,並且迫不及待的陷入愛河中。」他冷靜且不含感情的聲音最後仍是摻雜了戲謔與笑意。
 
  她也笑了。
 
  「這真是我的榮幸。鐘先生,傳達了『流言』之後,閣下的用意為何?」
 
  「聰明的女孩。今晚的酒會有榮幸邀你一同前往嗎?畢竟我倆據說陷入愛河了。」
 
  「既然如此,小女子若不友情相助,似乎說不過去。」她逸出笑聲,與她成熟心性不符的,是笑聲中的天真純淨,滿是青春少女的氣息。
 
  鐘適失神了會,仍是問:
 
  「答案?」
 
  「好呀,七點來接我可以嗎?」
 
  「可以——」
 
  方笙的手機被粗魯的搶過,方家的大家長怒吼道:
 
  「你誰呀?姓啥名誰呀?想拐我的女兒,我會挑斷你的手筋腳筋!我告訴你,如果想打我女兒的歪主意,得先踩過我的屍體,我方學硯是什麼人物,你最好去打 聽清楚再來!哼!我女兒才二十,不,未滿二十,如果你小子還沒猜出我是什麼人物,告訴你,當年人稱『虎豹小霸王』就是我——」
 
  「爸爸!」方笙哭笑不得的搶過手機,連忙告訴電話那頭可能已呆若木雞的鐘適:
 
  「對不起,剛才有明顯訊號干擾,請自動清除。至於約定的事按原計畫不變。拜拜,七點見。」不待鐘適有所回應,立即關機。然後面對那個正潛逃到門邊的父親。
 
  「爸!」她低柔輕喚。
 
  方學硯跳了一下,轉身時已將半個身子移出書房外,嘿嘿傻笑。「我去看看你媽媽吃藥了沒有,順便睡個午覺!」話完人也一溜煙的跑掉了。
 
  留下搖頭嘆息、苦笑不已的方笙。
 

 
  今夜的打扮截然不同於上一次;可以說,較為符合她的年輕與外型。輕柔的雪紡紗材質,公主式的造型,純然是人人口中所傳述的小公主扮相,讓酒會中每一位 大老或中生代企業家除了把她當精緻藝術品看待外,也列為最佳媳婦人選。誠如上流社會所傳,方家大小姐果真秀外慧中,不比其他惡形惡狀的方家人。
 
  這種形象的建立當然是方笙此行的目的啦!而他們也沒有停留太久。這種乏味的商宴,本來就是為了攀關係而辦,出現一下給主人面子也就算了。
 
  所以不久之後他們便離開了。
 
  「想去哪?」鐘適含笑的眼眸不曾稍離過她的天使面孔。他懷疑自己會有看厭的一天。
 
  她手挽著他,站在酒會外的停車場,抬頭看無星月的天空,吁了口氣,眼光與他對視。
 
  「你還要在台灣停留多久?」
 
  「後天就得回香港開會,報告這半個月來評估的結果。」因此,時間變得匆促而短暫。實在是遺憾了,如果初抵達時便認得她,他們會有一些愉快的回憶。
 
  「不再來了嗎?」她探問。
 
  「會再來,但都是為了出差,不大會有悠閒的時光,一如現在。」活了二十六年,他一向是忙的。
 
  扶她坐入車內。他將車子啟動。
 
  「還沒想好要去那裡嗎?或者——回家?我老是會忘了你甚至不滿二十。」
 
  她純真的大眼閃過一絲柔媚。
 
  「如果我想去的地方,是你下榻的飯店呢?」
 
  他震動了下,壓根兒沒料到這純真小公主居然會勾引他,用著她聖女也似的外貌表演神女才會有的戲碼。閣下能想像奧黛麗赫本扮演卡門嗎?
 
  「有些遊戲不是你玩得起的。」他籲口氣。
 
  「你不敢,怕我圖謀你身上的利益嗎?」心中暗自吐舌,她圖謀的,是英俊香港男的好體魄。
 
  他笑,有點自嘲。
 
  「我沒有身家足以讓人圖謀,至少比起你們方氏集團,我,小小的特助,也只算得上是收入尚可的小職員罷了。如果你有野心於『華康集團』,應該去對老爺子的獨生子鐘迅下工夫才是。要我介紹你們認識嗎?」
 
  「不,今夜我只要你。」她大膽的說著,俏臉蛋浮上迷人的粉紅色,在在令人暈眩神迷,只想一親芳澤,最好一口吞下她。
 
  鐘適抿直了唇線,仍企圖以理智凌駕一切。
 
  「我不會吃你這根嫩苗解饞。」
 
  「哦,柳下惠先生重現於二十世紀末,真是一大奇觀!」她笑得好不天真。「你得了,鐘先生。好吧,您節操良好,我改找別人好了。麻煩直接送我回家好嗎?」
 
  握著方向盤的手驀地握得死緊,緊得一如他鎖成一字形的濃眉,幾乎是咬牙的問出口:
 
  「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什麼叫『改找別人』?」
 
  「哦,那就不是您可以問的了。」她偏著頭,好抱歉的說著,有禮斯文得像知進退、守規矩的閨秀。
 
  「方笙!」他聲音冒著煙。
 
  「鐘先生,惡臉面對淑女是不禮貌的。買賣不成仁義在,這是風度。」這會兒她又像優秀的好學生了,背誦著「生活與倫理」,或「公民與道德」。
 
  他冷瞥了她一眼,將車子改駛向他住的飯店,滿是義無反顧的決然姿態。沒有瞧見方笙天使面孔上,漾著得逞以及不安的雙重矛盾。
 
  畢竟,這是她的冒險呀!說與做根本是兩回事。
 
  俏麗的小臉,紅暈不曾褪去。直到車子停在飯店門口,泊車小弟前來開車門,她幾乎沒有勇氣,也沒有力氣踏出去。
 
  但今夜的節目是她起的頭,早已沒有退卻的機會,至少那個被她撩撥起情緒的男人就不會允許。她不知道自己是怎麼下車的,只知道她後來由他摟著進入電梯。直上飯店十五樓,然後看到一整片台北市夜景。她低呼了聲,笑了。「好景緻。」
 
  他伸手輕撫她泛熱潮的面孔。
 
  「還是決定留下來嗎?小女孩。」
 
  「每一個女人都曾經是女孩。如果你準備為此而不安,那我們還是可以取消今夜的節目。」
 
  「然後讓你去找別人?」他口氣輕柔得嚇人。兩人面對著面,他搖頭。「不。如果非要有這麼一次,就由我來吧,至少我是第一順位讓你有好感的人。而且你不愛我,你的第一次,將不是挾愛向人奉獻,只是想得到一個較好的經驗而已。」
 
  因為不是緣自於「愛」,所以他們兩人皆無負擔。
 
  「很高興我們的想法相同。」她開始展現緊張,乾笑了下,她問:「怎麼做呢?先洗澡,還是先上床?誰做避孕措施?我不能肯定自己安全期的算法對不對。所以……」
 
  「我會教你,而且避孕應由男人來做,只有自私的男人才會一味的向女人索取種種便利而不付出。至於要不要洗澡,則看你自己,不過,要我的話,此時只想一口吃下你。」他笑,只是眼神漸漸燃起烈火,牢牢的將熱力焚向她週身。
 
  她突然覺得口渴,否則她的聲音不會幹得發啞!
 
  「呃……小說……我是說言情小說中總是將上床描寫得非常唯美!」
 
  鐘適警戒的停住觸碰她臉的動作。
 
  「你只是想印證?只是因為小說中那些形容?」
 
  「不,那些只作參考;而今夜,是我一直便決定好的。女人的第一次,一定要是我喜歡並且信任的人,而他必會給我最好的一次體驗。」
 
  他點頭,不再問其他。這女孩眼中有著信任與期待,那他可不能讓她失望了。將她帶往床邊,看著她屏息以對。這聰明的女子,畢竟也只有二十歲而已呵!
 
  「來,第一步驟,我通常都學小說中所寫的,企圖吻得女主角七暈八素,然後大吃豆腐,上下其手——」戲謔的輕喃終止於深吻之中。
 
  由初時的輕觸、輕吻,到逐漸投入其中,轉為激烈探索……一切都像是自然而然,似乎早已註定他們該有這麼一段情愫產生。
 
  他教得認真,怕傷了她;她學得快速,沉醉其中。
 
  時間在旖旎時光中流逝,翻轉出紅塵中一波強過一波的心蕩神馳,再一一迸裂為萬道光芒,在眼睫間飛掠、在汗水淋漓中逐漸沉寂。交融成難辨的——情意纏綿。
 
  沒有星子的夜裡,暖風徐徐吹來。
 

 
  「如果事情已辦完,你提早一天回家吧。那小子又給我逃了,只有你治得了他!」
 
  這是鐘老爺子親自打來的電話、下的指令,也就意味著無論他停留在台灣的賸餘時間不管有無其重要性,都必須放下一切,立即趕回香港。
 
  而他,鐘適,鐘老爺子的萬能特助,只能以老爺子的需要為畢生要務。
 
  苦笑了下,服務生已將他的大件行李放到等候在飯店門口的車中,他環視住了半個月的房間。不可能會有留戀的,但因為昨夜,他無法不再三回顧。
 
  她的笑,她的淚,她的美麗與迎合……
 
  然後,在午夜十二點送她回家時,她輕聲感謝他。無疑的,他們給了彼此最美好的回憶。
 
  那就夠了,不是嗎?
 
  枕頭下一隻晶亮的東西吸引住他。他走近床邊,撥開枕頭,看到了一隻耳環,他還記得這隻百合花造型的耳墜令她小巧而優美的耳朵看起來性感又兼具清純。
 
  要還她嗎?
 
  他看了良久,最後小心翼翼的放入西裝內裝,靠近胸口的部位,決定保有這一份甜美回憶。
 
  美麗的方笙,他們可還有幸再見面?
 

 
  雖然說言情小說的內容向來無可信度可言。而陳腔爛調的劇情更是難脫男尊女卑的陰影,諸多不合理的編排方式更足以笑掉人家大鋼牙,但……有點危險的是,她當真會對生命中第一個男人備感懷念。多糟糕呀!難道她也有要命的「處女情結」嗎?
 
  一定是被小說教壞了。
 
  像她昨天抽空看的一本才可笑,那個笨作者不知道生在那個舊石器時代,居然設計女主角痴等男主角二十年,還大呼「相思已是不曾閒」,什麼思想呀!
 
  完蛋了!再被一些不肖作者洗腦下去,女權運動只能大開倒車了。
 
  雖然女權列車從不曾往前開過。
 
  罵在心中是很過癮,但覺得鐘適是好男人的念頭一直消不下去。她還是想他、念他。
 
  「女兒,在忙嗎?」方學硯抱著一份文件走入書房中。見著美麗的女兒托腮沉思,想必是在想他明天要開會的案子。這孩子真是認真得令人心疼,方家的事業交到她手上一定能更加光宗耀祖。
 
  「爸爸,下班了?」她起身。與父親一同坐在長沙發上。暫時揮開三、四個月來無病呻吟的相思蟲。
 
  「瞧瞧我今天帶回來了什麼!這是『華康集團』內重量級人物的調查,其中也有那個幾個月前在追你的傢伙。要不要看?」
 
  事實上不看也不行。看方父那股得意勁,十分獻寶樣,不捧場,行嗎?
 
  當然方笙也是好奇的。接過文件,翻開第一頁,就是鐘適的資料。她仔細看著:
 
  鐘適,男,二十六歲。
 
  「華康集團」董事長特助。地位超群,但沒有明確職等。
 
  父:楊克安(歿)
 
  母:鐘麗詩(歿)
 
  鐘麗詩為鐘家遠堂親,在丈夫亡故後,投靠鐘重陽,但一年後病歿。當時鐘適十歲,由於資質上佳,被鐘重陽看中,收為養子,施以特殊教有,栽培其為一流經 營人才。十八歲即以半工半讀方式投效於「華康」,立下無數功績,深受鐘老倚重,亦深受忌憚。於公是「華康」的戰將,於私則是鐘老獨生愛子的兄長。鐘重陽的 獨子鐘迅,亦是鐘適唯一親近的鐘家人;外傳鐘適野心勃勃,企圖挾天子以令諸侯,因此自小對軟弱的繼承人下功夫,博取其信任,此一點亦令鐘重陽備感隱憂。董 事局已不只一次勸鐘重陽除掉鐘適,卻未果。
 
  目前看來,前途堪慮,是「華康」公司內急欲排擠又懾於其戰績的頭痛人物。
 
  野心勃勃?方笙笑著搖頭。笨鐘適!現在不流行忠心報效昏君了,他老兄演的是那一出肥皂劇呀?落得這等臭名,卻還始終如一的賣命!
 
  這一份報告的真實性不容置疑,因為必然出自父親的至交連俊文手中。而連俊文先生呢,正是一等一的偵探人員,二、三十年來專門替各大公司行號捕捉商業間 諜,從未有失敗的紀錄。在他老兄的電腦檔案中,更是密密麻麻的記錄了各種不為人知的秘辛。基於商業道德,連俊文從不讓第二個人看他所記錄的資料,至於這種 商界人士調查的東西,對連俊文而言根本不費吹灰之力,甚至早早就在他的檔案中了。
 
  方學硯之所以要在三、四個月後的今天才拿到他想要的文件,想必是與連俊文磨了很久,耍賴兼諂媚才得到手的吧!
 
  真不曉得這兩位五十好幾的人,怎麼可能在三十年前因為追求同一個美人未果而在互毆後成為好友,並且將友誼維持到現在。
 
  「連叔叔怎麼可能會給您這個?」方笙看完了鐘適的資料後,便上文件,準備有空再好生研究一番。
 
  方學硯可得意了:
 
  「本來他那小子是死也不肯給我的!因為我們與『華康』並沒有合作關係。未來也沒有這種計畫。你連叔叔老掛在嘴邊的職業道德就成了他的鐵律,決不公佈無 關於事主的多餘資料,不管我怎麼用方法打動他也行不通。後來我只好告訴他,『華康』裡面的年輕一輩中,也許其中一個會成為我的大女婿。哈!你連叔可注意 了,不僅提供原有的資料,並且還花了一星期去做深入調查。嘿!鐘適沒前途啦!早晚在鞠躬盡瘁後被人踢開,那是說如果他心地正直的話。可是假如他野心勃勃, 早晚也會被鐘重陽那隻老狐狸給排擠掉。女兒,我看鐘迅不錯,年少有為。氣質卓然高雅,瞧!有照片哦!」連忙想拿過文件翻出照片獻寶。那個鐘迅簡直承襲了其 鋼琴師母親的種種好條件;外表俊美,氣質儒雅,又有滿滿的藝術細胞。才二十二歲已是藝術學院的碩士,真是前途不可限量。
 
  但方笙已將文件放在遠遠的一邊,失笑道:
 
  「爸爸,您多心了,我們與鐘家不會再有什麼往來,當初與鐘適參加二次宴會並不能代表什麼,何況他已回香港了。如果您有心與企業體聯姻,像鐘家這種複雜的家庭,咱們還是少惹為妙,別淌那池渾水了。」
 
  這種理智的建議,終於讓一頭熱的方父回覆一點清醒。對哦!那種家族太過龐雜的企業體,把心肝寶貝嫁進去一定會吃不少苦,光是大大小小的權力鬥爭,怕不 將他嬌弱的女兒給斗死了——聽說鐘迅的母親就是因為不諳鬥爭,被刻意冷落而抑鬱終了。他可不許自己的女兒也會有那種下場。即使「華康」是香港首屈一指的跨 國性超大集團,他也不許。
 
  「幸虧你提醒,好險!女兒,你千萬記住,不要理會那些家庭複雜的人的追求,改天我叫你連叔列出一份清單,最好是——」
 
  他的話被接了過去,門口的方箏風涼的說著:
 
  「最好是上無高堂,左無惡親,右無貪戚,下無子女,然後祖先放下大把遺產以供繼承,最好與咱們方家門戶相當。」
 
  「對!對!」方學硯大有逢知己之喜。
 
  當真哪!方箏大翻白眼。
 
  「別扯了,老爸,王叔叔要與你談一談,順便量你的血壓。」
 
  「他替你媽看病就好了,幹嘛也要看我?」那種小孩子拒看醫生的表情又來了。
 
  方笙使了一個眼色,方箏收到。
 
  如果要分別方家二千金有什麼不同,此刻便可看出。方笙對畏醫的父親向來是好言相勸,說好說歹的將父親安撫去看病吃藥。但方箏可不同,她會直接走到父親面前,直接押人上路,而她也這麼做了。
 
  被押送去看醫生的方父哇哇大叫:
 
  「不肖女,那麼用力做什麼!我是你老子耶!」
 
  「不肖老爸!是半個病人就得甘願!老要拖累我們這些弱質女流去扶你這副河馬身體!」
 
  「喂喂!輕一點,輕一點啦……」哇哇直叫的聲音消失在上的門外。
 
  方笙收回目光,看向一邊的文件,托起香腮,盈盈大眼陷入深思的迷濛中。
 
  複雜的鐘家,不是尋常人可以去沾得了的,能避多遠,就該避多遠。可是那人裡頭,有她想念的人呀!
 
  偵探界奇才連俊文也不能下肯定判斷的人,其心思之深沉自是尋常人難以看穿。那個以奇怪身份存在於鐘家的鐘適呵,真的居心叵測嗎?
 
  方笙知道自己尚稚嫩,對人性的瞭解尚未到達精準的境界,甚至可以說還在學習階段。可是,她瞭解鐘適。
 
  這個人人眼中看來莫測高深的男人,卻是輕易的讓她看了個透澈。
 
  哪裡來這般的篤定呢?
 
  從他小心翼翼的引導她步向女人,完全以她的舒適為前提,在她每一次眉梢微見緊蹙時,溫柔的停住探問,直到她承諾一切安好才肯更進一步;他的輕吻與碰觸輕若蝶棲,除了吻腫了她唇之外,他並未在其他地方留下吻痕或稍重的指痕。
 
  他是真正在引導她,並且放棄了他自身的快樂。他的汗如雨下,大多時候來自克制衝動所引發。
 
  在那種情慾交纏的一刻,他依然能為了體貼他人而自製,這種男人會壞到哪裡去?頂多因為太過善良而愚忠而已。愚忠以報養育恩呵,好不古老的劇碼!
 
  想念他,並不因為他是她第一個男人,也不因為感覺美好;而是在過程中他的萬般體貼,近似聖人。因為她是處女,所以他沒有放縱他自己,簡直可以說他沒得到快樂。也許他對身經百戰的女人又是另一番面貌,但在於她,可能會是他畢生最不暢快的一次了。
 
  這種男人極好,是值得追求來當丈夫的。
 
  只是……
 
  她眼睛又瞟向文件,索性一把抓了過來,決定趁現在研究個透徹,順便評估一些事——
 
  也許種種計量並不會在近日內施行,但立志要趁早——國父說的。一旦時機成執了,而她也有足夠的籌碼,那麼,還怕事情不水到渠成嗎?
 
  她得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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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華康集團」是香港數一數二的大企業體,由炒地皮起家,三代經營下來,橫跨食品、服飾、百貨各界,成為一塊響噹當的招牌。
 
  雖然掌令符的主事者其正統親系的繼承權不容置疑,但在「華康」之內,龐雜的親系間種種權力鬥爭永不會有終止的一天。誰是掛名的主事者並不重要,有時候最精明厲害的人其手中握有的權力比主事者更多。然後再一次改朝換代,權力重新分配,並不是不可能的事。
 
  三十年前,三房所生的鐘重陽便是在一個契機中脫穎而出,成為繼承者。「華康」第一代創始人鐘埠,擁有五個妻妾,十個兒子,八個女兒。當然,女兒嫁出去就沒了權力管娘家的事。而十個兒子則全數進入「華康」之中。同父異母的情況下,競爭如何能不慘烈?
 
  鐘重陽的年輕歲月全在爭權奪勢中度過,年屆四十時,才娶進一名美麗溫柔的女子充場面。他對女色並不著迷,可能父親的濫情造成眾多兄弟爭產的事件令他厭 惡,所以他並不打算讓自己的下一代有爭財的事件;而他也不想生太多個,所以他選擇在完美品質控制下生一、兩個孩子。一個經營鬼才如他,再一個美麗而才氣橫 溢的女人調配下,他鐘重陽的兒子再不濟也該是天之驕子,人間龍鳳。
 
  失算了!確實是失算了!他強勢的基因竟沒有在獨生子體內發生效用。反而讓他百分之百的像他那個沒用的妻子,不管他二十六年來如何訓練,悲慘的結果都一再回應他——鐘重陽的獨生子是個扶不起的阿斗。
 
  幸好他為人一向謹慎與具有遠見,在二十年前收養了鐘適。這個出身於遠堂親的孤兒,反而具有凌駕「華康」體系內所有人的才華,自他十八歲起就不容小覷。
 
  鐘適是個可用之材,如果他是自己的兒子,那他鐘重陽足以放一百個心,欣見自己終身所奮鬥的事業不會讓旁觀奪了去,早早放下事業,安享天年。但他僅有的兒子是個阿斗,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能力卓絕的年輕男子,都必須讓鐘重陽再三提防。
 
  即使鐘適本性不惡,甚至可以說表現得太好,性子也忠於有恩於他的人,但,養虎必終成大患。鐘重陽太明白一個能力超強的人永不會甘困淺灘,為人作嫁。一 朝異心突起,賠上的是整個他三十年來努力的心血。不能給予權,只能用其才;不讓他在「華康」有坐大的機會,更不允許他去自立門戶或為其他人所重用。
 
  鐘適太強,這是他的命——永遠是他鐘重陽的傀儡。
 
  所以,一個孤兒,無權無勢無背景。最好還是生來平凡便可,否則只有供人利用的命。
 
  掌握住其正直的性格,施予舉手之勞的恩情,接下來要搓圓搓扁還不簡單?鐘適是最明白的例子,只要小心防著他產生私心便可。
 
  在鐘重陽看來,他還有把握控制鐘適十年,那時便得毫不留情的踢開他,否則自己的兒子地位將會不保。
 
  冷冷的微笑泛在自滿而陰鷙的唇角。他是鐘重陽,香港商界的霸王,傲視群倫三十年,沒人敢經易與他交鋒。
 
  「總裁,鐘特助上來了。」秘書的聲音由內線電話中響起。
 
  鐘重陽收拾自己的心思。喝了一口參茶,才道:
 
  「請他進來。」
 
  不一會,鐘適沉穩的步入總裁辦公室,手上幾份企劃案正等著與大老闆做最後討論下定案。
 
  「伯父。」
 
  「來,坐下來,先把公事擱著,咱們聊聊。」鐘重陽笑得溫和。
 
  鐘適面孔一貫溫文平靜,心中暗自警戒。雖然他一向義無反顧的為「華康」賣命,但並不代表他從不曉得自己的存在令所有人防範不已,即使是重用他的鐘老爺子亦不例外。鐘重陽天性多疑,對人性只信八成,隨時提防著賸餘兩成的變數。也之所以他能擁有今天的地位。
 
  今天會有公事以外的「聊聊」,不可輕忽。
 
  「鐘適,你也三十歲了吧?近幾年來怎麼都沒看到你去追求女孩子呢?老是為公事忙,連我看了都不忍心,相信你父母在天之靈也會掛心吧!」鐘重陽直接切入主題。
 
  鐘適微笑以對。
 
  「這幾年來伯父的事業正式往日本版圖邁進,為了打穩根基,輕忽不得。何況我還年輕,並不急。想當年伯父也是年屆四十才娶妻,不應該認為小侄年紀已到才是。」
 
  「哎,有好對象就該放手追才是。你也不會不知道鐘迅那小子向來以你為指標,如果你不娶妻,我看那小子也樂得單身來忤逆我。」鬱鬱一嘆,想到自己有那種不成材的兒子,不免又要怨到亡妻身上。這真是他鐘重陽一生唯一的敗筆。
 
  鐘適心頭不禁沉了下來,冷靜問著:
 
  「伯父要替我介紹對象?」
 
  「嗯。」他點頭,笑道:「你記得上回楊老的壽宴中見到的金小姐吧?她是美國『金福』集團總裁的千金。近來我們有一件合作案要談,金董就建議順便安排你們相親。金小姐對你可是一見鍾情,對你而言,這是絕佳的好機會。你明白我不希望這樁合作計畫告吹吧?」
 
  「我明白。」
 
  「當然,我相信你不會令我失望,你一向孝順。」鐘重陽點上菸斗,笑得相當滿意。
 
  這件事情解決後,接下來當然是討論公事的時間。
 
  鐘適向來值錢,他非常滿意自己二十年前的決定沒有錯。他鐘重陽永遠沒有犯錯的時候,尤其在投資方面。
 

 
  大學畢業已一年多,原本按計畫應該再修完一個碩士學位才算學習完成,但為了讓父母安心前往歐洲養老兼養病,方笙在大三時便已正式入主方氏企業,以特助身份處理種種事務,大四便已非正式的擔任總經理職位,應付各大董事股東的野心或質詢,並且將父母送往瑞士休養。
 
  母親身體一向不好,尤以呼吸器官為甚。最好移居到空氣清新的地方才不會讓她的氣喘病發作。而方父在經歷一次輕微中風之後,以他那種動不動就毛起來的性子,只有將他隔離在商界煩事之外,否則隨時再來一次中風或心臟病發什麼的,可就麻煩了。
 
  方家的決策者早已是方笙,所以當方氏夫婦一致抗拒這個決定時,根本是抗議無效,兩三下便被打包前往瑞士欣賞湖光山色,怡情養性。為了怕方氏夫婦一時不 適應,方笙也讓三朝元老的奶媽康婆婆一同去住一、兩年,並且每年寒暑假叫方箏、方范去瑞士綵衣娛親。而她自己因公事走不開,每星期一定打一次電話前去問安 兼報告業務狀況——當然是報喜不報憂。
 
  在商界中,方笙並不被認為是女強人,但她總是可以如願的得到她所爭取的訂單、合作的對象,她的定位是很模糊的。
 
  太年輕、太纖細雅緻,再加上渾身上下充滿憐人的羸弱氣質,穿著上更是以古典飄逸為主。
 
  有哪一個出門與人談生意的女人是這種長相打扮的?往往與她談生意的人心中充滿這種問號時,手也不知不覺簽下了合同,這實在是件奇怪的事。但一年多來,方氏企業的營業額直線上升是不爭的事實,也成功的使大部分不服氣的董事們無話可說,只能在心中暗自氣忿不平。
 
  「為什麼我要代理你的職位?」方箏很不平,非常不平的問著。好不容易今年的春假由青年節放到四月五號清明節,整整八、九天沒讓她去玩已經很過分了,居然還要她暫代大老闆職位,有沒有天理呀?
 
  方笙拉上行李箱的拉練,轉而整理起梳妝台上的瓶瓶罐罐,無視於妹妹的張牙舞爪。
 
  「我說過了,因為我要去香港參加商業座談,順便去深圳評估設廠的可行性。」
 
  「你去就去,幹嘛一定要我代理?公事等你回來再處理呀!」嗟!何況那撈什子的座談會不去也罷!要不是太清楚大姊已三、四年沒有放下公事去玩,這次她才不會放行。誰不知道大姊根本是仗著好聽的名義想去香港玩而已。
 
  方笙搖頭道:
 
  「張董事近來行跡詭祟,我要你看住他,別讓他破壞我們的信譽。你知道日本那邊訂的零件半成品月中一定得交貨,而張董還一直對我們沒有買他自己公司的原料耿耿於懷。還有,他玩股票賠了不少,注意他與公司的財務來往情形,不許他有借支行為。」
 
  方箏抬頭看天花板,嫌惡道:
 
  「我真服了那傢伙!不知道該說他命中帶煞還是天生倒楣。股市飆到八千五百點時才進場,結果不出二天,股市大跌直破八千大關,轉眼間輸了二千萬左右,我 要是他一定早早羞愧得去跳河了!開紅盤沒他的分,股市重挫時,他真的那幾家公司永遠首當直衝。由張董身上,我找到一條生財秘訣——挑他不看好的公司去買股 票穩賺。當他進場時,咱們最好抽腿溜開。」一個月前她拿系學會的基金進場小玩了下,果真賺了十來萬,用來辦了一場豪華舞會。這麼說來,張董造福了不少人。
 
  「總之,麻煩你了。」方笙走過來,拍了拍小妹的肩膀。
 
  方箏聳了聳肩。
 
  「算了,反正你比較大。」何況自從上大學之後,她沒課時都得去公司打工,被剝奪掉假日也只是小意思而已。「對了,你自己一個人去嗎?」
 
  「不是。『才俊商會』的人也去,就邀我一同去。九七大限快到了,飯店不好訂,他們在那邊有大房子可以住——」
 
  不待方笙說完,方箏立即大叫:
 
  「開什麼玩笑!與十幾個大色狼住在一個宅子裡?我不答應!裡頭那票人尤以何必生那色鬼最差勁!你不許與他們住!這樣好了,我高中學姊裴紅葉她家在香港有別墅,我與她聯絡一下——」
 
  「方箏。」她拉住要往外跑的妹妹。「我有地方可以去,不住別人的大宅子。」
 
  「去那?如果另一個地方也住著男人,你不如不要去。」
 
  「我會給自己找到地方的,相信我。」方笙翦水大眼睛狡慧黠的一閃一閃。更有著無比的期待。
 
  「大姊頭,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自保能力,但是如果老爸知道我沒保護你,他會一槍打死我的!」
 
  基本上,方笙決定要做的事,連玉皇大帝也阻止不了,抬出區區而渺小的方家掛名戶長來嚇阻,恐難收萬分之一的成效。
 
  「我在那邊有朋友,你放心。」
 
  別看方笙似乎溫柔好商量,即使沒有斬釘截鐵的反駁或強調,方箏也知道不僅阻止無望,連想打聽一下方笙的朋友是誰都不會有結果。
 
  「好啦!不管你了!十天後不要回來哭訴失身就好了。嘖!沒事與那一票色狼同行,不知道在想什麼!」
 
  話完,方箏訕訕的走出去。
 
  方笙望著上的房門良久,才看向床頭櫃上一本攤開的名流雜誌。
 
  翻開的那一頁,標題正是:
 
  「華康」鐘公子與美國銀行大王千金相見歡,迸裂出愛的火花,佳期可待。相信又是一場財與勢的華麗結合。
 
  標題右方的照片足足放大成整頁的版面,約莫八開大。被喚為金童玉女的男女在舞池中被記者捕捉到畫面,另一頁更放了三張在不同場合出遊的照片。遊艇上、餐廳裡,以及鐘家巨宅的門口,在在暗示好事將近的訊息。
 
  春蔥玉指輕輕劃上相片中男子俊逸的面孔。四年了!這男子更形沉穩內斂已無須似當年那般刻意扮老成,以博取對手的敬畏忌憚。
 
  也該是時候了,不是嗎?
 
