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他真是瘋了。可雖然他在發瘋卻從沒說過這麼準確無誤的話。
「你幹嗎那樣看著我??」他吼到,「因為我說對了,是不是?因為我說中你心裡想的那些了,是不是??因為我雖然這麼傷心但還是得勇敢面對現實,是不是?!!」
繼JR之後,弗蘭克是第二個跟我這樣發飆的傢伙。我不知道自己怎麼總是被吼的那個——或者該說為什麼我做什麼總是錯的。要不是礙於情面和本身性格,很可能瑪特和尼亞也一樣會朝我大吼,如果他們兩個的脾氣就像JR、就像弗蘭克或者就像我本人一樣。
「你幹嗎不說話?!」弗蘭克更加氣急敗壞,「說話!你到底要怎麼樣??」
「我不能結婚,」我說,這句話幾乎想也沒想就衝出了大腦。
他怒氣沖沖地瞪著我,胸膛因為極大的怒火而劇烈起伏著,彷彿下一秒就會炸裂。而我不知道為什麼還能坦然地坐在那裡面對他,即使看起來他馬上就會把我撕成碎片。我們互相看著彼此,他垂下目光,我仰起頭,視線在空中的接觸彷彿撞起火花——決不是愛的那個。突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衣領將我從椅子上拽了起來,我嚇了一跳,尚未反應過來做出什麼反抗就已經被他用力拽過桌子——上半身壓在桌面上,酒瓶和杯子在我胸口下發出碰撞的聲音。
「你簡直讓我失望透了,寐羅!!」他在我耳邊大吼著,「我他媽的從沒這麼恨過誰!!」
我不知道我的手臂在什麼地方,是在撐住桌子還是被壓在胸膛底下。我知道他在說什麼卻不知道該回應什麼——是的沒錯?我很榮幸?我他媽的就是個混蛋,算你倒霉??……我不知道為什麼沒有人寫這樣一本書、在書上給出在這種情況下你該用什麼作為恰當的回答。
「你寧可被我趕出去也不肯跟我結婚??」他繼續咆哮,他的肺活量令人害怕。
我不明白為什麼他要一遍問題反覆問上好幾遍——在我已經說了答案的前提下。
那我也只能再給出同樣的回答。「我不想,」我說,雖然說得極為費力。「我……」
他暴怒地吼了一句「你這個混蛋」就把我整個人拽起來狠狠摔向地板。
他揍了我兩拳,在第三拳已經挨到我的皮膚時突然又止住動作——彷彿才猛然意識過來自己在做什麼一般,他迅速鬆開了我站起身,看著地板上一直沒機會爬起來的我,重重喘著粗氣,眼睛裡依然冒著憤怒的火光,最後還是忍不住加了一腳,雖然克制了些力氣,可還是讓我眼前一陣金星亂冒。我的口中都是恥辱的金屬味,得花上足足半分鐘才看清眼前場景。
弗蘭克已經帶著滿身怒氣離開了,沒多久就傳來房門被重重摔上的聲音。
我不由得暗自鬆了口氣,閉上眼睛緩了好一陣,才又慢慢睜開,重新調整模糊的視線。
大概這是有史以來唯一一次我只挨揍的經歷,不只沒有還手的機會,也沒有理由。當我費力地用手臂撐住地板支起上半身時,一陣劇痛從胸口處急湧直上,幾乎讓我一口氣窒息。我不得不緩下動作,手臂發抖地撐在那裡努力調整著呼吸,一邊忍住嗡嗡作響的神經痛,以這種姿勢堅持了兩三分鐘,才小心翼翼地坐起身體,仰頭讓呼吸順暢一些——我感覺到幾絲潮濕的痕跡順著嘴角滑下下巴,淌到脖頸上,伸手隨意蹭了蹭再拿到眼前,果然都是血跡。我不知道其他廣告模特和明星們都是怎麼混的,是比現在的我更糟還是只有我這麼倒霉——我什麼都不知道。我搖搖晃晃地站起來,朝浴室踉蹌著腳步過去,撲到洗手台上時我幾乎沒勇氣抬頭看看自己。但最後我還是抬起了頭,非常艱難地,將目光移向鏡子裡的那個人。
金髮亂成一團。下半張臉血跡混亂,眼神渙散,表情痛楚,襯衫裂了一道口子,裸露的胸膛上還有幾絲滴落的血痕。此刻那個男人正急促地重重喘息著,一臉陰沉地狠盯著我。
我擰開水龍頭,拿過毛巾沖了沖,敷上自己的下巴。
痛楚再次真實地傳來,讓我不由得齜牙咧嘴,表情扭曲。但我還是忍住疼痛用毛巾緩緩清洗了傷口,擦掉髒污的血跡和塵土,脫掉襯衫扔進垃圾桶,去找了兩個OK繃貼上傷口。
當我倚在床上,一邊用靜止緩解痛楚一邊皺緊眉頭點上煙時,我覺得一切更加混亂了。
也許弗蘭克是給我足夠的時間讓我收拾東西從這裡滾出去,在他回來之前;我不知道他在離開時是不是說了句『別再讓我回來之後看到你的臉』之類的——也許說了,因為電視上總會有這麼一句台詞,在演到這種情節的時候;也許沒說,他因為太過憤怒忘記說了,或者他還不想讓我走。雖然我留下來的意義也不大。我不知道自己的前途是不是都被自己的一個拒婚而毀了——但就算是這樣,我也沒什麼可後悔的。我他媽的又不是只能吃模特飯。
我沉默地垂下目光,眼睛緊盯著面前燃燒著一閃一滅的紅點;即將燃熄之前,我長長地深吸了口煙,胸肋處依然隱隱作痛;我皺緊眉頭忍著疼痛,閉上眼睛倚在那裡。
我覺得我一輩子都不會跟任何人提起這事。
在弗蘭克大吼我想不想結婚時,我想起了尼亞在我鬢角上插玫瑰的那一幕。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想起那一幕。但那一刻是如此地清晰,我彷彿看到我們幾個在尼亞的公寓樓頂上,在披薩、沙拉和巧克力蛋糕什麼的聚餐裡笑成一團,剛剛和好的琳達和麥克,百無聊賴的瑪特,心不在焉的JR,還有我和尼亞。他們都在對著插了支玫瑰的我哈哈大笑,好像那他媽的很好笑似的。……好吧,也許挺好笑的。可他們沒人聽到那時尼亞跟我說了些什麼。我記得。或許正是因為那些才讓我在剛才那一瞬間猛然記起許久之前的那一幕。
『我想跟你結婚,』尼亞一手摟著我的肩膀,一手輕撫著我插著玫瑰的鬢角髮絲,眼睛溫柔地凝視著我(或許那是讓我一輩子都沒法忘記的眼神),『我想我們給對方戴上戒指。』
「要是他們不介意的話,我們就把那蛋糕吃了,」我說,「反正結婚都得吃蛋糕。」
『沒有戒指。』尼亞似乎很高興我用這種方式表示默許,很快他從一旁撿了兩個用掉的易拉環並分給我一個,『要是你不介意,』他說,『先用這個湊合一下也可以吧?』
「還得有神父,」我覺得自己純粹在說廢話,「算了,就拿酒瓶湊合一下吧。」
然後我倆背轉身體,趁那幾個人不注意偷偷地進行了這個儀式,並在彼此耳邊像唸咒語般地低語了一番那篇愛的誓詞,你知道,就是什麼『愛是恆久忍耐永不止息』之類的。開始我們都只覺得這很有趣,當做遊戲一樣玩。但當我們互相念完那番誓詞並像模像樣地給對方套上戒指時,彷彿咒語突然生效一般,那一瞬間我們都不再好玩似的傻笑不停,相反卻異常認真異常專注地將那個易拉環套上對方的無名指。我不明白為什麼,或許尼亞也不明白,誰都不能明白到底是為什麼——我倆在那一刻什麼都說不出來,我看到他眼睛裡湧動著明亮而脆弱的東西,我覺得我的鼻子酸得像是嗆進了一桶醋,我們互相看著彼此,好半天悄無聲息。直到最後他們的暴笑聲從我們身後傳來,我倆迅速將那個簡陋的易拉環取掉塞進口袋,這時一切彷彿才恢復正常——他則仍然意猶未盡地看著我,好像我們兩個真的剛剛舉行過儀式。
最後我說,「你不吻新娘嗎?」——他差點把我吻到窒息了。
但那天我們實在喝得有點多,然後又亂糟糟地鬧著去參加什麼搖滾PARTY,我們都不知道在什麼地方又是什麼時候弄丟了那兩個環。反正也不怎麼貴重,丟了就丟了。可我知道我們都還記得那個晚上發生過什麼——也許在那時甚至過後你都不以為意,可在許久之後的某個時刻想起那一幕,比如現在,我竟然有種想哭的衝動。我不是已經結過婚了麼??
