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與“姊”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
琰容 您是第2833個瀏覽者
“姐”用得較多,而“姊”用得較少。因為用得少產生了誤解。有人以為“姊”是“姐”的異體字被廢了。其實,“姊”仍作為規范字“健在”。那麼,“姐”與“姊”有何區別呢?有人說:“姐”為一般稱呼,而同胞姐姐才該稱“姊”。這種說法對不對呢?
“姐”與“姊”是同義詞,兩詞略有區別。讀音不同。“姐”讀jie,“姊”讀zi,問父母比自己年紀大的女孩,稱“姐”也可稱“姊”。“姐”可疊稱“姐姐”“姊”一般不疊稱“姊姊”,大概叫起來拗口。可稱“姐妹”,也可稱“姊妹”。“她們一共姐妹三個”,也可說“她們一共姊妹三個”。同族親戚中年紀比自己大的女子,以及一般年輕的女子,都可稱“姐”。如“表姐”“楊三姐”。但一般不稱“表姊”“楊三姊”。同輩的要好的女朋友間有稱“姊”的,表示親熱。
“姐妹”,也可稱“姊妹”。“姊妹”可與“篇”“船”組成“姊妹篇”“姊妹船”,但一般不稱“姐妹篇”“姐妹船”。
有人認為同胞姐妹隻能稱“姊妹”,不能稱“姐妹”,這是誤解。“姐妹”“姊妹”都可以是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