  如果他已忘了她,她可得快快助他拾起記憶;因為她不準備與他就此錯過。
 
  這個男人,只能屬於她。
 
  溫柔的眼眸水漾晶燦,凝視相片中她喜愛的男子——鐘適。
 

 
  從台灣飛抵香港啟德機場,花不了許多時間,當然不足以稱累。所以當天晚上主辦單位即率先辦了個酒宴為十來個「青年才俊」接風洗塵。
 
  可不見得這票二世祖有什麼了不得的豐功偉業,而是其背後代表的財力令人倍加慇勤。何況這些年輕人總有一天會繼承其家業,有了來往,生意才好做。
 
  十四名參與者中,只有方笙是唯一的女性,而且美麗溫柔的外貌不意外的招來眾多覬覦,其中又以召集人何必生更是勢在必得。
 
  開玩笑!姑且不論方笙所代表的方氏企業,以及她是諸家大老眼中的佳媳能婦,有幸交往來旺夫益子又中看,大大有利之外,純粹以男人的眼光來看,這種女人交來當妻子不僅風光體面,想必溫柔似水、千嬌百媚得讓人骨頭都化酥了。娶來當妻子根本是有百利而無一弊。
 
  何況上流社會中容貌姣好的女子實在是少見,多的是妝扮出來的姿色;像方笙這種麗質天生,又得以繼承大筆財富的女子並不多見。即使有,也不可能美得像方笙這般溫雅似水,而不咄咄逼人。
 
  因此早在力邀方笙同行時,何必生已打定主意要得到這個女子。所以才百般安排。依他看,方笙是傳統出嫁從夫的保守女子,如果十天的日夜相處下來,也不能打動她芳心的話,那麼採取一些「必要」的手段是一定的。反正他想娶她嘛!在婚前做任何事都沒有關係了。
 
  只要方笙的妹妹——那個人人退避三舍的暴力分子方箏不在方圓百里之內,一切都好辦得多。他必須牢牢把握住這次機會,否則回台灣後絕對等不到第二次良機。
 
  將佳人載到酒會,極盡能事的慇勤;下車後,他挺起胸膛笑道:
 
  「方小姐,如果你對廣東話不太能理解的話,請容許在下跟隨在一旁當個忠心的嚮導,放心,一切有我。」
 
  方笙笑道:
 
  「您真是太體貼了。」
 
  這傢伙顯然不知道三年前方氏企業爭取到一筆來自香港的大生意全靠方笙流利的廣東話來搞定。不過方笙之所以討人喜愛歡迎,就是來自她性格中從不使人下不了台的優點。即使他人再怎麼可笑無知,她仍是微笑以對,絕不令人難堪——雖然心中可能早已偷笑到中內傷。
 
  與誰一同參加酒會並不重要。她衷心期盼今晚的來客中,有鐘適的大名。
 
  四年了!平靜的表相下,她的心期待又忐忑,期望四年的牽掛不獨她一人,也許他也是對她印象深刻的。因為彼此沒有太多時間相處,一個在台灣,一個在香港,完全失了地利;又因各自有繁重的公事,隔開了距離,想經營一份感情必須出奇制勝,而且千辛萬苦難免。
 
  但這都是無妨的,她有的是令鐘適印象深刻的方法,只要她有足夠的時間。
 
  如果今夜遇不到他,恐怕她得小心了。一如小妹方箏所言,何家別墅狼嗥陣陣,住上一晚已是大有危險,更別說要住上九個夜晚了。
 
  沒有退路,她寧願相信自己運氣非凡。
 
  雖然打一進入會埸。她沒有見到鐘適,但她依然樂觀。心不在焉的左顧右盼,致使她與另一名冒失者撞成一堆!雪白的晚宴服更被染了一大片酒紅色印漬。
 
  「對不起!」兩人同時以廣東話道歉。
 
  幸好這邊是比較僻靜的角落,不然她的樣子可就「好看」了。
 
  撞到她的男子將她扶到小陽台,他們才算看清了彼此。方笙看到的是瘦高挺拔的年輕男子,正揚著真誠而歉意的笑面對她,抽出他絲質手巾遞到她面前——
 
  「對不起,我沒有注意前方,是我的錯!」
 
  她頷首,無來由的對他的相貌感到一絲絲面熟,努力在腦海中轉了幾圈,驀然浮出了答案——他是鐘迅!是鐘適翻轉於詭譎鐘家中,唯一交好的男子,也是唯一真心對鐘適好的人!
 
  接過手巾,以及一小包面紙。她心不在焉的擦著酒漬,忍不住泛開一朵真誠的笑——因為他對鐘適好。
 
  「你趕著離開會場嗎?」她瞄了下側門出口,想來他剛才的目標正是那兒。
 
  鐘迅濃厚的書卷氣質令他的舉手投足無比優雅而韻味獨具;而他有一雙無偽而明亮的眼,一如純真赤子,絕對不是經商的料。他不掩對她外表的欣賞,明亮的眼些微閃著好奇。
 
  「對!我要去阻止一件事,反正主辦人知道我有來過就行了,對我父親有個交待。我是鐘迅,你是台灣的小姐吧?廣東話說得很好聽。」
 
  「是,我叫方笙。久仰大名,鐘迅。」她伸出青蔥玉手,讓受寵若驚的他握住。
 
  「客套話嗎?我並不有名。」至少在商業上他向來是個笑柄,所以他也問得直率。因為他認為眼前這個看來純真美麗的小姐不該是場面話掛滿嘴的虛偽人士之一。他對商業一竅不通,不代表他沒有敏銳的天性;尤其他們這種學藝術的人,敏銳的洞析力是十足必要的特質。
 
  「我不是指商場上的有名。這麼說吧!因為我認得鐘適,所以知道他最心愛的小弟正巧就叫鐘迅。對吧?」她笑得好柔美,直看著他的張口結舌。
 
  「我沒聽大哥提過……他似乎沒有女友……我是說像你這種可以真正稱得上女友的女子,他應該會對我提,因為看得出來你不是那種認識來上床的,呃,我是說……」
 
  講到最後,鐘迅的臉一路泛紅,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又多舌了起來。明明大哥有交代的,像他這種天生坦誠的人,面對商場人士時,只有少說才會少錯。
 
  瞧瞧他在說些什麼渾話!
 
  方笙笑出聲道:
 
  「OK!我明白你的意思,千萬不要再解釋了,你只會愈描愈黑,我可是會哭給你看哦!」
 
  她的回應與諒解令鐘迅張口結舌了起來,他以為依他不得體的方式,想必令這個看來楚楚動人、氣質嬌弱的小姐氣哭出來,因為她分明長著一張弱不禁風的臉,但說出口的話卻又充滿慧黠理智,叫他怎能不訝異?
 
  「你——」
 
  「事實上我是來找鐘適的。他今晚會來嗎?」依她猜,怕是不來了。
 
  果然,鐘迅搖頭以對。
 
  「他不來,他被派去與金小姐參加慈善晚會。」他瞥了她一眼,終於直率的問:「你找我大哥的目的是什麼?我大哥會樂於見你嗎?」
 
  方笙眨了眨眼。
 
  「也許是太多千金小姐對鐘適別有居心,欣賞他的外表與卓絕能力,因而前仆後繼的想接近他,造成他不少困擾。因此你把我當成是那些女子之一,我不反對。但我可以告訴你,對鐘適而言,我絕對是不同的。」
 
  他無語,謹慎的在心中計量。
 
  「容我猜猜,此刻你急欲前往的地方,是那個有鐘適參加的慈善晚會嗎?」
 
  她溫婉的輕問卻合著不容置疑的威力,令鐘迅不由自主的點頭。
 
  「是的,我正要找大哥,與他談一談;聽說今夜他們會公開婚訊。我爸爸示意大哥向金小姐求婚。我不許大哥連自己的婚姻也賣掉,他應該為了愛結婚。」
 
  她聞言勾住他的手。
 
  「那咱們一同去吧。我們必須阻止他去製造自身的悲劇,並且你也可以看一看我在鐘適心中有無地位。事實上我自己也想確定一下,」
 
  鐘迅楞了一下,終於點頭,挽住她住出口走去。方笙攔住路過的服務生,請他傳口訊給何必主,便一同走了出去。
 
  上天並沒有浪漫的安排,讓她與鐘適意外的重逢。但她運氣還算不壞,遇見了鐘迅,這也就很好了。
 
  山不來就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去就山。
 
  她豈有不懂這種道理的。
 

 
  當鐘迅與方笙抵達會場時,已是九點光景,晚會已進行至一半時候了。全是因為方笙必須換下髒掉的禮服所致;因為鐘迅特意帶她去精品店挑了一款合身小禮服換上後,才匆匆前來會場。
 
  全場的焦點自是鐘適與金玉斐這對亮麗佳偶,又因為風聲早已傳出今夜會有求婚事件上演,因此記者們捕捉的不是各種慈善的表態——反正也不過都是千篇一律的做秀而已!同樣是做秀,來點新鮮的東西才令人期待。
 
  英俊冷靜的鐘適,身上自是有一股深沉難測的氣勢,而他身邊健美高挑的金小姐全然是陽光股炙熱迫人的典型,活躍而眩人心魂,所到之處必是太陽一般的存在。太開,太放,太燙人!
 
  真是極端的組合!偏偏人家金小姐愛死了鐘適的冷與深沉。全香港六百萬人口都知道了,金小姐對鐘適是勢在必得。
 
  方笙還在想要以什麼方式吸引鐘適前來認人,不過鐘適倒是在鐘迅進來時就看到他了,撇下金小姐走了過來。只在心底笑著這個小弟終於開竅,會想帶女伴出來,想必是沉迷於藝術之餘,也情竇初開了。可是件好事哪!不過並沒有注意其女伴的長相就是了。
 
  也所以,當他要開口對小弟打招呼時,會硬生生的頓住,並且呆若木雞,失去了平常泰山崩於前面不改色的鎮定自持。誰叫他在叫人之前掃了她一眼,然後就此再也不能感受到其他人,甚至不由自主的一把拉過方笙——
 
  「你在香港?」他一定在作夢!
 
  「好久不見,鐘適。」她任他捉住雙手,卻忍不住踮起腳尖在他唇上印了一個輕吻。
 
  「你是迅的女伴?」他突兀的放開她,在震驚過後,眼神複雜了起來。
 
  「大哥,她說她是你的朋友,才帶她來的。我認識方小姐不到兩個小時。」機敏的鐘迅立即撇清關係。
 
  方笙噗嗤一笑,纖柔的身體偎向鐘適這一邊。
 
  「我會來香港,是因為這裡有個你。」
 
  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摟住她纖腰,兩人間有自然的契合與親密。
 
  「方笙……」她是他唯一存在著的美夢呀!教他怎能不動容!可是……
 
  「我們可以談談嗎?」她問。對他眼中的猶豫視而不見。
 
  「對不起,我有件——」
 
  她的話被鐘迅打斷。
 
  「大哥,你可要幫幫方小姐,她在香港舉目無親,未來十天要與十三個大男人住在山上無人煙的別墅呢!太危險了。」
 
  如果之前鐘適尚能理智的想起自己今晚肩負的任務,也會在鐘迅提供的消息中忘了個一乾二淨。
 
  他低吼:
 
  「十三個男人?荒山的別墅?」
 
  她明眸水氣氤氳,微微咬著粉唇,漸漸低下螓首,不敢面對他——怕他看到自己在偷笑。
 
  「我沒有地方可去。飯店早被人訂光了,臨時要訂也沒有房間可訂。我想——他們應該不會對我做什麼壞事,大家以後還要在台灣商場見面的。」她壓小聲量,聽來懦弱可憐又天真。
 
  當然,也成功的惹毛了鐘適!
 
  「你腦袋幾時改裝草包了!不會有事!你真的那麼認為嗎?」他手勁下得更重。
 
  她痛得擰眉,趁機推開他。
 
  「你好粗魯,我要回去了!很抱歉打擾了你。原來你並不樂見我,不好意思用你些許時間,再見!我回別墅了。」話尾未落,她人已往外跑去。
 
  鐘適來不及抓住她,神情氣急敗壞!看了看遠處的金小姐,又更快速的看著跑向馬路邊的佳人,終於咬牙道:「阿迅,送金小姐回家!」
 
  「知道了!」鐘迅在他背後愉悅的答應。可以想見,那方小姐對大哥而言是不同的。居然能讓大哥方寸盡失,有多少年沒看到過大哥「冷靜」以外的表情了呢?
 
  不過,令他深思的是,那方小姐轉身跑開是因為傷心氣憤呢?還是因為要引開大哥?
 
  為什麼他無法明確的區分?不過,無論如何,今夜不會有「公開求婚」的事件,他已大大滿意,不再求其他了。方小姐性情如何,是大哥的問題。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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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四年前的短暫一夜情之後,鐘適刻意的把有關於方笙的記憶封鎖在心的底端。不輕易回想,不讓那份美好延伸成更進一步的思念,進而氾濫成災。他要不起,也擁有不起,明知道有那麼多的無望,自是封鎖住所有,不讓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夢,美夢,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迴淺。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幾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脫的心,卻不能阻止他人來撩動。尤其是這個令他心動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嗎?她並不如外表所呈現的嬌弱被動且無助,當然更不是童話中坐等王子來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獨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麼的女性。
 
  四年未見,不代表他當真能對她做到不聞不問的地步。商業性刊物的報導,由台灣商界傳來的小道消息,只要有關於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斷的為她的功績喝采。
 
  不需披戰袍與男人殺,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讓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將口語訓練成簡潔有力。她似乎完全悖離了人們對「女強人」刻板的認定,自成一格的揚威商場,一再一再的使輕視她的商界老手大吃敗仗。
 
  這樣的女子,一旦確定了她要的東西,他懷疑她會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麗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讓男人為她摘星撈月了。
 
  如果她當真為他而來……
 
  悸動的心因這想法而難以平靜自持。
 
  他們不會有結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須與金小姐結婚,心頭益加沉重且陰冷。
 
  帶她回他的公寓,她便進入浴間卸妝,堅持在最清爽的時候與他談話,也給了他思考的時間。
 
  悶悶的對著窗口吐出煙霧。在乍見她的欣喜壓下之後,苦澀又不客氣的狂湧了上來。三十年來,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幾乎沒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親之外,就 屬方笙最令他無法忘懷了。如果他夠自由,或有充裕的時間,那他們早在四年前就該有更進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預期的,「愛情」這東西也會毫無疑問的到來。
 
  但他們沒有時間,於是錯過了彼此。
 
  不是沒有遺憾的,只是世間總是有太多無可奈何的事來挫折人心。何能獨厚於他而倖免?
 
  身後傳來輕巧的腳步聲,他側過面孔,看著清新如朝露的她,正雅緻的泛出笑意,盈盈的看著他。
 
  「借穿你的襯衫,不介意吧?」她指了指身上的白襯衫,下長及膝,像穿著大布袋,益加顯得她羸弱而纖小;一卸了妝,沒了那股世故氣息,她純真如天使。
 
  幾乎要溺斃在她的溫柔眼波中,他猛地拉回理智,甩開頭,順手將菸捻熄,坐入沙發中。直到冷靜的因子回到體內,他才又看向她,眼神是難以解讀的莫測高深。
 
  「這些年你過得好嗎?」
 
  她坐在他對面,笑得有絲淒涼。
 
  「我們必須以客套話來當開場白嗎?也許對你而言,我只是眾多床伴之一,但我以為至少應該有些不同。看來我是猜錯了,我們仍算是陌生人。」
 
  他輕嘆,過了許久才問道:
 
  「你想要什麼?方笙。」
 
  「我要完成四年前未能完成的事。」
 
  「我以為你要的只是一夜情。」
 
  她幽深的凝視他。
 
  「是的,起先是,但你知道如果我們有時間繼續發展下去,能擁有的不會只是一夜情。」她笑了聲,有些許自嘲:「向來都該是男追女不是嗎?但我不認為我會 等到你來追求我的一天。雖然我的賭運一向好,但不該盲目下注。你沒有寬裕的條件與時間來追我,所以我只好自己來了。但首先,我必須弄清楚自己是不是單戀。 我是一廂情願嗎?」她走到他身前,蹲坐在地毯上,雙手輕擱他的膝,仰首等待他的回應。她對他有著勢在必得的決心,卻沒有太多的信心肯定他是以特別的眼光看 待她的。每每思索到這一點,心便隱隱感到痛;只能以四年來他從未有韻事發生來安慰自己,他也許對她有些許動心。
 
  嬌弱的神情令人心憐,只想小心摟入胸懷安撫她的脆弱。但他不能恣情而為。雙手握成拳,貼緊在扶手兩旁,他擠出困難的嗓音:
 
  「你應該去找更好的對象。條件更好的、更自由的、更多有利於談戀愛而不必有所顧忌的人。」
 
  原本因沐浴餅後而泛紅暈的面龐,因他含蓄的拒絕而被蒼白取代。她別開眼,輕問:
 
  「那是說,我被拒絕了?」
 
  「方笙,我不是好對象。」
 
  「不是嗎?那為什麼金小姐搶著要?」她雙眼閃動,再度迎上他的眼。「鐘適,我要你。如果你打算讓自己變成貨品任人搶購議價,那我就來摻一腳,我也是有條件當金主的——」
 
  他怒吼打斷她的尖酸刻薄。
 
  「不要嘲弄我!全天下的人可以笑弄我,就你不行!」尤其是一針見血的嘲弄,重創他剛強的防衛。
 
  她站直身軀,沒有回報以相同的怒焰。
 
  「我可以用一輩子等你釋放自己,但我不會坐視你去娶別人。你只是外表看來陰狠嚇人,而我,則是什麼都做得出來的。」
 
  「什麼意思?」他也站起來,冷冷的擒住她一隻手腕問著。
 
  方笙趁勢貼入他懷中,吻了他一下。
 
  「我不會傷害你,但人生中總有一些不得不做的事。」她拿開他的手,率性的走向大門。
 
  他快速的追過去,又抓住她。
 
  「你穿這樣要去哪裡?」
 
  她微笑——雖然眼中一點笑意也沒有。
 
  「我想我還是回原來打算住的地方好了,因為情況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可得識相一些才行,別當個任性驕縱的富家千金惹人嫌才好。我不會待在不歡迎我的地 方,尤其閣下剛才宣佈了我失戀的事實,我更該識實務一點。」尖銳的言語由她低沉且柔婉的音色來詮釋,永遠聽來楚楚可憐,教人氣不起來,又坐立不安。
 
  「你哪裡也別想去!你以為我會任你穿著一件上衣晃出門?」他咬牙問。
 
  她騙死人不償命的美臉上,雖然動人的惹人憐,但行為可叛逆了。她拉高襯衫下,讓他看到她裡面的絲質底褲。用天真的眼神回應他。
 
  「不只是一件上衣,我還穿了內褲。你不妨當成我穿了一件連身洋裝,基本上不算失禮。」
 
  「方笙!」他吼得無力,又得控制自己失速的心跳與亢奮的細胞。腦中飛轉的是四年前狂野的那一夜,她在他身下又怕又羞的嬌喘嚶嚀……柔軟雪白的玉體……天殺的!她竟然想把她誘人的模樣呈現在十來個大色狼面前,並且與他們共處一室!他要是任她走出大門除非他死!
 
  使力將她拖向客房的方向,怒道:
 
  「今晚你住下來!明天我載你回去拿行李,你給我立刻回台灣!」全身勃發的怒氣令他將她抱起,丟入柔軟的大床上。這是可怒又不會傷她的方式。
 
  被丟入柔軟床被中的佳人意思意思的低呼了下,待她由被子中掙扎的坐起時,卻又被一件薄被罩頂。
 
  「做什麼?」她嬌嗔,迎向他深沉的眼神,裡頭閃爍的可是慾望?她連忙拉低薄被,才看到穿在身上的白襯衫早已捲到大腿以上,而寬大的領口也鬆開了二顆扣子。她幾近全裸的呈現在他眼前,才會被他丟來一件薄被遮住春光。
 
  四年來,有多少男人看過她這種嬌媚的模樣?
 
  這個猛然襲上心頭的問號像長了無數荊棘,滾來心田,一路皆是刺痛,令他充滿慾望的眼神添上更多怒意!但這不是他有資格問出口的,永永遠遠沒有資格!
 
  方笙並不知道他的怒意勃發早已轉成妒恨。臉紅心跳的身子全因他的慾望而無措——並且想念!
 
  她沒有拉好衣服,跪坐在床邊,與他相近不到一手臂長,伸手輕輕扯開他的領帶,誘惑得明目張膽,只有飛紅的羞色告知了她有多無措!
 
  但方笙一向是極端的綜合體,她的害羞並不能阻止她堅持要完成的事,即使是羞死到腦溢血的地步,她仍會完成自己下達的誘惑指令。
 
  鐘適猛吸一口氣,鼻息轉為粗重;伸手扶住她肩,原是想推開她,拉回自己理智的,但觸撫上她的雪肌玉膚之後,他培養了三十年的理智冷靜又宣告故障的訊息,沒讓她的主動再張狂下去,他狂野的吻上了令他魂牽夢繫四年的紅唇——
 
  深吻化為糾纏。在床被間掀起驚濤駭浪的姿態,沉淪得近似罪惡,卻無力自拔。繽紛的愛情顏色中,必有魔法來當原料,催動兩心蕩漾,兩情狂放。即使是再冷靜的人,也會在此中焚燒為灰燼。
 
  老天……!
 
  在理智崩陷的前一刻,他由她頸項中抬起頭。
 
  「不行,我沒有準備保險套!」
 
  「放心,這九天都是安全期……」她拉下他的頭,再度以熱情湮沒他的意志與冷靜。
 
  而她的低吟。像是一連串美好的期許,在在表示著允諾——
 
  四年前來不及進行的愛戀,就由今夜銜接而上,不再任其散落失去——不再徒留遺憾……
 

 
  疲憊而饜足的身軀並無法吸引睡神造訪。
 
  凌晨四點,在身邊的方笙陷入舒適的睡眠之後,他看了她好半晌,才為她蓋好被子,起身走向書房。
 
  他一直知道方笙是特別的女子。她外表纖弱美麗得彷彿是不堪一碰的水晶玻璃娃娃;是典型千金閨秀的長相,猶如溫室中被刻意培植成不知人間有險惡的純真百 合。但那只是她的外表。在那樣的面孔之下,她前衛、獨立自主,勇於奪取自己所要的。太聰明、太圓滑。卻也有屬於她的純真與執著。致使她永遠有一雙不染雜質 的黑白分明眼眸。
 
  在商場上與人交鋒,誰會勝得了她呵?扮豬吃老虎的哲學怕是沒有人比她更能掌握其中精髓了!連他也都要不禁俯首稱臣了。
 
  隨時開著的電腦螢幕上突然出現一排英文字,拉回他的心神,沉鬱的心情卻怎麼也移轉不了。
 
  「鐘,你在嗎?」
 
  鐘適立即在鍵盤上敲了一些字母回應。
 
  「湯,有事?」
 
  「嘿!今日上機的時間比平常晚,是不是那老頭又把你當超人在操?」這一排字出現完後,浮出一張刻薄的面孔,好巧不巧。正以簡單的幾筆勾軌出傳神的鐘重陽Q版畫像。不僅頭頂長角,還露出尖尖的犬齒與蝙蝠翅膀。可見電腦另一端的人對此人有多麼感冒。
 
  「沒,私人的事。油井開採的進度如何?」沒有打屁的心情,他直接問著正事。
 
  「如你所料,上回探測到的反應並非來自一些殘渣原油所致,事實上,我們可能要成為石油大亨。這一回,即使油井中蘊含的原油有限,也足以令阿拉伯大公國的各領導人對我們刮目相看了。」
 
  「幹得好,湯,辛苦了!」鐘適僅是舒展眉心,並沒有如對方的欣喜若狂。
 
  電腦另一頭又鍵入了許多進度上的問題,正好符合他需要移轉注意力的心情。此刻他萬分感謝夥伴傳送來的大量工作,使他得以全心全意的投注其中,暫時可以忘卻他的煩悶與他屋內的女子。
 
  方笙啊!一個註定要使他的生活掀起浪濤的女子!他衷心希望……永遠不會有傷害她的一天。即使他終究無法回報她的感情——而,他知道,那即是方笙要的。
 
  在事業上,鐘適除了是「華康集團」裡永遠有能力而無實權的特助之外,誰也不會料到他尚能在令人喘不過氣的成山公事中,遊刃有餘的經營起自己真正有興趣的事業。
 
  也幸好他十五年前在英國貴族學校求學時,認識了湯森•艾普克,一個身份特殊的混血兒。其父是阿拉伯大公國中某一小柄的貴族,而其母則是英國人。
 
  阿拉伯世界中,不僅護己排外,更是依照自己的規範去治理一切,全然不若其他國家依附著白人定的規則去遵循,尤其以自大的美國人馬首是瞻。任何一個女子 嫁入阿拉伯世界中,依然永遠無法入籍為阿拉伯人,頂多給予永久居留權罷了!所享的福利也是有所保留的。但其子女倒不致於受太多不平等待遇,混血兒的湯森雖 是棕髮白膚,但依然被視為阿拉伯人,之所以他們組成的石油公司得以順利的進入阿拉伯世界中探戡開採,而不受太多刁難。
 
  在五年前再度聯絡上之後,他們一直以這種方式做公事上的溝通,有時湯森會來香港——約莫一年六次,渡假兼討論公司營運,再不然也就是鐘適前往各國出差時,事先約定會面地點。居然五年來都維繫良好,也在二年前公司開始有利潤呈現,這是挺不可思議的合作方式。
 
  如果鐘適有更充裕的時間去經營,那麼他們共組的石油公司不會以「牛步」(生性急躁的湯森形容詞)的方式成長,直到近年來才見一點點紅。
 
  可是他沒有時間。鐘重陽是個多疑又嚴苛的上司,他防著有能力的人,又想同時榨光其百分之百的能力貢獻在他的事業王國中。如果他認定鐘適可以一天工作十六個小時而不累倒。那他就會徹底把十六個小時的工作量壓在鐘適身上;更別說同時要他負責許多公司的業務成長責任了。
 
  還能分出時間紮實建立自己的事業,實屬不易。尤其成功的瞞住鐘重陽那隻老狐狸,應也要算上鐘適的成就之一。
 
  如果他有野心,也不是用在貪圖他人財物之上。
 
  這一點,鐘重陽是不會懂的。畢竟他老人家一生所圖的,就是不屬於他名下的財富,又那會相信有人一旦位高權重之後,卻無所求呢?
 
  直到與湯森討論完公事,已是香港的早晨六點半了。由他這方窗口看出去,大潭灣的水澤正迎向朝陽的燦亮,蕩成一波又一波的瀲灩波光。他關上電腦,上雙眸,倍感疲累的精神與身軀並不能教他沉入睡眠中。
 
  拜鐘老爺所賜,他養成了少許睡眠的習性,不過在香港這個快節奏的城市,若是有太充裕的睡眠未免顯得浪費。
 
  「鐘適?」門框被敲了兩下,傳來方笙略帶睡意的聲音。她站在書房門口,等待他的邀請,並不莽撞的闖入他人辦公處而以為理所當然。即使書房的門沒有關,但她仍是有所自律。
 
  他起身看她。
 
  「醒了?要不要再睡一會?十點左右再陪你去筆架山的別墅拿回衣物。我會替你買好機票。」他走到門口,克制自己必須與她有所距離,不能再失控的碰她——而這幾乎耗盡了他向來引以為傲的自製力。
 
  她臉色微變,鐘適仍是決意丟她回台灣。當成兩人之間什麼也不曾有過嗎?
 