所以我告訴弗蘭克『我不能結婚』。可他並不知道我後面的半句是『我已經結過了』。他一定以為後半句該是『否則尼亞怎麼辦?』於是他惱羞成怒地狠揍了我,又氣沖沖出了門。
我默默地拿掉煙,在煙灰缸裡遲緩地捻了好一陣才鬆手。
然後我下了床開始收拾東西。
我的東西並不多。或者說真正屬於我自己的東西並不多,雖然這裡到處都是我的衣服、我的飾物、我的用具、我的資料、我的零七八碎的物品。那些夾克T恤長褲帽子腰帶手套打火機香煙盒領帶夾手錶網球拍馬克杯報紙雜誌遊戲機CD唱片牙刷毛巾之類的東西都是一些臨時物品。我帶走的只有幾本當初帶來的畫冊和素描本,一塊我自己買的電子錶和幾張之前認識的幾個玩樂隊的朋友送的唱片,然後穿著一家網球俱樂部的運動衣離開了這裡。
我沒想好要去什麼地方,所以很長時間都在街上茫然無邊地走著。
要是過去的話,我會立刻毫不猶豫地跑回紐約——甚至不管下一個航班飛向那裡,只要是朝紐約的方向飛我就上去,然後中途再換,用最快速度衝回紐約。一路上我只有一個念頭就是去找尼亞。反正他總會在那裡待著,只要我敲敲門,他就會過來給我開門,然後像過去那樣看著我大搖大擺地走進去將背包朝沙發上一丟,順便把自己也丟上去,大咧咧地告訴他『我累了我想洗澡』。接下來不出一秒鐘我就會聽到浴室那邊傳來溫暖熟悉的水流聲。
可那是過去。而現在已經不可能了——尼亞離開了,我無處可去。
我也不想去找瑪特和JR。我不想見任何人,不管是熟人還是陌生人。
我抱著那只上次用來欺騙瑪特他們的旅行包在街上像個遊民似的走著,棒球帽和墨鏡將我的臉掩藏起來,金髮也全部別進了帽子裡。我在櫥窗裡看到自己就像個準備參加網球比賽的運動員,跟剛好矗立在一旁的立式廣告牌裡那個西裝革履演繹手錶風采的男人判若兩人。
那真的很難讓自己相信那是我。可那就是我。這個世界可真奇怪。
我難以置信地搖搖頭,繼續朝前走下去。街頭繁華璀璨的霓虹燈與五光十色的廣告招牌吸引著各色行人今夜的興致和眼球,引誘他們墮落進此時對上胃口的絢麗深淵。沉浸在深海般的美麗幻景中總是會讓人迷失自我,一頭衝進流光溢彩的世界本身就意味著自我的拋棄。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遠。我是說在這個世界中。但也許那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此時此刻,我該去什麼地方?
Frank
也許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事情會以這樣的場景作為結局。
可你總有一絲僥倖心理,覺得也許不會發生你所不希望出現的場景——因為意外是如此之多,一切皆有可能。而起初的順利則會更加助長這種『上天眷顧』的自我主義,認為一切不可能都會可能——只因為這是發生在你身上的事,而你本身或許就代表了某種不可能。
如果直到這種時刻我仍然不肯承認自己的失敗,我只能失敗得更慘。
好吧,我宣佈:我他媽的輸給尼亞了。輸給了寐羅那個始終從不露面、始終一言不發、始終選擇沉默、卻始終不曾離開的前男友。他沒做什麼。他的確沒做什麼。可我寧可他做點什麼——如果他做些什麼或許我還有計可施,還可以跟他競爭一番,還可以絞盡腦汁地想些辦法。可他卻始終只是沉默、沉默、沉默,直到我被這番令人壓抑的沉默徹底擊潰。
他從未離開過。至少他從未離開過寐羅的內心;它存在於寐羅的眼睛裡,寐羅的微笑裡,寐羅經常會有的心不在焉和寐羅獨自一人時的默不作聲裡。即使能夠看到和感覺到寐羅在我身邊,也仍然讓我患得患失提心吊膽。這種感覺幾乎不曾消失。它是這樣明顯,明顯得令人無法漠視——可我還是不免抱著天真的僥倖心理,以為總有一天那些終究都會消失。
但那不可能。一直不可能發生的情況最後因為尼亞的離開而被推向了某個極致。
雖然尼亞的存在永遠有著巨大的威脅性,但那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尼亞不存在,比如像現在這樣突然直接消失得無影無蹤、杳無音信。這讓他們原本就並不明晰的分手陷入一種更為荒唐的境地——他們分手過嗎?如果你認為兩個人說句再見此後不再彼此見面就算分手,或許他們的確分開了;可那種分手一點都不正式。那並不是我們正常想像的分手。
分手就該有個分手的樣子。不管你用什麼方式,兩個人開誠佈公地談清楚還是以彼此的一番大吵作為了結,那多少會讓分手有點分手的味道,也許你會說這麼做未免太形式主義、自欺欺人,好像只有這樣才有資格有理由為一段感情劃上句號;但很多事情必須需要這麼個純粹有點做作的過程——否則一切就不完整。就好比選美比賽中的選手們必須得在觀眾面前擺出點這樣那樣的姿態,即使你覺得那樣完全是在走形式。但形式有其存在的必要和意義。
他們沒有這個過程。寐羅說要離開,然後收拾了點東西就離開了——甚至不在乎把大堆物品仍然留在尼亞那裡。我打賭尼亞不會扔掉那些,就算現在的確是搬家去了其他什麼地方——不管是南卡羅萊納還是布魯塞爾,哪怕只是換了個紐約的住處或者一口氣跑到南北極,管他是什麼地方,他一定仍然帶著寐羅那些東西。是的,我拿腦袋打賭會是那樣。
而今天我問寐羅是否願意跟我結婚,他告訴我他不能。他的意思就是『我得跟尼亞結婚——即使現在我們分手了。並且,雖然現在和我在一起的是你,可交往和結婚是兩碼事。』
是吧?他是不是這個意思??
我說了,兩個人必須像模像樣地做些什麼才會給你一種分手的印象——而像他們這樣以一種不明所以的提出和默認作為結束方式,然後又長時間地彼此在心裡互相想念,最後尼亞索性突然人間蒸發;他讓這個原本就不明晰的結局停在一種懸而未決的狀態,一切就此凝固在某一刻,無法延續、難以為繼,使整個事情處於一種缺失的狀態裡,即使在此之前這一切已經擁有某個他們似乎默認的結果——可你能夠認為他們是真的知道已經分手的事實嗎?
