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體「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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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體為一種漢字字體的結構,與合體概念相對。指漢字結構中,僅含有一個單獨形體、不可分析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形體的字。其形體結構完整,難以拆解分析其讀音或字義。這包含著六書中所歸類的象形、指事字。「獨體」與「合體」之分最初始見於宋朝鄭樵的《通志·六書略》中。其中載道:「獨體為文,合體為字」。獨體字是合體字構成的基礎[1],又稱為「字源」。
獨體字亦常作為其他字的部首,如「木」字成為「樹」、「樟」、「榕」等字之部首。
釋義《說文解字》段注:析言之,獨體曰文,合體曰字,統言之,則文字可互稱。
因此最早獨體字稱為「文」(通「紋」),衹有合體字才稱為「字」,今日已不區分,統稱「文字」。
範例象形:文、龜、木。
指事:上、下、刃。
數量獨體字是漢字的基礎部件,如同拼音文字的字母一樣,組成其它所有漢字。因而佔整個漢字的比例很小,在常用漢字中不超過5%[2]。
參考資源1.^ GF0013-2009《現代常用獨體字規範》.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2009-3-24: 第1頁 (中文).
2.^ 獨體字溯源(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