  如果她會順著他的心,那麼她大可不必來了,只要她活著的一天,他休想娶她以外的女人。看來鐘適還不明白一個女人的固執,可以堅定到什麼地步,
 
  老實說,她有點氣他了。
 
  「你可以送我回筆架山,與那群色狼公子們為伍,但你沒資格命令我回台灣。對不起,你的權利只有把我丟出你的公寓而已。」漫不經心的轉身而去,打算換上 她的禮服,回何公子的別墅後再從長計議。顯然她大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以為重拾舊情便可以讓他決定不去犧牲他的愛情,不去與沒感情的千金小姐成親。但鐘適這 人比她所能理解的更加有容忍性,甚至偉大到容忍把自己的一生交付在毫無幸福可言的婚姻中。
 
  或者對他而言,愛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沉思中的她因被鐘適攫住而打斷了思緒。她看著自己被抓牢的左腕,再看向他陰鬱的眼眸。
 
  他沉聲道:
 
  「你故意氣我是嗎?如果你以為——」
 
  她打斷他:
 
  「對不起,我不會作太自以為是的『以為』。我更不會因為昨夜拖你上床就認為你會突然愛我愛得死去活來;畢竟與你上床的女人不止我一個,我可不敢因此而大作白日夢。」
 
  如果她是存心氣他,那她該死的成功了!鐘適從來沒有發現自己居然這麼禁不起撩撥,似乎只要她來上幾句尖刻的話,他便會在瞬間成為全世界最暴躁的人。
 
  老天!她怎麼辦到的?
 
  他鐘適可是香港商界公認的冷靜魔鬼呀!
 
  此刻他卻連掩飾怒氣的能力也沒有!
 
  「方笙!我警告你,你最好乖乖回台灣去!」他咬牙。
 
  「不要。」她很乾脆的丟給他一句拒絕。說真的,要在他這種撒旦面孔下故作鎮靜,可不是簡單的事哩。要不是算準了他不會傷害她,她早就抱頭鼠竄了!瞧他的俊臉鐵青成什麼樣子!
 
  他被她的任性驚得差點忘了呼吸!然後又被湧上的怒火燒得七竅生煙!從沒有人敢在他面前任性而為,就算是企圖操控他一生的鐘重陽也深諳笑臉相迎的道理,不宜以高壓手段逼迫他就範,否則只會弄巧成拙。更別說其他人了!而這個小丫頭居然……居然無視於他的怒氣,直接挑釁。
 
  要不是他太生氣的話,他一定會為她的勇氣拍手叫好!果然是標準的初生之犢,是吃定他對她沒轍嗎?
 
  丟她回台灣的方法至少有一百種,但都會令她哭……
 
  該死!她究竟要什麼?他身上沒有她要的東西,
 
  「我要你愛我,我不要你娶別人。」
 
  方笙由他眼中讀到了問號,緩緩低喃。
 
  他放開她,躲開她的注視,
 
  「我不要你。」他回答得殘忍。「如果我必須和每一個與我有肌膚之親的女人相愛,排隊等候的女人大概會由香港島排到九龍去。我沒有仙女棒去實現你的夢想。」
 
  她移動身軀到他視線範圍。
 
  「你不要愛情?」不理會他話意中刻意的傷害。她只要從他身上探知更多有利於自己可掌握的訊息。
 
  「我不要。」他冷淡的回應。
 
  「你不要我?」她又問。
 
  他低頭看她的美顏,不掩情慾波湧。
 
  「我要。但決不容許女人以身體當索愛的籌碼。」
 
  她微笑。
 
  「原來我用錯了方式,在你眼中成了企圖用身體來勒索愛情的女子之一。真是老套,難怪惹你厭惡,我會改進。」不問了。她這回堅決的走回客房,換衣服去也。
 
  鐘適不由自主的跟了過去。隔了一扇門,雖知門沒鎖,而他們早已同床共枕過,但他仍不會大剌剌的直衝了進去,覷看佳人更衣。
 
  「方笙,你不會與那些公子哥兒住一起吧?」他堅持要得到允諾。即使他們不算「有什麼」。他仍不會眼巴巴看纖弱閨秀入狼坑,給一票色狼有機可乘。除非他死。
 
  「我會住飯店。」她回道。
 
  「你不是說房間都被訂光了?」
 
  「那就要運用閣下的人脈了。聽說你與『麗晶酒店』的總經理是大學同學,可以代我租一間貴賓房嗎?」
 
  她怎麼知道的?鐘適盯著白色門板皺眉。是鐘迅說的吧?
 
  「好,我替你安排。」
 
  轉身去打電話時,他心中暗自嘆息。這樣劃下句點,應該算是好結果了吧?
 
  此刻他並不能肯定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許多許多年以前,他的「需求」已被擱置在最不重要的角落。常是他去完成別人的需求,而非自己的想望。突然間要自問「要」與「不要」,已是太困難的事了。
 
  他是個不必有需求的男人,從他被人收養那一刻起已然註定。
 

 
  鐘適是個行事很低調的人。除了他在商場上別有一股狠勁之外。私底下,他不太與人有來住,也從不麻煩他人為他做事。但這並不代表他的人脈因而有所阻礙,許多認得他的人,只要稍有交情,都會十分欣賞他這個人;只是難以深交在於鐘適獨來獨往,莫測高深的性情。
 
  事實上,一旦他有請託於他人,都會令受託者受寵若驚。
 
  所以,即使九七年的回歸大限已近,各大飯店皆已被預訂一空的情況下,方笙仍是住進了九龍島上一流的麗晶酒店之內。
 
  如果說香港島本身屬於行政與經濟中心,以及觀光休閒勝地的話,那麼九龍島便是流行、豪華、熱鬧的消費天堂。
 
  只有九平方公里的九龍半島,以彌敦道為中心,充滿了各種奢華的消費場所,熱鬧非凡,是香港第一大購物街。每年到了購物節或換季期,會湧入大量亞洲各國的消費者前來搶購物美價廉的折扣品,更加顯得這小小的東方之珠氣勢不凡。
 
  將行李送入了貴賓房,已近午餐時刻,鐘適的臉色卻始終沒有好轉。原因在於他真正看到了那些來自台灣的公子哥們——原本他以為那是方笙隨便說來氣他的, 想不到竟是真的。尤其有長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那屋主何必生百分之百的居心不軌,那傢伙甚至急色到不掩其眼光的淫濁,在面對一夜未歸的方笙時,居然口不擇言 的大談性隱喻的諷刺!簡直存心要讓她無地自容,讓他差點掄拳揍人!
 
  依她的精明,怎麼會與這種人渣同行?她有沒有腦袋呀!隱忍到現在,他依然有大吼的慾望,雖然理智再三的告誡他,他並無此權利,所以他作不得聲。
 
  他們只是朋友,不是情人,該死!
 
  「人家說香港是吃的天堂。如果你有吃午餐的時間,咱們去吃北平菜好不好?」方笙並不理會他的怒氣,以天真的面孔迎向他。如果他存心當她是再普通不過的 朋友,那麼種種超越「朋友」界線的情緒,他最好自己承擔,最好氣得他中內傷,才不枉她的一片真心落得貼人冷屁股的地步。這份情感若不能皆大歡喜的雙贏,就 只好各自心傷的雙輸。
 
  如果會慘到那個地步,她絕不會是唯一感到傷心的人。
 
  見他陰沉的面孔沒有反應。她將玉手伸入他臂彎中,輕輕拉了他一下。
 
  「鐘適,可以陪我吃飯嗎?」
 
  他回過神,撇了下唇角。
 
  「想去那裡吃?吃那一種菜?」口氣仍是不佳。
 
  「北平菜。聽說有一種荷葉包著的『化子雞』很有名。」
 
  「好,就吃北平菜。」他挽她走出麗晶酒店。
 
  才步出大門沒多久,即有一聲憤怒的嬌呼傳來!
 
  「鐘適!」
 
  雪白勞斯萊斯房車中走出來的,正是一身雪白、精雕細琢一如名模扮相的金家千金小姐。
 
  鐘適的面孔奇蹟似的收起剛才形於外的種種情緒,像是掛回了冷靜沉穩的戰袍,莫測高深得令人提防。只有抿緊的唇角露了一絲絲不悅氣息。
 
  「她是誰?昨天有人告訴我你與一名女子狀似親密的離開會場,我還不相信。我希望你有很好的理由來說服我。」金玉斐以著大家閨秀的冰冷來掩飾急欲發飆的怒火。香港就這麼小,只消一個不雅的動作給人看到了,立即會傳遍大街小巷;她丟不起潑婦罵街的臉。
 
  方笙想抽回手,卻被鐘適牢牢捉住。他低頭看了她一眼,才介紹道:
 
  「這是金小姐。」他看向金玉斐。「而她是方笙,我在台灣的朋友。」
 
  「沒有更詳細的介紹了嗎?例如我是你的女朋友,未來的妻子。」金玉斐露出沒有笑意的笑臉,伸出雪白素手給方笙。「幸會,方小姐。你很幸運,讓向來忙碌的鐘適親自帶你遊香港,想當初我甫回香港時,可沒這種好運道。」
 
  方笙不動聲色的握住她的手,笑得純真優雅,並沒有對金玉斐的尖刻加以還擊。只是讚美:
 
  「你好漂亮!難怪鐘適會喜歡你。」
 
  只是一個天真的小女孩,不足為戒。
 
  金玉斐當下笑了,有絲輕鄙。鐘適不會有戀童癖吧?這種貨色也看得上?
 
  「你會在香港待多久?」她冷淡的問。
 
  「大概八天吧。」方笙有問必答。
 
  金玉斐微笑。
 
  「那大概來得及參加我與鐘適的訂婚宴,到時請你務必賞光。」
 
  「好呀!如果真的可以的話!」方笙好天真的應著,徹底的讓金玉斐輕視她。連人家在示威也看不出來。
 
  鐘適冷淡道:
 
  「好了,我下午還要回公司,只剩一小時可以吃飯。再不走就只好吃路邊攤了。」
 
  「金小姐要不要一起去?」
 
  金玉斐瞪向他們交握的手,冷道:
 
  「不了,我與人有約。」轉身離去時,她看向鐘適。「把今晚的時間留給我,七點在富麗華酒店三十樓等你。」
 
  話完,像個高傲的女王般進入她的豪華房車中,揚長而去。
 
  「這是不是個下馬威?」她俏皮的問。
 
  「反正也嚇不到你。」
 
  服務生已將他的車開上來,他扶她坐進去。直到車子駛入大馬路時,她才道:
 
  「你與她不相配。」
 
  「世上多的是不相配的夫妻,各取所需的婚姻反而容易長久。」他冷靜的說著。數據上不就顯示了,百分之九十以愛為名的婚姻走向破碎一途?人類實不該對婚姻寄予太高的美好幻想。
 
  「婚姻會使你對單一的女人忠誠嗎?」她問。
 
  「不會。那是兩回事。」
 
  你會的。方笙在心中斬釘截鐵的回應。
 
  如果鐘適的妻子名為方笙,那他就會獻上他的忠誠,再也無法對其他女子感到興趣。因為她會用愛牢牢的守住他的身心,給予他所有的欠缺。當一個男人不再覺得空虛之後,他如何能不忠誠?
 
  只是,要讓這個男人明白這一點,恐怕得花費她好大的力氣才行。沒關係,她有的是時間。
 

 
  與鐘重陽見上一面,也是前來香港的目的之一。
 
  搭乘天星渡輪前往香港島,直奔中環的商業中心。「華康集團」的銀色帷幕大樓燦亮得令人睜不開眼。很巧,這幢大樓鄰近於她正要去開會的地點——希爾頓酒店。
 
  那撈什子的青年菁英座談除了情誼交流外,根本做不出什麼了不得的大事業。但唯一的好處是得以因此認識香港的商界聞人。就連鐘重陽這樣的大老級人物,也會撥冗與他們這些台灣來的二世祖餐敘一番。
 
  來到香港已有四天。報紙上已傳出鐘適即將訂婚的消息,而他竟然狠心的把她丟在麗晶酒店後便不再聞問。
 
  可以預料的,不是嗎?他是那種萬般不容許自己意志力被鬥倒的人種,他們之間倘若有什麼「微不足道」的情絲糾纏,也不能撼動他鋼鐵般的意志。而且他極力不讓兩人間有太過於親近的認識。因為太過洶湧的情感,只會使他愈來愈無法控制自己,那絕非他所樂見。
 
  情願保持距離,讓來不及發生的感情以遺憾來收場,徒留淡淡的愁悵迴旋在心底深處。
 
  很巧的,在今天的會議中,遇到了鐘迅,而他一副上斷頭台的表情正是因為與其父一同出席;再再表示了他對商場的種種厭惡。當然鐘重陽不時皺緊的眉頭或多或少也是來自對獨生子的恨鐵不成鋼吧。很有趣的畫面!
 
  鐘迅在不久後看到了她,立即走了過來。方笙含笑以對的同時也瞥到鐘重陽估量的眼,精銳得像是要將人心血淋淋的刨出來看個分明。是個很難相與的老人!也 虧得鐘適可以服侍在旁十二年。她頷首,禮貌性的作無言的招呼。但老人並不看在眼內,眼光一掃,熱絡的與主辦人聊了起來;顯然他老人家對無用且清純的千金小 姐沒有好感,何況方家與他並無商業上的往來。
 
  「方小姐,我大哥最近有去找你嗎?」鐘迅將她扶到角落,急切的問著。
 
  「沒有,他說我們只是普通朋友。那麼,替我安排好了住處,大抵也算仁至義盡了,怎麼可能常來找我?如果我料得沒錯呢,你大哥是不打算在我離開香港前出現了。」嗯……基於「禮貌」,鐘適會來送行吧?
 
  「你愛大哥不是嗎?」鐘迅問得直率。
 
  「是,但他視愛為無物。」
 
  「我不會眼巴巴的看他運自己的婚姻他用來報恩!如果我家對他有恩,十二年來也該償清了!真不知道他在這一點上為什麼看不清。金小姐不是不好,只不過與 我大哥不適合。我看得出來,他看你的眼光是不同的。而且你們站在一起時,看來再相屬不過了。我不會看錯的!」他的著急可由脹紅的臉上看出來。
 
  方笙伸手蓋在他交握的手上。
 
  「除非你父親撤除這一項婚約,否則誰都是無能為力的。鐘適不是那種會把自己需求放在第一位的人;至於他這三天來都不來找我,嚴格說來,我們也算在冷戰中。」
 
  鐘迅深思的看她。
 
  「我覺得你不是那種逆來順受的柔弱千金。」
 
  「是。以牙還牙是我的真性情,千萬別給我騙了。」她輕笑,拿過侍者端來的二杯雞尾酒,一杯交到他手中。兩人互幹了一下,一飲而盡。
 
  「對於我大哥,你有什麼看法?」
 
  「相信我,如果要使他幸福,就必須阻止他娶不愛的女人,」
 
  鐘迅率直地問:
 
  「我能相信你是大哥真心要的那一個嗎?」
 
  方笙笑應:
 
  「你自己何不下判斷呢?也許你成不了商業奇才,並不代表你笨。其實你坦率的眼中含了驚人的透析力,讓人無所遁形。至少你看出了金小姐不適合鐘適。」
 
  為什麼每次與她談話都像被她牽著話題走,並且無可奈何的陷入被捉弄的情境中呢?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不介意被這張天使面孔唬弄。
 
  「我看得出來金小姐不適合,但我看不出來你會不會是當大嫂的好人選。因為你似乎也是很可怕的人。」
 
  「是。但至少我不會在另一方厭煩的情況下去強求一份感情。如果不是確定了他對我有情,那麼我是不會來香港與人攪和不清的。倘若你還需要更多的證明,那我倒是有個好法子。」她清澈的大眼閃動令人害怕的算計。
 
  鐘迅心下暗自提防。
 
  「什麼?」
 
  「今晚在我那邊過夜——」
 
  「不!」他低吼的拒絕。
 
  方笙幾乎沒翻白眼!這個二十六歲的男人比起當年鐘適二十六歲時的沉穩實在是差太多了!用腳趾頭想也知道如果她想得到鐘適的愛,又怎麼可能去勾搭他親愛的弟弟來讓一切變得混亂?沒腦袋的小男孩。嗟!
 
  「我不會允許你用任何方法傷害我大哥!」鐘迅簡直在咆哮了!偌大的聲音已使得遠處的人側目。
 
  「拜託,這位大哥,我頂多會氣氣他,怎麼可能會傷害他?算了!你不是個好的合作對象,不談了,不是非你不可。」她轉身打算離開這一方角落,免得別人以為她與這失態的傢伙是一國的。
 
  鐘迅還不打算結束話題,伸手抓住她。
 
  「你說清楚!」
 
  真是粗魯!也不想想他老兄近一八○的身高會有多大的力氣,居然毫不留情的拿來壓迫區區一五六的高度,害她身形晃了一下,為求平衡只得靠入他懷中,免得跌倒出醜。
 
  「鐘迅,我不想談。」她站穩自己,一邊抬頭瞪他。
 
  「我們最好談一談!」鐘迅並不放人。
 
  兩人只好曖昧的在這方角落進行無言的拔河戰,落入第三者的眼中當真是比情人調情差不到那裡去了!鐘重陽領著養子與金小姐過來找人時,便是見到這副模樣,沒有人發現鐘適的神色一瞬間鐵青不已,雙眼若利刀的直射向方笙美麗的面孔上。
 
  「阿迅!你們在做什麼?餐會即將開始,還不去落坐,別躲在這邊玩!」鐘重陽低喝著,並沒有把一般嬌滴滴的千金小姐看在眼內。自然對那個由台灣來的小姐沒什麼正眼看待;與他沒有利益好處的人,再嬌貴也沒用。
 
  「爸。大哥!」鐘迅沒有注意到自己依然死抓著方笙不放,含笑與父親和鐘適打招呼。「爸,她叫方笙,我——」
 
  他來不及介紹完。鐘重陽已轉身走開,笑容滿面的看著金小姐:
 
  「玉斐,等會兒與伯父坐在一起用餐好嗎?拉你來參加這種無聊的商會,一定悶壞你了。」
 
  金玉斐含笑道:
 
  「不會的,世伯。以後嫁給適之後,總要習慣的。」
 
  他們邊走邊聊,存心給方笙難堪,待他們走了好一段距離後,鐘適才雙手抱胸,盯著他們握在一起的手。
 
  「怎麼回事?方小姐腳扭到了嗎?要你扶著?」
 
  冷淡的嗓音中蘊含著熔岩即將噴出的預兆。機敏的鐘迅立即放開手,由於太突然了,讓方笙又一次站不穩,直往後倒去,鐘適飛快的伸出手,將她摟了個牢緊,順帶低頭看向她足下七公分高的淑女鞋。
 
  這女人有極差勁的平衡感,卻老愛穿過高的鞋跟,總有一天會因此跌斷她的頸子!
 
  「你穿低跟一些的鞋子不會矮別人多少。」他淡嘲。
 
  方笙回答得沒好氣:
 
  「如果我能不被當成一袋穀物似的對待,那麼即使穿十寸的高跟鞋也平安無虞。」想扭開他箝制,卻無法如願。她「好心」的提醒道:「放開我吧!在閣下未婚妻也在場的地方,你最好與其他女人距離一公里以示忠貞。你要知道,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鐘適沒有放開,語調中摻雜了嚴苛的質問:
 
  「你的好意提醒是為了昭示自己的清白嗎?對誰?心上人?」
 
  方笙為他的失去冷靜感到好笑了。但他實在不能要求她什麼,不是嗎?畢竟今天有未婚妻的人是他。倘若她與鐘迅的相處給了他曖昧的聯想,那也怪不了誰。因為是他決定放棄她,就沒有資格擺出捉姦的面孔示人。
 
  她存心氣他:
 
  「如果我與阿迅有什麼……友情產生,你這個沒有血緣的大哥恐怕也管不著吧?」
 
  阿迅?他們已「熟悉」到連姓氏都可以省了嗎?幾時的事?
 
  「嘿!方小姐,講話小心一點!」鐘迅看著大哥一臉的山雨欲來,早已明白他們之間的情愫非同小可,如果他想置身事外,最好撇得清一點,可是這位台灣姑娘似乎有陷害人下水的天性,如果他再不吭聲,早晚被陷害死了都無處伸冤。他可不打算當炮灰!
 
  但情況似乎不由人哪!
 
  方笙不知何時掙開了鐘適的箝制,依附向鐘迅這一邊,「阿迅,你剛才叫我小笙的,怎麼又改口了呢?我早告訴過你與鐘適只是普通朋友,你可不要胡思亂想呀!」她美麗脆弱的面孔活似急欲尋求憐惜與信任的小可憐,只要是身為男人的人,沒有人不想展現英雄主義,好生愛護一番的。
 
  可惜叫苦連天的鐘迅難以消受美人恩,只求他親愛的兄長收回不斷掃射過來的血滴子,別再用眼光殺他了!
 
  這方笙實在太厲害了!別人撩撥二十年無法成功的兄弟牆事件,她只要彎彎手指就能成功。可以想見如果當年耆英身邊有她隨行,今天的香港就不會割給英國當殖民地一百年。做成「南京條約」那種喪權辱國的約定。可惜了這等人才,早生一百年不就好了,
 
  「方小姐……」
 
  他的哀號沒機會完成,便被方笙拖著走。
 
  「阿迅,你父親在瞪人了!再不走會被罵的。等會你就坐在我旁邊吧,咱們得把握在一起的有限光陰。」
 
  可以想見背後的灼熱來自鐘適的瞪視。但方笙才不管,氣死他最好!
 
  如果他還不能理解她對他的重要性,而依然以為各自嫁娶互不干涉是最好的決定的話,那他最好能穩住他身上那一桶醋,別讓它隨時溢出來酸死人。
 
  她不是會潑婦罵街的人,更謙虛至極的說,她口才真是糟得很,因此她不會用疲勞轟炸的方式來與他談論愛與不愛的事。相同的,氣他的固執,也不必以哭罵的方式來折騰他。她是方笙,向來崇尚以和平的方式回報他人。
 
  至於波及到倒楣的第三者——例如鐘迅,那就是無可奈何的事了。誰叫他們鐘家佔用了鐘適十二年呢?她這個未來老婆代為取用一些紅利不算過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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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伯伯說星期五是個好日子,選在那天訂婚正好,我爹地也會特地回來參加。你說好不好?」金玉斐喋喋不休的計畫,在發現鐘適並沒有專心在聽時,不悅的問著。
 
  鐘適正開車送她回淺水灣的華宅,全副心思幾乎是繫在腦海中那抹清麗身影上,那還能分心理會身邊女子的滔滔不絕?他回神看著她,淡道:
 
  「那就星期五吧。」該死!鐘迅幾時與方笙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一整個晚上他們幾乎形影不離。而在方笙展現出她驚人的商業才能之後,連老爺子也不禁多看了她兩眼,臉上也湧出了笑容——這是個警訊!代表鐘重陽打算對他人的才能加以利用。
 
  他不禁為此而鎖緊眉頭。老爺子不會是打算讓阿迅與方笙結成夫妻吧?為什麼不呢?鐘迅沒有經商的才能,但老爺子又不會允許自己三十年的努力再度落回鐘家其他親屬手中。而老爺子不信任他,那麼,除了給鐘迅娶一個能幹的老婆之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保住自己目前的地位?
 
  不!他不允許!方笙不該與他有過親密之後,又投向鐘迅的懷抱——她根本不該投入其他男人的懷抱!
 
  「鐘適!你有沒有聽到!」
 
  金大小姐的嬌怨聲又打入思緒中,他陰沉的看過去。
 
  金玉斐恨聲道:
 
  「你敢說那個故作可憐的小妖精沒有令你動心?你今晚一直在看她!我希望訂婚之後不會再有這種事發生。你明白了嗎?」
 
  他冷冷的不予理會,直到車子停在她的家門口,他才道:「早點休息。至於你不該多事的地方,最好懂得閉嘴的藝術。」
 
  「你!」金玉斐氣熬了嬌顏,伸手就要打人。
 
  鐘適輕鬆抓住她,冷淡的警告:
 
  「收斂你的脾氣。你要嫁的男人並不是一隻唯命是從的哈巴狗,要發你的大小姐性子,也許該考慮去寵物店找丈夫。」
 
  金玉斐眼中閃過一抹驚惶,怒氣消得更快,收回雙手,改而摟住他脖子,奉上她的朱唇。
 
  「不要生氣,我好愛你的,你總不能叫我連吃醋也不許吧?可是看到你酷酷的樣子,心都化了。方小姐是鐘迅的女朋友,我不該多心的,對不起。以後說不定我們還會成為妯娌呢!」她就是愛慘了他的冷靜與英俊,而且不與其他男人相同的迎合她。
 
  他打開車門送她下車,目送她入大門之後,才抽出手中拭去唇上的口紅。
 
  今夜送方笙回去的鐘迅,也會得到紅唇的犒賞嗎?
 
  這個念頭令他無法冷靜自若!跳上車,立即開往九龍的方向。急駛的車速,全是為了甩掉種種不堪的畫面出現於腦海中。
 
  他不該介意的!他不該覺得被背叛的,但他該死的就是只有這種感覺,啃噬得他全身傷痕纍纍、坐立難安!
 
  方笙可以與全天下的男人共效於飛,就是不能與鐘家的男人有染,她不能這樣對他!
 
  老天!他已理不清該如何對待方笙了。
 
  當她是普通朋友成嗎?可以眼睜睜看她投入別個男人懷中而不感到心痛嗎?他在騙鬼嗎?
 
  如果方笙今夜的行為是要他看清楚自己的荒謬,那她成功了。他的確是該死的荒謬,以為一切該公事化的來,可以不必去計算情感上的問題,然後讓那個小妖女弄得他急怒攻心。如果接下來他開始吐血,也不是太奇怪的事了。一切,都該死的混亂透頂!
 

 
  鐘迅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置身在方笙的房間中,並且一喝咖啡就過了半個小時還沒走,如果他聰明一點,應該在送佳人回酒店之後立即招車開回香港島,以免落了什麼話柄讓大哥來宰了他。
 
  原本他有些不確定大哥的情感歸向,所以只想阻止方笙去傷害或打擾大哥——畢竟一直以來有太多見獵心喜的千金名媛千方百計的想接近他大哥,不斷的造成困 擾。鐘迅當然不會允許這種麻煩又多了一樁,何況之前看來的確像方笙在一廂情願。但在接收了一整夜怒瞪的利芒之後,鐘迅後知後覺的肯定了大哥心中對這小美女 的評價是大大不同了,否則他不會差一點死在鐘適的眼光下。
 
  也因此,他期望能弄清楚一些事,即使在此刻不合宜的深夜,以及不合宜的進入佳人房中。方笙似乎也有某些打算,他等著她開口。
 
  方笙換上舒適的罩衫與牛仔褲,卸完了妝,又順便洗了頭髮,回覆清爽無偽的扮相後,才又回到小會客廳。
 
  雪白毛巾罩在尚滴水的發上,她步履微見慵懶的踱近鐘迅身側,坐入貴妃椅中綣曲得像一隻貓。
 
  「一整夜下來,你認為我夠格坐上你大嫂的寶座嗎?」她笑問。
 
  一個二十四歲的女子卸完了妝,只會更像個少女。誰能相信她會是精明凌厲得連商場大老都注目的人呢?永遠會有人不斷的在這張清純美顏下受拐騙,並且極可能是一再一再的學不乖。但那包括大哥鐘適在內嗎?
 
  「我大哥是個控制欲強盛的人,沒有人可以扭轉他決定要做的事。一如他決定在四十歲以前貢獻他的精華歲月給『華康』,就沒有人能令他改變心意。」
 
  「為什麼要等到四十歲才算報恩完畢?」方笙好奇地問。
 
  鐘迅臉色有絲赧然。
 
  「可能是大哥預估在那時我才會有獨當一面的本事吧!而且我一直希望父親能給我幾年的時間去發展舞台劇。大哥一定是知道了!就像當年為了能讓我去英國學戲劇,大哥回到香港讀港大,並且一邊進公司工作一樣,用他的方式來讓我有求必應。」
 
  哦!鐘適何以對鐘迅如此情義深重?她揚起新月眉,在心中打了個大大的問號,也問了出口:
 
  「你們之間……是否有什麼不為人知的事發生過?」
 
  鐘迅幾乎跳了起來,聲音幹幹地:
 
  「你的語氣很曖昧。」
 
  「無妨,只要回答我的問題就成了。沒理由他那樣的人會做無止境的犧牲,只為了回報養育之恩。」
 
  「也沒有什麼,頂多我與母親對他們母子特別照顧而已。但我從不樂見他因此而事事為我著想。我不要他為『華康』作牛作馬;更不要他為了『華康』的生意而 出賣他的婚姻。也許大哥是覺得感情對他而言無足輕重,但我希望大哥能夠娶一個他愛的女人。他已經好多年沒有人可以愛了,我不要他最後成為像我父親那樣的人 ——從來沒愛過,所以視感情為糞土。以為那些全是騙人的東西。生命中多一些無法控制的東西,反而是一種恩賜。」
 
  方笙思索了許久。淡道:
 
  「很好,基本上我們的目的相同。你要他娶一個他愛的女人,而我要嫁他,再沒有第二個女人比我更能契合他。」
 
  好大的口氣!幾乎聽落了鐘迅的下巴。
 
  台灣的美女都這麼不懂謙虛為何物嗎?
 