比起那個事實,他們或許更以為自己不過是跟對方吵了一架,然後哪天還會和好。
從尼亞消失的那一天開始,寐羅就再也不是寐羅了——我是說,他就再也不是我身邊的那個寐羅了。他跑回了紐約(不是指在行動上,而是說他的精神——在得知尼亞消失的那天開始他就再也沒在西雅圖『待』過一天),被對方的突然失蹤置於一種茫然懸空的恐懼之中。只要一天沒有那個男人的消息,他就一天不能從這當中解脫出來。沒人知道那將有多久。
有時你以為消失是件好事。自以為是地認定那個人是一切麻煩與一切不安的全部來源,只要對方消失不見,那麼一切後患就都將隨之化解、煙消雲散。而實際上並非如此。對方並不是你想像之中的威脅,反而更像某種保護。我的意思是,正是對方的存在才使得當前一切仍然維持平靜、保持著某種『寂靜尚存』的狀態——而對方一旦消失,情況則將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全面失衡,原有平靜將被打破,一切寂靜的假象再難支撐。正如你總以為出現在身邊或睡夢中的黑貓是兇惡之源,而實際上它非但不是威脅反而恰恰是你的守護之神;然而最為諷刺的是它又的確是你的最大威脅。所以我們三個就處於這樣一種尷尬而微妙的境地:我和寐羅之間的穩定必須要有尼亞的存在作為保證,而尼亞的存在又對我們之間構成最大威脅。任何一方的消失都會造成這個局面的土崩瓦解,但後果最為嚴重的就是尼亞的消失。
現在尼亞消失了。寐羅魂不守舍,情緒混亂。
只有這種時刻,尤其這種時刻,一切真實才會暴露無遺、毫無掩飾。
顯然寐羅給予我的感情與給予尼亞的完全不成比例。
對此我無話可說,無可奈何。還能怎麼樣呢?我已經盡我所能的最大努力去爭取寐羅,結果仍然只爭取到一個並不真實的軀體。他的心思或許從沒認真地放在過我這裡,不是尼亞就是他的工作,總之他的生活重心只有這兩樣——至於我,也許只算能夠陪伴的陪伴。
生氣、惱火、失望、傷心是必然的,沒有人不會對此不動一動眉毛,除非他沒認真過;可除去這些之外,我又有種充滿辛酸的嫉妒情緒——雖然尼亞似乎一無所有,比起我他幾乎像個兩手空空的笨蛋,他沒有金錢、名利、身份、地位之類的象徵,沒有那些光鮮華貴的社交生活與充滿ji情的工作過程,沒有世界各地隨處都可以享受的度假選擇,也沒有擁有以上種種因而隨之產生的優越感與自我實現感,可他卻有兩樣最重要的東西:絕對的自我和另一個人的真正情感。而這兩樣剛好是我沒有的——我們之間的互補形成了我們之間的對比。
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缺憾,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煩惱。
有時我真想拋開這一切,回到十幾歲的少年時期,吃沒法下嚥的粗糙麵包,躺在草地上盡情打滾;那些年輕的日子早已一去不返,現在剩下的唯有一堆永遠處理不完的文件,一些總也推辭不掉的應酬,一疊定期送到你手上的各類費用清單和醫院開出的健康欠缺的證明,一連串越來越沒有意義的銀行戶頭的數字。這一切的疊加都讓你煩不勝煩失望透頂——想到這種日子還要永無止境地繼續下去直到退休之日,我只有種眼前一片黑暗的沮喪無力感。
也許寐羅的存在能夠緩解掉一部分的鬱悶和壓力,但你知道,他從來沒在這裡存在過。他以為自己在這,可他一直都在紐約。他以為自己能夠擺脫掉過去種種進入新的生活,重新開始,一切重來;可他從沒擺脫過過去,他一直都在過去和現在的矛盾之間掙扎著。
而現在他總算能搞明白自己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所以現在他該跑回紐約去了。
我有點後悔之前揍了他的事。為什麼我要跟他發這麼大的火呢?難道在此之前我沒有、從沒有想像過這樣的結局嗎??……實際上我一早就該知道,事情終究要以這個結局收尾。
一切都再明顯不過了。他來這裡是追求夢想而不是為了愛情。
想到有人佔據著他的心,佔據著他的情感和他的全部,我就有種說不出的複雜滋味。
任何愛情都是自私的。我從不希望他被誰佔據一點點,而他眼睛裡的一些情緒、他聲音裡總是帶著的某些低落、他在種種場合之下的完美表現之後的假裝,那些都讓我發自內心地倍感挫敗。我沒能改變他。我沒能得到他。我沒能讓任何一絲的『可能』成真——
他從不屬於我。他只屬於一個人,一個影子似的男人。
事已至此,我還有什麼理由要跟尼亞爭取這個從未屬於過我的人呢?
雖然承認失敗但我總是心有不甘。我不明白為什麼尼亞這麼『強大』——為什麼他能夠佔據著一個人到這樣完全徹底的地步?到底是什麼讓他被寐羅這樣欲罷不能地吸引著?又到底是什麼讓他在之前雖敗猶勝而此刻則是純粹的大獲全勝??這比我在談判桌上被擊敗更加惱火、鬱悶一百萬倍。在這場較量中,我一直都在和一個無聲的影子談判,就像一直在和空氣作戰。想像一下你和空氣作戰是種什麼場面,你就知道我的下場有幾成勝算。
我停在一家酒吧門外,一個叼著煙的男孩朝我勾起誘人的唇角,「一起喝一杯?」
「……好吧。為什麼不?」我盯著他閃耀著淡淡光澤的嘴唇。
Mello
我以為我將要在街上走上這麼整整一晚。但沒過多久這個過程就結束了,以一種我從沒設想過的奇遇方式結束——當然,對方不是尼亞。我還沒意亂情迷到奢望尼亞會突然出現在西雅圖街頭的地步。在電影中情人都會在此刻出現,而現實當中情人從來不在此刻出現。
那時我已經走了足有兩個小時,渾身無力,兩腿發酸,之前的傷一直都在隱隱作痛。我停下腳步,打算先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再做打算;我站在那裡四處望望,便轉身朝不遠處街邊公園走過去。為了避開那些還在沉浸於遊戲的孩子和一對對情侶,我不停地朝公園深處走,順著石子鋪成的林蔭路,試圖尋找一個還算安靜的地方。但讓我失望的是這個夜晚似乎異常美好,沒準整個西雅圖的居民都在出來消磨夜晚,找遍整個公園我也沒找到一條空著的椅子。最後我只能聳聳肩,硬著頭皮朝那條還算僻靜但已經坐了一個人的椅子走過去。
他正佔據著椅子的一邊,手臂搭在椅子背上,仰頭靠在那裡像是在打瞌睡,頭頂上那只棒球帽長長的帽簷豎向天空——我過去的另一個理由就是他讓我想起了JR。
我在他身邊靠遠一點的地方坐下,盡量不打擾到他。
但他還是察覺到了——那個人迅速略微直起身體,朝我望過來。雖然是夜晚但我仍然能看得很清楚,帽簷下鑽出的黑色短髮和他幽深明亮的綠眼睛,長而薄的嘴唇抿成完美如鉤月的形狀。他的眼睛幾乎讓我立刻意識到自己曾經見過這個人——但又想不起到底是誰。也許是之前在工作中或其他社交場合曾經見過的某個人,又或者是某個朋友的朋友、同事的同事甚至誰的兄弟之類的。可我始終想不出他到底是誰。他的臉是這麼熟悉,尤其是他的眼睛,那讓我在第一秒鐘就知道我曾經見過他。而至少五分鐘過去,我仍然沒能想起他是誰。
與此同時那個人也在盯著我看。我懷疑他是否也有這種感覺。要是他說我們兩個曾經見過面的話也許事情就好得多,可他始終一言不發,只是像我在盯著他一樣地打量我。
我還是不能記起到底在什麼地方見過他。
