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羅馬帝國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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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羅馬帝國是一個奇特的國家,它是由羅馬帝國概念、基督教共同體與日耳曼民族傳統雜揉而成的國家。後人往往以伏爾泰對它的批評(神聖羅馬帝國,既不神聖,亦非羅馬,更不是帝國),來說明這樣一個國家,但這並不能表示這樣一個國家的全貌。
畢竟隨著不同的時代,神聖羅馬帝國存在著不同的面貌。
神聖羅馬帝國的建立
神聖羅馬帝國的建立,一直以來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是公元800年查理大帝被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開始;另一則是公元951年,德意志國王鄂圖一世被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開始。
西方學者大多採前說,而東方的學者則多採後說,以下也採後說,以省略混沌難明的加洛林王朝歷史。
在東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絕嗣之後,原屬東法蘭克王國的五個部族公國,便從公爵中推舉了與加洛林家族有血緣的法蘭克尼亞公爵康拉德為德意志國王。
然而,康拉德一世由於與其他公爵的對立,使得德意志仍舊飽受北方的諾曼人與東方的馬扎兒人的侵擾。
因此,康拉德死後主動將王位讓予王國內最為強大的薩克森公爵"捕鳥者"亨利。
亨利一世接任後,德意志王國在其統治下,王權被進一步地強化了。而他的兒子鄂圖一世也因而順利繼承王位。
鄂圖一世繼承了德意志王國後,他以實力將五個部族公國團結在一起,並擊敗北方與東方的強敵。
此後更依循著查理曼在公元800年的模式,穿越阿爾卑斯山,征服北義大利,解救羅馬教皇。
最後公元951年,鄂圖一世正式被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神聖羅馬帝國正式建立,雖然此時他的國名只是被稱為「(羅馬)帝國」。
政教之爭與霍亨斯陶芬家族 v.s. 韋爾夫家族
在薩克森王朝時,父子傳承的血統繼承原則大致上被各部族公爵所承認。
然而,到了王朝末期,由於薩克森王朝絕嗣,因此帝位便由公爵們推舉法蘭克尼亞(薩利恩)的康拉德二世為國王。
然而,幾代之後,薩利恩王朝絕嗣後,王位轉在薩利恩家族的兩個戚族─較為強大的韋爾夫家族與施瓦本地區的霍亨斯陶芬家族─之間產生爭端。雖然,霍亨斯陶芬家族較為弱小,但是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康拉德三世,仍舊被諸侯們推舉為王。
早在薩利恩王朝時,皇帝便因宗教諸侯的授任問題與教皇發生衝突,皇帝亨利四世便在與教皇的鬥爭中落敗,而被迫赤足在大雪中前往在北義大利的卡諾莎城堡(該城堡為當時教皇情婦的居所),向教皇懺悔他的魯莽之舉,此舉史稱「卡諾莎之辱」,這次的事件也使皇帝的威信大受打擊。
到了霍亨斯陶芬王朝時,由於韋爾夫家族與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恩怨,而更加複雜化。