  「鐘迅,依你想,有什麼法子可令他停止報恩行動呢?」老天!如果鐘適打算四十歲才停止作牛作馬,也要看看她等不等得下去。要是到時鐘重陽不放人,再加上鐘迅依然不成材——可以料見。那他大概會做到入斂的那一天才得以自由。那她不就白等了?
 
  鐘迅不明白她的腦中在想什麼,但仍是坦白道:
 
  「除非我父親不要他,否則他不會背著忘恩負義的罪名離開,但我父親根本不會放過這麼好用的人。我只是氣他既然要重用人家才華,為什麼不給予權位。依他現在的工作量,不是副總裁,也該是總經理了。」
 
  方笙點頭虛應,其實心中正忙著計畫一些事。幾乎難掩算計他人的眸光。她笑得好深沉。
 
  「鐘迅,你可以為你心愛的大哥犧牲到什麼地步?」
 
  為什麼他的骨髓底處泛上一陣冷意直達大腦?
 
  「什麼意思?」
 
  「你願不願意讓鐘適自由?放他離開『華康』?由得他去伸展自己的能力與事業,而不再永遠替你家做白工兼惹人嫌?」
 
  離……離開鐘家的企業體?
 
  「不!我希望他在公司內得到應有的職位!他足以當上『華康』的總裁。我根本沒有經商的能力,如果我父親退休了,繼任人應該是大哥而不是我。」他從來不曾希望大哥離開。畢竟放眼鐘家各親族,也沒有人比得上大哥的能力出色。
 
  方笙的鼻腔哼出不雅的嗤聲。
 
  「好個兄友弟恭、情深意重!」
 
  鐘迅咬牙問:
 
  「我大哥為華康付出十二年的黃金歲月,難道沒有資格得到更合理的回饋嗎?」為什麼他的臉皮不斷的因心虛而發熱?尤其在她透視人心的眼光下?
 
  「除了依附『華康』求生存之外,鐘適的能力薄弱到只能經營別人的祖產為生嗎?您老兄打得好算盤,」還以為他們兄弟間有什麼了不得的生命交情呢!原來這 位少爺的兄弟愛其界限在於不割捨自己利益為前提。試想,日後老爺子嗝掉了,鐘適不來撐著,光靠鐘迅一人掌大權,早晚會給親戚瓜分的份,那由得鐘迅繼續好吃 好睡的美好時光?他們鐘家父子是缺不得鐘適的,又那肯放人?
 
  被奚落得臉色一陣青、一陣白,鐘迅羞愧的發現自己從未反省現有情況的自私性。口口聲聲要大哥得回應有的權利與自由,但卻都是以不損自己利益為前提,如果今天沒有方笙一語來道破,他恐怕永遠不會想到這一點。因為他是既得利益者,習慣有大哥代他打理一切的日子!
 
  但他能逕自這麼自私下去嗎?
 
  「也許……」他薄弱的反駁:「也許我大哥也不願離開公司,他——」
 
  方笙不客氣的打斷他:
 
  「很抱歉,我不以為你們鐘家那種環境會使人想留下來效力。你們鐘家人的血液中沒有信任他人的因子,亦容不得別人能力好,無時不刻想的就是榨光別人來充裕自己,並且最好不必付出一丁點報酬。」
 
  「我沒有!」但其他的鐘家人皆有。
 
  鐘迅的下巴幾乎縮入衣領內,無臉見人。其實,以嚴苛一點的眼光來看,他也有某種程度的自私可鄙,否則不會一再的讓大哥為他犧牲那麼多。
 
  很好!懂得愧疚就還算有救。
 
  方笙神態更加優雅閒適了。
 
  「鐘迅,如果鐘適對『華康』還有一點點牽念,應該是在於對你的放不下心。我想你們之間應該還有許多外人不知道的恩情存在,致使他這麼維護你。但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鐘迅甩了甩頭,問道:
 
  「你到底有什麼想法,就直說了吧!」
 
  當然要說,引起他的愧疚等的就是這一刻。
 
  「今晚吃飯時。你有沒有發現令尊對我慇勤了許多?」
 
  「是,他以為你是我的女朋友。」
 
  「少來,令尊不是那種會對兒子的女友和顏悅色的人。事實上只有大筆可圖的利益當前才會令他眼光閃亮、笑容不絕。」
 
  一個二十四歲的女子講話這麼刻薄不好吧?!但該死的是她批評得一針見血,再對也沒有了。讓鐘迅這個為人子的不禁代老父臉紅。
 
  「你到底在計畫什麼?」鐘迅幾乎沒舉雙手宣告投降,想拜託她有話直說,別再迂迴下去了。
 
  方笙丟開拭發的毛巾,開始踱步了起來:
 
  「其實令尊應是無時不刻想踢掉鐘適的,別說話!」她指向他張開的嘴,堵住他的辯駁。「但令尊又苦無信任的人得以取代鐘適。而你這個獨生子即使不成材, 依然無法讓令尊因而將經營權交到其他鐘家人手上。所以今晚我的表現引發了他一個想法,並且百分之九十會成為令尊的計畫。為什麼不呢?這是可保他事業永不旁 落的好方法,想必令尊今晚必會開心得睡不著覺。為自己的想法而沾沾自喜。不過我倒奇怪令尊直到現在才會升起這個想法。」說到最後幾乎像在自言自語。
 
  可憐的鐘迅依然一頭霧水。是方笙的粵語不行嗎?還是他的智力有問題?為什麼一長串的話聽下來。他仍不明白這小姑娘正在發表什麼高見呢?
 
  台灣與香港兩地的文化差異不會這麼大吧?
 
  「方小姐——」鐘迅的口氣充滿了乞憐,只求她別再打啞謎了,拜託直接點出正題吧。
 
  「我的意思是。令尊很中意我。並且打算讓我成為你的妻子。」方笙丟下一顆炸彈,炸翻了鐘迅!
 
  「什——什麼?!」他跳了起來!但來不及做更多的詢問,門鈴即響透整間房,打斷了他們的談話。
 
  會是誰?在凌晨一點的時刻?!
 
  方笙怔愣了下,突然間浮起一朵好壞的笑容,笑得鐘迅毛到骨子裡面,感覺自己大去之期不遠矣。
 
  她前去開門,甚至沒費事的開口問來者何人。
 
  「嗨!鐘適,真是稀客。」她好溫柔的說著,一身柔雅的睡袍呈現在來客眼前。
 
  「方笙,我們必須談一談——」鐘適的話尾終結在看到鐘迅即刻化為沉喝:「你怎麼在這裡?!」
 
  「大——大哥——」鐘迅被大哥難得一見的怒火嚇了個結結巴巴。明明沒做什麼壞事,卻說不出理直氣壯的話。
 
  「他好心的送我回來。」方笙好天真的挑弄戰火。
 
  「然後順便上來坐兩三個小時?!」他咬牙問。
 
  方笙點頭,刻意拉了拉睡袍,卻又恰巧足以令眼前的男子看到裡頭是一件極撩人的透明睡衣。
 
  「對呀,我們什麼都沒做,真的哦!」
 
  老天爺!別再害他了成不成!鐘迅發現自己被陷害了,如果接下來發生可怕的兇殺案也不是太意外的事,難道這女人——這妖女早就料定這種情況了嗎?瞧瞧!他都可以看到大哥頭頂上正冒著煙哩!他不快點澄清可不行,連忙走近門邊道:
 
  「大哥,方小姐請我喝咖啡,只是這樣而已,我不會對你的朋友亂來,你應該信得過我。至於你們之間有事要解決,那我就不打擾了,先走一步!」
 
  可惜他溜得不夠快,香風襲來,方家妖女投來溫香軟玉,在他唇角輕吻了一下。
 
  「今晚真是謝謝你。沒有了你,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一陣疼痛讓方笙住了口。
 
  在一股強悍的手勁下,她住後跌入雄健臂膀中。頭頂上方傳來獅吼:
 
  「鐘迅,回家去!」
 
  「是!是!我走了,大哥,請相信我——」真的被她害死了!鐘迅不住的咬牙切齒。禍水!當真是禍水呀!
 
  幸而鐘適沒有空料理他。將門一甩,房間內只剩他倆。鐘迅得以下台一鞠躬,退開這吃力不討好的舞台。
 
  方笙真是不怕死!那她今晚就得領受大哥的怒火嚇人到什麼地步。
 
  亂委屈一把的鐘迅思及此,心情便好了許多。今晚方笙就會知道惹怒一頭獅子的下場。真是大快人心呀!
 

 
  方笙當然沒有神機妙算的本事,可以屈指算出鐘適幾時會來。
 
  嗯……可以說他的到來是意料之外的驚喜,也可惜了她因而未能與鐘迅協商出一個共識。不過,無妨的,以後還有機會,眼前的心上人才是她關注的重點。
 
  不過,她要很小心,非常小心,否則一個不好,她會被他身上的怒火焚燒成灰燼,連骨灰都沒得尋哦!
 
  當然她的梳洗更衣不是為了任何人,全是因為她向來回到居處第一件事就是洗去一身塵埃,可不挾含任何誘惑的歹意。不過鐘適可能不做如是想,尤其她睡袍下的睡衣足以令人噴鼻血。
 
  「你在搞什麼鬼!」
 
  他不是存心吼人的,他天性中的冷靜因子向來足以創造一座冰山。可是連續做十次深呼吸之後卻仍趕不走怒焰,教他一開口就噴出十丈高的火花。
 
  唉!天乾物燥,小心火燭呀!
 
  方笙還頗有心情在心中揶揄暗笑。只是一張可憐兮兮的無辜面孔可不敢露出一丁點徵兆,否則她會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不諱言她存心惹怒他。因為他一心要將她排除在情人關係以外不聞不問,並當真相信他可以做到視真情如無物的地步。既然如此,她演出琵琶別抱的戲碼又礙著誰了?
 
  不懂得大吵人鬧的藝術不代表她會在受了悶氣後而不反擊。多的是方法,端看怎麼撩撥而已。
 
  普通朋友?去騙呆子還比較快些!
 
  如果當真是可以化為普通朋友的交情,那他閣下的妒火從何而來?酸味沖天的濃度可以用來釀十桶醋了!不知他老兄有沒有興趣往製醋業發展?
 
  「方笙!我在問你話!」鐘適容不得被忽視,以冰冷的口氣又叫囂了一次。
 
  「什麼?」她裝蒜,蓮步輕移回臥室,對他的捉姦丈夫臉視而不見。
 
  或許與一名男子深夜共處一室有著無比的曖昧,但她可不曾讓鐘迅踏入臥室的範圍。比起大步跟了進來的鐘適呀,人家可是君子多了。
 
  「別跟我玩把戲,你到底想怎麼樣?」他氣急敗壞的抓住她手腕,不讓她若無其事的坐在梳妝台前抹乳液。視他的怒火為無物?從沒有人敢這麼對他!
 
  她吐氣如蘭,眼中情根深種。
 
  「我只是想愛你、想要你——」
 
  「那你就不該誘惑鐘迅!你要知道就我們之間發生的事,你不該再與他有什麼糾纏!」
 
  「好。」她很乖順的允了他,反倒楞住了滿腔怒火無處發的鐘適。
 
  「什麼?」他啞聲問著。
 
  「只要不與鐘迅,其他男人都可以是嗎?」她好乖巧的問他,並且也騙到了他的點頭——
 
  「沒錯——」
 
  她撥開他已然放鬆的手,走到電話旁撥了一組電話號碼,在他面前找其他男人調情了起來。
 
  「喂,何必生在嗎?哦,你就是呀?太好了,我是小笙笙,你還記得吧?現在有沒有空?我們上維多利亞山去看夜景好不好?至於你上次要求的事,如果山頂氣氛不錯,而你又有準備保險套,咱們可以試一試——」
 
  「匡」巨響,電話底座被連根拔起,徹底的砸碎成殘骸!
 
  唯一倖存的話筒正被驚嚇的方笙摟在懷中。嘩!好粗暴的破壞力。
 
  「……要賠錢的,搞不好明天我就會被飯店掃地出門,你知道……呃……這種五星級的大酒店討厭有暴力傾向的住客——」她吶吶的說著。心中默哀了三分鐘,為著無辜的電話哀泣不已。其實她根不不知道何必生那蠢蛋的電話幾號,只是在作戲而已。
 
  哦喔!效果真是好!接下來他該拂袖而去了吧?
 
  但她畢竟不是女神算,不能事事皆料中。她根本沒想到小小的頑皮會招致這種下場。
 
  在心思翻轉的瞬間,她的身軀已然頭下腳上的被扛上了某人的肩膀,來不及嬌呼出她的驚詫,便被抬放在鐘適的膝上,重心不穩的她只來得及抱住鐘適的一條腿。
 
  然後,「天譴」來了,一隻巨擘拍上她圓翹的尊臀上一下接著一下,力道收斂在弄疼她但不會弄傷她的拿捏上。但由於臀部肉多,拍打的面積挺廣,聲音當然是響得像打雷。
 
  老天!他在打她!把她當成頑劣孩童般的教訓!
 
  不會吧?!自她七歲起就沒受過懲罰了!而自幼的懲罰也不過來自口頭的訓誡。從來沒有,從來沒有人對她施行過體罰!
 
  方笙先是嚇呆了,然後開始掙扎,卻掙扎不開女人先天在力道上的弱勢。
 
  直到一聲哽咽逸出喉嚨,她才知道自己居然可恥的哭了出來,然後眼淚氾濫得像豪雨成災,一發不可收拾。
 
  鐘適在聽到她的哭泣聲後立即住手,將她身子扶起,摟在臂彎之中,整顆心因她的淚水而揪痛不已。
 
  「別哭。」他拍著她的背。
 
  「你打我——」她指控,抓著他的領帶拭著眼淚鼻涕,災情正在擴散中。
 
  「我不會道歉!」他從梳妝台抓來一盒面紙圍堵洪水氾濫。見她啜泣不止,一顆心原本怒火勃發的,卻仍是被哭軟了心腸,忍不住低問:「還……痛嗎?」
 
  「你讓我打打看不就知道了!」臭男人!被打如果不會痛就不叫做懲罰了!還敢問她痛不痛!他幼稚園沒畢業呀,問這種白痴問題!
 
  「你不該惹我,一再向我的容忍度挑戰。」
 
  「你說過只要不找鐘迅就可以的。」
 
  「你故意氣我。你明知道我無法眼睜睜看你投入別個男人懷中。」
 
  「那你就要我眼睜睜看你與別個女人共效於飛!鐘適,你並不公平!」她想要掙脫出他的抱摟,可惜未能如願,他將她摟得很牢。
 
  「是,我不公平。」他蕭索低喃,下巴搓揉著她半濕的秀髮。
 
  「那你要我怎麼辦呢?」她嘆息。
 
  沉吟了良久,鐘適咬牙道:
 
  「回台灣,讓我眼不見為淨。」
 
  抑止住的淚水又因傷心而滑落成串,她依然是他選擇中首先放棄的人嗎?那為何又死抱著她不放呢?
 
  「我會恨你的,鐘適。」她在淚眼迷濛中訴說,而其話語像在發誓。
 
  他不語,只是摟緊她,只是想趁此汲取包多未來可供回味的馨香。
 
  「不要抱著我。如果你不會是我的丈夫,就沒有資格再親近我,放開!」她開始用力掙扎,也成功的跳下他膝蓋,轉身走到小客廳,平復自己的傷痛與憤怒。
 
  鐘適跟了出來,將雙手收放在口袋中,怕自己一個禁不住又想摟她入懷。而,正如方笙所言,他不再有資格擁抱她。他們有過肌膚之親,但她仍是個好人家的女 兒,可以與全天下她看順眼的男人上床,就是不與有婦之夫糾纏。而他,已喪失追求她的資格,也是他一再推她往別人懷抱而去。
 
  她不諒解他,不會原諒他的薄情。明明兩人之間有著難以否認的情愫狂潮,但在他尚不是自由身的時候,沒有資格扯她進來一同受苦……何況感情這東西,太過深陷了反而不好……不是嗎?
 
  他走到窗邊,與方笙並列而站,共同看向窗外。久久,才輕聲陳述一段不為人知的過往。
 
  「在我八歲那一年,曾經絕望的與父親去計畫綁架富家太太來償還地下錢莊的債務,並且期望可以多弄一點錢來治我母親的心臟病。左思右想,腦筋動到老爺子 的夫人身上。那時我們是憤世嫉俗的,因為同是有親戚淵源,境遇卻天差地遠;老爺子那種人對窮親戚根本是不屑一顧的,所以我們只好出了下下策,去綁架鐘夫人 與鐘迅,心想這樣一來,敲到三百萬港幣不是問題了吧。也應該算是幸運,當天一直聯絡不到老爺子,因為他與重要幹部飛去日本洽商,至少要十天才會回來;而鐘 家的其他親屬向來各自為政,不理他人死活。尤其那時我才知道鐘夫人並不受寵,然而地下錢莊的人是下等人的,要不到錢就揚言要砍死我們全家。父親與我實在不 是當綁匪的料,沒人可勒索,只好放人回家。其實心中是高興的,至少沒犯下大罪。沒料到鐘夫人反而不計較我們的惡行,不僅幫我們償還了債,也付錢讓我母親治 病。為了不讓老爺子察覺,她都是用自己表演所得來幫助我們。後來父親死於車禍,也是夫人一再央求老爺子,才使得我們母子被收留入鐘家。老爺子測試了我是可 用之人後,便開始了嚴苛的訓練課程。若不是有夫人與鐘迅的溫情,我的母親不會愉快的安渡她最後一年的生命,吃得好,住得好,沒有貧困,沒有挨餓,而我也得 到了關愛與良好的栽培。夫人臨終前最擔心的是鐘迅,她央求我照顧鐘迅,別讓老爺子扼殺了他的志趣與天份。」
 
  「所以在鐘老爺子活在世上的一天,你就不會離開『華康』,並且堅持為鐘迅兩肋插刀到底了?」她深吐出一口氣問著,也得到了他肯定的頷首。
 
  「即使花上你一輩子也無所謂?」她又問。
 
  他點頭,眼中難掩痛楚。
 
  「所以不能拖累你,我要不起你。」
 
  方笙看向他,笑得飄忽。
 
  「好,很好。你有一套犧牲奉獻的計畫,那是你的事;但很抱歉,我無心配合。我也有我的劇碼要上檔,咱們就各憑本事吧。」
 
  他皺眉。
 
  「什麼意思?」
 
  「等著看不就知道了。」她不讓他有更多發問時間,又道:「夜深了,你走吧,我不與有未婚妻的人上床。」
 
  他薄唇緊抿,幾乎忍不住想狠狠的摟住她或捏死她,她這麼說簡直在挑逗他對她衣著的注意力,他堅決收攝心神,往門邊走去。
 
  「不要惹鐘迅。」他再一次說著,並且想得到她的保證。
 
  但她並不如他意,為他打開大門,道:
 
  「我只能承諾不惹你。至於全天下未婚的男人,都有機會成為我的床伴,你沒資格反對。」
 
  他狠狠瞪她一眼。終究什麼也沒做、也沒說的揮袖而去。怕自己一個遲疑,就會控制不了自己的身軀,摟住她狂吻難休。直到萬劫不復的深淵湮沒他的神智。
 
  沒有回頭,所以沒看到方笙憐惜的眼神與堅決自信的面孔。
 
  無論如何心傷,她對他依然勢在必得,不擇手段。
 

 
  因為不想擔負感情債,所以她與鐘適之間始終沒有機會進行到更深一層的情感交流,去任其波湧出應該會有的深情樂章。
 
  如果愛情為他所敬謝不敏,那麼「方笙」這兩個字對鐘適而言,即是代表著危險。因為她是生來攪弄他自製冷靜的剋星,存心要他因抗拒而天翻地覆。
 
  想是那麼想沒錯,堅決的心意也沒有動搖餅分毫,可是心境上的起伏卻是不由人的。否則她哪會哭了大半夜,又失眠了另一個下半夜呢?
 
  唉!眼睛紅得難看,血絲充斥,大概與她發紅的臀部一樣有得瞧。
 
  早晨沖洗過後,浴室的全身鏡裡看到雪白肌膚裡唯一的粉紅色澤正不客氣的佔領住了她挺翹的傲人處。不會痛,但可能會紅上一天,害她今天不敢去游泳兼招蜂引蝶;笑掉人家大牙不打緊,她台灣小美人的臉要往那裡擱?臭鐘適,居然把她當小孩K,並且沒說出任何一句類似道歉的話!
 
  幸好他老兄還懂得「使用者付費」的道理。昨夜離開前已自動去繳清砸壞電話應付的費用;可能是於心有愧吧?!連帶的也替她預繳了十天的住宿費。
 
  男人的良心,嘖!
 
  可是,如果方笙今日打算足不出戶,並不代表她就會得到想要的清閒。
 
  每一本小說都一樣,只要有兩女爭一男的劇碼出現,就一定會有類似談判的場面發生。
 
  金玉斐小姐找上門來不算意外,但方笙仍是不免訝然於凡是人類必有的共通性行為居然難脫古老的既定窠臼。多神奇呀,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不過方笙也早已料到會有對峙的一天,畢竟昨天晚宴的曖昧情況令人置疑。這金小姐假若不是死人兼白痴,就會找上門來與她「聊天」一番。
 
  只不過挑的日子不好,方大小姐今兒個玉體違和(眼泛紅絲,臀如彌猴屁股),基本上不會端出太高雅的面貌來笑對情敵的。
 
  也就是說,倘若今天的金小姐受到無情的冷言冷語攻擊而無力招架的話,那她最好趕緊哭著回去面對她的失敗,反省自己因何會成為炮灰一坨。
 
  在櫃檯打電話上來通知的三十分鐘之後,方笙才姍姍而下,如果不是臨時翻到行李袋子中的墨鏡,原本她還不想下來哩。
 
  「金小姐,我們似乎沒有約吧?」
 
  方笙坐在金玉斐對面,招手要侍者奉來茶點與咖啡。
 
  金玉斐恰巧也配戴了一隻名貴的墨鏡。兩兩相望,互相看不到對方的靈魂之窗,倒是可以玩起猜心的遊戲。
 
  「你快回台灣了吧?」金玉斐掃了方笙一眼,在喝果汁之前像是不經心的問著。
 
  「是的,再過兩天就要回台灣了。」
 
  看來是個好對付的丫頭。怎麼著?鐘適中意的女孩竟是這種見不得世面的溫室小花嗎?
 
  「那真是遺憾呀!我與適即將在星期五訂婚,看來是沒法子邀你參加了。」金玉斐笑得可親極了,熱絡的伸出戴白絲手套的玉手輕拍了下方笙的小手——像在拍一隻聽話的寵物那般。
 
  「是極,的確是遺憾。」如果婚禮永不會到來就當真是無比遺憾了,到時她會奉上鮮花牲果前來金家大宅悼念的。拜託!區區一個無法律效力的訂婚有什麼好的?見笑死人!
 
  方笙撐著無眠一夜的螓首等金小姐念更多經來催眠。
 
  「適昨夜再三與我保證說與你只是兄妹之情,而且經由他的撮合,你與鐘迅的好事也即將近了。日後你們結婚時,我這個大嫂一定會送上一件大禮的,你喜歡玩歐洲呢,還是美洲?禮服款式傾向米蘭風還是巴黎風?」
 
  我還薩克斯風咧!
 
  「如果你想送我,我全沒意見,畢竟禮輕情意重嘛!總也算得上是祝福。」方笙好客氣的說著。
 
  金玉斐如果不太笨,就會聽出自己正在被嘲弄中;當然她自是聽得出來,險些飆起自己的大小姐脾氣怒。但她無時不刻的謹記住自己住在香港,一舉手一投足都有人在看著,千萬不可落人笑柄。
 
  當然,心中湧上氣怒之後,口氣也省了客套寒暄之類的虛應,直接說了:
 
  「你的意思是會與鐘迅結婚,並且不會紅杏出牆的轉而勾引我的適嗎?」她在要求承諾。
 
  「我可沒那麼說。」方笙聳肩。
 
  「什麼意思?」金小姐差點跳起來叫囂。
 
  方笙微低下頭,懺悔狀十足的說著:
 
  「金小姐不是要我為你們的婚姻做背書人吧?事實上,鐘迅與我之間若有什麼好事會發生,與您無關。而鐘適會不會因你的乏味而偷我的腥……嗯!這一點其實金小姐要反省自身魅力問題,對於我無遠弗屆的魅力,在此僅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金玉斐控制不了臉上的肌肉往橫向伸展,並且一抖一抖的律動不已,終於怒火衝破九重天,玉掌倏拍桌面,起身的同時將桌面一杯白開水狠狠的往方笙臉上潑去,一氣呵成的動作絲毫不見拖泥帶水,可見金小姐平日對使潑一事必定有所研究,並甚為拿手。
 
  如果方笙不是受害人,恐怕會拍手叫好。她可從沒見識過真正的大小姐脾氣,能有幸見著此生已無憾矣。
 
  方笙原本該躲得過的,但因為撥冗瞄向門口的方向,在閃神間已然成為落湯雞,實在是冤枉!不過恰好給人充英雄的機會。
 
  瞧大門那邊疾走過來的人之一不就是鐘迅嗎?經此一番騷動,要發現她們的所在地不難。
 
  她拿下墨鏡,露出紅通通的失眠眼兼伴著兩顆晶淚投入鐘迅懷中嚶嚶啜泣不已。
 
  面對這樣一張面孔,很難仔細去想這名女子的精明狡詐天下無敵,便一古腦兒的充滿英雄氣概,救美去也。楚楚可憐的羸弱佳人待援助,什麼事都先拋一邊再說。何況鐘迅在入口處早已看到金玉斐的使潑行逕。
 
  當下立即喝道:
 
  「你做什麼欺負人!」
 
  「她是狐狸精,人人可以誅之!」金玉斐向來不是認錯的一力,端起架子氣憤鐘家少爺不站在同是香港人的一方。
 
  鐘迅抽出手帕給方笙拭臉,冷道:
 
  「不要亂說一些沒證據的指控!而且,即使方小姐是什麼狐狸精,也不勞金小姐來聲討!包何況在大庭廣眾之下做這些失態且傷人的舉止。你也不過移民到美國十五年,怎麼就淨學一些野蠻行為回來,丟我們香港人的臉!」
 
  「你——你——你好樣的!我想令尊會因為你的行為而生氣!你幫外人而不幫大嫂,簡直是——簡直是天理不容!哼!」
 
  討不了好處,識實務的人都會火速下台一鞠躬,就見金家千金小姐力持身段的走了出去,連丟在桌上的名牌皮包都忘了要拿,像火車似的衝出大門,一去不復返——
 
  「天理不容可以用來形容幫理不幫親的行為嗎?」方笙像好學的乖學生一般,伸起右手發問。
 
  「千萬別因此誤以為香港人皆是不學無術、沒有文化。畢竟你能對一根『香蕉』期望多大呢?」鐘迅扶好她,語氣難掩笑謔。誰教金小姐挾利益迫使他心愛的大 哥去娶她呢!這種女子即使硬說有多麼了不得的人品,實在也有限了。他一向看她不順眼,尤其見她今天的野蠻行為可鄙可憎,口氣自然不會謙恭有禮到那裡去。
 
  「你還好吧?」鐘迅明白一定是方笙說了什麼氣死人的話讓金大小姐失態。可是口頭上的針鋒相對,永遠不該失風範的發展為動作派。堂堂一個千金小姐,能看嗎?
 
  方笙已拭乾臉上的水,撈起金小姐的皮包,以一個完美的拋物線投入十公尺外的垃圾桶內,才笑對目瞪口呆的鐘迅道:
 
  「我很好,你今天來有什麼事?」
 
  鐘迅愣了好久才回神,盯著垃圾桶,又看回方笙紅腫的眼——失眠或哭泣?心中為這矛盾綜合體的女子攪動不已。這女子是堅強抑或柔弱?是精悍抑或需人呵疼?
 
  無論是那一種,鐘迅都有吁了一口氣的感覺(或慶幸?),因為方笙要的男人是大哥,不是他。
 
  這種女人,他萬萬消受不起的,他百分之百確定。
 
  老天爺!今日一大早父親還下達高壓指令要他對方笙「親切」一點哩!即使不為大哥,他也要為自己著想,這種女人呀,還是留給大哥吧!
 
  他會前來是因為父親有令。但他可不是來談情說愛,而是來問明白昨夜方笙未能說完的計畫。
 
  想了一夜,反省了一夜,他決定給大哥真正的自由。也許方笙可以提供最完美的方法……他衷心希望。
 

 
  方笙提早回台灣了。
 
  一方面是公司的事積壓已多,一方面是她要看看鐘重陽對她重視的程度到哪。一旦她能明白自己手上的勝算有多少,計畫才會行得通。
 
  只要行得通,第一件事便是要阻止鐘適娶金玉斐。這輩子,鐘適身邊及床邊的女人只能是她,不會再有別人。
 
  任何一個步伐的踏出都是賭注。要就順遂了心;要不就一敗塗地。然而世事不就是這樣嗎?充滿了冒險,才會有樂趣的存在。
 
  有或沒有;成功或失敗;幸福共渡或各自失意過殘生。
 
  她能等多久?
 