但如果——如果我見過他,我一定會記得非常清楚。坦白點說,這樣的嘴唇讓你差不多沒有忘記的可能。即使你不記得他長什麼模樣也一定會記得他的這張嘴唇,我很少見到這樣一張輪廓分明的完美嘴唇,彷彿天生就是為了讓所有人驚歎他的嘴唇何其漂亮。
過了一會兒,他的嘴角赫然勾起一絲弧度,「我知道你——你是廣告模特。」
老天。他的一個微笑立刻讓我想起了他——他並不是在工作或社交場合彼此見過的人,也不是什麼朋友的朋友同事的同事誰的兄弟,我們從沒真正地見過面,事實上他誰都不是,事實上他的身份讓我在想起的同時倍覺尷尬——事實上——事實上我看過他拍的A片。
可他與那時相比幾乎改變了不少。那時的他大約只有十六歲。
那時我也是十六歲。我忘記那些片子是從什麼地方弄到手的,差不多十年前的事有誰還記得這麼清楚?何況事情的重點又不在A片的來源上。事情的重點在於那張片子堪稱完美,雖然自始至終只有他一個人在那裡自得其樂(當然,同樂的還有導演拍攝者燈光師之類邊三角四的人外加像我這樣的欣賞者)——可那張片子差不多算是第一次讓我意識到我對同性的衝動遠遠要勝過異性。那時的他可真是個純純粹粹的大男孩,清純的表情透著一點點羞澀,微笑的時候就更加生動——我著迷於他的微笑,彷彿每一次他的嘴角的勾起都能隨之勾起我內心深處的無限衝動,讓我神魂顛倒心跳不已。整部片子他都在和一直不露面的導演談話,然後脫掉衣服——他戴著一頂這樣的棒球帽,穿著運動T恤和短褲,帥得沒邊。可想而知,當他去掉全身障礙展露出那具年輕健康的裸體時,我早已沒法保持鎮定了——通常都是他在電視屏幕上自己鼓搗的同時我也在自己解決並且大多數能同時完事,一致得讓人哭笑不得。
此刻他仍然穿著一件白色的運動T恤和一條長及膝蓋的灰色休閒短褲,穿著帆布跑鞋,與當初打扮沒有兩樣;我甚至留意到他的短褲的拉鏈處也仍然是繫繩式——那讓我想起當初他是如何用自己修長乾淨的手指一點點拉開它,不慌不忙地勾起我心底的慾望之火。
當我意識到自己的無禮並尷尬地將目光朝上移向他的臉孔,他仍然在朝我笑著。
「你也見過我,對吧?」他毫不掩飾地聳聳肩,似乎對此習以為常。
「呃……」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遇到過有比這更尷尬的情況,「是的。」
「怎麼樣?」他歪歪頭,朝我笑得露出了牙齒,「你的反應可沒我快。」
「我可不是近期才看到你的,」我說,「何況我還得用點時間回憶。」
他想了幾秒,似乎明白了,「就是說——挺早之前看的了?」
我點點頭,覺得之前的慌亂不安似乎慢慢消退不少,「十六歲,」我說,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何況這似乎實在沒什麼好緊張的,「你比起過去似乎變了不少。」
「是嗎?」他笑笑,伸手到面前搖晃幾下,又朝我捏捏自己的下巴,「變了多少?」
「……至少看起來比過去——成熟多了,」我說完之後發覺自己說的純粹是廢話,「至少比過去強健得多。那時的你看起來有點瘦巴巴的,不過皮膚白得讓人發狂,肩膀和胸口沒有多少肌肉,雖然現在也沒有多得嚇人……呃,我的意思是,看起來比過去更有力了。」
「就是幹起來也更帶勁了?」他口無遮攔地問,並朝我促狹地眨眨眼睛。
「……也許吧,」我咕噥著,已經開始在頭腦裡幻想跟這具身體做愛是什麼感覺。
他朝我這邊靠近了些,一眨不眨地盯著我的眼睛,「我見過你,」他說,「我買過你拍的廣告的產品——香水,皮帶,洗髮水和酒,對了,還有百吉家的冰淇淋,我最喜歡那個!」
「那個的確不錯,」我說,「但是接下來的兩個月我都不得不拿冰淇淋當早餐。」
「我還知道你有男友,」他說著,膝蓋有意無意地碰著我的,「怎麼沒見他?」
「……哦,」我想了想,不知道是否要跟一個陌生人——不算陌生的陌生人談起自己的私事。不過這個想法怎麼想怎麼不明智。就算我們渺小得根本上不了什麼新聞娛樂版,至少我自己也會感覺不安。「我只是隨便出來走走,」我言不由衷地撒著謊,「然後……」
「嗯哼,」他點點頭,「帶著一隻大旅行包隨便走走?即使在路邊休息也不回家?」
「嘿,」我朝後挪了挪,瞪著他,「你沒有權力猜測我到底在他媽的做什麼吧。」
「嗯哼,當然,」他再次聳聳肩,也朝後挪了點,「隨便問問——就像你隨便走走。」
我不打算再跟他說話,但他的嘴唇——那張半張半合的嘴唇是那麼特別,即使只是看著也會讓人有想要跟對方對話的衝動。我轉過頭盯著前面一片搖曳著的黑色樹影,有點不習慣在這裡跟一個不知道該算什麼相識關係的人共同分享一張長椅。但我又沒地方可去,所以我仍然在這裡坐著,一時沒有離開的打算;而他呢,看起來也沒有迅速起身的想法。
「你要聽歌嗎?」他問,然後從口袋裡掏出一隻IPOD,手指輕快地滑過按鍵,屏幕便魔術般地亮起光芒,五彩繽紛的色彩隨之呈現,將薄薄的機體映得幾乎通體透明。他熟練地拎起耳機塞進自己的耳朵,然後將另一隻塞進靠近他的我的耳中,朝我做個調皮的鬼臉。
最為奇特的是,我竟然在這種場合這種時刻和他坐在一起聽著JR在我們耳中叫喊。
「這個樂隊不錯,」他說,一邊跟隨節奏搖晃著IPOD,「我挺喜歡他們的歌。」
我不知道是不是該說自己跟這個樂隊的兩個吉他手都是死黨。最後我決定不說。「唔,的確不錯,」我說,「我也很喜歡這樂隊——你去看過之前他們那場演出沒?」
他一定沒看過。否則他就該說:這是你朋友的樂隊。那天他在跟你撒瘋。
「沒有,」他說,「你是說在紐約那場?真可惜,那天我在生病。」
「的確可惜,」我暗自慶幸,「現場挺火爆的。」貨真價實的火爆。
他歎了口氣,「如果下次開演唱會我一定去,」他說,「最好在西雅圖。」
「好吧,我去建議他們下次在西雅圖……」我突然發覺自己說溜了嘴。
他立刻警覺地看著我,眼睛睜得奇大無比,嘴巴張成驚奇的形狀。「你認識他們!」他很大聲地說,就像聽到了什麼天方夜譚一般,「你跟他們是朋友?你一定跟他們是朋友!!」
「我……呃,也許吧,」我無奈地點點頭,「不過我說話可不算什麼數。」
「喔哦,太棒了,」他驚奇地笑著,「我想要他們簽名的CD,行嗎??」
「我會跟他們說的,」我隨口答應,「等下次我見到他們的時候——」
「那是什麼時候?」他迫不及待地問,「我想要他們所有的CD!怎麼樣?」
「也許不難,」我覺得自己好像惹上一塊巨大的橡皮膏,「給我點時間。」
他笑了起來,像個孩子似的;而那使我再一次清楚地記起當初他在屏幕上的表演,彷彿他又變回那個表情清純略帶羞澀的十六歲男孩,他慢慢脫下衣服,他撫摸自己和朝鏡頭勾起漂亮的嘴角弧度,他的身體乾淨得讓人幾乎不忍碰觸,一切都完美得不像真實。此刻他就在我面前朝我毫無戒備毫無掩飾地笑著,因為得到了我答應給他幾張簽名CD的允諾。
「不過我不知道下次見到他們會是什麼時候。」我趕快向他提前聲明。
「沒關係,」他愉快地搖搖頭,「實際上跟你說話我就很高興了——我做夢都想不到自己有天會跟雜誌上的模特說話。嘿,寐羅——我能這麼叫你嗎?你比雜誌上的你更好。」
「……謝謝你這麼說,」我小心地看了他一眼,「你也比屏幕上的要好得多。」
他的臉上隱約閃過一絲尷尬,那讓他的微笑黯淡幾絲。「也謝謝你這麼說。」
