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中國歷史] 夏朝到清朝的赋税制度

夏朝到清朝的赋税制度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琰容 您是第1084個瀏覽者
井田制-初稅畝-租調製-租庸調製-兩稅法-募役法-一條鞭法-更名田-攤丁入畝
上面是我自己寫的,下面是我摘抄的春秋魯國——初稅畝,中國賦稅制度的開始;
北魏、隋——租調製;
初唐——租庸調法,交穀物叫租,調是交絹、綿或布、麻,以絹或布代役叫庸。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負擔;
中唐——兩稅法。分夏秋兩季交稅,由按丁徵稅變為按田畝和資產徵稅。改變了稅收方式, 由人丁稅向以土地財產為主要依據收稅,使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有所鬆弛。
宋——王安石變法中:募役法(由政府雇人服役),方田均稅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稅漏稅).
明朝——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賦、役、雜稅合併為一,一律折銀交納,改按丁數和田糧攤派。簡化了徵收名目和手續,有利於防止豪強官吏隱田逃稅,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負擔。折銀制度反映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農民人身依附關係的削弱,對貨幣地租的產生和部分農產品的商品化有積極推動的作用;
清——康熙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雍正實行攤丁入畝、地丁銀。

TOP

發新話題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22 21:30

Powered by Discuz! 6.0.0Licensed © 2001-2014 Comsenz Inc.
頁面執行時間 0.014775 秒, 數據庫查詢 7 次, Gzip 啟用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夜玥論壇ק - Archiver - WAP
論壇聲明
本站提供網上自由討論之用,所有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站立場,並與本站無關,本站不會對其內容負上任何責任。
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權,請立即聯絡我們,我們將立刻從網站上刪除,並向所有持版權者致最深切的歉意。