  辦公到一半,低頭看自己的纖指平張。五年!她要用五年的時間去讓鐘適飽嘗後悔的苦澀,要用五年掙取回鐘適的自由,代他償清尚欠鐘家的余債。也——讓鐘迅實現他舞台劇的夢想。人人都受益,不是嗎?
 
  這不見得是十全十美的好法子,也太過迂迴。但已是她能做到最好的安排了。否則鐘適一輩子只能當傀儡。絕不會主動脫離「華康」,置他的弟弟於不顧。
 
  當然,也不能漏算了他打她屁股的帳,所以活該要花五年的時間去受苦。而且,他原有機會讓一切的安排更美好,但他拒絕了她。拒絕了情感,只因恩情的枷鎖 令他甘心獻上這輩子時光去消磨。那麼就得原諒她的不擇手段了!搶過他的責任,讓他不再被需要,到時他便有空閒去接納關於自身的情感了吧?
 
  鐘迅罵她瘋了,為著種種可能難以掌握的狀況來反駁她的計畫。
 
  如果付出了心血,卻依然沒得善終呢?如果鐘適在五年內有了心儀的女子了呢?因為他不是那種會對弟媳心存非份之想的男人。如果他在灰心後悔之下隨便找了一個女人娶了呢?
 
  是!五年是不算長,但經歷一個婚姻過後。弟妻改投兄懷,又是多麼聳動的消息,包準傳得港台兩地皆知,並且臭沖九重天,招來口誅筆伐的批判。更甚者是兩人不得善終,沒有好結局。在鐘迅眼中,不管怎麼算都大大不妥,他抵死反對,更不想當人家五年的丈夫。
 
  對,方笙的計畫就是這樣。嫁給鐘迅,謀奪「華康」大權,踢開鐘適,完成鐘迅施展藝術天份的心願。在多疑的鐘重陽而言,有能力的兒媳自然好過有能力但居心叵測的養子一千倍。
 
  方笙在回台灣之前,又與鐘重陽見過一次面,益加肯定了那老奸蛋心中的算盤在打什麼。所以她回來,並且靜待事情的演變。在同時,亦要做出好成績促使那老傢伙行動。所以三天來她搶生意搶得很凶,幾乎是威名遠播,一反平日看來溫吞,其實暗裡鯨吞蠶食的手腕。
 
  只是,她還要等多久?哪一個人會先來?
 
  鐘迅是一定要來的。因為她脅迫他在七天內一定要裝成熱戀中的小呆瓜,以人盡皆知的姿態殺來台灣與她譜出驚天地、泣鬼神的閃電戀曲。
 
  否則她如何能氣壞鐘適……哦不!是取信於鐘老爺子與所有人?至少她是這麼對鐘迅洗腦的。
 
  她未曾把鐘迅當呆子看,如果鐘迅願意配合,也是因為他真心希望兄長自由。去選擇自己想過的人生路子去走,而不要一輩子囿於恩情,無怨尤的作牛作馬卻不被感激,反被排擠得更徹底。
 
  看在這一點,方笙誠心希望鐘迅能夠伸展他的志向,如果能使得上力,她絕不會吝於施援手。
 
  因為鐘迅真正的喜愛鐘適,是所有鐘家人中,唯一毫無理由對鐘適好的人。所以方笙感念在心。
 
  嗯……當然老是以鐘適的另一半自居是有一點點羞人,但既然此生打定了主意要當他的妻子,照她看,鐘適八成是跑不掉了。
 
  她只需承擔另外二成的變數而已——倘若五年內鐘適遇上了心儀女子——到時她哭瞎了都不會有人可憐的。誰叫她要走這一著險招!鐘迅總是這麼一再強調的。
 
  五年的青春可能儘是虛耗無償,這是她必須承擔的後果,也叫咎由自取,可是她依然決定搏上一搏。
 
  向來冒險性愈大的事,所得的成就感不也更高?當然,挫折也更痛徹心肺。
 
  電話內線的嗶嗶聲打回了她神遊物外的靈魂,她按下對談鍵問道:
 
  「什麼事?」
 
  「有一位鐘適先生求見,我已告訴他沒有預約不行的,但——」斯文溫雅的男秘書唐揚凡語氣中難掩他的無可奈何,以及來人的強勢難擋。
 
  咦?先來的人是鐘適?真是料想不到。
 
  還來不及回應,唐揚凡的聲音已被鐘適取代。
 
  「方笙,我要見你。」
 
  她不由自主的跳了起來!而同時,與秘書室相連的門也被打了開來,氣勢磅礴的鐘適立定了幾秒,便大步踏入她辦公室,順手一揮,門板已然上,給了他們充分的隱私。來勢洶洶的氣勢差點令方笙黏在牆上不得動彈,幸好她身後是辦公椅,她只不過是跌坐回原位,沒有失態太多。
 
  「你的男秘書長得不錯。」他淡淡的說著言不及意的話,然而位於太陽穴的青筋卻忍不住跳動。顯示了他對她起用男秘書的行為不以為然。
 
  方笙乾笑了下,壓不住頑皮的天性,不怕死的道:
 
  「如果你有興趣。歡迎取用。事實上我手邊還有幾個助理秘書更是秀色可餐,不少牛郎俱樂部搶著挖角——」
 
  碰!
 
  一記鐵拳擊上豪華辦公桌的桌面,霎時震得桌上所有物品皆向上跳躍了一公分才又回歸原位,也差點將方笙的芳心嚇出了喉嚨。
 
  「少來這一套!我一點也不在意你糜爛的私生活!」該死!她就非得學所有不良的色老闆那樣去養一些花瓶來用嗎?即使明知她存心氣壞他,其真實性有待商榷,他仍被她成功的氣到了。
 
  「呃,事實上我的私生活還算正常,床伴只有單一對象,不會同時玩弄好幾個,你可以放心。」方笙不怕死的逗著狂獅,一邊暗自捂著臀部,從未遺忘上回的皮 肉痛。但能氣壞他又是無上光榮的成就之一,她哪有不去逗他的道理!而且她有資格對他的訂婚表示一些怒氣吧!不氣死他怎麼能安撫自己的傷心?眯著杏眼不善的 瞄向他右手無名指,上頭的戒指刺眼得人想將它挫骨揚灰,那個是訂婚戒指嗎?
 
  「恭喜呀,鐘公子,已經是金家的東床准快婿了吧?」
 
  鐘適不理會她的恭喜挾諷刺,只道:
 
  「你說床伴很單一,那麼你能不能告訴我,鐘迅被你排在第幾位?那小子堅稱已經為你神魂顛倒,你們之間到底在搞什麼?」該死的!他其實最想知道的是除了自己之外,她還對誰奉獻過美好的軀體?她怎能在說愛他的同時又招徠一堆男人上床?
 
  毫不在意的與一群色狼去香港,說愛他的同時又與鐘迅曖昧不明,更不可原諒的是,竟聘用一群年輕俊男當秘書,再再的昭示了淫逸的氣息。
 
  她看起來像純淨仙女,行為卻像蕩婦卡門,而且大方得沒一點隱藏,更存心誤導別人往最糟的方向去想,而那個「別人」正巧就是他。方笙就是在氣他,他百分之百的肯定。她存心要他猜忌這其中的真實性,一再對她的行為怒火勃發兼妒意橫生,並且為此後悔!
 
  因為他一再的推開她、不要她。但心底深處卻又存著強烈佔有慾,見不得她招蜂引蝶。
 
  他有這樣的矛盾,也恰巧被她拿來對付他,並且玩得樂在其中,成功的氣壞了他。
 
  「你說話!」
 
  「說什麼?恭喜發財?」她小心翼翼如小媳婦般的探問終於氣壞了鐘適。
 
  要掐死她還是吻暈她?鐘適的指關節咯咯作響。
 
  「方笙,我警告你別再玩下去,否則接下來你會發現明天社會版的頭條出現你的大名。」
 
  哦!好嚴重的警告!好怕哦!
 
  「先告訴我,你訂婚了嗎?」她繞過辦公桌,捉起他右手問著,神色是全然的正經,並且閃過一絲絲受傷。
 
  「這個不是訂婚戒婚。」他的手任她握著,沒有抽回,屏著氣息感受她手心傳來的柔膩溫暖,讓那激盪傳遍四肢百骸,久久迴旋不絕。老天!他竟然是每一個細胞都在思念她!
 
  「那是說,確實有訂婚,但你沒有戴戒指出來罷了?」她低首玩弄他的無名指,撥弄著戒指上頭鑲著的翡翠,聲音低啞,幾不可聞。
 
  他深吸一口氣。
 
  「這不是我來找你的重點。你早知道我會娶金玉斐的,我只想知道你與阿迅在搞什麼鬼而已。」
 
  「沒搞什麼鬼。」她終於抬頭與他直視,最後一次問他:「你要不要我?鐘適。」
 
  他要!但他要不起。
 
  「不。我們不會有交集。」
 
  「很好。」她微笑,纖手抵住他胸膛,讓自己退離兩步,格開了陌生的距離,「那我與你,不管曾有什麼,都該忘掉。對不對?」
 
  「對。」他沉聲應著。等著聽她的結論。
 
  「從此蕭郎是路人。」她含笑的吐出這些字句,再以更冷淡的嗓音加強了「陌路」的確實性。「那麼倘若我與鐘迅有什麼事會發生,請鐘先生少管。」
 
  「我不會允許你去傷害我弟弟!方笙,如果你敢因為恨我而報復在鐘迅身上。我發的誓——」他攫住她雙肩,大聲的警告著
 
  「報復?不,我不是那樣的人,不會浪費時間在報復別人身上。為什麼你不能想像我這是在退而求其次呢?得不到你的愛,難道我不能往鐘迅懷中汲取愛情嗎?還是你認為我應該為了你而失意一生,不再愛人?!」她尖刻的說著。
 
  「你……愛他?」胸口重重一撞,幾乎讓他說不出話!她以為她在做什麼?!愛情豈是那麼簡單的事?
 
  「怎麼,我不能學著去愛上他嗎?鐘適,我不是痴情女子,我是商人,懂得怎麼做對自己最好。」
 
  當真的嗎?那麼——
 
  「你沒有愛上我,對不對?!」為什麼問出這樣的話會令他感到心痛!他不是不要她的愛嗎?
 
  「四年前我就愛上你了。」她摟住他的肩。「原本以為之前的香港之行可以與你有個圓滿的結局。但世事總是這樣的,容不得咱們自個兒計畫安排,我有滿腔愛 意,但你把恩情放在生命中當第一重要的事。落了個淒慘下場是我活該,沒有結果,而你又訂婚了,我怎會再笨得付出更多時間去愛你。為你心碎哭泣並且還被當成 狐狸精來聲討?不,我不是那種得不到愛情就尋死覓活或灰心失志的人。我會更快的割捨掉沒結果的那樁戀情,然後尋找更好的男人來愛。是,我還沒有愛上鐘迅, 但他是我心目中除了你以外最得我好感的男子,誰能說我們不會有明天呢?鐘適,是你不要我。請就別再介入我的生活中或戀情中吧!我只能保證我不是為了傷害鐘 迅而來,我是真心要與他有情感上的進展,才會進一步交往的,」語畢,在他呆若木雞時,湊上櫻唇,給了他一記訣別的吻,似乎想要讓他永生難忘似的。她吻得很 深、很徹底,嬌軀密合在他身上,不見一絲縫隙,
 
  火熱麻燙得不可思議!尤其在鐘適也狂野的回應之後,一切都像淪陷毀滅,在絕望中付出得徹底,互摟的雙手幾乎要榨乾彼此的熱情與肺中的氧氣
 
  她要他記住她,永永遠遠也忘不了她!
 
  刻骨銘心的方法有很多種,他一定得記住她,深深切切的永生難忘。烙印下再也無人可匹敵的熱情,讓未來五年內不會有任何女人得以進佔他的懷抱,讓他只想她、只念她,沒有女人可替代,她的鐘適
 
  「大姊,聽說有暴徒沖——呃!」
 
  倏然被撞開的大門夾著方箏急切的大吼,然後噎住話尾在目睹纏綿狂物的鏡頭後——定格。
 
  鐘適最先回過神,立即將方笙推入一邊的屏風之後,讓她可以整理不知何時被剝開的衣扣。當然他的外表也整齊不到那裡去。他冷靜的扣好鈕扣,眯著眼打量四年未見,長得更加俊美中性化的方箏,招呼道:
 
  「好久不見,方箏。」
 
  誰?一秒,二秒,三秒,記憶庫搜尋完畢!
 
  「鐘適?四年前追求我大姊的香港仔?」敢情一趟香港行,此天雷復又勾上彼地火,重續前緣啦?那種色情的吻法實在不適用於她那個看來清純無比的大姊身上!誰能相信向來冷靜的大姊也會有狂浪得咋人舌的一面呢?
 
  「剛才唐揚凡氣急敗壞的叫我翹課過來就是為了你這名『暴徒』?」她突然揚聲叫著:「喂!大姊頭,你害羞完了沒有?衣服穿好了沒有?出來說明一下再躲起來懺悔成不成?」
 
  可惜方箏的聲音起不了大大的作用,方笙人是出來了,但一雙水盈盈的眼中掛牢在鐘適身上。
 
  他也無言凝視她,膠著且無語,心境尚未平緩回冷靜的原樣;然而,從今以後,不再有情牽的男女自然回覆平行線的姿態。
 
  澎湃的樂音倏斷於蕭索的終止符。
 
  從此將是陌路人。
 
  而這結果,是他親手造成。所以無論有怎樣的痛徹心肺,只能咬牙承受。
 
  不是情人,便是路人,多麼無情的人間法則啊!
 
  「再見。」方笙輕聲說著,
 
  鐘適的唇角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麼,卻無法有堅定立場去說些什麼。於是什麼也說不得,最好的告別詞。就是最簡略的——再見。
 
  但他甚至連這兩個字也說不出,只能邁出步子,往大門的方向行去。
 
  是他放棄了一切,所以他——什麼也不能做,沒立場去做!
 
  他飛來台灣究竟想要得到什麼不同的結果呀?他冷靜了半輩子的心,為何獨獨被一名年輕小女子挑動得這般脫軌易怒?他到底在幹什麼呀!
 
  阻止她與鐘迅戀愛,用自以為是的方式去註解,然而他畢竟是託大了。
 
  倘若今天不是與鐘迅又如何?也許他真正介意的是方笙終究會與某一個他以外的男人過完一生吧?但他那來的資格?
 
  幾時他鐘適變得沒風度至此?
 
  方箏直到目送背影僵直的鐘適沒入電梯中,才回過頭看她那一臉淒楚彷若剛被拋棄的大姊大。
 
  「幹嘛?『梁祝』又在台灣上映了嗎?」
 
  方笙投入妹妹的懷中,聲音悶悶的:
 
  「借我哭一下。」
 
  為人妹妹者,有反對的餘地嗎?看來此刻不是問明原委的好時機,只好等懷中的小美人哭完再說了。
 
  方箏抬眼看天花板,苦中作樂的想著。
 
  今年的台灣應該不會缺水才是。
 
  唉!下回購買系服時應該要求廠商用防水布料製作才是。她會謹記在心,唉!有女如斯,台灣怎麼可能還會有乾旱方面的問題?
 
  唉!唉!唉!
 
  拜託誰家的水龍頭借她用一用好嗎?也許安裝在姊姊身上旋緊把手,就可以止住災情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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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不出方笙所料,鐘迅也來台灣了,而且近幾日鐘老爺子的越洋電話可勤了。
 
  居然可以由原先的「方小姐」、「鐘總裁」的客套稱呼中火速三級跳到「小笙」、「鐘伯伯」的親密熱絡上;沒嚇掉旁人的雞皮疙瘩還真是奇蹟!
 
  顯然經過徹底的收集資料並且評估過後。鐘重陽太滿意方笙的能力了。所以力促兼高壓的命令鐘迅一定得追求到方笙,讓方笙這名女戰將進入「華康」作牛作馬,如果能兼帶「方氏」當嫁妝就更好不過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有這麼大的心也得看有沒有這麼大的本事吃下去。這老傢伙八成有老年痴呆的傾向,妄想症的症頭也不輕。
 
  被縱容太久了,食髓知味,不懂什麼叫適可而止。
 
  方笙聽完鐘迅的報告之後,只能憐憫萬分的笑著。看到鐘迅為其父的行為羞愧不已,只道:
 
  「得了,你父親後半生過得太順利了,又有鐘適任其予取予求。人心總是這樣的。別擔心,還有救,等我們結婚之後一切都可以改觀,相信我。」
 
  結婚?多麼順口的說法呀!似乎莫名其妙間,他們已經密不可分了。然而天可鑑,他與她到底也只是見了幾次面,次數連十根指頭也點不完。怎麼……突然間就有攜手走入婚姻中的打算呢?
 
  即使只是權宜之計,鐘迅仍是大大感到不自在。
 
  「容我再確定一次,你真的在經歷種種事之後,目的仍是當我大哥的新娘?」
 
  「是,我不反對你現在開始叫我大嫂。」
 
  鐘迅沒有理會她的玩笑話。又問:
 
  「那你確定一切終能如願?」
 
  「一半一半。」方笙收起笑容。「賭上了,我還有機會,不敢賭,就只能看鐘適娶他不愛的人,然後自己躲在台灣飲恨一輩子。鐘適是個以報恩為念,幾乎過火 的男人,恰巧你不希望他走火入魔下去,只能這麼辦了。何況對你也好,可以專心往舞台劇去發展,別以為我不知道這兩天來你與藝術學院的校長暗中計謀些什麼 事。其實你早就磨拳擦掌想做一番事業了。」
 
  「你怎麼知道?」鐘迅張口結舌。
 
  「不好意思,在下恰巧認得幾位藝術界的朋友。也聽到朋友提過王校長近來想力挖一位旅歐名家來台授課,矢志振興舞台劇,為台灣荒蕪的藝術環境注入一劑強 心針。」說到最後方笙真心的道歉:「對不起,原本我以為你只是一事無成的紈袴子弟商業上沒天份,在藝術上亦是爾爾。但我知道王校長重視的人才,必然是有真 實力的。為了我們犧牲的這五年,你可要好好發展,日後不管成大氣候,或回來接掌『華康』,至少都是無憾的。」
 
  鐘迅向來不理會別人對他的評價如何,反正閒話早已聽到麻痹的地步,又那會對方笙的誤解有什麼氣好生?他心中想著的是另一回事。
 
  「方笙。呃……恕我冒昧,倘若讓你入主華康集團五年,那麼……可會有許多令人料想不到的事發生?」
 
  他百分之百的肯定方笙這個女子的心性正直,不貪他人之財,但她性格中最不可預料的炸彈在於她一旦玩上興頭,是不大理會後果的;而且她的手腕強悍絕斷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當然不是怕她弄垮「華康」,只是……她準備怎麼做?這女人是恐怖份子,計畫進行前,先問界限在那裡比較妥當啦!
 
  方笙訝然的笑了。無邪的笑容令人如沐春風,但那雙精光四射的星眸可就叫人提心吊膽不已了。
 
  她沒有想到鐘迅這種直率的人居然會思考到完事後的問題,可見他對她相當戒慎。是!聰明的孩子,他的確該為此擔心。因為玩別人的企業體,往往是不準備善後的,反正又不是她家的事業;但她可沒有玩死別人公司的打算,否則就太傷她方家大小姐的名譽了。
 
  「放心,鐘家企業的財富只會更多,不會變少。」
 
  「那並不是我關心的重點,你該明白我想知道什麼。」鐘迅沒打算讓她閃躲掉問題重心。
 
  「好吧。」方笙優雅的啜完香片才吁了聲,「我保證在我離開『華康』之後,不會有人傷心。當然令尊可能會有一點點不愉快,但基本上我對鐘家有百利而無一弊。」
 
  有答等於沒有答!
 
  鐘迅心中暗自咕噥著這些商業人不愧被稱為能手,永遠能在信誓旦旦的同時,卻又什麼也沒保證到,看起來誠摯無比,卻沒有具體的承諾。
 
  了不起!這些商場上打滾的人。難怪「純真」如他會被看成商場上的智障,純粹的二世祖。
 
  「方笙——」他幾乎嘆息了起來。
 
  「你只能選擇相信我。」方笙正色道。
 
  對呀!要不然他還能怎樣?他點頭同意。
 
  「還有。」她突然傾向他,仲手握住他手。「千萬別讓鐘適以為我們只是貌合神離的夫妻。」
 
  「怎麼——」他的疑問來不及問完。
 
  「就當成我付出五年青春應得的紅利吧。」她笑得好嬌俏稚氣。
 
  鐘迅突有一悟!
 
  「你想氣壞我大哥?你要他因為我們看似恩愛而悔不當初?」老天!他也開始悔不當初兼遇人不淑了。
 
  方笙沉下面孔,看了他一下,眼光才流轉向窗外。最後才承認:
 
  「沒錯。如果要讓他不要忘記我,沒空去邂逅一些令他心動的女人,就是要讓他永遠把焦點擺在我們身上,如果你說破了咱們之間的約定,到時我們都會死得很慘。而如果鐘適以為你對我不好,你的下場也不會太好。」
 
  「天曉得我為什麼會加入你的計畫中當呆子!」
 
  「因為我承諾你寶貴的五年自由。」
 
  「以及我大哥的自由與幸福。」他強調。
 
  那是當然。
 
  兩位合夥人舉杯宣告合作的事實。
 
  一旦計畫進行了下去,誰也抽身不得了,即使要得到的結果未必能呈現。
 
  信心滿滿之外,又那有不忐忑的?
 
  就看上天賞不賞臉了。
 
  對於她一心要取得的愛情這般的費工夫,也算是千辛萬苦了吧?
 
  她笑。
 

 
  香港上流社會近來渲染得最大的新聞是「華康」的少東與台灣某企業千金陷入熱戀,佳期已近。並且聽說向來挑剔的鐘老爺子也為這門准媳婦而笑得合不攏嘴,逢人都稱讚不已。
 
  而那位即將成為鐘家少奶奶的小姐,為了討好未來的公公與加入香港商界,近來常常往返於台港之間,其嬌美如花的樣貌與進退得宜的舉止,令所有注目的人都忍不住豎起大拇指稱一聲好。
 
  像今夜的商宴,方笙這名天之驕女便被鐘重陽與鐘迅一右一左的簇擁入會埸。散播消息讓別人津津樂道於鐘少爺在整個六月時節住返台灣近十五次,終於以慇勤深情抱得美人歸,如今好不春風得意。
 
  「這是什麼情況?」
 
  在陽台暗處,湯森•艾普克注意的是合夥人陰沉的臉色。
 
  大老遠由阿拉伯飛來香港,以度假為名,實則是來找好友討論營運方針,以及計算年度損益的;之所以今夜他也列席,是由於一名英國親戚所力邀,全然不會有人查覺他們兩人原是舊識。
 
  「沒事。」狠狠拉回眷戀在方笙身上的眼光,他轉身面對香港聞名世界的夜景,壓下種種渴望見她的念頭,不讓情感衝破自製的困囿脫匣而出。
 
  「騙鬼,你的眼睛在噴火,這叫沒事?老實說吧,在上回逼你以婚姻換取利益後,如今那老頭又對你要求什麼不人道的事了?」湯森問得直接。俊美的中東式面孔裡鑲著純藍如晴天的眼珠,精銳的啟動探詢光采。
 
  「我是個失敗的男人。」他對著天空吐納,握著酒杯的手不自覺泛著青白。
 
  看來情況嚴重得很,湯森凝視他的側面。
 
  「你不是失敗,只是太過堅持自己初時所設定的目標,也太過於重視別人的託付,往往到最後都是把自己逼到死角地無所謂。可惜你不是耶穌的信徒,你頗得他 的精髓。」這男人太重原則、太重承諾,也絕不允許自己訂下的規則有丕變的一天,連他自己也不允許,這是他引以為傲的自製與自律。在湯森看來未免活得太累! 否則那會連發展自己的事業也必須暗中進行?
 
  鐘適不想與朋友深談這方面的問題,剖析自我並非他慣做的事,何況他與方笙……什麼也不會是。
 
  那個妖女存心要他難受的,對不對?從他自台灣回港之後,幾乎每三天,家中的傳真機就會在半夜十二點吐出一兩句像詩又像散文的東西。然後令他為此而徹底失眠、輾轉反側——
  你說你是你我是我,風吹花開依舊是兩朵。縱使同枝也不交溶,若要合一除非等花落。
                 ——方笙
  你說不愛我並非說謊,月亮要落哪顧得海洋?可是我把你望了又望,難道你當真沒有說謊?
                 ——方笙
  沒有月光的容顏,沒有塵俗的空間;沒有追憶的淚水,沒有如願的永恆。
                 ——方笙
  一次大意,便是永久的放棄,幸福的靈光,只一閃爍,便無蹤跡。
                 ——方笙
  最後到來的一份傳真,更是成功的粉碎他的冷靜。如果之前他已決定遺忘她的種種,此刻也再度被深深烙印上心版,永遠劃不去那深烙入血肉中的名字——方笙,也怨恨著自己執著太過。但他無力去改變既存的一切與遺憾。
 
  那份傳真說明了這些心情記事,來自四年來日記上思念他的鐫刻,尤其是前些日子為他的拒絕所寫下的心傷。不過那不是要撩動他一些什麼,只是她已決定徹底 忘掉四年來的單戀,重新迎向她的新戀情。在焚燒掉日記之前,她覺得他有權利知道,也應該知道她用了四年戀著他,但這只是告別,不是想續起什麼緣份,畢竟他 即將是她的——大伯。
 
  然後,她以一首席慕蓉的話劃下四年單戀的句點——
  如何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刻/為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讓我們結一段塵緣
  佛於是把我化作一棵樹/長在你必經的路旁/陽光下慎重的開滿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
  當你走近請你細聽/顫抖的葉是我等待的淚水/而當你終於無視的走過/在你身後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P.S.:鐘適,在有過那樣的交集之後,硬是出生疏的距離,其實是挺尷尬的事。再怎麼表現出若無其事,強調著雲淡風輕,到底是一種牽強了。
  對!在寫這份心情時,我很傷心,所以顯得低落。但你無須為此背負上太多自責(尤其你肩負的種種已多不勝數)。我已調適好心情,為我們的曾有過往上扉頁。是結束了,真的,盲目了四年,終究一場空,你仍是無心於我,我只能如你願的結束。
  這是最後一份傳真,宣告曾有的來往已成往事。
  再見祝好
                 ——方笙
  她是當真在告別嗎?還是告別的同時存心讓他不好過,看清自己放棄的是怎樣的一份痴心?
 
  而她是真的在傷心嗎?
 
  那個妖女兼小狐狸真的弄得他無法下正確的判斷了!她的淚水沒有虛偽,她的精悍也不容置疑,她的柔弱並非假裝,她的善謀亦難忽視。那麼,瞭解這樣奇特心性的女子之後,便很難去斷定她必然的行事方式了。
 
  是真?是假?
 
  是純粹在抒發情懷?還是別有所圖?
 
  不!他早已命令自己不要去想。然而,她突然的近在咫尺。來到香港,依偎在鐘迅懷中,叫他如何能不去想?
 
  她傳來的隻字片語如刀般一一利入心中,聰明如她,怎會料不到後果?徹底的讓他心神不定,一再的與黑夜共迎白天的到來,睡眠之於他似乎已是上輩子的事了。
 
  結束了嗎?在攪動得他無法平心靜氣的此刻?她存心要他難受是吧?肯定是。
 
  「鐘!拜託你撥點精神給我,讓我覺得自己並非隱形人OK?」湯森簡直快跳腳了!忍不住奪過鐘適手上的酒杯,怕他太用力而捏碎且傷了自己。
 
  鐘適笑得有絲歉意與自嘲。
 
  「你曾說過我有一天一定會為自己的固執而吃上苦果。」
 
  「如何?」
 
  「那麼,只能說你料事如神。」他拍了拍他的肩,轉身走出陽台。因為他的未婚妻已過來找人了。
 
  他走出去時,金玉斐正好抵達。
 
  「適,我還以為你又躲回公司工作了!鐘世伯已到會場,咱們去打聲招呼吧!」不由分說挽了人就要走,邊道:「我覺得你養父近來對我冷淡不少。難道他如外 人所說的,一旦工作上的目的達成之後,就將別人撇開嗎?還是他在氣我爹地提出要你去美國幫忙他的事?世伯也太過份了!一旦你成為我們金家的女婿,當然是入 我們金家幫忙羅!哪有可能留你在香港替別人賣命,更何況鐘家財產又沒有你的份!」
 
  鐘適沒有理會她的抱怨兼嘮叨,灼燙的目光只焚燒在巧笑倩兮的佳人身上,又那來閒工夫理會呱呱叫的烏鴉是怎生的模樣?
 