因此,為了調和兩大家族的紛爭,諸侯推舉了出身霍亨斯陶芬家族,但母系是出自韋爾夫家族的弗雷德里希一世(巴巴羅薩)為帝,企圖化解兩大家族間的恩怨,然而,這仍舊是徒勞無功的。
雖然,兩大家族的紛爭,在弗雷德里希一世放逐韋爾夫家族的獅子亨利(他是帝國最大的貴族,同時擔任薩克森與巴伐利亞兩地的公爵)後,獲得暫時的解決,但日後兩大家族的恩怨卻因教皇的參與,而更加複雜。
弗雷德里希一世是神聖羅馬帝國知名的皇帝,他積極推展他的義大利政策,全力越過阿爾卑斯山,經營在義大利的帝國領土,並與教皇展開長期的鬥爭,也導致了北義大利城邦間/內分為圭爾夫派(教皇派)與吉柏林派(皇帝派)。
兩派的混戰,使得義大利長期陷於動蕩(我想也正是這樣的背景,為莎士比亞提供了《羅密歐與茱利葉》,蒙特鳩家族與卡布雷特家族世仇的遠因)。
在弗雷德里希一世後,教皇一度將韋爾夫家族的鄂圖四世推上帝座,然而很快的,取得權力後的鄂圖四世就不再恭順於教皇。於是教皇只好再度擁立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弗雷德里希二世為帝,而廢黜了鄂圖四世。
弗雷德里希二世即位後,將他的重心放在他的出生地──西西里,專心經營他的義大利國家,嚴重地威脅到教皇在義大利的權力。弗雷德里希二世雖然在與教皇的鬥爭中,佔有上風,但他的義大利政策,卻使在德意志的諸侯得以獲得最大的自由空間,此後德意志的諸侯們逐漸不受皇權所制約。
因此到了霍亨斯陶芬王朝絕嗣後,帝國便陷入長期的"空位期"。
大空位期
雖然字面上是指沒有國王/皇帝的時期,但事實上,在這一段時間,神聖羅馬帝國是有一連串的國王與皇帝,而且他們往往是由不同的諸侯集團選出的,有時同時有兩、三個國王/皇帝同時存在。
被選出的國王也不限於德意志諸侯,像英格蘭國王亨利三世之弟,康瓦爾伯爵、卡斯提爾國王阿豐索均曾被提名為國王。
在大空位期中,皇權進一步下降,諸侯們傾向於推舉外國君王或弱小的諸侯為皇帝。
到查理四世登基後,他企圖重整帝國秩序,於是於1356年的帝國議會上頒布《金璽詔書》,規定往後皇帝選舉由七個選侯所把持,並重新釐訂帝國等級。
雖然,詔書有不少部分並未被遵守,但其關於選舉的制度卻被保留了下來。
《金璽詔書》頒布後,帝國便成為伏爾泰所調侃的模樣。神聖羅馬帝國的瓦解進程,雖然從大空位時期便已開始,但《金璽詔書》卻暫緩了這一進程。
哈布斯堡王朝世襲
哈布斯堡家族初為一弱小諸侯,在魯道夫一世獲選為帝後,他們便亟思將帝冕保留在自家手上。
但是,魯道夫始終無法如願。然而透過幾個世代的努力,與巧妙的政治手法(當然也包括巨額的賄款),在阿爾伯特二世以後,除了偶爾幾次帝座落於外人之手外,皇帝之位幾乎全由哈布斯堡家族保有。
宗教改革與三十年戰爭
16世紀,馬丁•路德在維騰堡揭示了《95條信綱》後,掀起了一連串的宗教改革運動,與接踵而至的宗教戰爭。
而這一重大的風潮,德意志首當其衝,帝國由於新舊教信仰與外國的王朝利益問題(哈布斯堡王朝與法蘭西•波旁王朝的長期對立,與新興的瑞典•瓦薩王朝對哈布斯堡王朝北進的擔憂),掀起了三十年戰爭。
初起哈布斯堡家族與舊教諸侯們取得勝利,但隨後信奉路德宗的丹麥與瑞典先後參戰,改變了戰局(特別是瑞典的參戰)。
雖然,丹麥仍舊戰敗退出,瑞典也喪失了他們的國王─北方之獅•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斯,但是新教聯軍卻在信奉舊教的法蘭西王國經濟與軍事支持下,擊敗了哈布斯堡家族的大軍。
此戰後,所簽署的《西發利亞條約》正式給予各邦獨立的外交與軍事權利,德意志邦國除了仍歸屬於神聖羅馬帝國外,已與一般的獨立國家無異,自此神聖羅馬帝國便已名存實亡了。
神聖羅馬帝國滅亡