無論如何這事很奇怪,是吧?我是說在一個他所存在的世界之外的地方遇到他,或者說在電視屏幕外跟他有著現實當中的接觸,實在是種怪異無比的感覺。當然,電視沒什麼好讓你覺得神奇的,但一個人從電視屏幕上走下來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跟你說話就是很怪。我可從沒想像過有天會在西雅圖街邊公園的長椅上跟自己當初的性幻想對像坐在一起,雖然此刻一切都他媽的這麼真實——真實得讓我幾乎沒法呼吸。他就那麼真實地在這兒,在我身邊,跟我聽著我的朋友的歌,我們還好朋友似的說著話——即使我們原本根本就搭不上邊。
我總也忘不掉他懶洋洋地倚在沙灘椅上的樣子,回答著畫外音的問題,一邊微笑。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那麼輕鬆自如地,好吧,其實這個問題對於所有A片演員來講都不算是什麼問題,可能他們會覺得這很蠢,『你只管做你該做的就是了,管那麼多幹嗎?』的確這不關什麼事;可你想想——一個十六歲的少年,被無數眼睛看他在那裡自慰,這種感覺無論如何不會跟他媽的什麼美妙無比沾邊,除非他有裸露癖。可他看起來是這麼的健康自然。
「我想我得走了,」他說,「也許你不習慣和我坐在這裡說話——可實際上——好吧,我承認我一直知道我最好快點離開,可我就是想跟你說話。即使你可能會覺得挺彆扭。」
「沒什麼,」我馬上說,「等聽完這些歌再說。反正我現在沒什麼事做。」
他驚喜地聳聳肩,「真的嗎?」他嚷嚷著,「我這裡可有好多音樂呢!」
「那就一直都聽完,」我想這沒什麼要緊吧?「有一個晚上該足夠了。」
「半個晚上——唉,早知道我該把所有的歌都裝進去!」他頓時一臉懊惱,「你能不能給我點時間?我好回去把電腦裡所有的音樂都裝進去,那樣你就能跟我聽上好幾天。」
我忍俊不禁。但一個微笑立刻牽扯到我臉上的痛楚,我的笑容還未成型就消失了。與此同時我才想起自己下巴和臉頰上還貼著OK繃,自己似乎剛才把這些全忘了。想到這個我又頓時一陣尷尬,想必他早就猜到我之前在跟誰幹架,然後又為什麼抱著旅行包坐在這裡。
他關心地看著我,似乎想要伸手撫摸我臉上的傷又不敢碰,手指不安分地敲著膝蓋。
「之前我跟男友在吵架,」我突然決定跟他說實話——再說有什麼好隱瞞的?他的眼睛讓我沒法隱瞞,那裡面溢滿雖然無權打探卻仍然試圖給予安慰的味道。「我們分手了。」
他露出吃驚的表情,難以置信地看著我,「……分手了?你們?剛才??」
我點點頭,故作輕鬆地吁了口氣,「實際上我們早就該分手了,」我說,「不過你知道,要是習慣了一種生活——而且它又不太糟,甚至還算有點好,可能就會增加你的惰性。」
他沉默幾秒,然後點著頭笑了;他真是愛笑。「沒錯,」他說,「就像我一樣。」
我不置可否地揚揚嘴角,示意明白他的話是什麼意思。「總之都這樣。」我說。
「那你能不能等我回去一趟?」他用孩子的口氣懇求到,「我的公寓很近——」
「你真的要我跟你坐在這裡不吃不喝聽上好幾天的歌?」我故作驚訝地問。
「……哦,好吧,那就一個晚上,」他說,「我想跟你再待會兒。」
我轉過頭盯著前面,樹影仍然綽綽搖晃著,像一群黑色的怪物。
「開玩笑,」他忙說,「好啦別介意——我們就聽兩個小時怎麼樣?」
我聳聳肩,沒有說話。
他歎了口氣,有點尷尬地併攏膝蓋,好像覺得我在討厭他一樣。雖然我沒有那個意思,但想到他這樣的人也許或多或少都會有種這樣的感覺,所以這麼認為我也不奇怪。我們兩個就這麼安靜地坐在那裡聽著一點都不安靜的音樂,享受著越來越深的夜晚裡的沉溺感。
我好像身處另一個世界。
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將我與原本之前那個還很現實的世界隔離——音樂,深夜,長椅,身邊的A片男主角,漫不經心的對話,或者還是其他什麼。此刻一切距離我都是那麼遙遠,弗蘭克,尼亞,瑪特和JR,我之前之後的同事朋友,紐約,西雅圖,繪畫和爭吵……那些現實彷彿在此刻全都被拋到了遙遠火星,再也不會煩擾到我的絲毫;此刻我只是坐在這裡和一個既陌生又熟悉的男人聽著一個又一個歌手的演繹,甚至想要就這麼一直下去。
就算這麼一直下去也不錯。再也不用考慮他媽的什麼尼亞失蹤、弗蘭克求婚的事。也不必整天到晚都在為什麼見鬼的夢想而折磨得自己頭昏腦漲,不知所云。不用再考慮任何不想面對的問題,不用去見任何不想去見的人。那麼想見的呢??……也許也沒那麼重要了——我歎了口氣,讓自己放鬆下來,倚在椅子上將手臂搭在上面,像之前那個人做的一樣。
「這是誰?」
「Jay Jay Johanson。」
「曲子呢?」
「Jay Jay Johanson Again。」
「開什麼玩笑。」
「真的是Jay Jay Johanson Again。」
「…………」
「哈哈。」
「你的呢?」
「……什麼?」
「你的名字。」
「JJ。」
我哈哈大笑起來。
「你笑什麼?」他挺不爽的說。
「你知道JR,」我笑著說,「你不會是在抄他吧——」
「我高興叫JJ,」他哼了一聲,「再說他們都叫我JJ。」
「誰們?」我好奇地問,「你的朋友?」
「拍我的人,」他搖晃著膝蓋,「我是JJJJJ——」
我不那麼想笑了。「我在問你的真名。」我說。
「名字還有什麼真的假的?」他裝出無辜狀。
「我沒跟你開玩笑,」我說,「告訴我你的真名。」
「我就這一個名字,」他聳聳肩,「我是JJ——」
「那我就走了,」我說著要起身,「你一個人在這裡聽歌吧。」
他瞪大眼睛看著我,像是沒聽懂我在說什麼一樣。
於是我拽出耳塞丟給他,拎著包站起身從他面前走開。我也搞不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我不知道自己在為什麼而感到不滿。他的真名假名關他媽的我什麼事呢?只要我聽我的音樂不就好了麼?我不覺得一個名字有什麼重要的。那為什麼我還要莫名其妙地起身離開呢?
「麥吉。」他忽然說,「你能不能回來?」
我停下腳步,轉身看著他,「你發誓?」
他立刻舉手,「當然,」他有點慌張,「我發誓。」
「麥吉,」我在舌尖品味著這個名字——一個普普通通的名字,可他幹嗎不肯面對自己的名字?因為他在攝像機前做那些事?好吧,但JJ什麼的就能掩蓋過去了?「麥吉?」
「我在,」他站起身,表情有點絕望,「你是不是討厭我了?」
我沒說話,站在那裡有點惡劣地看著他的表情越來越絕望。
「……好,好吧,」他似乎嚴重地被傷到心了,「對不起,寐羅。我不是故意的——我想你不大會想要知道我的名字什麼的。何況我的名字……根本也沒什麼被知道的必要。」他的聲音頓了頓,對我的表情做過一番毫無結果的察言觀色之後,他沮喪地聳聳肩,後退一步以古怪的盤膝姿勢坐在長椅上,將另一隻耳塞塞進耳朵,似乎不想再將這個對話進行下去。
大約半分鐘後,他抬起頭看看我,「我請你吃冰淇淋怎麼樣?」
我走了回去,站在他面前,微微彎下腰看向他,「麥吉,」我說,盯著他的眼睛,「今晚我沒地方可去——我被我的男友趕了出來,因為我不肯跟他結婚——而你的公寓在附近?」
他近乎張口結舌地看著我,似乎完全沒聽到我說話。「什——什……」
「我的意思是,」我耐心地說,「你能不能讓我在你那裡住幾天??」
十五分鐘後,我站在麥吉的公寓門口,看著他以仍然不能停止興奮的動作掏出鑰匙用力插進門鎖,差點將鑰匙擰斷在鎖孔裡,但最後總算安全地打開房門而不是因為擰斷了鑰匙讓我們兩個不得不真的坐在長椅上聽一晚的音樂,他迅速走進去,抬手按亮房間裡的燈。
