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腐女,我不得不歎息...
我自問平日看的BL都有清水肉文激H...父子兄弟人獸師生...
但我都能分清現實與虛構之別...
就算多愛那人,都應該等那人成年後,雙方你情我願才可發生性行為嘛~
更何況,被告身為教師而且被告更是不清楚自己對受害者的感情~
如果以一句"一時胡塗/衝動"就可以胡作非為,不經大腦思考,
豈不是與禽獸無別?!
雖說個人而言,我明白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但被告真是太遲醒悟...
我從不反對同性戀(更是支持同性戀),年齡差別也不是大問題,
但被告對受害者並沒有作出安全措施加上多次侵犯,
對受害者而言不只是生理還是心理上的創傷...
最讓我歎息的,只怕這事之後,人們會更歧視同性戀(而且本來已是十分抗拒...)
被一個不知自己是否同性戀的人(即被告),
而令社會對「接納同性戀」一事退後一大步,
真讓作為腐女並支持同性戀的我感到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