  「鐘適!」金玉斐那會不明白自己被冷落!嬌怒的叫了出聲,同時也引得他們要招呼的人的注目。
 
  鐘適低下頭冷冷瞥了她一眼,教向來被奉若女王的金小姐也不禁在目光的威力下避了開去,承受不了他眼中蘊含的怒意。她只能緊緊勾住他手臂,以示威的笑去移轉怒氣給別人——例如方笙。
 
  「方小姐好大面子,竟然讓不愛出席宴會的世伯出來走動,還讓父子倆當仙女似的拱了出來,好不嬌貴!」
 
  方笙露出笑容,有禮的點了下頭。
 
  「好久不見,金小姐。聽阿迅說你老是覺得香港亂且擠,想回美國呼吸新鮮空氣,真難為你為鐘大哥所做的犧牲。」她轉而看向鐘適,並且在心中期望自己的演 技夠好。不要呀!千萬不要露出自己的相思。「大哥,這就是您的不對了,要體貼一點,即使是准老婆,也要憐香惜玉才對喔!」
 
  他深深看著她,想剝除她純真面孔,看到她內心深處真正所要的,絕非如外表所顯示的幸福滿足……對吧?
 
  鐘重陽對金玉斐的出言不遜感到厭煩。這種不知輕重的千金小姐要不是尚有利用價值,誰耐心與她攀親帶故虛與委蛇?瞧瞧人家方笙多麼識大體!
 
  「玉斐,你的意思是世伯我做人不公平了?」他微哼著。
 
  「世伯確實對我比較壞。」不懂得討好的千金小姐嬌哼以對。
 
  方笙居然是出面打圓場的那一個。
 
  「伯伯,我想金小姐獨自一人住在香港也是怪孤單的,所以才會希望能與伯伯多聊天。但伯伯實在是太忙了,因此讓金小姐誤以為被冷落了。恰巧今天聚在一起,大家正好可以談天說地、好生聊天了,不是嗎?」
 
  「鐘適,管好你的未婚妻,我並不是閒坐在家等死的糟老頭,可以陪她一天二十四小時的瞎扯淡。」鐘重陽可不留情了!全把罪怪在鐘適頭上作數,根本不願記起是他把這女孩硬塞入鐘適懷中。
 
  「爸,王董正在看你,要不要過去招呼一聲?」鐘迅早已深諳自己父親翻臉不認人的本事,尤其與金家的合作案並未推動得如預期中的順利,可能無法由金家得到太多好處,反而被夾帶一大堆要求,早已使得父親不爽至極,眼前再談下去場面只會更難看,先將人帶走才是正事。
 
  只一下子,五人小組只剩三名成員鼎立。其中又以金小姐臉頰抽搐得像中風前兆,十分可憂,自然也是最先發飆的人。
 
  「了不起!閉了人家的兒子,馬上成為老爺子跟前的紅人,手段真是了不起!」
 
  「別說了。」他拿開她的手,又道:「我有事與方小姐聊,你先——」
 
  「不要!」她不客氣的拒絕,不管他的眼光多麼令人害怕,在這一點上她絕不妥協。
 
  方笙微微一笑,點頭道:
 
  「不打擾你們了,我得去與幾個朋友打招呼,待會見。」話完翩然走了開去。她的笑容與平靜,也只能堅持到此刻了,不走等破功嗎?
 
  此處不是說話的好地點,當真要聊出什麼刻骨銘心,不會沒機會的,怕什麼。
 
  只是,見著他眼底那抹陰沉憔悴,心下總是不忍的。
 
  漫不經心的踏入陽台,險些掉入一個陌生的胸懷中,她謹慎的退了兩步,頭頂上方已傳來生澀的洋腔粵語:
 
  「對不住,嚇到你了。」
 
  是個老外。燈光昏暗見不分明此人容貌,但反正只是路人甲,所以她微笑帶過,轉身想離開。既然找不到她要的清靜,留下無用。
 
  「我能知道你的芳名嗎?在下湯森•艾普克。」湯森決定好好瞭解一下這名東方小美人。可惜粵語不行,只能期盼她的英文尚能溝通;他敏銳的感覺到這女子對鐘適而言是不同的,所以他才會產生無比的好奇心,進行他最不屑的搭訕行為。
 
  充耳不聞、裝作不懂是最佳抗登徒子的方式。她投以抱歉的一笑,踏出陽台。
 
  「小姐,我只是有一些問題……呃……真的聽不懂嗎?老天!為什麼中文那麼難學?加上數十種地方語言,簡直是欺負外國人嘛!」湯森挫敗的自言自語,只能眼睜睜看美人兒離去——直到鐘適如蒸氣火車頭般的衝過來,復又把小美人兒拖入陽台內,並且與他面面相覷!
 
  「你怎麼還沒走?」鐘適問得不客氣。
 
  「你的意思是宴會結束了?所以我該走?」湯森對朋友的失禮感到訝異,這美人兒果真對好友義意重大,那眼前到底是什麼情形?
 
  「你們是朋友?」方笙好訝異的以牛津腔英文問出。
 
  「嘿!你還表現出不會英文!」湯森低呼。
 
  方笙只是笑。
 
  而鐘適唇角深刻的住下抿緊,抓住方笙的手指不覺更緊了些,低聲警告:
 
  「別動她!」
 
  「呃——事實上——」湯森正好笑的要申明什麼。
 
  但急步而來的鐘迅打斷了對談。
 
  「方笙,能不能過來一下?爸要介紹一些人給你認得——咦?大哥也在?那一同去正好。」
 
  自然,這一夜,方笙與鐘適始終沒有談話的機會。
 
  這是否便就是日後他們必然的相處方式呢?鐘適心中突然悵惘的浮上了這份認知——遺憾呵!
 

 
  沒機會把話說清楚,也不算是遺憾的事吧!至少他會一直記著她,為她而心思難定。
 
  所以宴會過後,她順應鐘重陽所願的把時間放在「華康」公司之內,任老傢伙一再的測試她的實力。好處是她可以清楚華康內部的生意營運情形,以及,意外 的,用鐘適的婚約換來的合作案居然進行得兩相不愉快,幾乎停擺。也難怪鐘老爺子翻臉不認人,甚至在金玉斐之父金漢寶不斷詢問婚期時,只得到敷衍的拖延,可 能多疑的鐘重陽料定金家覬覦的是他的手下大將鐘適;而合作意願上,金家存心當既得利益者,所開出的條件幾乎與鐘重陽一樣利己而嚴苛——儘是自己享利益,別 人付勞力的條款。雙方皆沒誠意至極。
 
  幸而這件合作案是老爺子一手掌控,沒有交給鐘適去辦,即使失敗了也沒有代罪羔羊可罵,否則鐘適不就被削慘了?!但也由這一點可以再一次證明鐘重陽的多疑及不信任人。
 
  是他一手將鐘適「賣」給金家,以謀取合作上的方便,卻又怕一旦成金家女婿之後,鐘適的心會偏向金家,所以絕不讓鐘適涉足這件前進美國的合作案。再怎麼吃力不討好,鐘重陽都要自己親力親為。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好好一件合作案搞砸至此?
 
  為此方笙感到暗笑不止。這樣的結果對她而言真是老天厚愛!原本她還絞盡腦汁的在想如何破壞鐘適的婚事。看來由鐘重陽之手去告吹是最有用的方法。
 
  照她看,這婚八成是結不成了。
 
  「小笙,你——覺得鐘適這個人如何?」鐘重陽在午餐時間,以閒聊的口氣探問著。
 
  方笙抬起眼,淺笑而含蓄的回答:
 
  「大哥嗎?阿迅說他是很好很努力的人。」
 
  「可是你們曾經是『好』朋友對吧?」老狐狸以更加淡然的口氣問著,似乎像在問今天天氣如何。
 
  她點頭,沒一點震驚或心虛。
 
  「是,我與大哥比較早認識,還多虧大哥引薦,否則我還無法與阿迅認識呢!」白晰的臉蛋適度的泛上一抹淺紅,才又道:「我不否認原本挺心儀大哥的,但他 實在是個……挺深沉可怕的人,沒有阿迅的親切坦率。一直以來我們商場上做事的人,接觸的那是戴著面具的人,相形之下,阿迅的真誠無偽更是可貴。至於大哥 ——我只能說他令人感到深沉危險。」
 
  鐘重陽微點了下頭。
 
  「他是我的猛虎之將。」
 
  「是的。」她聰明的不讓他引導出更多說法,也不讓他看透心思,對付老狐狸的經驗她還少得了嗎?
 
  鐘重陽銳目探視了許久,微笑道:
 
  「但養虎終會成患,這是我的隱憂。」聰明的女孩,懂得見招拆招,並且在對方語氣未明時,不妄自下評斷、自以為是,很好!
 
  「孫悟空再有滔天本事地出不了如來佛祖手掌心。伯伯不應為此感到憂心。」
 
  「是呀!」他語氣中難掩馭人得宜的得意。「但當我百年之後,阿迅坐上我的位置,一切就很難說了,」
 
  方笙伸手輕蓋在鐘重陽手背上。
 
  「伯父放心,一切有我。我會幫助阿迅鞏固他的地位,絕對不讓野心份子得逞。」
 
  他仰頭笑道:
 
  「我鐘是要定你這個好媳婦了。快快叫阿迅迎你進門,我才能真正叫高枕無憂呀!」
 
  「伯父——」她嬌羞無比的大作小女兒態,以配合觀眾要求。
 
  商場梟霸鐘重陽——哎,老了!
 
  她在心中微微哀悼著,善哉!
 

 
  「嗨,我能坐下來嗎?」湯森•艾普克站定在方笙桌邊笑問著。
 
  「我不是一個人。」方笙摘下太陽眼鏡,收回俯瞰中環市景的眼光,轉而看向這名似乎是鐘適極重視的朋友。
 
  「在你的男伴前來時,我會識相的走開。」
 
  「OK,請坐。」她纖手指向對面的位置。
 
  「謝謝。」湯森不客氣的坐下來。
 
  他們所在的地點,位於富麗華酒店三十樓著名的旋轉餐廳,每七十五分鐘可轉一圈,正巧將香港美景盡收眼底。
 
  原本與鐘迅約了吃中飯,但此刻已中午十二點過十分,想來那傢伙又沉迷於創作中忘了令夕是何夕了。近兩個月來密集的約會,才真正知曉看似溫吞的鐘迅在面對他所狂熱的事時可以不吃不喝到什麼地步。
 
  所以她也不大虧待自己,早已點了份沙拉餐吃將起來。不知鐘迅在民國哪一年才會想起他們今天有約,一個人正好落了個耳根清靜。
 
  只可惜身為美人,向來沒有太多清靜的時間,當然她不能把眼前的情況歸咎於美色,但偶爾幻想一下也不錯啦,自娛嘛!
 
  「我想,鐘適對你而言是不同的吧?」點完了餐,湯森直接了當的問著。
 
  這人真是不懂迂迴為何物。
 
  「任何人對我都是不同的。」她客氣的打官腔。
 
  湯森耙了下頭髮,濃密的金棕髮化為數道華麗的波浪,可惜他的情緒略顯浮燥。
 
  「我知道這樣問很唐突,而你回應以冷淡虛應也是我自找的,但原諒我在仍陌生的情況下去直問一些太過私人的事。因為我希望鐘適能快樂,他一向是個太過忽視自己的人。」
 
  「許多事並不是關心就有用,尤其旁人的一頭熱反而顯得多事。」她依然客氣。心下雖然肯定了這人對朋友的忠肝義膽,但這種事豈容得旁人插手?
 
  「我只想知道你不會是傷害他的人之一。」他面孔脹紅。
 
  方笙突然感到好笑,不自覺的卻又透露一絲憂鬱。
 
  「你又怎知受傷的不是我?」
 
  「恕我直言,你看來春風得意得很,並且深為老狐……呃,鐘老爺子所重用。」而,這個情形便足以讓他把她打入傷害鐘適的同夥人之中。
 
  她笑得譏諷:
 
  「就我所知,他不是玻璃捏成的人,沒那麼脆弱。」
 
  「是,他根本像是少生了根痛感神經,以致於即使被傷害得鮮血流滿身,也不懂叫痛,只懂承受。」
 
  「哎!那可得快些聯絡醫院相關大夫診治才好。」她依然打著哈哈。
 
  說真的,以這種態度面對有心誠懇談話的人而言,對方要是能不氣壞還真是則神話。
 
  湯森•艾普克不是創造神話的人,所以他氣得古銅面孔更加暗紅,一口氣幾乎噴成火苗表演特技,不知該怎麼與她談下去才好。
 
  談了將近五分鐘,他這個自詡看人眼光過人的商人,居然一點也評估不出這女人的性格與善惡,對鐘適是有利抑或有害。只有心中不斷響起的警鐘告知他,這個女人不好惹,絕非如她外表所彰示的那般純真坦白。
 
  「你並不想談,對吧?」
 
  「誠如你所見。」謝天謝地!這位以「好友」身份自居便以為有資格去為朋友出頭的先生終於認清了這個血淋淋的事實。
 
  聊天聊到無話可說,情況也真是尷尬了。向來八面玲瓏、口才了得的湯森居然發現自己擠不出更多的話去與這女子談,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方法可以在談話中套出她的虛實。與阿拉伯國王談生意都沒這麼累!老天!
 
  幸而他約的人適時來到,這幾分鐘的閒聊才得以劃下不算太尷尬的句點。
 
  見他與友人落坐在別處,方笙才收回眼光,笑了笑,轉而看向窗天,天星碼頭那方的水光粼粼正耀眼。
 
  只是她的一顆芳心啊!為何無力飛揚?
 

 
  三天兩頭的勤跑香港,辛辛苦苦的入華康做白工,勞心勞力,說穿了,目的只有一個——破壞鐘適的婚約。
 
  也許是因為鐘老爺子要漸漸讓鐘適離開權力核心,所以他近幾個月來,不是被下放到東南亞看廠房,就是不斷的跑大陸去洽一些小生意。一些重大決策已漸漸不讓他參與出意見了,而那些工作,便順理成章的移轉到未來鐘家少奶奶方笙身上。
 
  整個「華康」內部的人都在謠傳上面即將重新洗牌大換血,屬於鐘特助的光輝年代即將過去,未來已是女人當家之勢。
 
  在多日的努力之下,方笙終於得到了她要的結果。與美國金家的合作案終於在不斷的評估後發現有太多不可行性,所以抽回資金,合作破裂。當初所有籠絡攀親 手段一切都取消,並且那筆資金讓方笙改而投入股市,在一波漲勢開紅盤中,半個月內滾回三倍,恰好補去當初投資失敗的虧損,還尚有餘利,樂得鐘重陽只差沒當 眾狂歌熱舞以茲慶祝!心下要方笙早日進鐘家門的念頭更堅決了!而且有了方笙這名親媳婦,他那還要養鐘適那頭不可預測的猛虎?
 
  只要他確定了不會有任何一個企業延聘他去重用,那麼鐘適就可以離開鐘家。他不要這頭猛虎,可也不要別人用,金家更是別妄想。
 
  因此合作案破裂後,鐘重陽親自解除婚約,並且在昨日以電話聯絡在越南的鐘適,告知他這件事。
 
  解除婚約了!
 
  真好!目的達成,暫時可以鬆懈一下,回台灣休養生息兼把囤積數日的自家公事一併處理完。近來把小妹忙翻了,真是不好意思。
 
  必上行李箱,就等鐘迅由港大趕回來送她去機場。近來這小子已經明目張膽的與一些藝術界的人接觸,鐘重陽願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要歸功於她的美言。
 
  近幾次來香港已不必住飯店,在鐘老爺子堅持下,她住入鐘家位於淺水灣的豪宅,成日有一大群傭人伺候著,可比公主一般。
 
  才想要坐在沙發上休息,房門立即被敲了兩聲。
 
  不會吧!今天的鐘迅突然懂得看時鐘啦?向來遲到一小時以上(甚至根本忘掉有約)的人,居然知道何謂準時?香港幾時下紅雨啦?
 
  她一邊開門邊笑謔:
 
  「歡迎回來,奴家幾乎要喜極而泣,相公您——」輕柔聲音終止於看到來人之後,聲漸消逝——
 
  鐘適一張俊臉上儘是遠道而歸的風霜,眼袋下寫著疲憊,一手慵懶的搭著門框。那樣困頓的外表,卻有著矍鑠的眼神,令她退了一小步,雙手捂放在胸前:
 
  「你——回來了?」他怎麼會知道她住鐘家大宅?
 
  「要回台灣了?」他也發問。
 
  都是無意識的發著聲響,其實全部心思都只用在吞噬對方的形貌上,慰藉著總是相見卻無緣對談的……思念。
 
  「我能進去嗎?」事實上問完後他已跨了進來。
 
  她能叫他出去嗎?許久不見,幾乎忘了他生性充滿獵人本色,侵略亦是他不可忽視的本能;只是壓抑在恩情的陰影下,他向來選擇隱遁自己的真本性,也不教人察覺並且防範——事實上鐘家已防他夠多了。
 
  他反手關上門,手上的公事包隨意擱置,但雙眼始終沒有離開她如天使一般純美的面孔上。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兒?」
 
  「迅說的。」
 
  她緊張的笑了下,不知那隻大嘴鳥有沒有說了什麼不該說的?
 
  「呃,你解除婚約……是成立的嗎?」她無法在他灼人卻又深沉難解的眼光下自在太久,藉著轉身引他到起居處的沙發,以平復自己的動容。
 
  「昨日已有人打電話到越南又吼又哭,我想是成立的吧。」鐘適嘲弄而笑。心下暗自猜測這小妖女出了多少力。他從不以為她在做一件事時,會只是圖謀單一價值的回饋。如果能達到更多面的成果,才有執行的成就感。而她會嫁鐘迅,不代表會忘了她對他的婚約有多麼反感。
 
  「說恭喜可以符合閣下心境嗎?」她雙眼忍不住又轉到他無名指上那枚翡翠戒指上。
 
  「你高興怎麼說都無妨——小心!」原本不具意識的閒聊終止於她絆到桌腳往前僕倒之後。他飛快伸手扶住佳人傾倒的方向,將她抱了個滿懷。
 
  「喔!」
 
  她在他懷中低呼了聲,纖手抵上他胸膛,原本該倍覺驚嚇的心思居然被吸引到手心裡觸到凸出物。是什麼東西?
 
  這個念頭年起的同時,她已探手人他西裝內袋,在鐘適拉開她之前得逞的掏出一隻耳墜,退了三大步。
 
  是——一隻好眼熟的飾品啊!
 
  「這是我的。」她笑了。這是她四年前與他有過一夜情之後卻遍找不著的那一隻耳墜子。原來被他拾獲,並放在離心口最近的口袋,被珍藏著。
 
  鐘適眼中有些微狼狽色彩,雙手握成拳,收入褲袋中,生怕自己拿回原來就屬於她的東西。
 
  「一直沒有機會還你,也忘了。」
 
  「現在要還我了嗎?」她走近他。
 
  他冷然別開臉。
 
  「是。」美夢早已湮沒於流光之中,容不得他睹物緬懷。何況眼前演進到這情況,是不該有曖昧的物品來攪亂一汪春水,波動所有人的心。
 
  方笙伸手拉開他外套一角,讓耳飾又回到原來待著的地方。然後在他盯視下,拉起他手。
 
  「不妨來做個交換吧!我一直極喜愛你這枚戒指。能給我嗎?」
 
  這隻男用翡翠戒指,是父母唯一遺物。當年所有物品典當一空,只求治好母親的心臟病。留下這一枚尚值幾個錢的翡翠戒指,因為是婚戒,百般捨不得。在母親堅持不賣,並且偷藏起來的情況下,才倖免於典當的命運。
 
  很有紀念性,丟不得,給不得……但因為是這麼一個縈他心臆佳人,所以他沒有猶豫,將戒指拔了下來,遞到她眼前。
 
  她沒有接過,竟是伸出右手,五指具張,輕道:
 
  「不知道哪一隻手指適合它的尺寸。」
 
  意思再明顯不過,有勞他測試。
 
  一隻男朋戒指會合適女性指頭?不必測也知道沒有那一根手指會吻合得了。
 
  但他制止不了悸動,控馭不住期望盈握她纖手的心。輕輕握住她手,以另一隻手將指環套入她無名指,過大的戒指與過於秀氣的素手,創造出垮兮兮的畫面。
 
  像是在聖壇前互許終生的恍然錯覺呵——
 
  他拿下戒指,又往她纖長的中指套去,依舊是嵌合不了。但他沒有再拿出來,凝視她素白手指上戴有他的戒指,自欺的相信此刻她仍心儀於他,即將是他今生的新娘……他親手杜絕了可能的一切,將她推入別個男人的懷中。此刻以此動作的自欺,究竟在妄想些什麼啊?
 
  怒氣突湧而上,他又伸出手要拔下戒指。但方笙更迅速的將手包成拳,背在腰後。原本想用笑容以對,但卻怕自己傷感的心思來不及收拾,於是只得轉身而去,然而滴落在他手心上的晶淚,早已宣告了她相同的悸動。
 
  「為什麼?」他看著手上的淚水問。
 
  「過去了!都過去了!能擁抱的只有回憶。」
 
  「這個也是你正在創造的回憶?」他向前攫住她右手質問。翡翠燦綠的晶瑩耀動在對視的雙眸中。
 
  「不然……還能怎樣呢?」
 
  「方笙!你究竟要如何?」他永遠搞不清楚她。
 
  「此刻,我只要當鐘迅的妻子。」她堅定的回應。
 
  他像是被火燙燒了一般,放開了她的手,再一次讓她成功的擊潰他的鎮定。
 
  是的!她快要是他的弟媳了!不管她做了多少小動作,說了多少感性的話……都改不了終究底定的事實。她已投入鐘迅懷中!
 
  「你恨我,對吧?」
 
  「你早已知道了。」她認真的回應。
 
  「因為當初不要你的愛?」
 
  她微笑。
 
  「因為你愛我卻不要我,因為明明我們可以有好結果,都因為你的自私造成我的犧牲。最愛你的人往往最不得善終,不該被你看重的人卻都成了生命中絕不違背 的指標。那麼,鐘適,你該為你的自私而懺悔終生。你自私的只想成全自己的報恩行為。以為不愧於恩人此生便無憾,置所有愛你的人心碎於不顧。活該我要愛上 你,對不對?幸而,我已決定放棄你,否則我一定會成為你心愛的,卻又首先忽視的人。我的男人,只能絕對的愛我,以我的需求為先,以我的心為重。將我放在他 心中第一順位,而不是在心中愛著,卻要求妻子陪他一同犧牲。」
 
  這是她最激烈的攻擊!卻仍是用她一貫低沉輕柔的聲音逸出芳唇,徹底的打垮了以冷靜著名的鐘適,讓他踉蹌得幾乎站不住腳。
 
  「你——」他聲音困在喉嚨,乾澀難能成言,粗嘎而道:「我傷你這麼深嗎?讓你聰明的明白再愛我只會不得善終,改投阿迅懷中,即使有新戀情,你還是恨意深存?」
 
  「初戀應是最美最深刻,我俱以到,然而深刻卻在於你砸碎我渴望的心;也許我與阿迅能這麼快決定結婚,該說拜你所賜,我應——」
 
  「別說了!」他們要結婚了?利刀筆直穿透心口,他臉色已呈死白!退到門邊,不願相信這個身軀小小的女子居然可以撩弄他失控至此,幾欲發狂。
 
  她拉開門,不再微笑,面龐上只有淚意。
 
  「是該讓你知道我承受過什麼痛苦的時候了,不然你還以為突然間割捨一份愛是件太容易不過的事。更甚的以為看著心儀男子與其他女子因利益而訂婚不會心碎。鐘適,你是這麼聰明的人,卻是處理愛情上的智障。」
 
  淚水撲簌簌奔落,但大眼始終不曾眨過,看著他的蒼白,看著他的慟容,看著自己勝利的這一回。
 
  以愛去打倒心愛的男人,即使勝利,也應叫失敗。
 
  他顫抖的手指接住她滴下的淚水。許久許久,他只能低語——「對不起。」
 
  他們之間已不會再有可能性。
 
  從他決意以恩情為先的意念根生在腦中那天開始。
 
  無疑的,鐘迅會給她真正的快樂。所以即使此刻他已是自由身,也沒資格要她回頭。他只會令她得到眼淚。
 
  一次錯過,便是終生的遺憾……
 
  他如今竟也要開始淺酌起這杯苦酒了嗎?
 
  一杯名為後悔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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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婚訊來得如睛天霹靂的打入方家上下,讓每一個人都呆若木雞,不知如何反應才好。
 
  被最後通知的方家兩位大家長們由瑞士得知此訊息時,已是婚禮前五天的事了。他們是被通知回來參加的,而不是回來張羅長女婚事。
 
  可以想見方學硯夫婦會氣成什麼樣子!事實上他們夫妻一路愣回了台灣才記起要發火。
 
  不必訂婚,直接結婚,婚禮在香港舉行。
 
  為何如此匆促?
 
  方家所有成員自得知方笙要當新娘之後,沒有一個人心平氣和得下來,幾乎天天處在噴火的情緒中。
 
  可惜狂怒的氣氛並無法動搖到方笙意志一丁點。
 
  她依然好吃好睡,班照上,會照開。雖然即將長居於香港,但能接手公事的方箏才大四,無法周全的掌理公司。近來她只是移交更多的工作到妹妹手上,至於她自己,大概還要辛苦上一年,兩邊跑兼遙控公司業務才行。
 
  沒有一個新嫁娘會忙過她。因為忙,所以也省下了一大堆婚前的必做事務。了不起請禮服公司送來目錄讓她伸手指定。其他首飾、禮餅……種種與結婚沾上關係的皆如法炮製,花不了五分鐘一切OK。她沒時間搞這些,因為公司之外,她還得安撫家人哩。
 
  實在是對不起父母以及死去的爺爺奶奶,辛苦栽培了她二十四年,卻沒給方家太多助益就嫁人。原本父親還希望她招贅一名丈夫,但別說鐘家不會同意,她自己向來就不愛實行這種婚配方式,但她應該留在家中久一點的,至少到三十歲再說。
 
  幸好方箏也是有擔當有魄力的女子,也許待方箏成氣候之後,氣勢會遠遠比過她,更適合掌方氏企業的舵。在這一點,她是放心的。
 
  「大姊頭,你的婚姻有問題。」
 
  方箏趴臥在大姊的床上去撥弄著婚紗照的毛片,看不出幸福的感覺,只像在看俊男美女的合照。尤其新郎名叫鐘迅才令她跌破眼鏡。她記得大姊心儀的男人好像叫鐘適不是嗎?
 
  這會兒蹦出個鐘迅先生,演的是那一齣戲呀?
 
  「是嗎?」方笙應得不專心,一邊擦著濕髮,一邊認真研究著一份投資案。等會她還得把評估報告傳真到香港呢!
 
  「你真的愛這個白面書生?」方箏指著照片上的新郎倌問著。
 
  「是,我喜歡他。」因為他配合度高得令人滿意。
 
  「那麼……」方箏滴溜溜的大眼不懷好意的瞟向床頭櫃上的皮包,大手一撈已抓了過來。並且攤開裡頭被放置了四年的一張照片,問:「這又算什麼?」
 
  方笙回頭一看,臉色變了一下,伸手要抓回來,但方箏一手摟住她腰,沒讓她得逞。
 
  照片裡頭是鐘適與她,在舞池擁吻不小心被拍下來的照片,已經四年了……放在她皮包內以及她芳心內。
 
  「我的事你別管,我有我的計畫。」掙不開老妹孔武有力的箝制,她索性依偎在方箏肩胛上,微微嘆著氣。五年哪!她會把青春熬得憔悴了。
 
  「你只要告訴我,誰才是你心中住著的人。」
 
  方笙靜默了良久,才道:
 
  「鐘適。」自那天以後,他們沒再相見,因為她已回台灣。但很清楚他逐漸被排擠在核心之外。再不久,他便會被鐘重陽一腳踢開了吧?
 
  「我就知道有問題。」方笙雙手圈摟住大姊纖細的身軀。早已猜到攸關於大姊的任何事,都不會有如表面上看來的單純,畢竟就連她大姊本身就是這樣的人。外表與內在徹底的呈現出極度反差。
 
  「我不能再問更多了對不對?」她又道。
 
  方笙連回答都懶,直接點頭了事。
 
  「便宜了『華康』集團了。希望那裡不是你要待一輩子的地方。」方箏咕噥著。
 
  「祝福我吧。」方笙輕淡的下結語。
 
  計畫既然起了頭,那有不實行的道理?在這一點的自製上,她與鐘適是相同的固執。
 
  只不過,他為了報恩而努力;而她,因為愛而往前衝去。
 
  她浪漫得多,不是嗎?
 

 
  今天是方笙與鐘迅的大喜日子。在方笙堅持下,方家的親朋好友只好全搭機來香港辦喜事,所有排場全由鐘家張羅,沒有方家使得上力的地方。
 
  很熱鬧、很豪華、很有世紀婚禮的味道。鐘重陽這個大手筆說明了日後鐘家大權必落方笙身上,不做第二人想。
 
  美麗如天仙的佳人,依偎著英俊斯文的新郎,巧笑倩兮得令秋天美景都為之失色。她的美麗、她的笑容充滿幸福。從今而後她只為一人笑,為一人而美麗!
 
  他該祝福的!
 
  然而他卻無法承受過多的心痛。在上午結婚典禮時,將一名出言不遜,惹得方笙不禁落淚的紈跨子弟拎到後院去揍了一頓之後,再也強裝不了歡笑。拖著沾滿塵土的身軀,與負荷過重的哀愴,回到自己的公寓,任心去哀鳴。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呀!
 