就像所有單身男人的公寓一樣,有點亂糟糟不成體統,但總算還能住。
客廳很小,地板上有一張日式矮桌,上面擠擠挨挨地擺著一摞快餐盒和幾隻紙杯,杯裡分別剩下或多或少的咖啡;一盞落地檯燈豎在雙人沙發後面,上面掛著一些稀奇古怪的項鏈手鏈之類的首飾;筆記本電腦和音響都放在地板上,牆壁下還堆著好幾幅很大尺寸的照片,畫面上的人此刻正站在我身邊有點不安地打量他這個亂糟糟的空間。書架上只有幾本雜誌,倒是塞著不少顏色各異的衣服,此外還有兩隻毛絨玩具和幾個機器人模型,一排木頭士兵,一套像是用紙黏土捏成的骷髏人玩具,幾副紙牌。我走過去分別拿起那些小玩意兒看了看,又回頭望望麥吉——他一邊不安地用手撓著脖頸一邊朝我露出孩子氣的臉紅的微笑。
至於臥室就再簡單不過了。一張巨大的床——足夠三四個人睡在上面,床頭擺著一隻看起來相當舊的金色小鬧鐘,還有好幾盒安全套。忘記提及的是臥室和客廳的牆紙都處於將掉未掉的半剝落狀態,你經常可以看到一大片橡皮紅色的牆紙搖搖欲墜掛在那裡,好像一陣風過去就能整個吹掉——但房間裡是沒有風的,除非你動手撕掉,而當前這個房主似乎並不想撕掉它們,寧可任由它們就那麼沒有半點美感地待在那裡,大片斑駁之處露出底下一層似乎是淡檸檬黃又或者是象牙白的牆壁本色。臥室的窗簾拉得非常之嚴,似乎從不打算拉開過。
在打量完我即將入住的這個新居之後,我安慰自己總比睡在大街上要好。
「我可以付房租給你,」我說,「不過要是你有伴要來的話,提前告訴我。我可能不會很習慣聽別人在隔音不好的旁邊房間裡做愛——雖然你們也可以選擇不出聲。」
他有點尷尬,「……不會啦,」他咕噥著,「我不是總那樣。另外這裡免費。」
「別告訴我那幾盒安全套你打算用來當作早餐,」我說,「胃可不會接受的。」
「……呃,」他好像吞了個雞蛋下去,臉孔通紅,「僅僅是——有時候。」
我甩下手裡的包,「我得先洗個澡,」我說,「浴室裡應該有熱水吧?」
當我洗過澡之後,我從浴室出來,發覺客廳裡已經乾淨了不少——看來麥吉在我洗澡的過程中用最快速度將這裡收拾了一番,那些快餐盒紙杯煙蒂啤酒罐廢紙團之類的東西已經像變魔術般地全不見了,沙發和地板上四處亂丟的衣服也被扔進了髒衣筐裡,兩隻不知從什麼地方冒出來的維尼熊的坐墊放在矮桌旁邊,並且連那些搖搖欲墜的牆紙也終於被果斷撕掉,雖然撕掉之後只顯得一片白又一片橡皮紅的牆壁更加狼狽,不過總好過有牆紙在那裡招搖。總之麥吉的一番賣力舉動終於讓這個空間看起來有了某種讓我臨時入住的安全感。
「還是很亂吧,」他撓著滿頭亂翹的短髮,「沒辦法……我已經盡力了。」
「比剛才好多了,」我說,光著腳走出來——還好他擦過了地板,這裡連雙拖鞋都沒有。「有沒有啤酒什麼的?我有點渴——當然要是有可樂也行,橙汁、蘇打水什麼的……」
我順著他的手臂所指的方向走到地方極小的廚房裡,打開門上貼滿了各色卡通磁石貼和寫著亂糟糟文字的即時貼的冰箱門,在裡面擺放得非常沒有秩序和美感的食物裡找到了一罐淡啤酒,「你要嗎?」我問,扭頭望望客廳,並朝他搖晃著啤酒,「裡面還有好幾罐。」
「好吧,」他說,「不過我也得去洗個澡。」
在麥吉洗澡期間,我將他書架上那幾本雜誌遍覽一番,一半是se情雜誌一半還算正常,並且我毫不奇怪在雜誌上看到我自己的身影,雖然總有點彆扭,彷彿那是個與我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一般,我從來意識不到那是我自己。此外還有幾大本相冊,裡面大部分都是麥吉本人的照片,也有一部分他和其他人的照片,當然以男性居多,差不多都是男性——偶爾有那麼幾個女性,我不知道他們是什麼關係。也許是『工作關係』。唔……聽起來蠻正派的。
當我剛剛合上最後一本相冊,浴室裡的水流聲停止了——我端著啤酒坐在墊子上,隨手打開了他的筆記本電腦。麥吉走出浴室時電腦剛剛啟動完畢,我很驚訝沒看到他用自己或者誰的se情照片當作桌面——而是一片漆黑。一點圖案都沒有的一片漆黑,非常純粹。
「你喜歡玩遊戲嗎?」他問,一邊擦著頭髮坐到我身邊——他只穿著一條短褲。
雖然我只比他多了條毛巾搭在肩上。我不樂意使勁揉我的頭髮。
「不怎麼玩,」我說,「沒時間——有沒有什麼電影可看?」
「有一部最新上映的超人電影。」
「超人?」我哼了一聲,「沒有別的嗎?名字真老土。」
「同性戀,」他笑著說,「紅衣同性戀,挪威同性戀。」
我差點噴出啤酒。「好吧,那就讓我看看。」
然後我們看完了那部最新上映的超人影片(你也可以叫同性戀、紅衣同性戀或者挪威同性戀的什麼,雖然裡面沒有同性戀的半點事,劇情非常爛,並且那個女主角煩得讓人心碎)——期間我們喝了六罐啤酒,分別去了兩次洗手間,吃掉了一包薯片和一大桶香草冰淇淋,影片結束時我們又高興又無聊——因為似乎沒什麼其他的事可做了,除了暫時保持沉默。
「我們聽歌吧,」最後我只好提議,「繼續聽那個Jay Jay Jason。」
「是Jay Jay Johanson,」他糾正到。「不是Jay Jay Jason。」
「好吧好吧——管他是什麼,」我說,「繼續聽他的歌吧。」
他從一堆碟片中翻了一陣,找出一張塞進音響,音樂很快就抹消了這個空間裡的尷尬,我們各自抱著一本雜誌看——他的是娛樂,我則在看體育。我們看了一會兒,他轉過視線朝我悄悄望一眼,很快又轉回去。但沒多久還是會看我一眼,就像在拿我跟什麼做比較似的。
「你在看什麼?」我問,探過頭去看他的手裡,「別拿我跟廣告上那個傢伙比。」
「挺不可思議的,」他說,帶著一臉的驚奇,「這個人就坐在我身邊跟我喝啤酒。」
「我在十六歲時可從沒想過自己跟電視上的人共用一隻IPOD。」我回答。
「也許你也不太介意共用一隻安全套。」他壓低聲音很快地說。
我迅速抬頭看著他,「你說什麼?」
他吐吐舌頭,沒有回答我的問話。
我伸手抽走了他藉以掩飾的雜誌,「麥吉?」
他只得抬頭看我,「我以為,」他說,「我以為——」
「我不是來跟你做那個的,」我回答,「我只是借住幾個晚上。」
「你是不是從不跟男友之外的人做?」他小心地問。
我聳聳肩,「也許,」我說,「你呢?你有男友嗎??」
他搖搖頭,「沒有,」他說,「你覺得我這樣的人會有男友?」
「那又怎麼樣,」我嗤了一聲,「職業跟談戀愛是兩回事。」
麥吉噗哧一聲笑了出來。「你會高興自己的男友整天和人亂搞嗎?」
我拿這放在弗蘭克身上想像一下,覺得沒什麼不可;但放到尼亞身上,我馬上有種想要砸東西的衝動。我才意識到自己之前那句廢話有多不負責任。「……呃,抱歉,也許……」
他做出一個無所謂的表情,「沒關係,」他說,「反正我也挺習慣一個人。」
「你從沒有過男友嗎?」我問。
他仍然搖頭,「沒有,」他說,「為什麼他們要找我做男友?」
「要是你有個男友的話,很可能你就不會繼續做這工作。」
「我不知道。也許吧。不過我從不覺得有人會跟我交往。」
我想問他為什麼在十幾歲就開始這麼做,但想想又沒什麼實際用處——就算他擺出這樣那樣合理或不合理的理由又怎麼樣?難道就能解決什麼問題或能夠證明什麼嗎?也許只能讓現實的沮喪更沮喪。「你有巧克力嗎?」我問,「什麼牌子都行——黑巧克力最好。」
「沒有,」他扔下雜誌起身,「那個……我很少吃巧克力。我去買些吧。」