這一名存實亡的帝國後來便一直延續到1806年,最後一任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弗蘭茨二世在拿破崙的壓力下,宣布解散帝國,而滅亡(其實,拿破崙的法蘭西第一帝國,在很大的程度上,便是神聖羅馬帝國的翻版。
他的皇儲稱為羅馬國王、以"鷹"為帝國象徵、皇帝的加冕禮....等)。
神聖羅馬帝國解散後,在德意志的土地上,先後成立了西發利亞王國、萊茵邦聯、日耳曼邦聯、北日耳曼聯邦等「國際組織」(因為他們仍舊是各邦並立,同時也是帝國解散後的替代品),甚至於後來建立的德意志帝國(第二帝國)也是如此。
神聖羅馬帝國的國號
自帝國肇建以來,國號並無固定的稱呼。
在神聖羅馬帝國建國之初,帝國是沒有任何稱號的,在當時神聖羅馬帝國被視為西羅馬帝國的重建。
從弗雷德里希一與教皇展開爭執起,他將帝國國號定為「神聖帝國」,但由於在霍亨斯陶芬王朝皇帝們的稱號仍有「羅馬皇帝奧古斯都」的頭銜,因此帝國也就被稱為「神聖羅馬帝國」,此一用法為後世的歷史學家所採用,用以區別西羅馬帝國與神聖羅馬帝國事實上的不同。
自弗雷德里希三世起,神聖羅馬帝國的全稱便已經正式成為「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因此到了馬克西米連一世(1508)起,皇帝的稱號開始便加上了「日耳曼人的國王(Rex Germanorum )」。
神聖羅馬帝國的組成
神聖羅馬帝國本由五個部族公國(法蘭克尼亞公國、薩克森公國、巴伐利亞公國、施瓦本公國、洛林公國)所構成,然而自鄂圖一世起,皇帝便有意削弱部族公爵的力量,而代以領地諸侯。
至霍亨斯陶芬家族與韋爾夫家族爭霸時,所有的部族公國均已轉變為領地公國。
在《金璽詔書》頒布後,帝國等級明確地被分為:選侯、諸侯、高級教士、伯爵與領主、帝國城市。
這些成員分別以不同的身份參與帝國議會的運作。
在1755年以前的帝國成員表中,選侯有7個、諸侯74、高級教士90、領主178、帝國城市87,計有436邦。
帝國成員在宗教改革後,有不少改變,不少教會邦國因宗教改革而消失。
神聖羅馬帝國的帝國等級
選侯:原本有7個,分別為:美因茨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科隆大主教、波希米亞國王、萊因宮庭伯爵(普法爾茨伯爵、巴拉丁那伯爵)、薩克森公爵、勃蘭登堡邊區侯爵。
1648年增加巴伐利亞公爵、1692年再增漢諾威公爵(不倫瑞克-呂訥堡公爵)、1803年增加符騰堡公爵、巴登侯爵、黑森-卡塞爾領主與薩爾斯堡大主教。
後因神聖羅馬帝國在拿破崙戰爭時期,喪失萊茵河左岸地區,因此美因茨大主教的選侯權後轉移至雷根斯堡大主教,而特里爾大主教與科隆大主教的選侯權則斷絕。
1648年新增的巴伐利亞公爵選侯權,因與普法爾茨伯爵同屬維特爾斯巴赫家族所有,故當時便規定該家族中的一支系絕嗣後,巴伐利亞的選侯權便喪失,此事後在1777年巴伐利亞公爵絕嗣後成為事實。
諸侯:包括了教會諸侯與世俗諸侯兩部分。
教會諸侯包括了擁有領地的大主教、主教。
高級教士:包括了修道院長、大教堂的教長、女修道院院長與宗教騎士團領地(條頓騎士團)。
這部分不包括條頓騎士團與其立沃尼亞分團在普魯士與立沃尼亞的土地。
伯爵與領主:領有土地的貴族與獲得伯爵封號的貴族。
帝國都市:擁有自治權利的都市,他們不受貴族與教會統治。
屬於這部分最為知名的莫過於參與漢薩同盟的諸城市,如漢堡、布萊梅、(美因河畔的)法蘭克福...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