  電腦終端機不斷閃著呼叫訊號,是湯森。想必是陳列出這個月報表的同時想找他深談。
 
  也虧得鐘重陽不再重視,讓他近幾個月來得以把大部份心力投注在石油工業上。讓他全心全力規劃著開始有所盈餘之後,公司該走的方向,擴充或轉投資都必須 有周詳的計量。但無論怎麼優秀的企劃書,如果沒有他本人前去督促執行,成效絕對不若他想像中的好。湯森專精於石油開採,而他精於經營。這五年來多虧了湯森 擔待,但也正如湯森所言,如果他能真正前往阿拉伯,真正展現他的談判本事,公司不會在去年才開始有盈餘。
 
  在今天親眼目睹了迎娶她的華麗排場,不免苦澀的想著自己根本供不起她這些。也許她選阿迅還真是對了,門當戶對的結合對她才公平。
 
  愈是上流社會,愈有門戶之見。時代無論民主或專制,一旦人們達到權財加身的地位時,也就愈加趨向保守,門戶之見根深柢固,不容撼動。
 
  他給不起她……暫時給不起!
 
  真的!再給他十年,他不見得會比「華康」差。原來他就只打算貢獻自己四十歲以前的生命來回報鐘家。到那時,自己的公司也算略具規模,也不必再隱瞞他人自己有事業的事實。
 
  如果遇見方笙晚一些就好了。何苦在他最不自由的時候有這樣刻骨銘心的邂逅?既是註定無所善終,老天何來安排這一遭?他不明白!
 
  不明白,又如何?
 
  事情早已成定局,心酸苦澀啃噬滿心。
 
  幸福的青鳥曾停在他窗口張望,卻教他以絕情揮開了去。活該啊!
 

 
  卸完妝,洗完了操,方笙跨出浴門,便看到換好睡衣的鐘迅正挾著枕頭往與工作室相連的門走去。她叫住:
 
  「等一等,咱們必須談談一談。」
 
  「天亮再說吧,三更半夜在臥室談話很曖昧的。我可不要日後把你還給我大哥之後被懷疑與你有染。」鐘迅說。
 
  「即使他那樣以為,也永遠不許你澄清。他如果會在意,也是他活該必須承受的煎熬。」
 
  鐘迅小心的看了她一眼。
 
  「你還在氣大哥?不會吧?我看得出來你一整晚魂不守舍,而且你頸項上那條項練墜子根本就是我大哥的翡翠戒指對不對?再有,今天早上何必生嘲弄你與我們兄弟倆都有不清白的關係時,你之所以會掉淚根本是哭你的第一次婚紗不是為心上人而穿,才不是哭那痞子的侮辱。」
 
  「聰明的小孩,有些事知道便可,出去宣揚就不必了,明白嗎?」方笙笑笑的暗含警告。
 
  「我真的不明白你。方笙,你是個非比尋常的矛盾性格綜合體。再加上經商能力強,很可怕。」他將枕頭丟回床上,人也懶懶的坐進雙人沙發上。「說吧,咱們還有什麼事情要協商?」
 
  「明天咱們雖是號稱前去歐洲蜜月旅行一個月,但你其實是要回學校找資料,好去台灣教育學生,我已在日前讓老爺子應允你五年的自由。這個婚姻對於你,並不算虧欠了——」
 
  鐘迅好笑的幾乎沒舉起雙手投降。
 
  「別用你商場上的手段來與我迂迴!這位姑娘,有話就直說了吧!我鐘迅作牛作馬萬死不辭,心中早已深深感念你施的恩比天高、比海深,可以嗎?」
 
  「當然可以。」方笙有模有樣的行禮回應。走到他面前的沙發坐下才又道:「不出三個月,你大哥會被我踢出『華康』;據我猜測,老爺子並不會允許他一手栽培的人為其它企業所用。也就是說,在香港商界,沒他立足之地了,是不?」
 
  鐘迅點頭,但一向不擔心。
 
  「放心,我大哥能力強,走出香港反而更能打開自己的天地,待在『華康』涉足不到的地方,反而讓他更無所顧忌。我知道,大哥無論如何也不會妨礙到『華康』的利益。」不過,像大哥那樣的人,無論身在何處都不會被埋沒掉。兄弟二十年的交情,豈會不明白,
 
  「是,而且……我認為他應該早已往他興趣的事業去發展了。」她一直在思索這個可能性。尤其當她得到有關湯森•艾普克的資料過後,便篤定了不少。
 
  「不可能,他並沒有太多時間。我必須很羞愧的承認,他進入公司工作後,永遠做著超體力能負荷的工作量,我父親他那人實在是——」
 
  方笙伸手阻止他的滔滔懺悔。
 
  「不必再為令尊的行為歌頌下去,那不是我在意的重點。這一個月的蜜月旅行,我希望你挪出五天陪我去中東。」
 
  「呃?」他瞪眼。
 
  「因為阿拉伯世界中女子單身前往並不方便。」
 
  「誰管那方便不方便的問題,我想知道你的用意。」天曉得這妖女又在想些什麼異想天開的事了。
 
  「鐘迅,我跟你賭,離開鐘家的鐘適,唯一會去的地方就是阿拉伯。」她雙眼逸散出光彩,炫人的充滿狂野氣息,幾乎要看得人失魂。
 
  「我不相信,那種地方除了挖石油還能做什麼?而且沒有那邊的國籍根本什麼也做不到。而世上皆知,阿拉伯世界是永遠不會讓外國人入籍的,比你們台灣的身份證難拿不只數百倍。」
 
  「是。台灣不輕易讓外國人成為國民是因為台灣實在大小,已經是世界人口密度第二高土地,不能再容納更多人了。而阿拉伯世界則是因福利太好,自閉成性,死不讓外國人賺錢享福利。但進入阿拉伯世界的方法有很多種,例如我們成了夫妻,你也有權申請成為台灣人一般。」
 
  鐘迅倏然了悟。
 
  「哦!原來你要去親自瞭解一旦大哥去了阿拉伯,會受到什麼款待是嗎?你怕有女人等在那裡!也怕大哥又為了生意而把婚姻當籌碼?」
 
  她白了他一眼。
 
  「這或可稱為我擔心的事之一,但不是我的重點。不只是在中東,我想鐘適那樣的人,一輩子都會有美人來傾心,反正他單身。我只是想知道他在做什麼,與什 麼人共事,並且真切的知道他人會在那裡。」那樣一來,她才能在五年內放心侍在台港之間吧!思念或許會氾濫成災,但終會安定於他的平安無事。那才是最最重要 的呀!
 
  「而且一旦他身邊有不錯的女人出現,你便可破壞一番。」鐘迅又湊上一句。
 
  「我沒這麼想。」她別開頭。
 
  「如果他真的動心了,怎麼辦?你等於在做白工。」即使已結了婚,他仍一如當初的反對她這麼做。
 
  「造福他人,何樂而不為?在這一次的賭注中,我認為我有六成的勝算,而我一向幸運,你可以放心。」
 
  「我還能怎麼說?反正木已成舟。」
 
  「好了!」她坐正身子。「我要談的是我們日後夫妻的相處模式。」
 
  他戒慎的盯她!
 
  「我不履行上床義務的!」
 
  嘖!活像他會被蹂躪似的!她簡直想掄拳揍人!好稀罕嗎?他那種瘦體型哪比得上鐘適的有看頭!
 
  「只要別讓他知道我們從未有親密關係就行了,誰耐煩與一根竹竿在床上滾來滾去。」
 
  這個身高體重都不夠看的妖女居然在侮辱他!鐘迅的眼睛當下瞪成銅鈴的形狀。
 
  「嘿!你很過份哦!」
 
  「難道你想脫衣以證明自己不是竹竿?好呀!請脫。正好讓我比較看看與你大哥的裸體有何不同。」
 
  好男不與惡女鬥!鐘迅動心忍性。屁也不敢放一個。世風日下,會被強暴的不只是女人而已。他不想與這可怕的女人有所牽扯,更別說她算起來是他的大嫂。
 
  「方笙,別玩了,請直說了吧。」
 
  「好,言歸正傳。」她也收起玩笑之心,「蜜月期間,我們撥五天去阿拉伯,沒問題吧?」
 
  「當然。」不然還能怎地?她根本是一言堂。
 
  「蜜月之後,你馬上去台灣任教,並且籌備小劇場,而我留在香港。你想,有什麼合理的解釋可以給鐘適去信服?」
 
  「不是講好了?讓大哥認為你一心想成全我的藝術生涯,甘願不顧一切的扛起我的責任,愛我愛到無力自拔……」太過於濫情的說詞終止於方笙嫌惡的表情投射而來之後,讓鐘迅都說不下去了。
 
  「他會信才有鬼!四年前你大哥早就看穿我是那種絕對不會吃虧受罪的女強人,又那會相信我會為了愛情捨生忘死的奉獻、不求回報?」
 
  「你的五年大計不正是反駁的好證據?」他閒閒的丟來一句。
 
  方笙搖頭。
 
  「那只是最終目的,而不是五年計畫的唯一原因。」
 
  「好吧!那你想營造怎樣的面貌給我大哥去傷心後悔?」相處了那麼久,鐘迅多少也能抓到她的心思了。
 
  不過在方笙又閃動算計人的光芒時,他由腳底板泛上冰寒的感覺告訴他,這妖女不會讓他太好過的。
 
  果然,她緩緩說了:
 
  「讓他感覺到你這個丈夫介意我不是處女,因而開始冷淡了我,遠走台灣,愛我卻又恨我不貞,更是深深嫉妒著我與鐘適曾有過一段情史。我要他永遠記掛著我 們的婚姻是否美滿,不管身在何處也依然擔心著我們過得快不快樂,這樣一來,他再也不會有心思去放在發掘其他美好女子身上。而且,有這樣的掛心之後,每當我 思念他,想聽他的聲音時。也不怕沒有藉口去找他、打電話給他,哭訴自己的不幸福是假,其實只是讓他別忘記我。」
 
  鐘迅幾乎快為她的老謀深算而發抖了!喉結上下滾動了幾次,才道:
 
  「你有沒有覺得自己的心態很像言情小說中破壞男主角戀情的壞女人?就是那種琵琶別抱之後,還對舊情人糾纏不清,死抓不放的女性敗類?」
 
  方笙笑得好燦爛!
 
  「唷,別說得那麼難聽,在鐘適身邊沒有出現所謂的女主角情況下,充其量我也不過算是一名美麗壞女人兼女主角罷了。您總不能要求所有言情小說的女主角清一色都是單純得足以陳列在稀有動物博物館吧?」
 
  「我看你才有資格陳列其中。」單純易得,奸詐難尋,他甘拜下風。
 
  「好說。」她拱手回禮,忍不住要得到他確實回應。「如何?你願意配合嗎?」
 
  「我有拒絕的權利嗎?」他好自憐的問。
 
  在方笙低沉優雅的笑容下,鐘迅也只得笑了。何妨呢?這樣的女子與大哥配成一對才叫天作之合吧!她耍的手段都是為了與大哥更接近。在她為他們兄弟做了那麼多之後,他這個坐享其成的人,是該出些綿力的。
 
  即使他表現出的「負心」可能會被足了拳頭——
 
  非同小可的,鐘迅猛然記起大哥曾經是合氣道大學組的冠軍,空手道練得也火候十足……
 
  喔……希望大哥能念在兄弟情深的份上,手下留情。
 

 
  碰!
 
  一聲巨響過後,帶出了更多乒乒乓乓的物品震落聲。
 
  鐘迅頭暈目眩的試圖對清焦距,待滿天星星散去之後,還來不及看清天花板的圖案,整個人彷若一袋稻米似的被提了起來!看到的是天生冷靜的大哥,此刻怒燃著兩盆烈火似的雙眼,早已把冷靜氣質焚燒殆盡。
 
  這是生平第一次,他挨大哥打;也是生平第一次,看到大哥狂怒到形於色的地步。
 
  由此更慘痛的足以證明那個小妖女確實佔滿了大哥不輕易讓人進駐的心。
 
  他的命好苦啊!偷得五年自由,卻要受皮肉痛,就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你說!你既然介意她的過去,又為什麼娶她!娶了她又丟在香港讓她為鐘家的事業努力,你可好了,獨自一人來台灣快活!阿迅,你一向是寬容又前衛的孩子,怎麼會做這種渾帳事?!」鐘適咬牙逼問,
 
  「她對你哭訴了?!」老天保佑他的演技有國際水準,千萬別穿幫啊!力持平板表情,冷淡回應。其實心底冷汗冒個不停,而且脖子也快被勒得無法呼吸了。
 
  「她不是嘴碎的人!」他放開鐘迅,回想著她獨自躲在公司休息室偷偷飲泣的一幕。她在他堅持追問下,只幽怨的冷言著丈夫冷落全拜他所賜。他也才知道一蜜月完,兩夫妻的情感也跌到谷底了。
 
  「你該疼惜她的,她全心全意為你扛起家中的事業——」他話未完已被打斷。
 
  「她根本是現代武則天!她扛起鐘家事業,大肆排擠功臣,收服我父親,為所欲為,人人還稱道我們鐘家有這種媳婦是福氣,誰知道她會不會存心把鐘家事業弄 成他們方家的?我或許不懂商業,但並不代表我看不出來她心思狡詐!她第一個開刀的人就是你,為什麼你還要替她說話?舊情難忘嗎?這不正好,我躲來台灣,你 們正好快活過日——」
 
  喔!又被揍了一拳!讓他跌在地上喘氣。
 
  鐘適嘶聲吼著:
 
  「不許你這麼想!阿迅,你不可以這麼想!全天下的人都可以胡思亂想的造謠,就你不行!方笙是個在商場上精明、感情上單一而脆弱的女子,你娶了她,就該寶貝她。她事事為你著想,你卻這麼回應她,這不是你的本性,你給我好好的待你的妻子!」
 
  阿彌陀佛!維蘇威火山爆發也不過如此吧?鐘迅不敢直視大哥憤怒而傷痛的面孔,怕演不下去負心郎的角色,別開了臉才道:
 
  「她忠貞?叫我相信一個無法把初夜留給丈夫的女人會忠貞單一?她獻身的男人恰巧又是我敬愛的大哥。你要我怎麼想?我根本是被她清純的表情騙了!」
 
  「婚前她可有隱瞞過你這件事?她有說她是處女嗎?」鐘適寒著聲音問。
 
  「我沒問,因為我以為她應該一如她外表的純潔無邪。」鐘迅深吸了口氣!「但她不是。」
 
  「天殺的!既然你介意,那你就放開她呀!與她離婚,別讓兩人都痛苦!讓她贖罪似的為你的事業打拚。為著你的恨而哭泣!你怎麼忍心?你一向是善良而且溫 柔的人。怎麼忍心傷自己妻子的心?」他吼著,難道他必須後悔的事還不夠多嗎?沒有及時抓住自己的愛。沒有認清自己的心,眼睜睜看心愛的女人嫁自己的弟 弟……最後,他要背負的十字架,居然是一段不幸的婚姻始作俑者為他?
 
  老天……不!他無法再承受更多心痛了!
 
  鐘迅摀住面孔,怕自己在兄長的沉痛表明下了所有的底,只好不看,抖著聲音低道:
 
  「我介意是因為我愛她,叫我怎麼放開她?給我一段時間去適應,讓我去想——呵!而你們也可以每天朝夕相處,我反正管不著!但我絕不離婚!想都別想!」
 
  「你介意我,是吧?如果我離開香港,不要打擾你們夫妻,是不是芥蒂會少一些?」收拾好自己的激動,他低啞的嗓音中有無限的疲憊。
 
  那裡會料到自己三十年來的生命,竟是以這種遺憾的方式宣告著一個段落的句點!而那個句點上。明白的表示了兩個字——失敗,
 
  「大哥——」鐘迅連忙坐直身。「離開?你要去那裡?」昨日通電話時,方笙告知大哥甫出差回公司,立即被老爺子叫入總裁辦公室,說是南美洲有市場要開 發,美其名是榮派他前去主持,實則徹底外放他到鳥不生蛋的地方,這是鐘重陽最中意的方法——不讓鐘適為人所重用。也不讓鐘適再涉足「華康」業務,讓他與商 界脫節,幾年後待他不能用,再讓他回來。
 
  這並不在方笙的料想內,但她沒有把握說服鐘重陽放人,而且死腦筋的鐘適說不定當真會接受,因此她說今天會想法子激鐘適來台灣,要他想法子趕人——只是 沒想到會有暴力場面出現。那妖女實在害死他了!但任務仍必須達成,因為父親的行為讓他這個為人子的也忍不住唾棄!大哥為鐘家做的已太足夠了,真有什麼恩可 以報,加加減減下來,反而是鐘家欠他了。
 
  他不會容許大哥所訂定的目標實現,說什麼四十歲以前任「華康」運用支使。四十歲以後才孑然一身的過回自己的生活。一個人的黃金歲月有限,不能這麼浪費的。
 
  因此,他今天無論如何也要打定主意逼走大哥,必要時反將那妖女一軍也可以,偶爾也該輪到她被嚇個半死才會公平。教她明白「天理」兩個字怎麼寫。
 
  鐘適抓扶起地上的弟弟,嘆了口氣。
 
  「你要好好對她,過去的就過去了吧。」
 
  「我希望我能做到,可是——」
 
  「阿迅,我要走了。老爺子派我去南美成立分公司——」
 
  「那還是在鐘家企業體內不是嗎?方笙看得到的地方!我知道,只要你還在『華康』,她心中永遠不會有我!因為你是她第一個男人!」他脹紅了臉低吼。
 
  鐘適深深看著他。
 
  「你不要我在鐘家勢力可及的範圍?還是不要我待在老爺子控制可及的範圍?」
 
  老天!他沒有演得太誇張而穿幫了吧?
 
  鐘迅連忙叫囂:
 
  「我不要你待在方笙看得到的地方!最好她永遠都不會提到你或看到你!」哦!大哥穿透人心的眼波太嚇人,讓他一點也不敢直視,能閃則閃。
 
  「阿迅,你要我離開鐘家對吧?」他探問。
 
  「是的。」還好還好,沒被懷疑!
 
  鐘適眯起眼。
 
  「好巧,昨天方笙也要我拒絕老爺子的指派。」
 
  「哼!誰知道她在想什麼!」冷汗又佔領了額頭。
 
  「你們夫妻蜜月時怎麼會去阿拉伯?」
 
  「好奇。有空就去了。」上帝,你在哪裡?
 
  「阿迅,你們不會同謀了什麼吧?」
 
  哦!好可怕的洞析力!在情緒波動的情況下還聞得出陰謀的味道。不愧是父親也忌憚三分的商界戰神!但他鐘迅可不能漏氣啊!何況他還是學戲劇出身的,怎麼可以演輸別人?
 
  他撐著倔強的死樣子,咬牙怒道:
 
  「這些你該去問方笙!當初她願意接受我的求婚,條件之一就是要放過你,也許我還該感謝有你的存在,否則我是娶不到她的,她根本還愛著你!為了你而嫁給我的!我這個窩囊丈夫當得還不夠徹底嗎?」
 
  「是這樣嗎?」
 
  鐘適心中大大震盪不已,抓住他的肩質問。放他自由也是方笙嫁鐘迅的理由之一?
 
  她難道不知道這麼做會使三個人全淪落到地獄去嗎?
 
  為了證明所言非虛,也怕大哥有更多時間思考,鐘迅立即加強動作,賣力的演出一名吃醋的丈夫——甩開大哥的手,叫道:「你可以去問她啊!反正我只是個白 痴,被犧牲在你們兩人的失敗戀情中,但是她還愛你。如果你不走,我永遠沒機會取代你在她心中的位置!大哥!你不是一向為我著想、讓我有求必應嗎?那你怎麼 忍心讓我痛苦?即使這不是方笙嫁我的條件之一,您以為我容得下自己的妻子與舊情人住在同一塊土地嗎?你為什麼不走得遠遠的?如果你疼我,就不該折磨我!何 況你的事業在阿拉伯,您早該去那裡的!不要再介入我們夫妻之中了!求求你!」
 
  實在演不下去了!鐘迅只能在吼完後躲入臥房內,以重重的甩門聲音表示出憤怒悲傷。
 
  也重重的震傷了鐘適的心。
 
  事情怎麼會失控成這樣?傷了他最重視的兩個人?
 
  鐘適沉重的心一片混亂,什麼也分析不了。即使那麼多的疑點待探索,但沉沉的哀傷浸滿他的知覺,他只能麻痹在自責的情緒中。
 
  方笙當真以他的自由為條件而下嫁嗎?
 
  鐘迅要他走是因為深愛方笙嗎?
 
  疑點牽繫著真相呼之慾出,但他卻無力深想。
 
  方笙愛他?
 
  方笙竟然還愛著他?
 
  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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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際遇]: ting0425在皇后街摔了一跤, 身上不見了現金5Ds幣.


 第八章 
 
 
  老天!鐘迅那小子坑了她什麼啊?見著鐘適凝沉的俊臉下暗伏著洶湧的波濤,來意看來不善。方笙再大的膽子也得提心吊膽不已!懷疑自己會不會陳屍在會議室。
 
  「你——有什麼事嗎?呃……如果沒有,我還有事要做,恐怕無法與你呆坐在這裡看風景。」
 
  「我只想知道,你為什麼嫁給迅?」他將她困在會議桌與窗檯的死角,不讓她有機會逃脫,尤其在他們還沒談完的時候。
 
  她垂下眼睫,不掩自嘲。
 
  「你不愛我,我只得嫁給尚稱得上喜歡的男人。」
 
  「這並不是你唯一能做的選擇。」
 
  「是,但阿迅是你重視的人,得到了他,等於也得到了某部份的你。」
 
  「你不是說一切都過去了嗎?你嫁迅的理由不該僅止於此,」他托起她下巴。不讓她的眼光再度閃躲。然而最最失策的是當她盈著水光的柔眸幽怨的投射入他心房之後,他的研判審視便消失殆盡,只想摟她入懷,撫去她的無助與淚水。
 
  「你把一切都弄亂了!」他低斥著,沙啞亦難成語。
 
  「我承認……」她苦笑。
 
  「你在報復我,對不對?」
 
  她點頭。
 
  「但你又想幫我,對不對?」
 
  她愣了下,想別開臉,卻忘了他堅持的手指早已握住她下巴,不容逃脫。她只得像只待宰的羔羊任他剝除防備,探知某些真相。
 
  最好的謊言不就是真假摻半嗎?九句真話挾一句謊話,才是說謊的上佳方法。必要時承認一點點反而好,尤其她面對的鐘適並不易把弄於指掌間,她必須很小心。
 
  「這樁婚姻總要有一些還算可取的地方。」間接的承認之後,她又接著說:「當然,我不是會毫無目的去犧牲奉獻的人。我倆不能當愛人,總也可以當朋友。何 況阿迅最敬仰的大哥,也就是我必須敬仰的人。如果能給你一些助益,何樂而下為?尤其得知老爺子並沒有給你合理的對待。也許你會怪我多事,但實際上而言, 『華康』不需要擁有太多將相之才。既然我已是鐘家人,而公事上我應付得遊刃有餘,就不該困住你的才能,應該放你去發揮自己的天地。特別是,我並沒有打算讓 『華康』的規模比現在大上好幾倍。」
 
  「你獨斷的行為卻以為別人該感激?」他冷聲質問。
 
  「你應該的,畢竟你離開了,對大家都好。在你心中的那隻天秤上,弟弟又比我重上幾分?你根本可以為鐘迅死,那麼對於離開香港的要求又哪裡為難得了你? 鐘迅介意我們的過往,你就會走開。而老爺子已不要你的助力了,何苦去南美洲耗掉你的黃金歲月?鐘適,我與迅相同的希望你這個大哥能為自己而活。」
 
  「你是以弟媳的身份在希望嗎?」
 
  「不然能如何?我已嫁人是事實。」她笑得落寞。
 
  「你希望我去中東,終生別再踏入你們的世界中嗎?」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堅持要問,更甚的想探知一些……什麼呢?他什麼也不清了!只有任心自己去堅持著,取代身子叫囂要擁抱她的渴望。他至少有這一點傲人自製,不讓身體去踰越,即使眼神已將她吞噬殆盡。
 
  她要他走得遠遠的嗎?
 
  「對。我希望你打出自己的一片天。因為那樣一來,你才是自由的,才會允許自己有愛人的能力,也才會得到幸福……而不會落得像我這種情狀。我希望……你 幸福,這種錯過……一次已太足夠了……」她聲音漸低,淚水又湧上,直氣自己胡言亂語要他幸福的渾話!如果他在別地有了幸福,那她的幸福豈不完蛋?!
 
  他抽出手帕拭著她的淚水。每次見她哭,心便隨之擰痛一次。身份上的不允許也制止不了他心中最真實的刺疼全來自這名美麗的女子身上。
 
  這筆帳,該掛在誰身上呢?是誰讓事情演變到這個地步?是她,還是他?
 
  糾結心思的種種,最令他在意的,居然是他突然問出口的話——
 
  「你愛我嗎?」
 
  方笙止住淚水,深吸了好幾口氣之後,聲音仍是哽咽:「一切都來不及了。」
 
  「你愛我嗎?」他要最確實的回應,緊繃的頤長身軀更加逼近她。
 
  「我愛你!但我會努力忘掉——」
 
  她的聲音被圍堵在他驀然壓下來的唇中,再也不得言語。
 
  這是踰越,這也是拒絕她的遺忘,更是——告別。
 
  身體依循心的旨意去行動。理智卻怒吼著他的天理不容行為——他竟在侵犯他的弟媳!他最親愛弟弟的老婆——
 
  事情為什麼失控到這個地步?
 
  再也沒有了!不再有他鐘適的立足之處了!香港、鐘家、華康集團,以及——方笙的心中。
 
  都不再有地方讓他立足。
 
  他是該走了,如每一個人所願的離開!
 

 
  待鐘適遠走中東後的一個月,鐘重陽才知道他養的那隻猛虎早已與人合夥成立了石油公司,並且盈餘頗豐。早已在歐洲奠定了基礎,前景大大看好。
 
  在氣得幾乎沒破口大罵時,他仍百思不解那鐘適何來的時間和金錢去投注其他事業?更匪夷所思的是,居然可以瞞過他精明的眼中!而且還進入了外商打不入的中東世界!
 
  難道他沒有把鐘適的才能徹底運用?他太過看輕了那小子的實力?還是他保存實力別有野心?
 
  也許他該慶幸的,因為鐘適似乎比他所瞭解的更加難測,幸好他沒有再重用下去,否則日後「華康」可能會落到他手上,那他鐘重陽辛苦一輩子打拚下來的事業不就白費?
 
  幸好他代兒子找了一房精明能幹的媳婦。
 
  那些小輩再厲害、再有能力。到底比不上他這在商場打滾一輩子的老手心思謀略,對吧?
 
  他鐘重陽永遠不會有犯錯的時候。永遠不可能!
 
  瞧!方笙是多麼棒的戰將呀!與鐘適完全不分軒輊,而且方笙因為是自己人,尤其令他放心不少。雖然令人失望的她並沒有帶方氏企業嫁過來,但不斷創新高的營業利潤早已平息他的不悅。他這一步棋依然下得完美無可挑剔。他這「老狐狸」之名絕非浪得虛名。
 
  沉浸在自我的優越感中,致使會議在進行些什麼,他都不甚注意,方笙主導全局直到散會後,打量公公好半晌,才微笑輕喚:
 
  「爸,您對今天的會議報告內容還滿意嗎?」
 
  鐘重陽回神,才發現偌大的會議室只剩下兩名助理與他和媳婦。清了清喉嚨道:
 
  「呃,很好。一切就照你的決定去做,等成果出來再向我報告。」
 
  「是。」她斂眉低應,不太想提醒這老頭子,今天的報告內容只是例行的報缶,根本沒有什麼決定得去做,了不起有幾項人事變動而已。
 
  鐘重陽拍了拍她的肩。
 
  「辛苦你了,有空放自己幾天假,去台灣與阿迅聚一眾。當初你實在不該為他說話的,要我給他五年的時間發展興趣,結果留你一人守活寡!」雖然心知肚明他那不成材的兒子根本是扶不起的阿斗,對公司沒有作用,但這麼說也不過是讓媳婦感激的手段。果然——
 
  「爸,沒關係的,我希望阿迅快樂,我就是愛他全身充滿藝術氣息,身為他的妻子就該助他完成所有心願,反正公司有我幫爸爸,而且阿迅每天都會打電話給我,那就夠了。」好肉麻的話,都快吐了!她在心中對自己吐舌頭,好惡!
 
  女人就是笨在愛情上!鐘重陽得意暗想。他的兒子至少有這麼一點用處。
 
  「但你們夫妻只通電話是生不出孩子的,我還等著抱孫子呢!」
 
  「爸——」她的面孔適時的飄上紅雲,惹笑了她的公公。
 
  「這樣吧!下個星期你去台灣住幾天,爸放你假。」在他老謀深算的心中,生下一個孫子是有必要的。那樣一來,媳婦會為了子女而更為「華康」效命,一輩子都不會跑掉了。因此他得打電話對兒子施壓一下,並為他們夫妻製造機會。
 
  「放假?可以嗎?」她裝出欣喜若狂的面孔。
 
  「當然可以,這幾個月來你太累了。」
 
  「爸,那阿迅的事……你真的不給他資助嗎?他只有教師的收入無法成立劇場。」
 
  說到這個他可氣了!
 