「算了,」我趕忙拽住他,「用不著——我只是隨便說說。」
麥吉猶豫一番又坐下了,「明天我去買,你還喜歡吃什麼?」
「隨便什麼,」我說,「喂,沒必要這樣,我只是住上幾天。」
「你能不能多住幾天?」他有點期待地問,「比如……一個月?」
我看著他,「一個月?」
「我保證不帶任何人回來!還有——呃,我保證絕對——絕對——不影響你,」他有點費力地擠出這個詞,同時不安地眨眨眼睛,「要是你不相信我,我就睡在客廳。沒關係……我經常睡在客廳裡。因為我喜歡上網,有時經常一個晚上都在網上到處亂轉……」
我繼續翻著雜誌,「我想想吧,」我說,「你得給我點時間考慮。」
「呃,當然,」他趕快點頭,好半天才又說,「我保證不影響你。」
我瞥了他一眼,「你沒必要這樣,麥吉。我不明白幹嗎你總是這麼想。」
他聳聳肩,屈起手臂趴在桌子上,有點寂寞地看著前面。「我沒有過朋友,」他說,「你知道——呃,那些人都是衝著xing交來跟我認識的。不管是什麼情況……反正最後都是以一種結局收尾。有一陣我不想做了。實際上有過好幾次我不想這麼下去了。可那時你會發現事情已經不是你說停止就能停止、你想控制就能控制的。你可能不太明白我在說什麼。……算了——還是不明白更好點。總之我覺得活著挺沒意思。就這樣。除了一個人在深夜時分才能夠坦然出去,坐在公園裡聽聽音樂,似乎就沒什麼其他可做的——要麼就是在床上幹活。」
我還是沒有問他為什麼當初要這麼開始。「麥吉……」
「是的,我連自己的名字都不好意思說出去,他們都叫我JJ,所以我就叫JJ。要是我能像你那個朋友JR一樣彈著吉他隨心所欲地唱歌該有他媽的多好……不過想什麼都沒用。我知道,與其想那些有的沒的亂作一氣夢還不如做點實際的——趁著年輕拍點片子賺錢免得以後只能靠社會救濟度日。我可不想那樣。你想,一個被他媽的很多人看過的A片男主角排隊等在救濟隊伍裡領取社會補貼是什麼感覺??……反正我不想那樣。我寧可死。……我試過自殺,但我覺得我還是喜歡活著。可能你覺得我很沒用,可這絕不是缺乏死的勇氣——而是當你非常知道這個世界其實挺美好,只是讓你自己搞得有點不美好的時候,你就沒法再去以自殺解決問題。就好像你摔了一跤就要怪罪石頭,事實上那他媽的關石頭什麼事呢?」
我不知道該說點什麼。其實JR有一陣很想跳樓。我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他。
「既然所有人都是衝著我的身體來的,那我也就沒必要再傻乎乎地奢望什麼友情了——友情是什麼?是你在不錯時他們都來湊把熱鬧、在你不行時馬上就一哄而散的東西。沒什麼比他媽的感情更虛偽了。那些昨天還在叫著很愛我、愛得要死的人轉天就會在另一個人身邊說他從來不跟一個拍片的傢伙談感情。……好吧,其實我談過一次戀愛,雖然很糟糕。那個混蛋找我借了筆錢後就蹤影全無——鬼都不知道他去了什麼地方。這是人們口中的愛情。」
「你該能看出誰是不是真的愛你,」我忍不住說,「你不可能不知道……」
「可問題在於,」他絕望地哼著,「我太想要一個人的關心了——而他表現得又那麼好,他那麼動人那麼耐心地表演,讓我沒法拒絕他。我的意思是即使你知道他在演戲可你還是想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就這麼心甘情願地上當。……你從沒有過那種渴望感情渴望瘋了的感覺,你不知道。……沒有什麼比那更可怕。那就像你明知道前面是懸崖還要一直朝前走——最後直到你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什麼都不剩……偶爾還是會想起當初那個人對你有多好。你知道王爾德吧?你知道他為了波西——算了,說那些沒用。反正就這樣。事情也就只能這樣。」
我拍拍他的肩膀,「別這樣,麥吉,」我說,「總還有好的地方。我是說這世界。」
「為什麼你不跟男友結婚呢?」他百般不解,滿臉苦惱,「結婚是多快樂的事——要是我的話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答應他。我私下認為兩個人一輩子待在一起是最大的幸福。」
「很多人都這麼認為,」我回答,「但——但具體情況總有所不同。」
「你不愛他嗎?」他問,眼睛望著我,「我看過你們兩個的照片——你們在一起是那麼般配,何況你男友有身份也有身價,幹嗎你不跟他結婚?我打賭他對你很好。」
「……是很好沒錯但是——」我咬著嘴唇,拚命想要岔開這個話題。
「但你就是不想結婚?」他猜到,「還是你打算先忙你的工作什麼的?」
「都不是,」我頓了頓,歎口氣,「我——我愛的不是他。」
麥吉從桌子上爬起來,瞪大眼睛看著我,「你的意思是你不愛他——呃,這是真的嗎?可你們兩個看起來關係真的很好。……我是說所有人都以為——可你不愛他?不,你是說你愛的不是他??……那麼就是說你另有喜歡的人?是誰?也是廣告圈裡的人嗎??」
「不是,」想到尼亞,我不由得有種暖流湧入胸口的感覺;但下一秒想到他已經消失,那些暖流瞬間又被嚴寒凍成冰柱。「我的——很早的男友,我們在一起住了四年,」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者我不知道自己那麼做的理由是什麼。之前還保持著一絲戒備的人此刻在我眼裡已經儼然好友,彷彿是那種無話不談的——甚至超乎瑪特或JR的好友。我搞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能對一個陌生人說這些,是的,你可以說他不陌生,但那種不陌生僅限於你曾經見過他——在十六歲時單方面地見過他,僅此而已;所以我還是不能理解自己的這種舉動。「可後來我們分手了。我想出來做點自己的事,他只想一輩子待在那個地方,你知道……這很容易讓兩個人之間產生分歧並最後導致徹底的分開。所以我們最終就分開了。」
他看著我,一臉的哀歎和惋惜,「太輕率了,」他說,「你們不該這麼結束的。」
「是的現在我知道了——可晚了,」我努力想要說得輕鬆些,但還是不可抑制地沉下了聲音,「前幾天他失蹤了。我是說我那個前男友。你知道,對於一個一輩子都只想待在某個地方扎根生長的人來說搬家這件事有多麼不可思議——可他搬走了。他不但搬走了自己還搬走了公寓裡那些多過他本人幾十倍上百倍的東西。他就這麼突然消失了,一點音信都沒有。」
「也許他給其他某個朋友打電話,」麥吉說,「或者——」
「他沒有朋友,」我立刻說,同時看了一眼有點困惑的麥吉,「他只是不喜歡交往。呃,也許他有兩個朋友——就是我那兩個玩樂隊的朋友,你知道的,瑪特和JR。但他跟他們的交往也並不多,何況他們一直都在忙音樂的事。……所以他沒有什麼朋友。他沒告訴任何人就這麼走了。當我知道這事時他已經走了很長時間——可我還在這裡跟一堆他媽的混蛋產品奮鬥,覺得自己這樣就能很了不起似的。……不,麥吉,比你更蠢的人有的是,懂嗎??」
「可你的確很了不起,至少我覺得是,」他說,「你適合做個廣告模特,對廣告設計也很在行,畫畫很棒,頭腦機靈,我就想不出你有什麼不好……比起我你簡直好太多了。」
我不知道該怎樣安慰他這句話——為什麼他要拿我們兩個做比較呢??
