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5日 上午6:14
〔自由時報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小學生竟騎單車上國道,還好只騎了約40公尺警方就及時發現,救了一命!
裝上學 清晨5點出發
彰化縣一名小四男學童,想要去南投阿公家玩,前天清晨竟異想天開,獨自騎單車,循著爸爸開車載他的印象,騎上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3號)和美路段,男童橫過高速公路,騎在內側車道,車子往來頻繁,險象環生,還好國道警方及時發現攔下男童,化解虛驚。
國道警察局第七警察隊表示,10歲男童日前曾和爸爸去南投阿公家玩,男童玩得很開心,當時向爸爸說不想回家,不過,男童的爸爸還是以週一(昨天)要上課為由,帶男童回家。
警方表示,男童住彰化線西鄉,阿公住南投市,兩地開車經由福高的距離約40多公里,車程也要40多分鐘,心有不甘的男童天真以為去阿公家不遠,昨天清晨5時許,男童趁父母仍在睡覺,穿制服、背書包假裝上學,偷偷騎著單車外出,打算循爸爸開車的路徑去找阿公。
騎40公尺 被警發現
男童騎了5、6公里的市區道路,騎到福高和美交流道匝道入口,再沿著匝道騎到匝道口匯入福高車道槽化線,當時雖天未亮,仍有車輛疾駛而過,男童不顧危險地跨過槽化線連闖3個車道,騎進內側車道和中央分向島的緩衝帶,繼續向前騎。
表情無辜 不知違規
男童在緩衝帶騎了約40公尺,一輛警車巡邏經過,發現前方居然有男童騎單車,趕緊追上,示意停車,男童回頭看著警察叔叔,表情無辜,不知道自己闖禍。為了安全起見,員警讓男童坐上警車,由員警抬男童的單車到外側路肩再裝載上車。
男童的父母接到警方通知嚇了一跳,急忙趕到國道七隊,看見男童平安鬆了一口氣,原想責罵,聽到男童解釋是想阿公才做此事,反過頭來婉轉告訴男童,「萬一出車禍,你叫爸爸、媽媽怎麼辦?」
罰3千 父母還得上課
男童向警方表示,不知道單車不能騎上國道。國道七隊表示,機車行人不得上高速公路,一旦誤闖國道,可依法開出3000元罰單,未滿14歲以下,法定代理人需上交通規則的教育課程;警方也提醒家長和學校平常應灌輸學童交通安全常識,避免憾事發生。
--------------------分隔線-----------------------
孩子你有這麼想ㄚ公嗎...連書都不讀了這樣不行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