  「我已經給了他五年自由,他有才華本事,就該靠自己出名,休想要家裡出錢。有才華的人自會找到人讚助,這些你就別管了。小笙,爸希望你別偷偷匯錢給他。」他知道媳婦把她的薪水匯了一半到台灣。
 
  「是。」她應著。
 
  談話正好結束,她的秘書在門口叫著:
 
  「總經理,你的私人電話線響了,是少爺。」
 
  「哦!馬上來!」她跳了起來,才回身看鐘老爺子。「爸,我先回辦公室了。」
 
  鐘重陽連忙揮手,笑不嘴。
 
  「去去!小倆口好好聊。你們多恩愛一點。我也好早日抱孫子。」
 
  應觀眾要求的丟下嬌羞表情後,方笙一路作嘔的回到辦公室。
 
  「我是方笙。」她跌坐在旋轉椅上,幾乎是吁了口氣的接起電話。
 
  「方笙,我大哥匯了一筆錢給我,怎麼回事?」
 
  「你們有通過電話嗎?他知道你走投無路沒有資金的窘況嗎?」她坐直身子。
 
  「我以為是你告訴他的!昨天大哥來電話告訴我時,我好訝異。那他怎麼知道的?」鐘迅比她更訝異。
 
  「你是說你大哥不見蹤影一個月,首先想到要聯絡的人居然是你?你真好命呀,鐘大少!」祖傳秘方之方家醋味香傳千里。
 
  「喂喂!大小姐,別與我計較這個。大哥再關心我也不能娶我吧?你吃醋的對像似乎搞錯了。」
 
  「好吧,不談。你大哥匯了多少給你?」
 
  「五百萬,正好可以買一些硬體設備、訂製戲服。大哥說他資助我也是有條件的,必須要闖出成績,也要找到廠商贊助證明自己的能力。還有——還有不能忽略你太多,不可以冷落你,否則他會來台灣找我『詳談』!」
 
  方笙沉吟了下。
 
  「難道他布了什麼眼線在台灣觀看你的情形嗎?這倒有可能。」鐘適怎麼可能放心得下這個弟弟?
 
  「對呀!之前我們去阿拉伯的事他也知道了,事後怎麼想都想不透他怎會知道的。」
 
  對!那個也是方笙疑惑的地方。
 
  「鐘迅,你對鐘適的交友情況瞭解多少?」
 
  「一點也不瞭解。」回答得多幹脆!
 
  方笙對天花板翻白眼,這個溫室小子就沒一點好奇心嗎?兄弟倆那麼親,卻所知不多,二十年兄弟當假的呀?
 
  「OK,那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我們只能猜測他認得一些類似偵探的朋友。因為關心我倆的情況,所以托友人代為注意。那正好,因為老爺子不會對你資助一丁點,我正在傷腦筋呢!幸好錢的方面有鐘適頂著,不怕了。」
 
  「方笙,謝謝你。」電話那頭,鐘迅收起活潑的聲音,轉為深沉的懇切。
 
  「哎,我們是『夫妻』嘛!五百年才修來的福份哩。」她不以為意。
 
  「我深切期望你可以成為我的大嫂,真的。」
 
  她笑了,沒有回應,眼光望向窗外;櫛比鱗次的大樓以外,是一片遙遙不見邊際的海洋;海洋的另一端,有著她心愛的男人。
 
  要花多少時間才過得了這片海洋呢?當她跋涉過相思的那片海,至少要花上五年吧?
 
  她的青春就要老了,如果五年之後依舊是一場空。
 
  唯一能做的努力,就是別讓他對她有一刻或忘吧?這一點,相信她還做得到。
 
  他千萬千萬不能忘了她!
 

 
  如果說「五年」是一個刻板的制定,那麼提早到來的契機便是意外的驚喜!雖然這種情況不宜用「驚喜」來稱之。
 
  這一年的春天,方笙二十八歲,也是鐘適在離開香港四年後首度踏回這塊土地。原本他是立定主意不再回來的,但他不得不回來。因為鐘重陽已走完了他的生 命,享年六十四歲。每一位鐘家成員都聚集回香港——這也就是他不得不回來的原因:他必須為鐘迅與方笙爭取應有的權利,不能讓其他親族為了瓜分利益而將他們 生吞活剝。
 
  任誰也沒料到一世霸氣的鐘重陽會走得這麼快,恐怕連他自己都以為自己會活上一個世紀。但他的生理機能畢竟不允許,他仍因一次心臟病發而駕鶴西歸,根本連遺囑都來不及立下,也之所以在身後會造成這種混亂的場面,
 
  鐘重陽已入土十天了,分產吵鬧的聲浪反而更甚囂塵上,極是擾人。
 
  也許鐘重陽不是個好父親,但唯一的長輩撒手人寰,到底仍會令人悲慟。鐘迅回來奔喪後,一直寡言,尤其不理會大票堂兄弟,獨自待在房中,並不出來見人。所有紛擾的事件全丟給鐘適與方笙去擋——反正他原本就拙於應對這種事情,也從未在意過家產落在誰手上。
 
  然而鐘適是養子,方笙是媳婦,身份上都無法有充足的立場去主持家產的分配,這也是十天來吵鬧不休的主因。鐘家人們深怕這個野心勃勃的鐘適是回來搶劫的,找盡鎊種理由,在法律途徑上封殺他接掌「華康」的可能性。
 
  要不是鐘適忙著一切善後事宜,早已卯足了力氣清理這票蝗蟲,那容得他們一再叫囂?將他當劫匪來防著並不代表防得了,只不過他不予理會而已。
 
  四年來由於他與湯森全力的發展公司業務,他們的石油公司早已分佈歐美各國,而且都佔有一席之地。他們的採戡工程近來已延伸觸角到汶萊,儼然已成跨國大公司的型態,累積的財富不比「華康集團」少。他豈會將別人的財富看在眼內?要有野心,早就一口吞下了。
 
  鐘重陽的死,才算是真正解下了他背負的枷鎖。那個不可一世的老人再也不能操縱他如傀儡——並且為他所心甘情願。
 
  這個老人向來別有居心,但他收養他、培植他是不爭的事實。再加上他那善良的妻與敬他如親兄長的鐘迅,各有不同的情份,皆是恩澤。
 
  受人一朝恩澤,永生難以回報。
 
  可惜他執意的報恩卻傷害到了無辜的人,而且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兩個人。
 
  四年來方笙與鐘迅過著貌合神離的生活,並且常有許多時候還必須他千里迢迢的趕去台灣調節。每一個人都不快樂,而他是唯一罪人!
 
  鐘迅鬧過幾個小緋聞,方笙的淚水由電話線接連到中東、到他心中。然後他氣怒攻心的去台灣,四年來常是這樣的。再有就是一同為鐘迅的劇場而努力。
 
  如今鐘迅的「曠古」劇場已經營得有模有樣,不僅在台灣的國家戲劇院演過數回,更在東南亞巡迥表演深受好評。他成名了,但問題更多。
 
  美麗的少女天天繞著他轉,而方笙的淚水不斷燙痛他的心!
 
  這次回來不只是奔喪兼善後,他要好好解決他們夫妻的問題。鐘迅該長大了!再這麼孩子氣下去,他們夫妻永遠不會和平相處,並且——相親相愛。
 
  他們必須相親相愛的,如此一來,他才能放心,才能放下,才能……全心全意哀悼自己失去的、錯過的……
 
  「鐘哥,方笙小姐找您。」蘇珊•艾科卡溫純嫻雅的面孔在門邊出現。「您現在很忙,要不要拒絕?」
 
  「不,請她進來。」鐘適立即站起身,一反平日的沉穩內斂。
 
  蘇珊點點頭,訝然的發現那位名叫方笙的中國女子在鐘適的心中是不同的,不光只是弟媳而已!情敵意識由心中湧上,她前去指示方笙進辦公室時,眼光不禁閃著估量與些微的不善。
 
  「請進,方小姐……哦!應叫鐘太太才是吧?」
 
  「叫鐘大太好了,因為那是永不更改的事實。」方笙微笑以對,純真的笑容如春風拂過楊柳,但語意可深奧了!料這名外國美女猜不出來。
 
  走進鐘適的臨時辦公室——也就是鐘重陽生前的辦公地點。方笙順手關上門,笑道:
 
  「你特地由阿拉伯帶來的助理很美。」
 
  「她是個不錯的女子,也是一名貴族的千金。同樣是混血兒,幸而父親頗開通,讓她受西式教育,也讓她出外工作。」
 
  「讓她與男人共事,家人放心嗎?」她將手中的文件放在他桌上。
 
  「她是湯森的堂妹。算是自己人,不必避嫌。」他凝視她。「你特地來問這個?」
 
  「順便問問罷了。」她低下頭。作勢翻開文件。「主要是來討論『華康』的股東問題。昨日開會,他們一致決定要公推一名鐘家人出來主事,而我該退開——」
 
  「他們不敢,沒有人動得了你現在的地位!沒有人有權抹煞你四年來的成果。」他打斷她。
 
  「我並不眷戀現在的地位或成績。」她輕聲說著,抬頭讓他看到她眼中的無助,「再努力又如何?地位錢財又能表示什麼?鐘迅的心不在我身上,而我又沒孩 子。我不知道再待在『華康』能對我的生命交代些什麼。更多的權與更多的勢嗎?然後一輩子與那些貪婪的親戚周旋?這不是好生活。尤其……連愛也沒有,這種生 活只會是煉獄。」
 
  「我會與阿迅談,其實他是愛你的,你們夫妻需要的就是好好談一談!」他抓住她雙肩,保證的說著。
 
  她搖頭。
 
  「我已學到教訓,不該是我的,再執著也沒有用。我花了四年在初戀上,然而初戀並沒有給我好結局。我又花了四年去經營一段婚姻,可惜丈夫心不在此。一個女人笨一次已大可悲,再笨上第二次就真叫沒救了。但我至少知道凡事不能強求的道理。」
 
  鐘適的心一窒,聲音也為之緊繃。
 
  「你在暗示什麼?!」
 
  她搖頭,想掙開他雙手,卻被他抓得更緊。
 
  「方笙,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做什麼?也許你們的不幸我必須負全責,你的任性也逃不了責任!你太任性了你知道嗎?你執意的行為也傷到了我與阿迅!」
 
  她沒有回應他的激動,咬著粉嫩唇瓣,許久才輕輕呢喃問了聲:
 
  「你還愛我嗎。」
 
  「別問我這個!」他警告:「這不是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
 
  「你愛我嗎?」她纖手抓住他西裝衣領。渴求他的回應彷如她即將溺斃。
 
  「我不會回答你的。永遠不會!你只要乖乖當迅的妻子便成,沒有資格問丈夫以外的男人這個問題。」他回答得冷漠,將她的手抓開,兩人隔開兩步,卻像隔了長江黃河。陌生是他唯一營造的氛圍,藉以掩飾他的心悸與渴愛的吶喊。
 
  她深吸一口氣,心卻跳得失去篤定的速度節拍。
 
  「那是說,你不愛我了?不管我死活了?」
 
  「你只要與迅好好當夫妻就成了!」他口氣益顯嚴厲,不容他人反對。
 
  她眼光移到桌上的文件,最上頭那一張是離婚協議書,鐘適還沒發現,但那即是她來此的目的,也必須測試出他的心,就等他發現了。但他們還有機會相愛嗎?種種手段使盡,會不會只是一場空?
 
  「不談閒事了,其實只是來告訴你。我不再替『華康』掌舵了。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並不會令我眷戀。你可以爭取到鐘迅應得的財富,但不必計量我的,因為除了真心之外,我什麼也不要!」
 
  真心?誰的真心?鐘迅的還是他鐘適的?
 
  「這些我們回家再談,現在你心情並不穩,我不會與你談,明白嗎?」鐘適的口氣獨斷且煩燥。
 
  「明白。」她點頭,指了指桌上。「這些是重要企劃案,你過目一下,近來我沒有精神去做——」
 
  「我瞭解。」
 
  「那我下去了。」她沒再看他。轉身走出他的辦公室,並且在門板上後,無視於眾人的目瞪口呆,她以跑百米的速度衝回專用電梯,並且猜測鐘適會多久才發現。
 
  哦!唯一可肯定的,就是她不要是那個首當其衝承受他發火的人。鐘迅才該是第一順位。
 
  反正他消沉得也夠久了,給人罵一罵看能不能回覆一點人樣!
 
  果然,二分鐘之後,總裁辦公室傳出狂獅的怒吼,據說火焰直衝九重天,怪嚇人的。
 
  先知先覺的方笙早逃到公寓去避難了!那股怒火當然是送給鐘迅承受了。
 

 
  嚴格說來,鐘迅仍處在「父喪」的哀傷情緒中,實在不宜被人提著衣領興師問罪。拜託誰來體諒一下他的不幸好嗎?
 
  但反過來說,他不得不認命的想,凡是所有來自那個妖女的興風作浪,都必然第一個波及到他,讓他首當其衝的成為罹難者。
 
  眼前他的衣領被高高提起,一紙離婚協議書頂在他的鼻尖,這種狼狽還不算什麼,更可怕的還是來自鐘適冰冷如北極冰山的聲音:「你他媽的到底在搞什麼鬼?」
 
  「這——正如你所看到的。」他早就知道要離婚也不該趁現在,要不是可憐方笙已等了太久,照他想,最好等大哥回中東後再結束婚姻——否則他一定會被剝皮。
 
  「她哪裡對不起你,讓你在老爺子死後立即將她一腳踢開?」他從不以為鐘迅會是忘恩負義的人。
 
  一腳踢開?依他看,恐怕連上帝都沒膽子把方笙那種女人一腳踢開!瞧他們兄弟不就是血淋淋的鐵證?
 
  「大哥,我們之間無法培育出感情,浪費四年已足夠,不要再讓彼此痛苦下去了。」
 
  「當年你說過你愛她的!只要我離開你們。但四年來你一頭栽入舞台劇,根本沒有對你的婚姻下過努力!」
 
  「大哥,沒感情就是沒感情,離婚是成定局了。為什麼你會生氣?我看得出來你們依然相愛——」
 
  「你是為了成全我而退開的嗎?我不允許!我早說過我與方笙已經是過去式了!」一提到方笙,鐘適絕佳的冷靜便會瓦解,而且心痛永遠持續。因為她永遠是別人的,永遠不可能是他的!如今他已要不起,否則他就是破壞別人幸福的罪人!
 
  「你是要我們別離婚嗎?」鐘迅指著離婚協議書。
 
  鐘適並沒有立即回答,頓了許久,根本說不出違心之論,也吐不出心中真正渴望的。痛苦飛竄在深沉的眸光中,無法面對鐘迅坦率的臉,只得狠狠背過身,咬牙問。
 
  「事情怎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其實自四年前就錯了,對吧?
 
  鐘迅無法在大哥痛苦的眼神下依然去演戲,早已不管方笙的腳本,逕自道:
 
  「大哥,我對不起你!」他的大哥不應該再受更多的折磨了。而且……自首比較無罪吧?
 
  「不,是我的錯。」鐘適沉聲說著。
 
  「不是,大哥,我與方笙是有協議的!」他走到兄長可以看到,卻不容易打到的地方開始告白。
 
  鐘適由他心虛的表情中開始感到無比的不對勁,他疑問:「當初她嫁你本來就有協議了,不是嗎?一來讓你得到五年自由。二來讓我不再盲目的報恩下去。」這些他早已知道。
 
  「可是,單純是這樣,對方笙有什麼好處?」
 
  「她可以報復我,讓我後悔沒抓住她。」鐘適只能推測出這一點,因為這也是方笙一再強調的——恨他!
 
  鐘迅搖頭。
 
  「大哥,您以為方笙會做損人不利己的事嗎?她是個成功的商人,只會努力於雙贏,而不會投注心力於兩敗俱傷。」
 
  「是,所以我認為她還愛著你!對你有好感,否則不會為你爭取到五年的自由!沒有女人會這麼做!」也就是這一點讓鐘適心痛如絞的認定了方笙已不再是他的。
 
  這方笙可真會故佈疑陣,弄得人暈頭轉向!鐘迅好笑又自憐的招供:
 
  「大哥,請原諒我,我對不起你!」
 
  「那你就好好的愛她!」鐘適強制的下命令。
 
  「請聽我說完。」他決定一鼓作氣。「事實上她為我爭取到五年自由是為了引誘我參與她的計畫,那五年可以說是我分得的利潤。如今提早離婚並傷不了什麼人,反正能支配你人身自由的人已經過世了,她不必再替代你為我們報答恩情。」
 
  「什麼?她——報答?她憑什麼?!」如遭雷殛,鐘適凶狠的抓起鐘迅,「你給我說清楚!」
 
  「呃……」好可怕!「如果您不介意,我想方笙可以給你更詳實的答案——」
 
  「我找過她了!她兩個小時前已搭機回台灣了!」方笙是早已料到有這種後果,率先逃掉嗎?他還以為她傷心得無法面對任何人,結果……哼!
 
  可惡又奸詐的妖女!哦,大哥的怒氣好嚇人!
 
  「其實,四年前方笙早就以您的妻子自居了,偏偏你不願娶她,讓她傷心不已。只好呃……一邊報復一邊代你排除枷鎖,放你自由,卻也不打算讓你好過……那 個女人十分狡詐深沉由此可見。大哥!我發誓四年來方笙向你哭訴的緋聞都不是真的!她只是想看你,想要你永遠掛心我們這對假夫妻,那樣一來你就不會有閒工夫 去注意別的女人了。一切都是她的計畫,我非常無辜的被威脅參加,不過我仍誓死堅守我的貞操,不讓她有機會蹂躪我!……」事到如今只有努力脫罪,以免明日成 為被販售的叉燒包!這是方笙幹的好事,她要自己收拾!
 
  哦!老天,他還是個乍逢父喪的帶孝男,拜託還給他哀悼的安靜空間好嗎?尤其以他目前的哀傷實在不宜被揍、被、被扁、被……
 
  砰!
 
  才想著哩!兇猛的拳頭便輪上他英俊的臉。他一路往後跌到酒櫃上去掛著哀號。
 
  「你是說一切都是假的?都是那妖女玩的把戲?四年來耍得我團團轉?然後你相信陪著她演才是能讓我自由的最好方法?!」鐘適氣沖牛耳的吼了出來。
 
  鐘迅連忙招供順帶懺悔。
 
  「是是!全是方笙的主意。大哥,我誤交匪類年幼無知,請你原諒我這個單純天真的弟弟。」
 
  一把火燒得狂炙,教他幾乎說不出話來!
 
  這一切居然只是個笑話?是那妖女的計謀?那他像白痴似的擔心他們,為他們夫妻奔波,並為著他們而心痛,更為方笙的已婚身份而懊悔不能成言……都是沒必要的事?都是那妖女刻意營造的?
 
  她沒有愛上別人?她只是假結婚?他捉弄他四年。她也愛他——一直愛他,可是又為了他的固執而氣他——
 
  這些結果呈現出來令他又怒又喜,居然不知該用什麼心情去面對。
 
  老天垂憐——她愛他!她未曾屬於別人。
 
  天大的謊話,也令她玩弄他的情緒於指掌間!
 
  他該有什麼正常的反應?捏死她再吻活他?
 
  眼見大哥臉色青白交錯,悲喜交集,鐘迅忍不住小心翼翼的問:
 
  「大哥……你要去台灣找她嗎?她計畫這些都只是想成為你的妻子。」
 
  鐘適極力沉澱下所有浮燥,先攔下受玩弄的情緒與她尚愛他的狂喜。平靜思索了下,唇角詭異的揚起——
 
  「她不會永遠都順利的。」
 
  「怎——怎麼說?」奇怪!大哥的奸笑居然與那妖女一式一樣絲毫不差。
 
  「我不會去台灣揪人,也不會兩相告白。」
 
  「那——你要怎麼做?」鐘迅問得更小心。
 
  鐘適閒閒笑道:
 
  「什麼也不做。」
 

 
  奇怪?回到台灣已經二個月了,為什麼香港那邊一點消息也沒有?
 
  報紙上倒是約略的報導「華康」新局面是第二代的大房長子接掌了主事地位,但家族內鬥仍持續著。沒人提到鐘適,也沒有提到鐘迅。他們的消息似乎被刻意壓了下來。
 
  方笙心下漲滿了忐忑。目前情況到底怎麼樣了呢?每天撥鐘迅的專用電話也找不到人,台灣的住處也沒人接。
 
  難道她料錯了?她的離婚能帶給鐘適的震撼有限?情況真是該死的不對勁!否則她不會連鐘迅都聯絡不到。她可以料定鐘適會知道真相,也會狂怒難休,但他卻沒有來台灣與她算帳,令她失算。
 
  如果他氣她且愛她,就會來找她。但如果他氣她並且鄙夷她——那她就完蛋了!他不是那種會原諒別人耍得他團團轉的男人。
 
  雖然是以愛他為前提,但她確實是耍盡心機。不能料定的壞結果,可能就是她的報應了。
 
  忐忑的心開始揪結不開,她知道世間沒有絕對美滿的結局,但她尚沒有面對惡耗的心理準備。
 
  他可千萬不要放棄她呀!
 
  鈴——
 
  電話聲由左方桌子上響起,嚇飛了她不定的心思。她沒好氣的執起話筒:
 
  「我是方笙。」
 
  那頭傳來鐘迅氣急敗壞的聲音:
 
  「我是鐘迅!方笙,你聽我說,我大哥氣壞了!他不能原諒你的欺騙,所以他決定與一個女人結婚,用四年的婚姻來回報你的『用心良苦』!帖子已經印出來了,我傳真給你看。我大哥盯我盯得很緊,我不能多說,因為他說不能讓你知道。我掛了,拜!」
 
  「什麼?喂!鐘迅你敢掛——」那頭「嘟」的聲響取代了一切。
 
  他要娶別個女人?他敢因為賭氣而去娶別個女人?她要宰了他!
 
  將電話掛好並調成傳真,不一會傳真機吐出一張帖子的內容。她眯著眼看新娘人名:
 
  新娘:金玉斐
 
  好樣的!四年前她可以阻止他們結婚,四年後又那怕阻止不了!方笙直立起身,抹掉眼邊的淚,準備赴港戰鬥去也。鐘適可以氣她、怨她,但不許以行動來傷她的心。
 
  他要報復可以,結婚後——而且新娘是她,隨便他怎麼報復都行,他今生的新娘非方笙莫屬!
 

 
  「他在哪裡?!」
 
  四小時後,方笙人已在淺水灣的鐘家大宅。報上指出「華康」的掌門人已非鐘迅這一支,那她便省了去猜測鐘適的人會在那裡。經傭人指點,她直奔和室揪出正沉浸在創作中的鐘迅。
 
  「找——大哥?」鐘迅低問。
 
  「廢話!」方笙溫柔笑容中含著殺氣。「他人現在在香港嗎?還是在美國?阿拉伯?」她機票全買妥了,就等確定地點後大舉殺去。
 
  鐘迅揚口正要說什麼,突然住了嘴,連忙背過身去,不理會殺氣騰騰的方笙,以及——站在和室門口的那尊門神,也就是鐘適。
 
  「你說呀!你有膽傳真帖子給我,就要有膽子讓我知道他人在哪裡!我要是會放任他與金玉斐結婚,我就不姓方!」見他不應理,方笙便要衝上前拉他轉過身——
 
  不料一雙大掌早一步由她的腰側伸來,牢牢箝制住她的腰身,讓她整個人貼入一具雄壯的懷中。
 
  她震驚的別過臉,見到的正是鐘適面無表情的臉。
 
  「鐘……適?」
 
  「誰要結婚?」他低沉地問,並挪出一手拎住正要往外面遁逃而去的鐘迅。
 
  「沒有嗎?那印好的結婚喜帖——」她連忙伸手抓出口袋內的傳真紙。
 
  「怎麼回事?」他問的是鐘迅。
 
  鐘迅嘿嘿傻笑,小心撥開兄長的手,退到門邊才道:
 
  「我是看你們這樣冷戰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才拿出四年前印好的帖子使了點小計謀。至少你們可以面對面談話了,不打擾,我與人有約……」閃出門外,不忘體貼的拉上紙門,溜之大吉去也。
 
  室內,自是只剩下低頭看傳真紙的方笙,以及深深凝望佳人的鐘適。
 
  此時此刻,是他們真正以自由身相對、擁抱在一起。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事啊!毫無忌諱的互摟,不必在意世俗的規矩與不倫的批判。
 
  「看完了嗎?」他低問。
 
  她硬著頭皮迎向他的眼光。
 
  「呃……日期果然是四年前。」她居然被騙了!
 
  他無語的盯視她,雙手摟得兩人更加貼近,幾乎聽得到彼此心跳的吶喊聲。
 
  她只得又吶吶道:
 
  「你還生氣嗎?」看來依舊很生氣啊!
 
  「嗯。」他不置可否的應著。
 
  「對不起……當時……我只能用那種方法……」她吞了下口水。「無論怎麼開脫,我依然無權去逗弄你。」
 
  「但你仍是做了。」他冷哼。
 
  他不原諒她是嗎?眼淚浮上眼眶,她抽了抽鼻子。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原本還想讓她擔心得久一點,但鐘適發現自己永遠無法對她的淚水免疫。沒兩三下就原諒了她!
 
  畢竟一切行為都是為了愛他,否則她何必浪費四年青春?以及另外四年的暗戀?
 
  他低下頭輕吻她顫抖的唇,一下又一下,直到她收住淚水,與他沉迷其中,火熱了起來——
 
  許久,她才道:
 
  「只要你原諒我,我再也不動歪腦筋了,我發誓。」他的吻,是不是代表著原諒?
 
  鐘適微笑了起來,百感交集道:
 
  「傻丫頭,也許我還該感謝有人肯為我費盡心力呢。」
 
  「你不氣了?」她悄問。
 
  「氣了二個月了,那能不消。」
 
  「那——你——會娶我嗎?」
 
  他看著她,眼光突然移至她領口,伸手拉出一條細金,那墜子,正是他當年給她的戒指。
 
  「我有什麼好呢?方笙?」他將戒指套在她手中。
 
  「我只知道我愛你。」她固執的說著。
 
  「傻瓜!看來精明,卻傻在這一點。」他嘆息,胸臆泉湧著幸福,讓他幾乎承受不住。「讓我——也不得不愛你、屈服在你編織的情網中。」
 
  她的心倏地高揚!
 
  「你仍愛我?!……不對!」她的笑容立即打住。「你根本沒去台灣找我!」
 
  他放聲大笑,回道:
 
  「小妖女,既然打一開始就是你在追我,何妨讓我們的結局也是由你來追我寫下句點呢!並不是凡事都在你算計中呀,女人!」
 
  他壓下的深吻,讓方笙無從發言與抗議,她只能以深情的回吻表達她的喜悅與愛意。
 
  能有這樣的結局、能夠相愛,其他細節又有什麼好介意的呢?
 
  至少她如願的擒到了她的郎君,就是徹底的勝利了!暈眩在情潮波湧中,耳邊依稀傳來低吟淺唱——
 
  如何讓你遇見我,在我最美麗的時候……
 
  那是席慕蓉的詩,也是每一位女子的衷心所盼。
 
  而她已遇到了他……在她最美麗的時候……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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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記心情 


  下雨天。
 
  三月初的雨,來得出乎意料外的猛烈。天空的烏雲,像是一條永遠擰不幹的濕毛巾,在早來的雨季中,主導著初春的色彩。
 
  下雨天向來是開稿伏案天。
 
  書案的左方,洞開著一方窗口,平日收納陽光入室內,鳥語啁啾聲由窗外糾纏的電線上揚起,即使只是尋常的麻雀;而向來,麻雀常被形容為吵雜的代名詞,但在都市裡,任何天然的聲音,都珍貴得令人感恩!幾乎像是為我演奏似的,每日每日,總是有麻雀聲來活潑我的窗口。
 
  這是天晴日光好時會有的景緻;但下雨天自是截然不同。
 
  陰霾的天空閃著春雷的怒吼,驚蟄了天地萬物的甦醒。天與地之間,都溢滿銀絲匯成的水氣。吵雜的人聲散去了,鳥語隱遁,車聲漸稀,僅剩的些微聲響,全被嘩啦滂沱的大雨聲給掩蓋了過去。
 
  單一的,獨佔的,彈起自己的樂音,不讓其他雜音專美於前。
 
  向來不在陰天出門,倒不是怕弄濕了自身。只因敬畏著種種天候節氣的轉變,總是呆立於窗口,怔怔出神不能自已,讚歎吧!那樣神奇的景象。
 
  很難去界定雨天帶給我什麼思緒或心情。只是總會忍不住提筆,對著格子爬出我的故事、我的心情、我的悲傷與我的快樂。
 
  那樣子幾近著魔的任其流瀉,混亂的組合力卻往往出乎意料的揮灑出較令人滿意的作品。
 
  在非關長篇小說的筆耕世界中,我有兩抽屜的心情記事被珍藏了起來。很難想像不愛寫日記的人(事實上看到日記本子就開始打盹,病情嚴重)會勤於記下心情,居然也將溢滿成災,又得清理一番。
 
  依然是下雨天。無處可去的天候沉靜住了叫囂的靈魂。我又伏回案上,看我的雜文,回味我的心情,沉澱多日來的紛亂心思。在三月末,清明尚未到來的雨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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