「事情永遠不是絕對的,」我只能這麼安慰他,「相信這一點,麥吉。」
他默不作聲地瞅著我,半天過去才勉強點點頭,算是相信了;但我知道他心裡對這句話絲毫不給予任何信任。生活已經向他證明了太多灰暗的東西。他不再相信任何什麼了。
MaGee
我做夢也想不到會遇到寐羅。在公園最偏僻處的長椅上,當我一個人像以往那樣做在那對著夜幕出神時——他在我身邊坐下。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誰,可讓我大為吃驚或者又倍覺尷尬的是,他也知道我是誰。我從沒這麼希望過周圍能有個地方鑽進去。
我從十五歲開始就進入了那個臭名昭著的圈子。你知道,一個人,兩個人,要麼好幾個人在床上搞來搞去,為了讓電視外面的人看得如癡如醉、發瘋發狂。除了前幾次有點尷尬,以後我一直都覺得那很自然。而一切開始的原因太簡單了——我想要錢,就是這樣。
我沒有父母。他們在我剛出生不久就把我丟在孤兒院外面。我在孤兒院長大,整個童年給我的印象就是那裡所謂的老師都非常的道貌岸然——所以你也不難知道為什麼我在出去後又找不到工作也沒有錢時最先想到和接受的是什麼。就是繼續重操舊業、或稱繼續工作。我記得那是一個下午,當我在站在一家商場的櫥窗外幹著所謂的『櫥窗購物』的傻事時,有一個大約三十多歲的男人在我身邊停下來,將我納入他的『櫥窗購物』的範圍。
「小伙子,」他說,眼睛瞄瞄櫥窗裡的項鏈,「幹嗎不買下來給你女友?」
「我沒錢。」我回答,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玻璃——實際上我在盯著玻璃瞧他。他長得還算不錯,棕色頭髮和略顯瘦削的臉頰,穿著一件深灰色的風衣,有點經歷過什麼的感覺。
「你很缺錢嗎?」他問,一手不經我的同意就滑上我的肩膀,用有力的手指衡量著我的肩胛骨和臂膀。在我點頭之後,他笑了一聲,「別這樣,」他說,「很多剛剛退伍的小伙子們也都在叫喊他們沒錢——實際上他們可以有很多錢。你知道,只要做點他們在軍隊裡常做的工作就能拿到一大筆錢。沒準那還沒有他們在軍隊裡做得多。為什麼你不試試呢?」
在那一刻我想到的是一大片手持機械全副武裝的同性戀警官。
「你笑什麼?」他有點驚奇地說,接著將臉孔移到我面前盯著我的眼睛——他有雙稍微比頭髮顏色略深的棕色眼睛,眼神深邃,表情深沉,額頭上有幾痕起到同樣作用的淺皺紋,領口處露出裡面的灰色毛衣和一些暗紅圍巾的影子,「嘿,你的嘴能為你賺來不少錢。」
我不知道他是指它的形狀還是它的作用——或者二者皆有。
「來吧,小伙子,」他說,「你有多大?十四歲?十五歲?」
「十七歲,」我說,故意隱瞞了兩歲的年齡,「明天剛好。」
「哦,雖然有點不太像,」他笑著搖搖頭,「我給你過生日。」
我沒有回答,在心裡想著這件事發展下去的可能性。
「來吧,跟我來,」他更有力地攬住我的肩膀,「你叫什麼名字?」
「麥吉。」我說,剛說出口又不免後悔自己該隨便編個什麼名字。
他笑了,看出了我的侷促,「以後你會有個新名字——現在跟我來吧,麥吉。」
於是我跟他走了。後來他成了我第一個男友——所以事實是我沒對寐羅說實話。我有過很多男友,多得讓人聽到不耐煩。剛開始我偶爾會跟一些所謂的朋友談談我過去的那些事,他們會做出耐心傾聽狀並陪著你一起高興或是傷心上一陣;但很快他們就開始不耐煩起來,用那種『別講沒用的廢話,我們該做點該做的事』之類的目光看著我,要麼就乾脆直接動手做點什麼——這麼下來幾次十幾次幾十次你就明白了,他們全都是衝著跟你xing交來的,沒人真正想聽你的故事。對此你還不如胡編一個毋須有的故事給他們聽,僅僅一個就足夠了。
有時候講故事就是為了充當run滑劑或cui情物的作用。
在我十六歲時拍的一個短片讓我迅速被很多人認識。那時我已經不畏懼拍各類短片了,但斯托(就是上面那個男人——他的名字是斯圖亞特,大部分時候我叫他斯托或者托)並不喜歡我在鏡頭前面跟其他人做。他讓我自己來,然後一邊跟我聊些這樣那樣無關緊要的事,比如你的名字你的年齡你的尺寸你的第一次是跟誰BLABLABLA……反正就是這樣。
我猜寐羅看過的也是那部片子。那的確太他媽的有名了,它讓我根本不想出門。
所以你能知道現在我心裡是什麼滋味——是我把自己搞得連門都出不去。
我不想跟寐羅說太多。有些事情並非你跟別人坦誠相告就能得到相應的什麼,反而常常會弄巧成拙不如閉口不言。雖然寐羅住到這裡的舉動在我看來除了不可思議還是不可思議,但我很高興他願意在我這間公寓待上幾天——我孤獨了太久,有時候想要個朋友想得發瘋。
沒有人會體會到這種感覺。那些經常有朋友、同事、親人或者戀人陪在身邊的人,從來不會知道渴望感情是種什麼滋味——它比任何滋味都更難受,也比任何痛苦都更折磨人。它讓你最為清醒地知道自己是種怎樣的人,同時一分一秒地品嚐著被世界拋棄的滋味。
當然,要是我想找個伴隨處都可以,我永遠都不會孤獨;但那種陪伴是世界上最無聊也最毫無意義的陪伴——要是兩個人之間的相處方式只有做愛這一種,那麼還不如沒有陪伴。
我非常厭倦這樣。可我沒法擺脫。你可以想像我穿著售貨員的衣服去超市打工,如果有哪些顧客認出我他們一定會好奇為什麼我不是站在安全套櫃檯旁;要是我去送快遞,沒準有哪個混蛋會以為我就是被送上門的快遞。總之一旦你的臉多少都會被一部分大眾辨認出來,那就意味著你已經失去了很多自由——瞧瞧那些明星的下場你就知道,他們根本沒有自己的生活,他們就像被關進一隻透明的玻璃房子裡,一舉一動都在被盯在外面的人津津樂道。
雖然我的觀眾沒有那麼多,但性質通常該被劃分為『惡劣』的範圍之內。
寐羅好像很有分寸般地不問我關於過去的任何事。這很好。我想。最好我們之間什麼都不談——就這樣安安靜靜地住上幾天,一段時間;而當他在某天突然離開後,也許我會懷疑是否寐羅曾經來過我這裡,和我共同渡過了一周或是一個月。這就比什麼都讓我感激。
可讓我完全意想不到的是寐羅居然和他的商業精英男友分手了。
而更讓我吃驚的是寐羅竟然另有男友——雖然他們早已分手了。
對此他不想談太多,所以很快我們就轉移話題開始談論別的,樂隊、歌手、電影、棒球和世界盃賽之類的男性話題(別想歪了,我們沒談一點跟se情有關的東西)。我們聊了大約半個晚上,一共喝掉十罐啤酒,後來在迷糊中回到臥室去睡覺,剛爬上床就分別睡了過去。
寐羅就這樣在我公寓裡住了下來。
他的工作沒有我想像中那樣繁忙,何況與弗蘭克分手一事多少也影響到他的生意,在他跟廣告公司通過幾次話之後他告訴我這就是那種令人噁心的連帶關係。我完全理解。事情都會是這樣子,你在這條路上遇到麻煩很可能也會在其他路上被堵——那些令人噁心的事一件接著一件,就像不住追捕堵截你的警察一樣,在任何路口任何時段都有可能出現。而對此你根本束手無策、無可奈何,只能盡量不讓事情更糟得無藥可救,卻沒有什麼挽救辦法。
所以這段時間寐羅還算悠閒。有拍攝任務時就去,沒有工作就整天躺在公寓裡晃時間,看電影、看雜誌、研究我的收藏品和聽歌。有時他也畫畫或是搞搞設計,總之他有的是精神搞他自己那些東西。他說自己實在沒什麼可做的——但又不能閒下來,否則就是浪費生命。他與雜誌上的那個耀眼模特似乎判若兩人,他的存在與常人無異,不外乎也都是在做些平常我們在做的事,說些任何人都能理解的話,吃東西和睡覺都在標示著他是個跟我一樣的人。雖然我還是多少感覺有點古怪,但很快我就習慣了寐羅的存在,我想說的是寐羅的確是個很不錯的陪伴,他從不過問那些讓你反感的事,也沒有任何虛偽做作的表情,他就是他,那個雜誌外面普普通通的寐羅——有點懶,有點頹廢,有點搞笑又有點不講理的普通男人。並且最重要的是他也有這樣那樣愁悶不解的煩心事,他也會失戀,他也會痛苦,他也會為了某個男人整天愁眉緊鎖——他的那個同居四年的男友,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這樣說完就完了。
愛情是多麼寶貴的東西。可他們呢?說不要就不要,好像丟個東西一樣簡單。
他那個男友一直杳無音信。每天寐羅要朝他那個手機滿懷失落地看上五百次,然後歎氣五百零一次,連我都能感覺到他的情緒有多低落。可他始終還在堅持等待著奇跡的出現。
我呢,完全切斷了平日裡偶爾還有的一些『聯繫』——在這段時間內不和任何人見面,不帶任何人回家,也不接受任何人的邀請;大部分時間我致力於網絡遊戲,反正我也經常用這種方式來打發時間,除此之外我又能做什麼呢?我可不想光是盯著寐羅看上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